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读后感(精选30篇)

红日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红日》这部红色经典,作者吴强以解放战争时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红日读后感(精选30篇)

涟水战斗,描写的是1946年秋末冬初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守涟水城,国民党王牌军74师进攻连水城,人民解放军经过苦战以后,撤出阵地,北上山东的故事。

吐丝口、孟良崮两次战斗,描写的是1947年2月至5月17日,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解放军,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灵甫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华野解放军陈毅、粟裕两位司令员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灵甫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毅、粟裕两位司令员以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灵甫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最后,沈振新部从山后小路攻入孟良崮主峰,直捣张灵甫指挥部石洞。张灵甫无路可走便自杀身亡的故事。

本书犹如一幅气壮山河的画,又像一首气势磅礴的歌。吴强老先生把人物写得正直,把一幅幅画呈现在我们面前,使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安宁和和平而光荣牺牲,他们总是赴汤蹈火的与可恶的敌人搏斗,用他们宝贵的生命,保卫人民的利益。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一代一代的传送下去。我们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搏斗的精神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这本书很好看,吴强老先生成功的塑造了沈振新、刘胜、石东根、秦守本、黎青、张老大娘等善于指挥的高级军事领导到英勇善战的普通战士和热情善良的人民群众,我想:如果没有他们的不怕牺牲,团结一致,对敌人无比的恨,对人们的无限爱,就不可能消灭74师,也就不可能扭转山东战场的局面,我们要感谢他们,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本领,做一个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让信念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让思想的烛光点亮我们的灵魂”

红日读后感 篇2

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红日有感5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为沈振新的胜利而感到欣慰,更为张灵甫被同僚坑害而失败感到悲哀。一代抗日英雄没有战死在抗日战场上,却不幸死在了内战里。

如果在孟良崮战役中汤恩伯能够伸手援救张灵甫一把,那么这位伟大的抗日英雄也不会走投无路,最终落得冤死战场。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从爱国方面讲,张灵甫绝对是一名英雄。他一生忠于职守,为党国誓死效忠,他本可死的轰轰烈烈,而死在了内战战场上的张灵甫,他的死只能是“轻于鸿毛”了。当我读到他在走投无路的状况下,不愿做共产党的俘虏而自杀时深深的触动了我。我想,那时,他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多么的不甘心!如果不是这场战斗,如果不是国民政府内部的腐败,他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国民党部队中都是像张灵甫那样的英雄,那么也许国民政府就不会那么快就垮台。但但是事实不能改变,国民党官兵内部极其腐败,个个只顾自己,不为党国利益着想,这才是国民政府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共产党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国民政府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共产党只有普通的枪支弹药,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共产党最终胜利的原因。

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傅作义,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

最后,由衷地赞美我们的党---一心一意为百姓的党!

红日读后感 篇3

作为中国的好男儿,相信一定都对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有所了解和研究。《红日》是一本以解放时期战争为题材的书籍,除我以外,想必定有很多的中华子民也都领略过它蕴含的风采。这本书中所记载的是关于我国在解放时期发生的一些真实战役事件,里面作者详细的为人们描述了一些战役的的经过,以及当时参与战役的一些伟大人物。观看此书时,我不得不说自己内心受到了强大的震撼,已经完全被作者带入到了那个解放的年代,沉浸在了那些殊死搏斗的情节之中。

就拿本书中所记载的第一件战役事件来讲,记述的是1946年时期发生的涟水战役,这场战役中,我国解放军面临的并不是万恶的日军,而是自己的同胞――国民党军队。据书中讲述,当时国民党军队的人数比解放军人数要高出许多,双方力量悬殊,久久僵持不下,后来国民党军队强行攻占了涟水,而解放军却因伤亡惨重不得不撤退涟水。这场战役中,作者将国民党师长张灵甫与解放军军长沈振新之间的斗智斗勇过程描绘的生灵活现,也将战役过程中那些生与死的较量画面情节刻画的深入人心。

书中讲述,我军沈振新带领的部队在这次战役中伤亡惨重,突围之后,沈振新并没有气馁,也没有丝毫的心浮气躁,反而十分淡定的开始总结上次两军对战时失败的教训,重新部署对战方案,希望能够将国军引出涟水,诱至孟良崮,因解放军擅长山区作战,只要国军进入山区,我军就有足够的能力将其一击击破,一雪前耻。当然国军张灵甫也是一个十分精明之人,要想诱骗他,可不容易。张灵甫是国军部队中的王牌师长,参加过的战役不计其数,所以经验十分丰富。张灵甫的作战计划就是利用里应外合,打我军一个措手不及,他想着到时候先带上自己的部队,假装被我军包围,然后再让其它几个国军兵团前来增援,将我军沈振新带领……

红日读后感 篇4

曾经看过《红日》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感触很深,就找出小说原文来拜读。

在书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那种英雄本色,经过六十年的沧桑巨变后依然清晰的英雄本色。

这是一部优秀的军事史诗。它以涟水、吐丝口、孟良崮三次战斗为主线,描写了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条件下消灭国民派王牌军74师的故事。史称“莱芜战役”。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毛泽东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队。

曾经看过几篇有关爱国的文章,总是感觉自己似乎就是那硝烟弥漫的战场上的一员,灰沉天空被鲜血染成了血红色,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火药味,远处是丧尽天良的日本鬼子,或是虚伪的国民派士兵的嘴脸,身边是壮烈牺牲的同伴的愤怒的目光。他们虽身先死,但他们的灵魂却依然支撑着祖国的旗帜,他们用自己的身躯堆起祖国的未来.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民族英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华民族展现着她不畏艰难、奋力拼搏的民族本色,塑造着引以为傲的伟大。在伟大的背后,是革命的先驱、民族的战士、国家的未来,他们用自己的鲜血、身躯与生命换来民族的崛起。

在小说的开头,战士们悲伤地讲着战斗的失败,战友的离去,讲着那不忍回忆的一幕幕,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泪水盈满了眼眶。家乡沦陷,国家危急,他们勇敢的站出来,保卫家乡,加入到革命的队伍中来,为了一个共同的理想,他们前仆后继,失败了也不气馁,他们斗志昂扬,他们依旧坚守一线。

还记得书中很多人因为要调到后方工作而失望、伤心,所有的人,所有的战士,都希望自己留在战斗的一线,无论是负伤的战士,还是十分年轻的女通讯员姚月琴。

还记得遭受敌人残酷迫害的苏北妇女阿菊,跋山涉水,来到山东找到丈夫杨

军,再一次要求参军杀敌。并且带来故乡亲人的期望:要大军消灭国军七十四师,替乡亲们报仇。

还记得危急关头,黎青毅然把孩子交给红姑,让她带着孩子逃命,自己把蔡仁杰等人引到了悬崖边。面对着包围上来的敌人,黎青镇定自若地拉响了手榴弹,壮烈牺牲。

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本色。他们,却用自己的生命,诠释着一个空前强大的民族的.民族本色。

