《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精选14篇)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1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精选14篇)

少年闰土十分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里的风俗。还可以知道,他的父母十分疼爱他,要不然,怎么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明,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现在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天,天气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了粉装玉砌的世界。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鸟就被捕住了。此外,他还认识许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夏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有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知道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逃窜了。……我读到这里,仿佛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尽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表现的机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他了。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薄,我应该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好学生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2

课文只要讲了鲁迅当时是一位富少爷,在城市的高墙大院里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大祭祀值年回老家而认识了一个乡下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在交往中,他们渐渐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闰土见多识广,跟鲁迅讲述他在海边发生的有趣事: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和看跳鱼儿。环境不同、阶层不同、生活不同,没有让鲁迅感到快乐,反而引起鲁迅对自己所处的地位和环境的不满,流露出他对丰富多彩的农村生活的向往。但正月过去了,鲁迅必须回城了,就这样,他们分别了。自从闰土走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了一包贝壳……鲁迅也送了他一、二次东西,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面了。

读完课文后,我的感触很深,鲁迅虽然是一个富家子弟,但没有歧视一个忙月工人的儿子,与工人儿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体现出鲁迅不歧视穷人,不嫌弃穷苦的高尚品质。还体会到闰土是一个见识丰富而又活泼可爱、聪明能干、机智勇敢的农村少年,在他身上闪烁着勤劳朴实的光辉。

鲁迅不歧视穷人,不嫌弃穷苦的高尚品质,闰土勤劳朴实的品质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是选自鲁迅的短篇小说《故乡》。

鲁迅当时是一位小少爷,在城市里的高墙大院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是大祭祀的值年认识了一位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在交往中,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闰土见识多广,跟鲁迅讲了很多他在海边发生的趣事:雪地捕鸟、海边拾贝壳、沙地看瓜刺猹、看跳鱼儿。但由于环境不同、阶层不同。生活不同,并没有让鲁迅感到快乐,反而引起了鲁迅对自己所处环境的不满,流露出了鲁迅对丰富多彩的农村生活的向往。

通过老师的介绍和在网上查找资料,我了解到了闰土长大后变得非常难看。他的身材增加了一倍,而且有了五个孩子,脸变的灰黄,皱纹很深,眼睛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松树皮。

读完课文后,我的感触很深,为什么小时候一个见识丰富、活泼可爱、聪明能干、机智勇敢的农村少年闰土会变成这样。还是我感受到了鲁迅虽然是一个富家子弟却不歧视穷人的高尚品质。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4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被华夏文明的璀璨,民族精神的可贵震撼了。在这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流传着许多生动有趣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司马迁忍辱著“史记”》。

司马迁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遭受了如此的酷刑,是人生的奇耻大辱。这对于司马迁这样一位正直清高的知识分子来说,他本已经没有勇气再活下去了。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痛苦煎熬,他终于决定抛弃个人的悲痛与屈辱,去完成自己的心愿。出狱后,司马迁以巨大的毅力忍受着从朝廷上下投来的鄙视与嘲讽的目光,又经过十多年坚忍不拔的努力,以自己的生命与血汗,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历史巨著。这本巨作在当时被称为《太史公书》,后人便称它为《史记》。

记得有一次,我的右手手背被毒虫咬了,肿起了一块大包。当晚到拉琴时间了,可我的手还是肿胀难受。虽说涂上了药,但是运弓却不稳。妈妈鼓励我道:“儿子,一点点痛算不了什么,做事要有毅力,加油!“我有试了好几次,可每次都不行。弓总是像蛇一样扭来扭去,摆不正,每隔一会儿弓就会突然斜掉……我有些不高兴。我对妈妈说:“妈妈,我的手都这样了,今天能不能休息一天呀?”妈妈说:“儿子,你不是想成为音乐家吗?成为一位音乐家是要付出努力的。”这时,我忽然想起了司马迁,他受到了那么大的耻辱,那么大的伤害,但他还是坚忍不拔,咬紧牙关,最终完成了《史记》这部书。比起他,这点伤痛算是什么呢?坚持完成练习又算是什么呢?我练习了一遍又一遍。每一遍,我都在对自己说:“加油!我可以的!我能行的!”拉到节奏快的地方,弓又不听话了。我又对自己说:“加油!我会成功的。”最终,我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并且赢得了妈妈的掌声。

