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通用23篇)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1

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通用23篇)

该书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的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得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2

《史记》是一部史书经典,记载了我国从黄帝到汉朝三千多年历史的变迁,讲述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中最让我欣赏的,就是管仲和鲍叔牙之间让千古传诵的友谊。

管仲和鲍叔牙是好朋友。管仲比较穷,鲍叔牙比较富有。二人早年合伙做生意,管仲出很少的本钱,分红时却拿很多钱。鲍叔牙对此毫不计较,还问管仲:“这些钱够不够?”因为他知道管仲的家庭负担重。有好几次,管仲帮鲍叔牙出主意办事,结果把事情办砸了。鲍叔牙也不生气,还安慰管仲说:“事情办不成,不是因为你的主意不好,而是因为时机不成熟,你别介意。”管仲曾经三次做官,但三次被罢免,鲍叔牙不认为是管仲无能,而认为管仲没有遇到赏识他的人。管仲参军打仗,却临阵脱逃,鲍叔牙没有嘲笑管仲贪生怕死,认为管仲是牵挂家中年迈的母亲

后来二人都从政了。管仲辅佐公子纠,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公子纠在争夺王位中失败,别的大臣都自杀殉节,管仲却甘愿被囚受辱。鲍叔牙没有耻笑管仲没有气节,他知道管仲是为了图谋大业而舍弃一时的名声。最终鲍叔牙说服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自己却甘心做管仲的助手。管鲍齐心协力,成就了齐桓公的春秋霸业。“管鲍之交”也成为千古传诵的佳话。

从管仲与鲍叔牙的故事中,我明白了友谊的真正含义。超越富贵贫贱,超越得意失意,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扶持,这样的友谊才能万古常青。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3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今天我终于把厚厚的一本《史记》读完了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小。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非常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非常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现在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还非常善于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后来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一定不会轻易交换。但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该向秦穆公学习。

总而言之在《史记》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伟大的五千年的历史同时我还懂得了不少的知识收获了不少硕果。我认为《史记》这本书值得一看。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4

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淫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5

《史记》是我国文化的灿烂瑰宝,它的作者是古代文学家司马迁。《史记》中有许许多多的经典故事,每看一个都会有不同感受,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了。

周幽王残暴无道,丧尽天良。可他独独喜爱宫中的一位女子——褒姒。为了让她开心,周幽王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把军国大事当儿戏,点亮烽火,迫使全部将士匆匆赶来,就为了博褒姒一笑!可长期以往,将士们渐渐对他失去了信任,到战争真正来临的时候,将士们已经完全不相信周幽王了,全都不愿前往,最后被匈奴杀得片甲不留。看到这儿,我十分气愤,周幽王为一代君主,却只知道吃喝玩乐,残害百姓。我们可不能学他,做人必须诚实,不能欺骗,玩弄别人,不然终究会自尝恶果。

另一个让我回味的,就是聂政以身报仲子。聂政与严仲子交上了好朋友,为了讨伐侠累,他只身来到韩国,在众目睽睽之下刺死了侠累,最后自毁容貌而死。这段故事感人不已,聂政侠肝义胆,是一位了不起的烈士,而言仲子独具慧眼,善于识人用人,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认可与赞扬!

《史记》中还有很多了不起的人物,如:文武双全的伍子胥,聪明机智的晏子,善用兵计的孙武等等。在他们的身上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哦!