而今天又有多少人还记得他们————民族复兴的奠基者?如今的人们,只记得网络、股票等各种时尚的字眼,又有多少人还记得自己骨子里流淌着的革命先驱的鲜血、蕴涵着中华民族的精髓?或许早就忘记了吧,或许只有那些当年冲杀战场如今在家中安享晚年的老人们才会偶尔回忆起当年冲杀于战场时的雄心胆。可能是因为生活太过于安逸了,人们早就把那民族魂深深的埋藏在灵魂的深处了。

《红日》这部著作给我留下了深深的震撼,我敬佩书中的英雄们,同时感慨于毛同志的军事思想,钦佩于人民战争的巨大威力。战士们在枪林弹雨中坚守阵地,不愧是惊天动地的英雄。

我作为一名新生预备党员,时刻牢记自己身上肩负的使命,牢记先辈们是用鲜血为我们铺就了幸福的生活,牢记我们中华民族的耻辱历史,以及中华民族为了摆脱剥削压迫而付出的努力和牺牲,牢记那为了社会主义,为了革命,为了新中国而牺牲的烈士们,虽然我不知道多少人流血牺牲,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是我会记得,曾经在这片土地上有太多的人留下了血与泪,以此来激励我前行,为了祖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今天的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立志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塑造祖国的明天,让祖国的未来更加辉煌、更加的灿烂!

红日读后感 篇5

最近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红日》。 

其实看着这部小说,我的心也在随之情节浮动,再仔细想想,这么一个既有装备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会遭到如此迅速而又彻底的失败?  

有个笑话说得好,国民党在战场上汗的冲锋口号是:“兄弟们给我冲啊!”而共产党在战场上喊的却是:“兄弟们跟我冲啊!!”这一个“给”一个“跟”性质就大不一样了。我认为他们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不得人心。俗话说得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跟人民对着干,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唾弃。国民党的失败,就是败在他们的腐败上,无论他们的装备,靠山是多么强大,被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给掀翻了,这就是人民的力量!  说实话,共产党什么也没有,可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这比什么都来的强,有意义。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种战火纷飞的感觉,在这血雨腥风的岁月,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生命换来我们现在这美好和平的幸福生活,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红日读后感 篇6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本书犹如一幅气壮山河的化,又像一首气势磅礴的歌。吴强老先生把人物写得正直,把一幅幅画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平安幸福而光荣牺牲,他们总是赴汤蹈火的与敌人搏斗,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保卫了祖国的尊严和平静的生活。他们多次勇敢的举起了他们保卫的五星红旗。虽然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一代一代的传送下去。我们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搏斗的精神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

“副军长也在这里!”

“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

“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

“知道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的心里刻下了,这是沈振新说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的激昂,那么的热血沸腾。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历史上的张灵甫,据我所知并不是这样的。在我了解中,张灵甫是一个大英雄,是为抗日拼死护卫祖国的优秀中国军人,是值得我们永远的记住和怀念的。不过错就在张灵甫是国民党军官,在错误的指挥下,走上了人民的对立面,这真是十分值得我去惋惜的。张灵甫在抗战期间,蒋介石以其作战有功,一再擢升,几乎年年晋级受奖,由团长而旅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军长。常德之役,被蒋介石誉为“模范军人”。湘西会战,获得美国金质自由奖章。在国民党朝野,张灵甫也被视为“常胜将军”。在一次战斗中,右腿中炮弹负重伤。匆匆包扎伤口后他再度投入战斗。在不久的会战中,腿部再度被炸断。蒋介石派飞机将他送往香港,请英国著名外科专家克雷斯特尔为他诊治。手术后不久,张灵甫在报上看到有战时军人不宜出国养病的新规定,不顾英国医生再治疗一月可以痊愈的劝阻,说军命不可违,军人死不足惜,何惜一足,伤未愈提前归队,将军从此留下残疾,走起路一跛一拐,人送外号“跛腿将军”。

红日读后感 篇7

夜,出奇的静。我独自在台灯下看着《红日》,心似乎也沉浸到了书中……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由此,我想到上次学校组织广播操比赛。全班同学在班主任的带领下一次次反复练习枯燥机械的动作,同学们重复着蹲、转身、弯腰……汗水湿透了同学们的衣服,长时间的运动使同学们的腿都在发抖,但没有一个人退缩,没有一个人放弃。因为老师说过,我们是一个团队,是团队就要有团结合作的精神,大家一定要齐心协力地抱成团,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比赛当天,同学们穿着统一的衣服,在老师的指挥下,整齐划一的动作赢得了全校师生的赞誉,取得了全年级第二的好成绩!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红日读后感 篇8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9日上午,孔子故里山东省曲阜市的杏坛剧场内传出朗朗的诵读声。20__多名少年儿童齐声诵读《论语》中的经典名句和中国历代名篇佳作明月高悬,孤灯一盏。橙黄色的灯光笼罩着周遭的一切。我正襟危坐于桌旁,在这样一个宁静而又安详的初春的夜晚,仔细背诵着一本蓝色仿线装的,薄薄的小书——论语。

说它是薄薄的一本小书,实在不假。虽然字印的斗大,再加上注释,翻译,总共也不过220页。想想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如此的一本小书。若是摆在那些厚似馒头, 重似砖头,印刷精美似绣花枕头的大部头巨著之中。实在是不起眼之极了。何以想象,就是如此的一个薄薄的小书,却统治了中国近二十个世纪,彻底改变了中国的历史呢?

从辩论的角度看,孔子肯定是输了,而且输得心服口服。可是如果从生活的角度看。孔子又是赢家,是大赢家。这是历史证明了的,不是我说的。也许,真理本不是辩出的,而是做出的。

孔子何以获胜,辩论为何不出这样的道理,我不知道,天资太差,脑子太笨。但我知道孔子说了些什么,他说的是做人的道理,生活的道理,生存的哲学!如果你是人,你生活在一个群体中,不论你做什么:你去干革命,做领导,开公司,或是你去当土匪,做强盗,当恶霸。如果你想做强,作大,你就必须相信孔子说的,从这个角度说,孔子的道理,是永恒的真理!

说起生活的道理,生存哲学。我们中国人可是不会陌生。因为我们有五千年的等级社会的生活经验,世界上哪个国家也比不上。比如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争权夺利,互相倾扎,落井下石,背后捅刀,见利忘义,过河拆桥,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的一套,做的一套,损人利己,假公济私,猜疑嫉妒,暗地造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还有什么,大家补充。

总之,我们中国人最不缺的就是智慧,尤其是生存智慧。中国人是适应力最强的生物,在任何的环境里都可以生存。并且还有一整套自我娱乐的方式,我们是最喜欢内耗,窝里斗,最容易忘记过去,最经常变得麻木不仁,最喜欢隔岸观火,充当看客的民族。好了,不说了,鲁迅先生比我说的强多了,不敢班门弄斧。

鲁迅先生原以为可以用笔做刀剑,用激烈的言词,大声得呼喊惊醒沉睡的中国人。可是她错了,文学的力量微乎其微,鲁迅本人也似乎被我们遗忘了。

不论是孔子还是鲁迅,他们对人性善和恶的两面都有着自己的认识,解决的方法也因自身的特质和所处时代而不同,至于结果,只有历史去评说了。我在这里说的,不过是发一点牢骚罢了

红日读后感 篇9

也许是出于对它故事的好奇,也许是冲着它是本名著,也许是因为数次从各种文章中看到它的经典语句"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既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跟你一样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翻开了它.随后,我就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

简爱,这个经历丰富曲折,思想活跃独特,具有许多美好品质的小女人,给我以极大的震撼.

