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书心得感想(通用31篇)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

风雨里它高昂着头,大雪飞沙里它毫不畏惧,松软般的瀚海里印下它踏实正直的特性。每当狂风吼过天际,它,总是不屑!用它的耐力艰劳叩响起我们心中的佩服。它是人类最出色,永远印证坚强的伴侣—骆驼。扒开时间的隙缝,望见那本《骆驼》,它照耀起我心中的彼岸。《骆驼》是一部以雪域高原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书中每位主人公的结尾都是在断崖下结束的:大柴旦为了使大驼队免受强盗的抢劫伤害,在断崖,亲手用枪打死了母驼乌图美仁,随后,大柴旦也随母驼去了;格尔穆带着小柴旦寻到了断崖,嗅出了充满伤感的气团,察觉出乌图美仁已死,它又一次选择了追寻乌图美仁,小柴旦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选择了和哥哥大柴旦,还有母驼乌图美仁与美驼格尔穆在一起;两天后,库尔雷克和娜陵格勒赶到断崖边,库尔雷对娜陵格勒说:“你有察汗乌苏,好好活着吧。”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通用31篇)

库尔雷特说完就到断崖下,去看看他的俩个儿子,和他的骆驼了。娜陵格勒以泪洗面,用歌声告诉自己,爱情与生命的关头,她选择了爱情;不多久,一个禀性怯弱的骆驼客来到断崖处,他不断地说:“连骆驼都能,我就不能?我是人啊!”他用事实证明,一个软弱怯懦的人,也会拥有以命相许的爱和勇敢,他就是克尔雷克的兄弟,娜陵格勒的丈夫。这个故事,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揭示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每当狂风破坏午后的静谧,撕碎了漂浮的云朵,揭净了沙漠的脚印,遮昏了太阳,唱着,叫着,吼着,回荡着;忽然直弛,像惊狂了的大精灵,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乱,四面八方的乱卷,像不知怎样好而决定乱撞的恶魔;忽然横扫,乘其不备的袭击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植物,吹掀了风沙,撞断了一个个“沙丘岭”;可是,骆驼在那里看着;它们刚从风里出来,它们仍旧迈着稳重的步伐前进,但风并没能把它们怎样!这就是“塞沙茫茫出关道,骆驼夜吼黄云老”的豪情与志向。

任何时候,在它心中永远把握住自己的信念,它不断的追求辉煌,它不会让他人将自己打败,因为它们倔强的性格流露“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品质。它们每一次的竞争,爱情给予它们力量,它们拥有自己的爱情,时刻坚持不放弃,为自己的爱情去努力、去拼搏。它们的爱能敷衍最绝望的黑暗,能排解最孤寂的迷茫。它们为爱情付出自己的一切,付出自己内心滚烫的爱!

走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一串串艰涩而沉重的脚印,留下它们内心的真挚“无论前方有多远,无论脚下路的多么苦累,我都会与你一同风雨兼程”。它对于主人不离不弃,永远用生命的价值拼凑起我们心中对他们的辉煌。它把自己的所有给予他人,付出它们的真诚,都会芬芳每一个飘零的角落,都会演奏出最美的乐章,都会散落世界,唱响世界。

树高千尺,是因为它无数次的经历过狂风暴雨的洗礼;船行万里,是因为它无数次经历了惊涛骇浪的撞击;

然而骆驼,能拥有无数人的敬仰爱慕,完全是因为它能够战胜风沙中那个懦弱的自己。它曾经奔跑于风沙跌了无数个跟头,吃尽了苦头后,终会翱翔蓝天,终会从自我心灵中获得慰藉。源于它的——不放弃。

诗人刘禹锡在诗中写道“千涛万浪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从中透露出骆驼的一种无畏、一种坚韧、一种踏实、一种气概。如今我们纤弱的手很难为自己撑起一片晴空,稚嫩的双肩很难承受太多的沉重,但是我绝不会倒下,即使在逆境中,骨子里也会发出一种真切而又热烈的呼喊“决不放弃”!我们应当运用骆驼的气概与精神,最终凭着那份骨子里的呐喊,走向绿洲,走向希望!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2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么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中国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可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现在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面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面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面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3

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接触鲁迅的文章,才会真正感觉到“大文豪”的文豪之气所在。薄薄的《呐喊》中虽然只有十几篇文章,但不乏经典之作,如其中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一部作品或者一篇小说能经历时光的筛选和磨炼,然后流传至今,思想的光辉丝毫不褪色,那应该是其中的内容更多是表现出深层次的意义,而《呐喊》正是如此之作。虽然鲁迅先生早已作古,但其文笔文风仍不是活力,而在《呐喊》中对国民性赤裸裸的剖析和抨击,在今日看来,更有另一番风采。对中国国民性的抨击,不止是鲁迅一人,像林语堂、柏杨之辈,也对中国的国民劣根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但与他们所不用,鲁迅的《呐喊》更对国民性“劣根”的“根”进行剖析,从整体的民族性入手。一个民族“国民性”的形成,自然与几千年来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陶有密切联系。几十年前,我们的国民性如此,今日,或者几十年后的今日,“我们”或者“他们”也会如此,劣根犹存,这边是国民性的“根”。

鲁迅曾说,他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不可否认这与当时国人思想钝化,麻木不仁有关,而这一切的形成又离不开当时的时代背景。他在《呐喊》中对整个国民性进行猛烈的剖析抨击时,其实也就是在对自身的剖析和检讨。正如其中一文所说的那样“人性大抵都如此,只不过是个人控制能力不同罢了”。