以后,我坚持每天练琴一小时。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后,我顺利通过了小提琴七级考试。这让我在小提琴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

司马迁让我体会到的不单单是文学史上的成就,更让我感受到了一种精神,一种坚忍不拔的精神。这种精神,激励着我在学习生活中更加努力!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5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西西是个上四年级的女孩,她心地善良、诚实守信,学习也很棒,是全校公认的好学生。当她想到妈妈把小白鼠从窗台扔下去的时候,就决不把罐头小人暴露。当她明白把龙珠告诉别人会给龙带来灾难时就决不告诉别人。

当她明白白蚁就要死去时就起了同情心,去劝说白蚁王不要再过寄生虫生活。这一系列的话题都离不开鲁西西的善良、诚实守信。皮皮鲁是鲁西西的哥哥,他们俩是双胞胎,可性格却截然不一样。皮皮鲁是班里的差生,他虽然调皮,却很仗义,从不欺负弱小。

这本书分了许多篇章,主要有“鲁西西外传”、“红沙发音乐城”、“罐头小人”、“龙珠风波”等几大块组成,我最喜欢的是“罐头小人”。罐头小人是鲁西西在罐头里发现的,他们都会说话,鲁西西十分喜欢他们。因为妈妈扔了皮皮鲁的好多小动物,鲁西西不想让罐头小人也被扔,就拼命不让爸爸妈妈明白罐头小人的存在。

我不赞成他妈妈的这种做法,小孩子喜欢小动物这不正说明说明他们有爱心吗?可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皮皮鲁的狗会说话了,皮皮鲁的学习成绩直线上升,全校的落后生期末考试都考了第一等等,这让爸爸妈妈起了疑心,就一再追究。

直到之后爸爸妈妈发现了罐头小人,并且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最终有所觉悟,其中有一段爸爸妈妈的心里话“以前干吗要剥夺孩子对动物的爱呢?我们从孩子手中夺走的只是小鸟、金鱼、小白鼠吗?我们夺走的是孩子的爱。一个不会爱的孩子,你能指望他长大有什么出息呢?”这一段话让人很感动。最终爸爸妈妈原谅了他们。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6

《山居笔记》一遍看下来,感觉的确很不错,我觉得可以用“美、奇、柔”三个字来表达我的感想。首先,“美”是余秋雨散文的最主要的特色。中学的我很少看书,也许是中学的课程比较多或说是我还没有看书的习惯吧,所以对余秋雨的文章的“美”了解也就甚少。而今,看了《山居笔记》之后,终于领悟到了余秋雨“美”的所在了。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多么美的一串“成熟”的诠释,诸如此类的语句还很多很多。同样是几个汉字,在他的笔下竟拼凑出如此美妙的句子,这也是他能受到如此多的人去欣赏他、品味他的原因了。

其次,余秋雨的语句中还隐约着“奇”的特点。一些看似平常的语句却是很“奇崛”的,像“领略这样逝去以久的人生风采”等等句子。还有,他的“奇”是建立在很平凡的事物上的。在写现在山西的那些小商贩说“在巨商的脚下做着最小的买卖”,形容康熙狩猎时马跑得快时说“耳边生风,群山急退”。小商贩、马快跑是我们生活中很平凡普通的事情,然而余秋雨的这些“描绘”语句却是那么的不平凡不普通,这就是他“奇”的所在了,一般的人是不能望其项背的。

“柔”是说余秋雨的文章显现出一丝绵、缠之意。有很多句子有这样的特点,细细品味会感到有“柔”意。现今,余秋雨是很受欢迎的一位作家,但批评他的人也不少。我想,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尚且还没有“知识的资格”去评论他,我们也没有“知识的水平”去判断究竟是余秋雨的错“实”还是金文明他们的纠“实”,我们现在只有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身份去欣赏《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山居笔记》中有这么一句:“大艺术家即便错,也会错出魅力来。

好像王尔德说过‘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也许余秋雨就是本着这句话而写文章的吧,我觉得这也是评论余秋雨的最好句子了!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7

阳光透过窗口悄悄依偎上我的长发,微风温柔地拨动着窗帘,将暖意溢满屋内、窗台。一切美好而温馨,就像一幅唯美的画卷。我沐浴在阳光里,在阳光中细细品味着一本名为《绿山墙的安妮》的书。