里德太太——简的舅妈,在简幼时被迫收留她,但态度极恶劣苛刻,纵容她的"宝贝"儿子欺负,虐待简,而自己也随意打骂她.不可否认,至少她使简不至于流落甚至饿死街头,至少她把简送到了一所慈善学校使她受到了还算不错的教育(尽管她不是出于这么高尚的目的,而学校的条件相当艰苦),但她对简精神上的伤害却是无法因此而抵消的.然而当她重病在床随时可能离世时提出想见简,简却毫不犹豫的请了假赶了一百多英里路去见她,并给予她远超过她两个女儿所给予的关心,甚至在盖茨黑德陪伴她走过了生命中的最后一程.

简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是多么热烈而深沉,然而当她得知她的主人有个还活着的妻子时,却毅然决然的离开了他,尽管她是那样的不舍,痛苦与绝望.之后,她曾落魄到乞食甚至面临着饿死的威胁.在她漂泊异乡的一年中,她时刻思念着她的主人,但从没想过回去找他或后悔离开他.而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因为一场大火而又瞎又残时,她却又同样毅然决然的回到他身边,不离不弃的照顾他,爱他,守护他.还记得在海伦(简在洛伍德学校的好朋友)临死前的那个晚上,友谊的力量促使简冒着被传染被发现被处罚的危险溜进病房,与好友做最后的告别并相拥入睡;在舅妈去世后,简陪伴两个童年时轻视她的表姐直至她们各奔东西;刚刚得知自己得到了一笔巨额遗产就立即决定与三个还没来得及相认的亲人分享

简深深牵动着我的心.当读到她在洛伍德学校贫乏艰苦的环境中面对着种.种困难时,我心疼她;当读到她最终通过努力赢得了老师同学的尊敬与喜爱时,我为她感到快乐;当读到她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身无分文却没人愿意像她伸出援手时,我替她感到担忧;当她终于与罗切斯特先生走到一起得到幸福时,我由衷的为她感到高兴.当简的讲述中最常出现的几个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时候,我为他们感到欣慰.简的善良,热情,宽容,勇敢,坚韧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是我读过此书后的收获.她身上体现出的那些高贵而美好的品质,又有多少人可以真正做到呢我思考着简之所以成为这样一个受人喜爱的人的原因.也许是由于天生的慈悲心,也许是她读过的书,所受的教育对她的影响,也许是由于在洛伍德学校经历的磨练,也许是由于一些好人对她的关爱不过,她是不可复制独一无二的.

尽管如此,我仍想像简那样善良,热情,宽容,勇敢,做事坚持不懈而有耐心,有思想有原则.虽然深知不易,但我会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起初,出于种.种原因读了这本书;

红日读后感 篇10

假期里,我阅读了名人传这本书,这本书把三个不同领域的里程碑似的人物的生平荣誉记录在此,读一本名人传犹如读了三个伟人的一生。

贝多芬出生与贫寒的家庭,父亲是歌剧演员,脾气十分的恶劣,母亲是一个女仆。贝多芬本人相貌丑陋,生活十分的困苦,还经常遭到父亲的打骂,可是他却有惊人的音乐才华,他渴望爱情,可是却终究没有得到,最可怕的是耳聋。

尽管命运对贝多芬如此不公,可是,贝多芬并没有放弃,而是想尽一切作文/办法坚持自己的音乐之路,贝多芬从不向命运低头!表现出高贵的人格,他死后,全部财产也不过一千多法郎。

一生清苦,艰苦童年,爱情失败,恶疾缠身,艰难困苦,命运一次又一次无情的戏耍了他,但是,这也难以抹去他对音乐的疯狂热爱,耳聋意味着世界就此空白,这是多么的可怕,对音乐家贝多芬来说就像天塌下来一般,可是,他并不屈服,以顽强的意志力与命运抗争到底。

身残志坚的贝多芬是真正的英雄,是我们永远的榜样!

红日读后感 篇11

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一本书,书名是《小公主》,妈妈说我总是把自己当成爸爸妈妈的 “ 小公主 ” ,这本书会教我做个真正的小公主。我好奇的开始读这本书。

“ 小公主 ” 叫萨拉,跟我一样只有七岁,我很喜欢她,我觉得她美丽、善良、高贵、坚强,而且愿意帮助别人。她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和爸爸一起生活。萨拉的爸爸非常爱她,也很富有,给萨拉买最漂亮的衣服、最可爱的洋娃娃,还送她到最好的学校上学,让她生活的像公主一样,让我很羡慕。为了让萨拉上学,爸爸把她送回英国,这样萨拉就不得不与爸爸分离,萨拉很伤心,但是为了不让爸爸担心,跟爸爸告别时她忍着不哭,给爸爸写信也总是安慰爸爸,让爸爸放心。并且,萨拉帮助爱哭的乐蒂,乐蒂的妈妈也去世了,爸爸把她送到学校来,她总是因为想妈妈大哭大叫,萨拉去安慰她,做她的 “ 小妈妈 ” ,教她坚强、快乐。因为爸爸有钱,校长对萨拉很好,萨拉没有因为自己有钱、有校长的宠爱就得意、看不起别人,她会帮助其他人,比如给学习不好的亚美补习功课,给小同学讲自己编的故事,还很同情学校的小女佣蓓琪,允许她在自己的房间休息,这些女孩都觉得她像高贵的公主。爸爸去世后,萨拉被校长赶到阁楼上,成为一个小女佣,有钱的同学都嘲笑她,生活没有那么幸福了,我伤心的都要哭了,我觉得萨拉真可怜,校长真坏!我很担心萨拉,不知道她以后该怎么办。但是我看到萨拉仍然很坚强,她虽然很伤心,但是没有泄气;虽然穿破衣服,干女佣的活儿,她还是保持着 “ 小公主 ” 的高贵,尤其是在她饿得快晕倒的时候,她还是把好不容易得到的六个小面包给了一个小乞丐,自己只剩下一个,因为她觉得小乞丐比她更可怜,比她更需要面包。最后萨拉爸爸的朋友终于找到她,让她又过上了公主一样的生活,我很为萨拉高兴。

读完这本书,我很佩服萨拉。平时,妈妈有时候有事,晚上不回家,我就经常会给妈妈打电话,叫她回来,有时还会在电话里哭,让妈妈很担心,奶奶也很着急,看到萨拉跟爸爸分别时那么坚强,还总是安慰爸爸,让爸爸不担心她,我想我以后也让妈妈安心工作,不再哭闹了。我喜欢被老师和爸爸妈妈表扬,可是当他们批评我时我就觉得很泄气,提不起劲儿,可是看到萨拉在校长对她好时不得意、对人很温和,后来变成小女佣时也一样坚强,很勇敢的面对这些事,我有些不好意思了,萨拉那么坚强,有多大的苦难都能忍受,我连一点儿批评都受不了,以后我也要变得坚强,得到表扬不得意,受到批评就马上改,做个好学生,多关心、帮助别人,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像萨拉一样善良、坚强、高贵的小公主。