总之,这本书给我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让我对历史有了更深的印象,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书中的人物会带领你走入他们的世界!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6

富春江里江水滔滔不绝,我手中捧着一本《史记》,细细品味,感慨万千……

读着《史记》,我仿佛回到了那个群雄逐鹿的年代,回到了那个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我看到了那个顶天立地,身残志坚的司马迁,看到了一诺千金的男儿形像。司马迁用了整整18年的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父亲司马谈的遗愿,写好了一篇52万字的史家巨作———《史记》。

鲁迅先生称赞《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对我们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它就像一个华丽的舞台,君王、英雄、谋士、刺客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不断上台,为我们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的故事。

我喜欢的英雄是项羽和勾践: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川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卧薪尝胆。

我欣赏的刺客是专诸、聂政、还有荆轲等人,对君王赤胆忠心,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然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赤胆忠心的表现。

我印象最深的谋士是韩信,从小忍辱负重,念念不忘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在他的第一场战役里,就以成功告终。他的一生中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背水一战;四面楚歌等战役,无一失败。关于韩信的一生有一副极佳的对联:“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前半句讲的是萧何和韩信的故事,萧何是韩信一生中的贵人,也可以说断送了韩信的的一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后半句中的两妇人,讲的是漂母和吕后:漂母就是韩信小时候,给他一饭之恩的老婆婆,吕后就是刘邦的妻子,后来杀害了韩信……

读了《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从中我体会到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7

我读的《史记故事》,是节选自司马迁《史记》中的一些人物故事的白话本。这本书只节选了30篇史记中的故事。古人说过“一叶而知秋”,读《史记故事》我完全可以领略《史记》的历史、文化的精深。

仰望夜晚的苍穹幽深而遥远,繁星闪烁,又使多少人沉醉其中,迷恋、憧憬,感慨万千。《史记故事》犹如这深邃的夜空一样给人思考、哲理,前车之鉴的警醒。

走进《史记故事》一个个帝王将相,士族文人的音容笑貌、谈笑风生跃然纸上。跟随他们的脚步,我目睹了他们在那个时代留下的串串印记。有的人圣德,有的残暴,有的英武,有的昏庸,帝尧禅让开启圣德,商纣酒池肉林、炮烙之刑无不揭露其有多残暴,周厉王防民之口,让百姓道路以目的暴虐无道,周幽王为搏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的昏庸,项羽刘邦的楚汉相争的风起云涌的治国策的较量,廉颇蔺相如将相和的美谈。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成为古今文学典范。这也许就是母亲说的几千年来我们中国人厚重的文化底蕴,是我们的文化树的根基。只有这如此丰厚的根基,我们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读史使人明智”说的一点也不假。《史记故事》作为历史书籍带给我们的思考无穷无尽,它的哲理让看过他的人一生受益。当我读到《卧薪尝胆》时,越王勾践的毅力,改正错误的决绝,让我心生佩服,他让我明白:面对困境时,我们的心态决定了我们的未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让我对军事家项羽、韩信敬畏不已。“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让我们这些后辈明白:身处绝境拼死一搏的能量有多么巨大!《纸上谈兵》赵括惨败秦军,让我明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个语言的巨人,却可能是一个行动的矮子。我们要多思考、多实践。每一个故事,让我们读过之后,都是一种启迪;每一个故事我们领会之后,都将变成我们的一种智慧!

我读了至少五遍《史记故事》才敢拿起笔写这篇读后感,因为他的厚重、智慧、仁德,不容许我亵渎!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8

今年寒假,我上了短期班在线直播课“体贴入微读《史记》”,里面的故事一下子吸引了我,仿佛打开了一部巨大的历史画卷,让我看到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

在老师讲解的基础上,我找出了家中的《史记》。这本《史记》已被翻译成白话文,原著是司马迁,是我国历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翻阅沉甸甸的书本,我仿佛坐上了时光穿梭机,来到兵荒马乱的战国、秦朝、西汉年间,蓦然发现,那一位位英雄,带着坚定无畏的表情,披荆斩棘,向我走来。

《史记》就是一部历史人物的百科全书,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有智勇双全的蔺相如,他凭三寸不烂之舌、顾全大局的格局、忠君爱国的精神,带给我们一个个脍炙人口的动人故事:“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舍身为国的荆轲,不顾自己的性命刺杀秦王的大无畏精神,“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是多么的凄凉;统一六国的秦始皇是个残虐的暴君,他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害得老百姓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在秦朝残暴的统治下,起兵反抗;西楚霸王项羽,英勇善战,有着卓越的军事领导才能,可惜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故事告诉我们困难与挫折能催人奋进,与人力量,安逸与保守却使人堕落,所以,我们要勇敢面对挫折,敢予接受挑战,否则只能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领略成功的秘诀要学习历史人物的优点,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9