安妮出生不久就父母双亡,成了孤儿。好心的邻居把她养到6岁。她开始到一户人家看孩子,后来又被送到了孤儿院。11岁的时候,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莉拉收养了她。最后,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生病的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留在家乡当了小学教师。

这是一个孤儿长大成人的故事,故事中的许多描写很有趣,很感人。安妮的个性极其鲜明。她纯洁正直,性格倔强,感情充沛,喜欢说话,对大自然的美具有敏锐的感受力。尤其突出的是,她的想象力极为丰富。她待在绿山墙农舍里的时候,发生了许多事情。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马修不幸去世,玛莉拉几近失明时,她为了陪伴和照顾孤独的老人,毅然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决心留在当地教书。人生道路上的这一抉择,充分彰显了她的美好心灵和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

她在绿山墙农舍这个淳朴的环境中,得到了收养她的这对善良的兄妹和周围人们的关怀、爱护。到小说结尾时,她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漂亮的花季少女,即将出任当地的乡村小学教师了。小说描写主人公的成长过程,丝丝入扣,深深感染了我。

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风悄然掠过,留给人们的只有惆怅与岁月深刻的印痕。雨过天晴,天空中现出一道彩虹,正如安妮的人生,恬静幸福而圆满。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8

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样样,能够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向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齐,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齐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可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终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能够牺牲自我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能够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明白,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我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我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终,他不仅仅自我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齐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终,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我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能够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述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能够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能够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必须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

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9

书是流消的血液,书是灵动的生命,书是无尽的源泉。在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是释放,是温馨的宁静, 是激烈的舞动…………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空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一个人的文采好不好来源于他有没有去。同时,我也是一位酷爱读书之人,关于我与书的故事那倒还真不少呢!

有一次,姐姐送我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书。一本《爱的教育》足以让我陶醉,书中讲的是一位意大利小学生写的日记,一个个鲜明形象的人物,其中母亲与父亲,还有哥哥写给“我”的各封信以及姐姐雪维尔写给我的各封劝告我的信。还有安利柯与同学的争吵事迹,也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另一本是作文选《名师教你好作文》,又使我提高了作文水平,好词好句又让我得到无穷的知识,使我走上了写作之路。这两本书的出现使我彻底变成一个书呆子,啊!还谈不上是书呆子,而是一位酷爱读书的小书迷。这个“雅号”对于我而言的确非常合适,为此,我看书看到了半夜,就当我很困时,我才肯停下来休息会儿,可当我看一下时间,呀!已经快要到11点了,我怎么看得那么入迷呀!一句话:读书真的可以让人忘记时间的流逝。

《童话世界》丰富了我的想象力;《百分大王》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寓言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些人生道理;《茶花女》等一些名著,让我领悟到了大作家的风采…… 虽然我的年龄不大,不懂得什么是真感情,但我曾为《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发出叹息,为《简爱》中的女主人公最终找到了幸福而兴高采烈,更为《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化险为夷,最终取得胜利而欢呼雀跃……面对这一本本好书,让我自己融入书中,走进人物的心里…… 我为我出生在这金色的童年里感到庆幸,感到幸福,感到快乐,而且有书看,从而,书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书让我懂得了人生,懂得了智慧,懂得了友谊。从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为祖国的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读书在不知不觉中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身边少不了的总是我最好的伴侣——书,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书?我会说,因为书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有它在,我是最幸福,最快乐,最自由的!同学们用宝珠打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宝剑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从现在开始做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读书使我成长,读书使我进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书,正如古人所说“好读书,读书好,好好读书”, 以读书为荣,以读书为乐!如果你要获得更多的知识,汲取更多的营养,那就从现在起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10

最近,我十分喜欢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完后,我深有感悟!这本书的作者是卡洛尔,书中充满了神奇的幻想:有会说话的白兔,有身体变大变小的饮料,有长着猪嘴的婴儿,有隐身的柴郡猫,有扑克牌国王和王后……