红日读后感 篇12

我们渐渐地长大了,越来越关注生活,也开始思考生活,探究成长的奥秘。有人曾说,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有时成长是一种恍然的顿悟。

《走一步,再走一步》就是从一件往事中感悟到一个人生哲理,成为一笔精神财富。《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讲述了当年一个8岁的小男孩莫顿。亨特与伙伴们冒险爬悬崖,然后遇险到脱险的经过。读了着篇文章,让我很受感动。特别是父亲的那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当眼看孩子面对困难和危险的时候,作为一个父亲,他没用最直接的.方式去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了一种对孩子成长有帮助的方法——鼓励。当孩子遇到困难时,父亲鼓励孩子自己去独立克服困难。也正是因为这样,事后亨特自己也学到了不少;反之,如果当时亨特的父亲只是爬上悬崖把亨特抱了下来,那亨特也不会从中悟到什么,反而更加强了对父亲的依耐性。

也是从这一点,我很钦佩这为伟大的父亲。要是把这种事情放到现在的父母身上,可能大多数的家长只会选择一种方式,那就是自己亲自上去抱。这就是父母和父母之间的不同。不过,他们的这种方法并不错,因为不管是选择哪种方法,其出发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对孩子的爱。只不过他们用的是不同的两中方式在爱孩子。我之所以喜欢这1篇文章,不仅仅只是他的事件,还有一点就是文章的写作方法。本文中就使用了多种写作方法,主要有“三美”:

1、哲理美。作者通过对童年的一件往事的描写,悟出了一些人生哲理,是值得每一个人铭记的人生经验。

2、描写美。文中的心理描写最为精彩、生动、细致、真实。值得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在描写脱离危险部分表现的尤为明显。

3、照应美。文中多处用了这一写作方法。比如,开头写悬崖的环境,交代自己身体病弱,还有几处提到杰利,都是作者精心埋下的伏笔。这就是我读《走一步,再走一步》的感受。你们呢?

红日读后感 篇13

这本书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的评价了乔布斯,呈献给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56岁的生命倏然消逝,带着他人生的传奇和生命的无限激情平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让人怀念和无法忘记。他——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美国式的英雄,几经起伏,但依然屹立不倒,就像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倒。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了解苹果的人都知道,每一件苹果发布的产品或者系统软件,都凝聚着乔布斯的心血,也只有乔布斯才让苹果的产品如此完美无缺。纵观全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乔布斯的性格以及他评价事物的方式。他的性格中对简约和完美近乎偏执的追求成就了他。

乔布斯的独特力量,来源于他的独特童年。他生于美国加州硅谷,1955年,恰好是美国baby boom的时代。她妈妈生他时,估计还是个不懂事的少女,在50年代,单亲家庭或选择流产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于是,乔布斯被一个中产的家庭给协议领养,他养父是个是一名机械工程师,他在二战之后搬到了旧金山。

加州硅谷的环境,有大量电子产品可以接触到,乔布斯因此迷上了这些electronics,加上对于自己身世的疑惑,让他经常去思考人生的命题和追求科学意义。在他20岁时,他拉上一个伙伴,两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印度旅行。在印度,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贫穷的物质条件和僧人坚毅宗教信仰,让他感触颇多。他慕名前往参拜印度教某圣徒,一路顺着亚穆纳河而下,到达了目的地——下游城市维伦达文时,才发现该圣徒已经去世。“说是朝圣,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此后忆及这段精神之旅,乔布斯轻描淡写。

后来,乔布斯去念了大学,并接触到了禅学,又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使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老师是一个日本人。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 to your inner voice。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后来的的禅学热爱。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在所有伟大硅谷创业英雄里,乔布斯永远是我们无法绕过的一颗璀璨明星!原因很简单,没有乔布斯,今天的世界就一定是另一副模样,就没有1977年的Apple2、1984年的Macintosh、1988年的iMac、20__年的iPod、20__年的iPhone和20__年的iPad.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

对于死亡,乔布斯显然看得很开。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__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红日读后感 篇14

《五猖会》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散文,讲的是鲁迅小时侯的一件事。

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在鲁迅童年的心目中是一个节日。讲了鲁迅小时候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兴奋的心情,还描述了当时五猖会热闹非凡的景象,第二天一大早鲁迅准备观看迎神赛会的时候,却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因此感到十分扫兴。这篇文章通过对父亲强迫背诵,指出了对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当时,父亲让鲁迅留在家里背诵《鉴略》,他的心情应该是非常痛苦、非常难受的。在我的生活里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一次我写完作业正准备出去玩,爸爸却让我在家背英语,那个时候,我的心情和鲁迅是一样的。

红日读后感 篇15

在苏尔海姆,维特结识了很多人,大人和孩子。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信任他,愿意把各种各样的事都讲给他听。孩子们的热情,他们表达各自需要时那种天真坦率的表情让维特尤其感到高兴。他觉得在尘世间只有儿童的心离他的心最近,并认为“每天像孩子一样过活的人是最最幸福的人”。每当他在一旁注意孩子们,通过一桩桩小事发现他们有朝一日必定会具备的一切美德和力量的萌芽,每当他从执拗之中看到孩子们未来性格的坚定和倔强,从任性看到他们今后应付人世风险时的轻松自如与达观幽默时,他便会感到这一切在孩子身上是如此完整,“并未被人教坏而变质”。维特认为在孩子身上所具有的天真应该成为大人们学习的榜样。他觉得自己在孩子们身上能够得到更多的欢乐,认为“对待孩子,应当像神对待我们似的”。这种对童真状态的留恋正是维特的本性所在。

维特所追求的是人的自然天性的解放,但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环境却是一个腐朽、顽固、庸俗、鄙陋的黑暗现实。环顾四周,维特找不到一位志同道合的知己好友,他深深感到自己的孤立无援,但又无力改变什么。在C伯爵组织的宴会上,他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维特,对维特的到场深感不满。维特对此深感气愤,最终迫于压力不得不推出宴会。他的才能为他找来的是非议和践踏,而这一切只因为维特放弃了等级的偏见。

就在维特感到闷闷不乐,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时候,他在一次乡村舞会上结识了贤淑、善良的绿蒂。绿蒂的出现仿佛在他面前了一扇希望之门。在与绿蒂的交谈中,维特发现绿蒂很有个性。维特认识到:绿蒂正是他苦苦寻找的知己。自爱她身上维特感到心灵的沟通的快乐,他想:“我能在她身上找回我的世界”。绿蒂纯洁的黑眼睛,生动、富于魅力的双唇和清新、闪烁着无邪气质的脸颊迷住了维特的整个身心。他认为绿蒂是他在丑恶的社会中发现的真正的美,是他在绝望、冷酷的现实中发现的灿烂希望。