《狼国女王》是沈石溪的作品之一,主要讲了雌狼紫葡萄成为帕雅丁狼群的女王之后怎样统治整个帕雅丁狼群的故事。

紫葡萄原来是狼王盔盔的妻子,本来是一只普通的雌狼,只要帮盔盔生儿育女就可以了。可是一天狼王盔盔被孟斯拉加虎咬死了。被狼群中最有威信的朵朵菊选为狼群中的第一位女狼王。紫葡萄在当狼王的时候,经历了不少灾难,在一次次的灾难中,帕雅丁狼群死去了许多狼,包括紫葡萄的孩子红毛绒、白燕燕等狼。当紫葡萄赶走她的孩子时,心像被无数利刃刺得伤痕累累,可是没有办法,只好祝愿他能够自己靠自己的力量活着,成为独霸一方的狼王。我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为紫葡萄感到伤心,所谓“虎毒不食子”“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是狼是没有感情的,即使是父母面对自己的孩子,也只能忍。当我读到大结局的时候,不禁又为他们而感到高兴。雌狼踢踢为帕雅丁狼群生了六只狼崽,可是她和她的丈夫黑三却为了保护孩子而死去了。到了最后,宛格莎狼群加入帕雅丁狼群,从而成立了一个新的狼群,而紫葡萄又一次被选为狼群的女狼王。

我读了这本书后,被沈石溪的那无比巧妙的写作方法给迷住了。而且我也很喜欢紫葡萄,她并不自私,放过了帕雅丁狼群的敌人宛格莎狼群的王后红耳圈狼和她的孩子,到最后就受到了宛格莎狼王发冲的帮助,打败了孟斯拉加虎。并最终合成一个新的狼群。

《狼国女王》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们可以来看看。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10

书中的灶王爷是一个有着大大眼睛的,留着两撇长胡须的小老头,只不过他有点不同,他是贴在上的。这个灶王爷天天穿着红衣服,瞪着大眼睛,还有个标准微笑——看着大家。灶王爷真不愧是管灶的!每天都为大家煮出香喷喷的饭菜。

他天天瞪着那双大眼睛,在家里看来看去。哎,我正要偷吃呢!灶王爷就盯着我看,看得我怪不好意思的,偷吃就更没说了。

这边爷爷奶奶在吵架,灶王爷左看看右瞧瞧,他好象什么都明白了似的,眉头皱得老紧了呢!

我们家人一旦做了什么不对的事,灶王爷就举起他胖胖的手,皱起他细细的眉毛,用不太标准的英语连声说:“NO。”大家一看灶王爷那个严肃的样,自己倒忍不住笑了。

晚饭时,我、爷爷奶奶和灶王爷一起吃饭,灶王爷还是瞪着眼睛,不过他在笑呢!奶奶端着一盘土豆一步一步走来,看来爷爷奶奶都老啦,灶王爷可能也老了,可他还是那一副顽童样:眼睛瞪的老大,脸上有两抹永远都抹不掉的'红。

我感觉,我就是里面那个胖胖的小女孩。大家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我、爷爷奶奶、灶王爷、猪、狗,大家都幸福地生活着。新年到了,灶王爷得上天一段时间,大家把糖瓜给他吃,让他在玉皇大帝面前不要乱说话。不过,我想没有糖瓜灶王爷也不会乱说的,因为在心底,他永远爱着我们一家人。

在生活中,我们身边就有很多“灶王爷”。比如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每时每刻地瞪着眼睛盯着我们,爱护着我们。我们都是最最最幸福的人,因为天天都有人在管我们,他们从心里爱着我们,盼望我们快快成长。