这些幻梦般的故事使我生起想象的翅膀,飞入自由、奇幻的世界。小主人公爱丽丝更是童话世界中的闪亮明珠,她天真可爱、活泼善良,在各种奇遇中演绎出一个个美妙、有趣的故事。翻开这本书,我跟上爱丽丝的脚步走进小木屋,和动物们一起举办“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聊天;跳“龙虾四组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把我喝掉”的饮料,让我的身子变大变小……这些故事是爱丽丝的梦,更是我的梦。你瞧,不知不觉中,我也进入了梦想,爱丽丝坐在我的面前,用那双明亮的大眼睛望着我。我听到了爱丽丝甜甜的笑声,看到她微微摆动着头发。

慢慢地,我发现爱丽丝梦中的小动物都出现在我的周围,身边的环境也在变化。白兔在附近蹦蹦跳跳,踩在草上发出“沙沙”的响声,吓得老鼠在地洞里来来回回地穿梭。我还听见三月兔和它的朋友们喝茶时碰杯的声音,红心王后大声尖叫“砍掉他的脑袋”,猪孩子在公爵夫人腿上打喷嚏的声响,还有碗被打破时的声音,被弹压在豚鼠背上发出的吱吱呀呀的挣扎声,鹰头狮子发出的尖利叫声,比尔写字时发出的声音,还有甲素鱼忧伤的抽泣声,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千奇百怪。

爱丽丝,你是我童年的朋友,我和你一样,有着神奇的梦想,愿我们在梦想中幸福成长!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11

一本《培根随笔》,穿越了数十年的58篇短文,语言真实朴素,却完美的概括了“生活”二字,一切生命中的旅程,都会在书中得到答案,每一个字都在闪耀着智慧与理性的光芒,闪耀在人们心中。

文章短小,却是将冗长的文章精炼,提出精粹,在政治角度上,对生活中所能遇到的一切进行解剖,分析。而他谈论的,不仅仅是正面的,还有一些负面的,潜藏在内心深处的,需要我们自己去掌握、控制的东西。不过对于它们,我们应该去正视,而不是压抑在内心。培根是位伟大的学者,他用如此短小精悍的文章,就将一切完美诠释,所有文章几乎句句是金,都可以独立出来成为新的格言警句,无不体现出培根的风采。

在这些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谈友谊》。文章开头便将没有友谊的人视作孤独的野兽,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人。我们将朋友当成是可以交换心声的人,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当你收获了友谊时,你才真正远离了孤独。培根认为友谊的'一个主要成效就是宣泄各种激情引起的心中的憋闷。非常直率的说法,没有一点花哨,但对于我们这些热血青年来说,我们都会和真正的朋友们一起同甘共苦。我们不一定有一样的地位,一样的生活;但我们可能会有相同的目标,相同的兴趣使我们走到一起。可我们为何如此呵护这一份友谊呢?周国平曾经写到“人人都是孤儿”“我们偶然的来到这世上,有必然的离去。正是因为这种根本性的孤独境遇,才有了爱的价值。”同样的,对于友谊,更是两个偶然的碰撞,就更值得我们去珍惜。所以找到一个知音朋友,才需小心谨慎。我们要将朋友当做明镜映照自己,如果能找到你自己有“衣冠不整”的地方,你就应该整理好。

没有朋友就是一种食人的生番。所以,把握好机会,找到自己!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12

暑假,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我要向书中的小女孩学习。

书中写到了小女孩的父亲是地下共产党,由于党组织受到破坏而离开了她和母亲,而且母亲由于身体不好还吐了很多血。小姑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向一般小朋友那样惊慌失措,就像大人一样。如果换成我的话,我肯定都吓哭了,更不要说去找医生什么的了,我要向小姑娘学习,碰到事情要避免慌张,要多想想怎么处理事情。

接着往下读,当读到“我看到小女孩把最大的桔子全部都给妈妈吃”,我当时就觉得脸发热了,我们平时在家,爸爸妈妈都把最好的给我吃,我把这些都当成理所当然的,遇到好吃的,只管自己吃,也没有想到过个大人分享。小姑娘的孝心感到了我。我要向她学习,好的东西都要和大人一起分享。

接着读到“小姑娘告诉我,她们的年夜饭是红薯稀饭”。而我们现在,过年的时候,年夜饭满满一桌,有鱼有肉,吃完了还有烟花,爆竹。对比一下,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开心。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在这么好的条件下更应该好好学习。