在维特看来,绿蒂是质朴、纯真的人的自然本性的体现,是他美好理想的化身,与是他便对她寄予了全身心的热爱和崇拜。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无情的。绿蒂早已有未婚夫阿尔贝特。是‘阿尔贝特是维特的好朋友,为人虽然平庸但却十分善良。在世俗的沉重压力之下,绿蒂虽然内心深爱着维特,也很同情维特在现实中不幸的处境,但她无力挣脱平庸的生活圈子,更无力维特采取反抗行动,走上反叛家庭的道路。她宁肯屈服于世俗而牺牲美好的爱情与理想。爱情的失败再一次让维特陷入了绝望的境地,他的理想再次遭到重创,他重新论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孤独无助。

当然在维特身上有着无法避免的先天性致命弱点。他憎恨周围死气沉沉的生活环境,对理想充满了热情,但是一旦理想受挫,他便会坠入绝望的深渊,无力自拔。他的愤慨仅仅停留在孤独的伤感这一层面,要不就是想用锋利的刀子捅进自己的心坎,割破自己的血管,就此死去;却无力采取行动改变现实。

红日读后感 篇16

今天下午我看完了《我们班的小童星》,明白了许多道理。

本书主角杨自热因为自己单恋的“甜美女生”王琚成了小童星,而整日失落不已,他悄悄地寻找着自己也能成为一颗闪亮童星的途径,结果却惹来出了很多笑料。学校排练大型童话剧《彼得潘》,杨自热终于得到一个饰演独眼海盗船长的机会,他演得十分卖力。

每个孩子都是童星。今年暑假,爸爸买了辆自行车给我,我学骑自行车的时候总是跌跌撞撞,两只脚刚踏上去就连人带车摔了下来,车头总是左右摇摆。一次、两次、三次,总是摔。摔得我手脚都掉皮了,脚又痛手又痛,都不想骑了。但我又不服输,心底一直有个声音在鼓励着我,郑佳茵,加油!你一定行,在那里摔倒就要从那里站起来。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要轻易放弃。终于,没过一阵子,我就掌握好平衡,能骑着自行车走了。妈妈在一旁对我说:“佳茵,好坚强勇敢,妈妈很佩服你。”

我一直是个内向没自信的女孩。课堂上老师叫我站在讲台上背诵古诗,我紧张得心脏都似乎跳了出来。这时杨自热的形象浮现在我的脑子,顿时仿佛有一股力量推动着前进,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想:不能害怕,就试一次吧,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于是我拿起麦克风上台朗读古诗。下台后,老师夸我很勇敢,很自信。我很开心,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了:做人要有自信心,不能轻意放弃,要相信自己的能力。

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这句话也是我明白的道理——每个孩子都是童星,因为孩子身上的童真是最美的星光,可以照亮大人的世界。

红日读后感 篇17

已过午夜,丈夫和儿子发出轻轻的鼾声,我仍在捧着一本书读得惊心动魄,还差最后三十页,绝对等不得睡一觉的间隔。小说写得太精彩了,尤其是作为一位母亲,读来更是寸断肝肠。

这本叫《无声告白》的小说,出自一位美籍华裔女作家之笔,扉页上的她很年轻,也很漂亮,很难想象如此深刻、如此刺痛灵魂的故事是这位优雅、温婉的女士所作。小说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写的是成为“异类”的那种负担与压力,这种负担与压力,通常会摧毁一个人,而不是塑造一个人。

先说说故事梗概:莉迪亚死了,她是家中老二,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莉迪亚的尸体被发现后,她的父亲内疚不已,母亲则一心报复。莉迪亚的哥哥觉得,隔壁的坏小子铁定脱不了关系,只有莉迪亚的妹妹看得一清二楚……

莉迪亚的妹妹看清了什么呢?

原来,李先生是一位出身穷困的华人移民后代,从小受到排挤、孤立,最大的梦想就是融入白人的世界。李太太由单身母亲抚养长大,虽是地道的白人,却不愿屈从母亲期望的女性传统角色,她梦想拥有自己的事业,比男人更加卓尔不群。俩人的结合有爱,也有很深的误解和由误解产生的期待。等到孩子相继出生,误解越来越深,差点导致家庭的崩解。此后,莉迪亚就成了维系家庭表面安稳的纽带。她既要安抚父亲对友谊的渴求,又要满足母亲对出人头地的期盼。她被亲情绑架,被父母的懦弱压垮。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却都举步维艰。当成人的梦想遭到现实困境,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转嫁到幼小而柔弱的孩子身上。

痛苦像瘟疫一样,不但互相传染,还会感染给所有的家人。当内心的痛苦深藏成秘密,这些秘密就会让家庭产生裂痕。我想,每个人都难免心意难酬,难免伤痕累累。但是,这些决不能成为勒索他人的借口,尤其不能转化成催逼孩子的重压。每个人,每个时代,都有不可避免的困境,都有绕不开的难题,那么,这些都应该由每个时代里的每个人去求索,去抗争。转嫁痛苦是一种怯懦,自己消化不了,扛不下来,也只好自己认,至少不要让它再去毒害孩子的心灵。“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封皮上的这行字像针一样刺进你的心里,告诫你:要有勇气活出自己,否则,你不但成为不了他人期待的样子,还会因此自我毁灭,带给他人更大的打击。因为,每个人的问题只能自己解决,在别人哪怕是最亲近的人身上也得不到彻底的代偿。

红日读后感 篇18

提到《荷塘月色》,每个80后应该都不会陌生,因为这是我们高中重点学习的一篇语文课文。不过那时为学习而阅读,关注点基本都在分段解析上,内心并无什么触动。

上个月去高老师那里借了几本散文集,忙于工作,偶尔才翻一翻,无意间又读到了朱自清先生的这篇《荷塘月色》。

这篇散文写的是朱自清先生夜晚出来散步,走到了荷塘边,欣赏荷花、叶子和月色。之后,又想到了写荷诗。“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读着读着我也似乎也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这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悟到了作者内心的彷徨与迷惘,而我的心情也随着波动起来。朱自清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描写了一个宁静,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白里透红的荷花上闪着亮光,零星地点缀些白花……”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这篇文章写得很美,尤其是对荷花、叶子以及月色的描写,以人心旷神怡,久久不能忘掉。

安安静静读下来,只觉得那么爱不释手,仿佛手里捧着金子似的。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却抱怨连连,真是不应该。自己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和工作,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红日读后感 篇19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xx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当代的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红日读后感 篇20

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看完了余秋雨的《借我一生》,不能不说感触真的很大,也很久完整的读完一本书了。以前高中三年静不下心安安静静的去读完一本书,大一是因为太浮躁吧,总之就很久没有阅读了。所以现在再重新去完整认真读完一本书我还是有感到吃力的,所以也看得断断续续的,不过,这本书还是对我影响很大,感动感触很多。起码让我能重新静下心来去体会一本书。但我知道,我现在对这本书得认识还很表面,有很多深层东西我还不能体味到,现在的我阅历还是太少,也许以后再看这本书时还会有更多收获,品味学习到更多。

大二了还带有很多小孩子习性懵懂无知又不懂独立的我,这本书真的告诉了我很多,也让我反省自己很多。我们这一代人真的很幸福,我们生活在这个自由和平的年代,个性张扬,幸福的享受着父母为我们准备的各种物质享受,不知吃苦受难为何物,被层层好好的保护着。但这也同时让我们染上了很多时代病,让我们过于的依赖,让我们不懂长大。让我们需要用更多的时间去学会生活去成长,这也是所谓的有得必有失吧。面对如今的幸福生活我们真的要学会感恩。