翻开书,灶王爷还是瞪着大大的眼睛微微地笑着,他好像在对我说:“孩子,要好好珍惜那些对你好的人那。”是啊,你必须知道,那些管你的人,多么爱呀!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11

今天,我读了《罪马》,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术演员娄阿甲有一匹特别亲的马,叫白珊瑚。一次表演中白珊瑚看见了一条蛇,偏离轨道,使娄阿甲丧生。虽然它是罪马,可是由于阿甲的遗嘱上只有一条:别为难它。最终他们没有杀白珊瑚。白珊瑚此后一直很忧伤,时常几个小时地望着阿甲的埋葬之地。之后,他突然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另一匹马,在一天夜里,它突然从马戏团逃跑了。在娄阿甲的石碑前,时常出现一批健壮的白马,遇见什么蛇就踩,这个故事结束于一条一条死去的蛇。

我的心被震撼了。白珊瑚是一条富有心机通人性的马,他与人一样,也有想法。他为了逃跑,怕给马戏团带来麻烦,主动将头马的位置让了出来,使自己走后不会使马戏团乱掉。他性格刚烈,讲感情。它知道自己本该被杀的,可娄阿甲保留了它的生命。它与娄阿甲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些人会讲人话,可行为却像低等动物。白珊瑚虽不会讲人话,行为却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人来看。它甚至是一些人的榜样。

人很动物都是一样的但我们却是怎样对他们的?我们虐待他们,可它们却那样忠实。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去对面玩,从早上一直玩到晚上,我会家时,发现有个东西在门口,我拿手机一照,原来是小糖(我家的狗)听妈妈说,它一直卧在那里,没有动过,直到我回来,谁牵它,它都不走,看动物对人有感情,那人对动物呢?

看来我们该好好反思了·······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12

我爱艾青的诗,不仅是因为诗美,字里行间藏不住爱国的愤慨!涌进我的心,我的脑海,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我爱艾青的诗,最爱的是这一首《向太阳》。这首诗是在艾青从战火纷飞的北方回到武汉,满怀对战争胜利的希望与期盼而作的,“向太阳”的标题让人联想:昏暗的过去,新晋的希望,光明的未来!主题一目了然。

他起来,不仅是一个人在刚起时,看到远方的太阳,而是一个切切实实的,刚经历了战争的人民,看到希望的曙光,毫不夸张做作的语言,却是那么深刻,刻进我的内心。

他来到了街上,街上是多么和谐,有了色彩,“早安呵”,艾青不忍心打扰这份黎明。他又回想起“昨夜”的痛苦,经这一反衬,沉重感仍未消失,反而加重,也令读者更加好奇,耐人寻味。

他回忆起了昨天。是多么痛苦,无止息的战争,残酷的杀戮,毫无自由可言,这困住了他,折磨着他,他无能为力,他替那些无辜的生命哀嚎!也只能哀嚎。文章是他最真切的情感,真挚的悲伤喷涌出来,灵魂永远歌颂,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希望,他期待黎明的到来!我与他一同盼望着,诚切地盼望着……

黎明终于到来!他含着热泪描绘了城市的工业,他心情激动!

这落后的人民崛起了,这钢筋煤油的气息比什么都香。

我所读的《艾青诗选》,就是艾青精神与意志的集中,是再简洁不过的语言,也是品味不尽的意味。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13

月光下,一盏温馨的台灯,散发出一缕光芒,轻轻柔柔池洒在我的脸上,我翻开了曹文轩的《蜻蜓眼》,阅读着,感动着。

这本书以太爷爷临死时叮嘱他的外国儿媳奥莎妮永远守护的项链——蜻蜓眼为线索,勾勒出了奥莎妮一家在上海的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场景。