最后写道,小姑娘制作了一个小桔灯,让作者下山照路。体现出小姑娘是多么的心灵手巧和懂事,让作者心里感到很温暖。我要向小姑娘那样,以后再家里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帮大人减轻负担,同时也能锻炼自己自理的能力。

读完这篇文章,我看到了小姑娘心灵手巧,懂事,孝顺的优点,这些方面我现在都有些欠缺,但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改进,我也能够像她一样的。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13

最近,我读了英国作家刘易斯·卡洛尔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深深地被其中奇妙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

这本书主要讲爱丽丝跟着一只会说话,穿着背心,还有一块怀表的兔子开始了她的奇妙之旅。她碰到了许多奇怪的事和人,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莫测的柴郡猫;神话中的独角兽... ...参加了一个疯狂的茶会;一场古怪的球赛;一场庄严的审判... ...这个故事中最让我难忘的是爱丽丝掉进“池塘”和爱丽丝颁奖。它主要讲了爱丽丝不小心掉进自己用眼泪汇成的“池塘”里。这时,她吓得不知所措。当她绝望时,她镇定下来,用自己的智慧,让小动物们帮助自己离开“池塘”。小动物们和爱丽丝发现衣服湿透了。他们想在很短的时间里把衣服弄干。于是,大家想了很多办法。最后,渡渡鸟提议用赛跑把衣服弄干。然后,由爱丽丝给大家发奖品。每个人都发到了爱丽丝的糖果,可爱丽丝的糖果没了,自己只留下了一枚顶针。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懂得明辨是非,富有同情心。

爱丽丝的故事使我想起了自己,我是一个胆小如鼠的小姑娘,遇到一些难克服的困难就退缩,就连晚上在家睡觉也要开着灯。我坚信世上有传说中的“幽灵”什么的,可至从看了这本书后,我什么困难都不怕了,晚上也敢关灯睡觉了,妈妈一连几天都在表扬我长大了、勇敢了,不再是以前的“胆小鬼”了。

还有,故事中的奇境时常在我脑海在浮现,我在想:其实,我们生活中,只要我们用心去发现,也一样有许许多多奇妙好玩的“奇境”:树林里小鸟的叫声、花纵中飞舞的蝴蝶、窗外的雨声……

我们在爱丽丝身上看到的这种大公无私、善良的品质,在我身上是很少有的,我非常惭愧。我以后要向爱丽丝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人见人爱

《少年闰土》读书心得笔记 篇14

记得半个月之前,在看了余华的《活着》的作者写作的意图的时候,余华曾经提到了《百年孤独》这本书。于是迫不及待的想看。终于在网上找到,并下载到手机中。

《活着》和《百年孤独》有个共同的特点,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振摄人心的警句,有的只是平淡的描述。加西亚·马尔克斯通过描述布恩迪亚7代人的命运,展示了这个家族的兴衰,以家族的第一代人乌苏拉担心生出一个长有猴子尾巴的孩子,到这个担心在最后一代身上出现为结尾。

当看到圣索非亚。德拉佩德把自己的所剩的两三件换洗的衣服捆成一个小包准备离开被小草包围、红蚂蚁侵蚀的老屋时,给人一种大厦即将坍塌的感觉,她为这个家族默默的付出,而她的那个高傲的有着贵族血统的儿媳妇却把她当成固定的女仆。尽管她从少女时代就居住在辞,但是此时她空有收拾房子的心,也无力了。在离家出走的时候身上仅仅带着一比索25生丁,还有可怜的几件衣服,看到这里,谁的心都不会不凉透的。其实在乌苏拉眼睛失明去世以后,这个家族就逐渐走上了衰退的道路,特别是她作为家族中的主心骨,在去世以后,衰退的趋势更无法遏制。这个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连同如镜子般的马孔多镇,被飓风彻底抹去。

菲兰达她高傲、虚伪、懒惰,虽然这些都是她从小生长的环境所造成的。但是看看背叛她的丈夫、她不争气的儿子、还有被她毁掉的大女儿梅梅,这个女人着实可恶的很。

孤独很可怕,在总是生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圈子中,容易走上自我的封闭。

读完这本书,感受了拉丁美洲人名所遭受的苦难。很奇怪,突然想到了南京大屠杀,至今日本政府都不承认。过去的100多年中,我们民族也遭受了巨大劫难,在国际上被孤立,还好我们没有走上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