当我读到文革时期作者的各种遭遇,我感觉真的真的很揪心,一直知道文革时期是一段很黑暗的历史,但不敢想象人性却真的可以变得如此恐怖如此自私,人权可以被如此轻贱,面对迫害会如此无力。由父亲被身边亲友因一句闲聊时的话而导致蒙冤受害十年之久,到我一直感觉很亲切很有爱的叔叔被污蔑迫害无法作任何申诉辩驳而最后致使一个如此刚烈坚强的人自杀,当时真的感觉很悲苦很心酸。还有为爱人而自杀的益胜表哥,典型上海小女人的姨妈,很有风韵很有味道的妈妈,还有太多太多,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很多吸引我感动我的地方。其中,我最爱的还是祖母,多么可爱多么坚强多么干练自强的一个人啊,对她有太多的爱有太多的崇拜。总之,看完本书之后的感受很多很多,有很多是我所不能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但它确实已成为我记忆中的一部分,并一直影响着我。

认真读完一本书的感觉真的不错,大二这段空闲的时间我大概都会用来看更多更多感动我触动我的书吧。每看完一本书,我觉得都是一种成长,真的应该让阅读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红日读后感 篇21

读了《难忘的一课》我感到无比地愤怒。《难忘的一课》写了抗战胜利收复中国台湾后,一位中国台湾的年轻的老师教孩子们学习国语。这一幕是多么感人啊!但是由于清政府腐败无能。在1860年与日本在船上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把中国台湾忍痛割让给日本。从此中国台湾就被日本整整统治了50年!这群可恶的日本人在中国的领土上横行霸道,还不让台湾同胞学习国语,这是多么可恨啊!

不过让我兴奋的是,我们八路军打败了日本人,取得了八年抗日战争的胜利。更让我兴奋的是在1945年时,日本无条件地把中国台湾岛归还给我们中国,台湾同胞们终于可以重新学习国语了。

我相信,在不久的以后,中国台湾将会像香港。澳门一样回到祖国的怀抱!

广东省惠州市下埔小学五年级(1)班 黄千惠本文系本站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作文

红日读后感 篇22

《浮士德》这个故事含有强烈的悲剧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时代更迭期的各种冲突: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因循与追求.

浮士德对学十分热爱:"啊,我孜孜不倦,对哲学,法律连同医典,遗憾的还有神学,全部都进行了彻底的钻研."甚至,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天上,他想要最美的星星,地上,他寻找最高的欢畅."

他为了学,他放弃了自己:"为此,我才想魔发屈服,借助精灵之口,鬼怪之力,看否能知道一些玄机;这样,我就不用再汗流浃背,去谈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他对未知的东西感到兴奋万分,书本给了他力量和希望.他对自己的知识感到不足,对无法揭开大自然神秘的面纱感到失望……他对学的热爱已经到达了不可自拔的地步了.

"谁若不断努力进取,我们就把他救助."歌德说过,浮士德得救的秘诀就在这几行诗里.浮士德的身上有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化和纯洁化,到临死,他就获得了上界永恒之爱的拯救.

是的,浮士德之所以能够被拯救,不止是这样,还因为他不断行动,不断追求,不断克服迷误,最终走上了正路.他的精神是向上的,这是我们应该学的.还要学习他对学的追求,对学的热爱,对学的希望.我们要善学,乐学,爱学,才是向上的人.针对我学的不良现象,面对浮士德,我们应当感到惭愧,他是那么地热爱学习!

浮士德的肉体毁灭了,但他的精神得救了.一个行动的人,一个上进的人,一个不断自省并最终走上正途的人,最终会得到救助.这就是浮士德这个形象上所体现出的不断追求和人生真谛的探索精神.

红日读后感 篇23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很多,并加入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被称为“迄今为止唯一全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这就是现代作家“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记叙了明朝的辉煌历史,从建国。到兴盛。到衰败。最后被清朝爱新觉罗氏取而代之。这期间,涌现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奸臣”严嵩。魏忠贤。;“忠良”徐阶。张居正……他们扮演的角色各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搞“厚黑学”,否则,你无法在官场“混”下去。

所谓“厚黑学”,就是在已有的“乌纱帽”上长久地保住。首先要拉帮结派,搞好“同事”关系,否则,你无法在这个黑暗而又不公平的朝廷“斗”下去,也就是看谁笑到最后。即使你再爱国,再忠心,也会被人暗地里“黑”了,“剐”了。最主要的是跟你的顶头上司——皇帝大人打好关系,否则,你叫李大人。张大人。王大人等哥们儿劝皇帝,说不定皇上会龙颜大怒,把他们也“剁”了呢。如果你是一品大员,但是在边境,说不定会让仇人花重金把皇上的亲信收买了,在背后插你一刀,轻则休了,罢官,回家种地,重则金瓜击顶,把你脑袋当夜壶使。

也有一些人(比如严大哥)最开始是抱着为国捐躯,赤胆忠心的心愿来官场的,后来为了“混”呀!只得苦练“厚黑学”。就连小太监们也学什么“葵花宝典”,坑七大妈八大姨的钱。

我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后,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张居正,他的厚黑学那个牛,在人家徐阶面前装愣头青,等徐阶把严嵩搞下去,再和高拱搞关系把徐阶搞下去,再和兼笔太监冯保搞关系,斗倒了高拱,最后解决内阁,当上了唯一的内阁人士,首辅。甚至还坐32人抬的轿子,比万历皇帝的规模还大。

张居正如此,我为什么不可以如此?

记得一天傍晚,我在乒乓球桌上打球,恰巧李晨熙。吴竞泽也在场,此时我和李晨熙闹过几次矛盾,现在我们又和好了,原因就是吴竞泽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吴竞泽叫我也不理睬,不屑地把手插在口袋。

那天风吹得大,我刚好打了个擦边球,没想到李晨熙却嘀咕了一句:“切!运气好!仅此而已。”我听了以后很不爽,冷冷地说:“运气也是要技术的!”

我当时也没多想,就打起了球。没想到旁边的吴竞泽冷笑了几声。然后李晨熙打赢了就说什么“好球”,说我烂,菜鸟之类的;打输了还装模作样地教,什么上转要往下压,还做手势。

结果,原本李晨熙是约我来打球的,经他这么花言巧语一哄,叫我时就说“他”。“这家伙”一类陌生的词语;又对吴竞泽说:“老吴,我请你x元。”然后天黑了和吴竞泽一起有说有笑地回家了,都不睬我一声。

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寒风凛冽地吹着,我默默地收起了球拍,t贴上膜,两眼流露出愤怒的神情,心想:虚伪的家伙,平时和我说和吴竞泽玩是为了打球,都是借口。

回家后,我不经意间瞥了一眼爸爸书桌上的《明朝那些事儿》,心中想起了张居正的厚黑学,心理逐渐平静下来,想:不能这样便宜了吴竞泽,如果和李晨熙绝交,那就正中了他的下怀!