浓浓的爱在文字中流淌。听,临终时,太爷爷用十分微弱的声音叮嘱奶奶:“奥莎妮,永远也不要让它们离开你!”太爷爷的手无力的落下了,但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奶奶的身上。她听到来自太爷爷内心深处的一句话:“奥莎妮,拜托了……”它们就是太爷爷在奥莎妮与爷爷结婚时给她的一条珍贵项链——蜻蜓眼。这是爷爷爱的见证,太爷爷爱的传承。我的心间不禁泛起了爱的涟漪,阳光拂过,有一种暖意从指尖散开,一直流遍全身,晶莹的泪花在我的眼眶里闪烁。

看,在那个日本侵略上海的特殊年代,奥莎妮的异国血统成为家族灾难的来源。这天,一伙人突然冲进屋里,抢劫了一番,还把奶奶最珍爱的蜻蜓眼给夺走了。此后,一家人便开始了寻找之路。知道了抢夺者家的位置,大伯、大姑、小姑,二伯和小叔一一上门拜访,苦苦哀求,可还是不肯交还。最后,外公只好把他最好的六幅画统统给了他,才得以讨回了蜻蜓眼。为了找回蜻蜓眼,奥莎妮的家人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可看到奥莎妮欣喜的脸庞时,他们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感到做什么都值得。他们之间的亲情可真是牢固呀。不知不觉中,敬佩之情像一泓暖泉,流淌在我的心头……

而生活中,也有许多爱。街上,两个老人手挽着手,一起散步在黄昏的夕阳下,暮色为他们的身影勾勒了一幅温馨的画面。虽然两个人都穿着破旧的衣裳,虽然岁月的侵蚀让他们的脸上布满皱纹,但他们的脸上永远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

爱是传承,爱是互助,爱是相守。我想,无论是书中的奥莎妮,还是生活中的老夫妻,他们都懂得爱的真谛。这时,夜晚的月光又悄悄地探了进来,轻轻地抚着我的脸庞,静静地凝望着这本书页……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14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15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是任大星爷爷的最新力作坏爸爸好爸爸。

汪大刚是个对错分明、心地善良、像个男子汉一样的阳光好少年,他的爸爸开始也是一个好爸爸。但他经不起诱惑,让一个女骗子给骗了。被骗后,他的爸爸汪立群改过从良,当上了个体出租车司机,后来汪立群接了一个大单,到机场,一次挣了一百多元,但那个客户的一只提包落在了他的车上,他就把提包交给了机场的公安部门,还报告了他挂靠的公司。后来才知道那个提包里有十几万现金,还有重要资料,那个客户是个美籍华裔,他隆重的感谢了汪立群,还惊动了记者。就因为这件事,汪立群成为了“文明市民”。但还是没有吸取以前的教训,几年后又一次上了骗子的当,成了吸毒人群,还跟那些犯罪同伙绑架了汪大刚的好朋友周薇薇。但周薇薇很信任汪立群,就因为她的一句“汪叔叔”,让汪立群改过从良,重新做人。

现在的社会上,非法分子很多,常常有偷窃、绑架类似的事情发生。我真搞不懂,人心都是肉长的,为什么那些歹毒的人那么凶狠无情呢?

坏爸爸好爸爸,是对一个父亲的评价。

我觉得我的爸爸是一个好爸爸。他很爱我和妈妈,从不酗酒,也不会回来对着我和妈妈发脾气。唯一一点就是——抽烟,爸爸一天能抽2包烟,劝了他很多次他都不听。我曾在书上看过,一个人每抽1包烟(20支)就能减少11秒的寿命,我把这个事情跟爸爸说了,他只是敷衍的“嗯”了一声,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我觉得世界上所有的爸爸都爱自己的孩子,不管是坏爸爸还是好爸爸。

这本书情节曲折紧张,故事起伏跌宕,想知道最后的结局吗?就让这本书告诉你答案吧!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16