于是我发挥了我的智慧细胞,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第二天,我刚好看见了李晨熙,便强压心中的怒火,“得意洋洋”地对李晨熙说“昨天我表演得不错吧!”我还假惺惺地说:“要多在吴竞泽面前说我的好话哦!”

什么叫厚黑?这就叫厚黑!毫不经意间化解了一场危机,绝吧!

如果想在大家心中的印象好些,便和我学习厚黑学吧!在我这儿还有专门培训哦!学费不贵,事成之后30元就够了。什么?不值?值了!30元保你终生,你这条贱命不可能就值30元吧?要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在为师眼中留个大富大贵的形象,便多加学费酬劳吧!(乃激将!坑人钱喽!)

其实,虽然张居正精通厚黑学,但在他斗倒了一代代“牛人”豪杰们后,还是为百姓们着想的,他深知平民百姓的疾苦,他憎恨一些贪官污吏,所以创立了“鞭法”,冒着生命危险进行改革(王安石可供参考),最后却落了个被贵族们抄家的凄惨。悲观的下场。

插个话外题,还得赞颂一下张居正的伟大贡献,所以今日赋词一首,表达我对张居正的敬意:

声声慢明贤

昏昏暗暗,兢兢业业,繁繁荣荣和和。正值罢手时候,告老还乡。太后苦苦相求,怎拒绝、体虚却旧。欲去也,正无奈,只是天命难违。北风呼吹啸也,憔悴损,高官俸碌奈何?独自支垮,已是无力回天!逝前遥望星空,忆往事、含笑而逝。这一生,怎一个凄字了得!

译文::原本昏暗的朝政,在张居张居正的努力改革下变得繁荣起来,乃大明鼎盛时期!看到这些,张居正也就知足了,想告朝回家养老。可是太后却力挽张居正,怎么能不给太后面子呢你?但是体质却大不如以前。已经准备好告老还乡了,却又无可奈何,他想,这都是天命啊,干了吧。北风寒冷地吹着,张居正身体已十分衰弱了,此时再大的官,再高的薪水对张居正来说,已经都不重要了。张居正实在不行了,终于有一天,他再也不能力挽狂澜了。死前,他远远地看着夜空,回忆起经历的事儿,终于笑着离开了这个世界。张居正这一生,实在是太悲惨了!

红日读后感 篇24

《祖父的园子》是一篇让人想一读再读的文章。我特别喜欢作者毫无顾忌的表达和字里行间流露出天真烂漫的想象那种自由自在的心境让我流连不已,每一句话都有着无尽的乐趣。我爱这字里行间的洒脱任性。

学完这篇课文,我意犹未尽,迫不及待的打开网页搜索,像一只闻到油味的小老鼠想找到油坛子一般,这种渴望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小心脏。没看过瘾,我央求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呼兰河传》。《祖父的园子》就是从中间选的`。我花了四天时间把它看完,现在可以给大家好好说道说道这篇文章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是一个在农村里长大的疯丫头,而《呼兰河传》写的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东北呼兰河畔一个小县城里的故事。其中《祖父的园子》是极具代表性的篇章。书中描写的风土,民俗和居民生活状态都让我觉得和我们“大农村”一样充满乡村情趣和泥土芬芳。这里有明亮的天空,美丽的后花园,慈祥可爱的老祖父和自由自在的童年,“凡是在太阳下的,都是健康的,漂亮的;拍一拍连大树都会发响的,叫一叫,就是站在对面的土墙都会回答似的。”

关于《呼兰河传》的独特魅力。我还似懂非懂,但我对《祖父的园子》口语化的诗一般的语言是非常迷恋的。读过留痕,它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一股纯真无邪,又透着狡黠的灵气。

因为爱上了这篇课文,我第一次那么快乐地去读一本书,因为爱上了这篇文章,我第一次爱上了乡下的生活。现在记忆中的每一株小植物你都在我的心底发芽,悄悄地生长;每一只小动物都在我心里蹦跳,四处乱窜。此时,连我的梦里的都有了“呵呵”的笑声……

红日读后感 篇25

不知道在大家的心目中,秘密像什么,在我心目中,秘密就像猫咪的小爪子,把它放心里越久, 它就要挠你,让你 受不了 。 书里 的主人公又是 怎样的呢。让我们来看看吧 。苏婷宝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她的外婆没了房子,于是到她家和她小阿姨家轮流借宿,但是,妈妈和小阿姨都不把他外婆当长辈,只管她叫老姜茶。有天她帮我缝个蕾丝娃娃,后来她搬到快乐老家了,那里有条会磕瓜子的小狗,还有配音伯伯,七厘伯伯等等。我的内心藏着许多 小秘密,但都被老姜茶搞定了。

我终于知道了快乐老家的秘密,那就是活一天算一天,那个夏天我和小姑娘婷宝说再见,原来每个人都要说再见,就是成长的秘密生命的秘密。

红日读后感 篇26

每当触摸一本本充满革命热血的图书,我的心就像潮水一样起伏波动。轻轻抽出一本,望着那鲜红的题签,每个中国人都会为之振奋,这本书的书名是《两个小八路》。

轻轻翻开书,那鲜活的人物顿时跃入眼帘: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好同志孙连长、和蔼的赵团长和政委、奋勇杀敌,热血满腔的王玉成班长、机智勇敢、坚贞不屈的小通讯孙大兴,还有聪明活泼,灵活警觉的卫生员武建华……书中的故事就是围绕着孙大兴和武建华这对好朋友展开的。

细细阅读这本书,其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震撼人心,当中最让我难忘的是孙大兴牺牲的那一段,当中村打中孙大兴时,我恨不得立马穿越时空,来到孙大兴身边,帮助他顺利逃脱;当孙大兴英勇就义时,我难过地闭上眼睛,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稍过片刻后,我继续往下看,当武建华接过孙大兴的马枪时,我明白了,虽然孙大兴牺牲了,但是他的精神仍然长在,他的灵魂,将随着这支马枪,代代感染着每一位革命者和新世纪的青年。

正像书中赵团长说的那样“革命的后代,不是在温室里长大的。经受点风险,也是个很好的锻炼。”所以我们要向孙大兴学习,向革命者学习。不做温室里的小草,勤锻炼,争取做祖国未来的新栋梁。

红日读后感 篇27

我读了《小草和大树》这个故事,讲了小草和大树一起跟风比赛的事情,从这个故事中告诉我们顽强的生命力,坚强的意志可以战胜一切困难险阻,所以我们面对困难一定要勇敢坚强!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进步,勇攀高峰。

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在每个人的人生的道路上,总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 ,这些挫折只能使弱者低头叹息,但是只要我们向夏洛蒂三姐妹学习,敢于和保守观念、偏见作斗争,发奋努力,勇于面对,以失败作为前进的动力,就一定可以创出一番大事业来。

红日读后感 篇28

今年寒假,我读了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作文之读后感:《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看完后,我被主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他的童年生活十分凄惨: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先生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后来他被送往学校——钱国最糟糕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人也并不友善——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大卫在学校里饱受煎熬,然而他那善良的母亲却只能忍气吞声。不久之后,大卫的母亲便去世了。这是他的继父便霸占了家产,还把大卫送去工厂工作,尽管他当时只有十岁。读到这里,我不免为大卫的悲惨童年感到万分同情与难过。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简直太幸福了。我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在学校里又和蔼的老师与友爱的同学,我是多么幸福啊!可是大卫却生活得如此悲苦,这是多么的可怜啊!