《滥竽充数》主要讲的是战国时候,齐宣王喜欢听吹竽,而且要很多人一起吹才可以。有个不学无术的南郭先生听说了,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去,吹嘘自己说:“大王啊,我是个有名的乐师,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齐宣王听得高兴,很爽快地收下了他,他就混在里面装作很会吹的样子,骗了齐宣王。其实南郭先生并不会吹竽,只是装模作样。他混了几年后,齐宣王去世了,他的儿子齐泯王即位。他也喜欢听吹竽,可是他喜欢听独奏。这下南郭先生再也混不下去了,于是他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

读完这篇故事后,让我想起小学时我们班的“南郭先生”。老师让我们背课文,谁背完老师指定的课文就加分。但是有的同学为了想加分,就把背得不熟的课文也加“背熟”章。有一天老师突然抽查背课文,那几个背得不熟的同学顿时傻眼了,只见他们坐立不安,心神不宁。有的背得结结巴巴,有的站起来大脑一片空白。哎!当一个不懂装懂的南郭先生真难!

因此,我想到在平时学习中是甘当“滥竽充数”的南郭,还是做奋力搏击的雄鹰,二者必择其一。南郭先是好混,最后还是混不下去,社会的建设不需要南郭这样的懒汉,需要的是有真才实学的人。“滥竽充数”的人自欺欺人、华而不实、弄虚作假,经不起考验,最后还是要被社会所淘汰。我要学习雄鹰奋力拼搏的精神,努力、刻苦地学习。只要我们树立信心,努力付出,何愁登不上知识的高峰?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17

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

说起暗恋,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上中学时看金庸先生的《鹿鼎记》,里面有个英俊潇洒、武功盖世的百胜刀王,因为倾慕美人陈圆圆,放者武林盟主不做,甘心在她身边默默无闻毫无所求地当个种园子的菜农,每天能见上美人一面就心满意足,偶尔搭上几句话能记一辈子。当时的我很为这故事感动,心想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怀啊,浪漫、伟大,充满了奉献和牺牲精神。爱一个人爱到这份儿上还能有更甚的么?此后小心眼里还暗暗下了决心将来如有机会也要这么来一下子,让自己也为自己感动一回。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对这个爱情故事的看法也逐渐改变。感动早已经不在,代之而起的是阵阵疑心。经历越多,我越觉得这个故事怎么好像是个阴谋。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对比一下历史可以发现,百胜刀王这个榜样实际上就是从前的贞洁牌坊,只不过是为男人立的。想要牌坊的有多惨,为了这虚无的暗恋他得抛弃事业地位,放弃追求世俗幸福(譬如和心爱的女人睡觉)的权利、还要日日夜夜为对方的安全着想,遇有危难得挺身而出。而身为女主角的陈圆圆却十分之惬意,不用担心什么道德约束可以随便和其他男人(如李自成、吴三桂等花丛老手)乱来,不用任何付出就有个超级保镖可以胡乱招惹对头冤家不必担心安全问题。这么爽的事情谁不想呀,我也想当陈圆圆,好有个百胜刀王这样的傻瓜跟着。

不过社会发展到如今,人民群众的精明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暗恋越来越没什么市场,那百胜刀王和陈圆圆的故事也糊弄不了谁了。问十个人,十个都说那刀王太弱智,要是我早就先跟陈圆圆挑明了。她若是乖乖地同意还则罢了,如若不肯,就像韦爵爷说的“喜欢她,抢来做老婆就是了,”凭咱一身盖世工夫,把她抢了就跑,哪还有后来吴三桂、李自成什么事儿!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18

这本小说讲述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名叫紫葡萄的雌狼,它的丈夫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一年冬季,狼群因为找不到食物而饿得皮包骨头,狼王盔盔冒着生命危险去和凶猛的孟加拉虎抢夺食物,结果不幸丧命。于是饥饿的帕雅丁狼群便把贪婪的目光投射在盔盔的遗体上,大公狼歪-甚至跑过去啃食它的遗体,紫葡萄竭力阻止,并跳下悬崖追捕幼鹿,才使得盔盔能够保留全尸。国不可一日无君,狼也不可一日无王。在老母狼朵朵菊极力推荐下,紫葡萄终于成了帕雅丁狼群历史上第一只女狼王,狼群命运从此改写。有过灾难和痛苦,有过危险和挣扎,有过无奈和坎坷,有过柔情和关爱……

在我心目中,狼是一种凶恶又残忍的动物,成语中就有“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看了《狼国女王》,我觉得其实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它动物,特别是在大雪纷飞的寒冬,那时候,森林中的动物一般都在温暖的窝里睡大觉,而狼呢,却只能在厚厚的积雪中艰难地走着,寻找可以吃的食物,有时候,万不得己,它们还会去吃老鼠。

读了这本书,我看到了母子之爱、臣民之爱、夫妻之爱,在这种种爱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世界的美好。但我感受最大的还是对紫葡萄的敬佩。身为一只雌狼,它却要担负如此巨大的责任。我发现了它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紫葡萄必定能够“治理”好这个“狼国”。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19

《大卫·科波菲尔》还通过大卫的半生经历,揭露了英国教育制度的腐败,童工制度的残酷。大卫童年所进的萨伦学堂,是当时英国学校的真实写照。通过大卫当童工时饥寒交迫、受尽屈辱的遭遇,控诉了资本家利用儿童廉价劳动力进行剥削的真相,指责童工制度扼杀儿童才智,摧残少年身心,侵犯人权,不合人道。小说多方面地揭发了金钱对家庭和夫妻生活的破坏作用。摩德斯通为了侵吞则产而诱娶大卫的母亲,把她折磨致死。大卫的姨婆也有丈夫,但他挥霍成性,分居后还不断勒索钱财,造成姨婆的痛苦。利己主义的情欲和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使爱弥丽这个纯洁的姑娘得不到正常的婚姻生活,身心都受到摧残。狄更斯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关系对婚姻的危害,体现出他追求纯真的感情、鄙视金钱利益的进步思想。

《大卫·科波菲尔》在艺术上最大的特点是,作者亲切地、清晰地、抒情诗般地叙述、描写了生活,人们读作品仿佛是大卫在跟我们促膝谈心。这里没有《双城记》那样惊心动魄的斗争场面,也没有《巴黎圣母院》、《基度山伯爵》那样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它只是通过讲述日常琐事,使读者了解时代的风貌,认识作品中的人物,陶冶思想感情。

《大卫·科波菲尔》以刻画人物的多种多样性格著称。作者着重通过人物的容貌、言谈、动作、服装、习惯,以至某些怪癖来写出人物的不同身份和不同性格。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的性格的成长和发展过程,写得细腻、真实、亲切,这在一些以情节取胜的小说中是难以见到的。大卫姨婆贝萃小姐的个性特征非常突出。长期的独居生活,形成了她严峻、孤僻、自信和旁若无人的性格。她外表吓人,讲话尖利,但心地善良,不畏权势,正义感强。对于坏蛋乌利亚·希普,采用外卑内恶的手法。写他没有眉毛,没有睫毛,眼睛是红褐色的,身体从不站直,任何时候都是扭曲、蠕动;手又冷又湿,像青蛙一样令人厌恶,用外形丑恶的描写衬托他蛇蝎一样的狠毒心肠。其他如疯疯癫癫但又心地善良的狄克先生,贪婪、阴沉的摩德斯通,等等,也都是各有各的语言、习惯、神情和特性。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20

悲剧,总会催人泪下,确切的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使人惋惜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不过,有的悲剧是伟大的。这里,我要讲的关于我们学的课文——《伟大的悲剧》。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知道,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阿蒙森的队伍最先到达极点,然后凯旋而归。可斯科特的队伍慢了他们近5个星期,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提前来到,无情地袭击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进行了2个月的搏斗。最后他们体力不支,长眠于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之中。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悲剧。这些英雄,之所以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视死如归的精神。首先是禁卫军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伙,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伙,而向死神飞奔。而最后,他们抱着绝望,骄傲地等待死亡。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尤其是斯科特,到生命最后关头给他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所以,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连最高权威的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虽然他们去世多年,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尚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永远不会被人们放弃或遗忘。悲剧,是伟大的……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21

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忆的好书啊!