然而大卫却没有放弃一切希望,他逃离了工厂,准备投奔他的姨婆——一位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心肠的人。在她的帮助下,大卫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被送往一所正规的学校并且在那里完成了学业。然后就做了一名律师。尽管大卫现在生活得很好,但它周围仍有心怀歹意的人——尤赖亚·希普。

大卫的生活还真是一波接一搏。他摆脱了残暴的继父却又碰到了很有心机的系谱。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许早就放弃了,然而大卫凭着他坚定的毅力,勇敢地走下去了。

邪不胜正!大卫同善良的米伯考以及知心朋友阿格尼斯等人战胜了尤赖亚·希普。

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大卫终于打败了敌人,战胜了困难与挫折。

如果你认为从此大卫的生活就会无忧无虑,一帆风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大卫与他最喜爱的朵拉——一位最最可爱的女孩,金发碧眼,甜美漂亮,天真无邪……结了婚。然而,朵拉却因病是时,因此大卫十分痛苦。在经历过太多波折后,大卫发现,原来在她生命中还有一位十分关心他的人,那就是恬静温柔的阿格斯。从此他们便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这,也许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大卫虽然经历过无数的困难,遇到过许多不友善的人,但在他的生活中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爱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不善言辞的巴克斯先生,还有生活不如意的米伯考夫妇。他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忧郁不安,却始终期待着“转机”的到来。当然,还有聪慧的阿格尼斯可爱的朵拉。他们都带给了大卫无穷的欢乐与帮助,使大卫更加坚强的生活下去。

读完了《大卫·科波菲尔》一书。我领悟到了许多。他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一样,坚强、勇敢……

我想:我们应向大卫学习,尽管人生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但我相信,只要坚强,有信心勇敢地去面对它,就一定会成功!

红日读后感 篇29

由于处理得当而产生的痛苦应该被看作是幸福,而不是苦恼。

——堂吉诃德

最近一直在看《堂吉诃德》,前几天看到其中的这句话,很有感触。虽然堂吉诃德被描写成一个疯癫的游侠骑士,但说的话却处处透着哲理,这也许就是这部伟大小说的伟大之处吧!

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怎么这么适合我们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就应该有这样的心态,我们不追求每次努力一定成功,我们只需要求自己做出正确的事即可,只要处理得当,不要管结果如何,我们要让自己感到幸福,做到了这些,我想我们都会成为非常优秀的销售人员的,所有同仁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做一个幸福快乐的销售人员!!!

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看了之后既感到好笑,又有一点感悟,深为他的不可思议而感到好笑,《堂吉诃德》 这本书语言幽默,形象生动。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快感,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

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航空母舰,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红日读后感 篇30

安娜卧倒在了布满砂土和煤炭的枕木上,一颗曾经那么动人的、真挚的、生气勃勃的生命之星划过天际,终极陨落在她爱恨开始的铁轨上。《安娜卡列尼娜》的电影版本很早以前便看过了,但总是怀疑那不是真正的安娜,因此始终渴看读到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可认真的捧上书本来品读时,内心却始终不得安宁。当安娜与渥伦斯基在火车站台第一次相见时,“但是感到他非得再看她一眼不可…当他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她也掉过头来了,她那双在浓密的睫毛下下面显得阴暗了的、闪耀着的灰色眼睛亲切而留意地盯着他的脸、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人似的”一见钟情固然以悲剧结尾,可浪漫的邂逅却让我沉醉在美妙的、沉静的境界中。赛马场上安娜的失控表露了他们的恋情,安娜生下了他的孩子,卡列宁的宗教宽容让安娜感谢又愤怒,安娜与渥伦斯基出国了,又回来了,安娜遭到了社交界以及家庭的抛弃,而渥伦斯基却重新踏进社交圈,醉心于自己美好的前途,悬而未决的离婚协议、肝肠寸断的念子之情、自私深沉的爱情独占心理,这一切既让安娜体会到了八年的无爱婚姻里丧失已久,又让她平静的心灵经历了一场喜怒哀怨的风暴。而我也随着安娜的故事沉浮时而兴奋,时而忧伤,时而挣扎。尤其到了后面,安娜被孤独与嫉妒折磨得生不如死,没有人倾述、没有人理解时,我终于能稍微明白为什么安娜选择死亡,她太痛苦了,死亡才能摆脱一切。

渥伦斯基爱安娜,而且他的爱并不肤浅,也许刚开始他对安娜的爱恋有着虚荣的成分,但安娜患上产褥热即将死往时,“他在她患病期间真正熟悉了她,了解了她的心灵,所以他觉得以前就似乎从来没有爱过她,现在,在他了解了她,真正爱上她的时候,他却在她眼前显得非常低下”甚至列文也为她倾倒,由于“她除了聪明、文雅、美丽之外,她还非常老实…”我也爱安娜,从书中瞥见她的第一眼,我便爱上了这个“仿佛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洋溢在她整个的身心,违反她的意志,时而在她的眼睛的闪光里,时而在她的微笑中显现出来”的生气勃勃的女人,而她鼓起勇气与情人远走高飞时,我更是不可抑止的迷恋上了她,这种迷恋不在是站在读者的角度喜欢她、欣赏她,我甚至想自己就化身为她,让我能分享她生命力的一切迷人品质。

可爱的安娜还是自杀了,当看到她在自我折磨中苦度人生时,我甚至希看她早点结束生命。她的死亡始终是一个悲剧,吉蒂获得了幸福,多丽依旧安稳度日,卡列宁照样平步青云,可只有安娜,由于她选择了自由,选择了真诚,选择了勇敢,最后却不得不死亡,她违反了贵族社会的游戏规则,做了冷酷自私者中的一个叛逆者,由于“我只是想活,除了自己,不会伤害任何人,我有权利这样”。这是她的咎由自取吗?这是她成为一个所谓的堕落的贵族妇女而理应遭到的报应吗?安娜在姑母的安排下,嫁给了年长的、迂腐的、虚伪的卡列宁,八年时间里,他压抑了她一切的热情和生气,当我们知道排除了爱情以权力地位为基础的婚姻是不公道的,分歧人性的,当我们肯定了个人追求自由与幸福的价值,又有何权利指责她的选择呢?

然而安娜的死亡是必然的,这并非由于她道德败坏,自私善妒,只是由于她是女人,是一个真诚的女人,是一个贵族社会真诚的女人,是一个男权社会下贵族社会里还保持着真诚的女人,因此她只能自杀。假如她是多丽,忠信老实地守着家庭,在怀孕生子,再怀孕生子中耗费青春,而且不得不苦咽下风骚丈夫到处拈花惹草带来的痛苦,她就会继续如困兽般维系无聊的婚姻,假如她是培特西夫人,私下放荡荒但表面道貌岸然,她就不会在赛马场上失声而起,而且随着渥伦斯基离开了家庭,或者假如她能有一份自己的事业,她就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充实自己的生活,不再是只要爱情,一切都不重要的小女人。但她的命运注定她无法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