我为简爱在舅母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遭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数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生活地位,以她绅士身份,贵族地位,渊博知识和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教的简爱结合,在很多人眼里,是那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为什么这样一个事实变成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味,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当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了他身边。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正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的真正美好的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22

《毛毛》这本书是德国幻想大师米切尔·恩德的作品,又名《时间之谜》,讲述了时间窃贼与小女孩毛毛不可思议的故事。

《毛毛》讲述了一个离奇古怪的故事:一个不知年龄,不明来历的小姑娘毛毛,拥有别人没有的灵敏听力,用“倾听”帮别人解决问题和纷争。她曾有许多好朋友,一起度过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时光。突然有一天,这份美好被打破了,一群名为灰先生的时间盗贼们出现了,他们盗取了大人们的时间,还让大人们都把孩子们送到了同一个地方去,这一切都是为了“节省时间”,毛毛很难过。有一天,毛毛遇到了时光老人候拉,知道了时间的秘密,同时,她也肩负重任打败灰先生。经历千辛万苦,毛毛成功把灰先生全部消灭,恢复了大家的时间!她还发现了世界和人类的大秘密,即“时间就是生命”!

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不管饕餮的时间怎样吞噬一切,我们要在这一息尚存的时候,努力博取我们的声誉,使时间的镰刀不能伤害我们。”

我们生活中有许多诱惑,如电视、游戏、网络等,不管沉迷于哪一项,都会浪费无数宝贵的时间,影响我们的学业。我们要锻炼出自己的自制力,坚决抵制各种诱惑,不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

我平时是个非常不懂得珍惜时间的人,早上起床磨磨蹭蹭的,足足有二十几分钟被我浪费掉的,天天慢吞吞地写作业、吃饭、洗澡。有时在课堂上不注意听讲,该学会的知识没学会,回到家还要再学,有时写作业粗心,写错了还要重写。这时,灰先生就轻易夺走了我的时间,我就没时间玩,没时间去练唱歌、练琴、看书。

以后,我要珍惜时间,让我成为时间的主人,与时间赛跑。认真地学习,快乐地玩耍,要合理的安排时间。希望大家有空去细细地品味一下这本关于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不可思议的故事的好书吧!

有关史记读后感450字 篇23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维里·费尔曼。维里·费尔曼是德国当代青少年文学领域最具有鲜明个性的作家之一。

《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主要内容是:灰色的大宅中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灯灭人寝之后,老鼠们便从洞子里钻出来,在各个房间里奔跑嬉闹,在厨房里、储藏室里大啃大嚼。可是,有一天,一只名叫威利巴尔德的超级老鼠自立为鼠帮大首领,嘴上说要让老鼠子民们过上好日子,但它却没有这样做,一次危机时,白老鼠莉莉靠自己会阅读的本领救了大家,自认为是最最强大的威利巴尔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老鼠子民们又重新获得了自由。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威利巴尔德不自私自利、口是心非、自以为是,也许它不会落个被捕鼠夹子夹掉尾巴的下场。真是恶有恶报啊!被大家认为不属于灰色鼠群的莉莉呢?在找不到一点吃的图书馆里,它开始翻看一本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破译,不久认识了从A到Z的26个字母,并且渐渐地懂得如何把它们正确组合起来。莉莉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学会了阅读。后来,它能够给大家讲故事,能够让大家明白美味的烤肉里藏着的杀机,用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同伴,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多么了不起啊!

是的,莉莉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只有坚持信念、永不放弃,一定会改变自己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