从《阿Q正传》中,更能明白鲁迅文笔的不朽,或者说是阿Q的不朽。其实阿Q一直都没有走远,也许就活在我们自己的身边,甚至有时候就是我们自己的本身,或许我们不愿承认罢了。鲁迅用浓墨描写阿Q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在“借鉴”自己或身边的人。而阿Q发明的“精神胜利法”,更是我们中国国民性中的“精粹”,也是我们很多时候都得以借用的“秘籍”。看看我们以前的“天朝上国梦”,看看我们现在还把自己得不到的当作是对别人的赏赐,斗不过别人,便躲在自家的被窝里显耀祖宗的余威,就算在睡梦中,嘴角还露着轻轻的轻蔑笑意的痕迹,俨然一副阿Q标准像。

读鲁迅的书,尤其是呐喊之类,读多了,每次都有心惊胆战的感觉,甚至有时还会有冷汗直冒,模模糊糊中似乎是在隐射到自己的“劣根”,时不时总要抬头环视四周,看看别人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异样。

之前曾经看过一篇关于评论鲁迅的文章,大体是说鲁迅在猛烈抨击国民性的“劣根”时,国人看了隐隐约约“知其所指”,但又不会感觉“害怕”,那是因为这种劣根早已根深蒂固,四海皆是了。你如此,我亦是,他一样,既然大家都如此,那怎会有“害怕”呢?

在国民的迷茫中,鲁迅大声疾呼,奋力呐喊,只是他那薄弱的声音有几个人会听到呢?听到的人之中又会有几个明白呢?而明白的那些人又会有几个去改变呢?

也许,更多,更多时候,都自己在无力地呐喊。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4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请保留此标记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5

詹天佑是我国杰出的爱国程工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一段铁路就是他成功修筑的,这就是京张铁路。

从课文中,我知道当时由于清朝政府的腐败无能,中国遭受了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和欺辱。詹天佑不怕困难,不怕嘲笑,依然接受了任务。最后修筑成功从而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灭了帝国主义的威风。我为詹天佑的杰出爱国精神而自豪。当读到詹天佑勘测线路时所说,所做,所想,心头不仅微微一阵。詹天佑对工作严肃的态度,和那不怕艰难,认真,不怕吃苦,身先士卒的工作作风,还有遇到困难,他总是为自己为别人鼓舞的爱国之心,与我们相比是如此伟大。我们平时遇到一丁点儿困难和压力就不想吃苦,没有勇气,做事马马虎虎,说别人的坏话,揭别人的短处。学习了《詹天佑》一课,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了?

詹天佑的杰出在于实践。他能根据不同的山势采用不同的开凿方法。居庸关隧道采用从两端同时凿进的办法;八达岭采用中部凿井法,使工期缩短了一半。为了解决火车爬坡问题,他又设计了一种人字形线路。

看到这里,我羞愧万分。平时的数学作业老是一种模式,按老师教的方法去做,如果遇到难题,用这种方法又不行,我就只会死脑筋解题。詹天佑叔叔为了国家的荣誉,创新设计了铁路路线。今后我要向詹天佑叔叔那样具有创新精神。

詹天佑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好儿子,京张铁路工地上永远开放着詹天佑这朵奉献之花,他将永远开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之中。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6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7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大跃进、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8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中国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史记》的评价。《史记》共130篇,包括本纪12篇,表10篇,书8篇,世家30篇和列传70篇,记叙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之初年间大约3000余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历史。

阅读《史记》,我们可以在作文中旁征博引,因为《史记》中的典故、成语、人物、史实能使我们妙笔生花,使文章生动,具有深度和广度。记得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鉴“,这在我阅读《史记》的过程中心领其会。

司马迁在遭遇腐刑的不幸之后,并没有气馁,而是立志”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历经20余年的专心著述,他终于完成了”穷天人之迹,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由此,我深深地被司马迁这种发愤著书,且不畏人生险阻的精神所感动。自我反思:现在的我成长在日趋小康的幸福生活里,还有什么理由去埋怨,去气恼?人生坎坷,我应用心去面对每一天的新鲜,健康,快乐!

阅读了《史记》,再加上听了古代文学老师的讲解,我对其中项羽这一历史人物,颇感兴趣。项羽不再是自己心里原先所认识的那个人物,而是对其有了一个比较全新的认识。《史记》中主要描写了项羽一生中具有代表性的三件事:巨鹿之战、鸿门宴和垓下之围。在巨鹿之战中,项羽充分显示了其骁勇善战的军事才能,进而为其霸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鸿门宴里,又由于他的不善于考虑后果,没有听顺其谋士范增的计策,而使得刘邦顺利脱逃。这也就预示了他会因此次的疏忽(即没有为后来的统一大业扫除障碍),而不能坚固其西楚霸王的地位。因而,在垓下之围的兵败情形下,他落得个自刎的悲惨结果。其中也充分表现了一代英雄在面对爱姬时,不忍分离而又不得不离别的儿女情长,和那种不服输的倔强性格。我认为项羽是一个有勇有谋的英雄,只是他的勇大于他的谋。但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所以,我们不能片面地评价项羽,更不能仅仅从他的失败中而否认他也是一个有谋略的人。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9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小妇人》这本书主要是介绍马奇一家人的故事的。

马奇先生是一名军人,马奇太太靠自己的力量支撑着这个家。马奇先生威严、宽容、关爱自己的子女;马奇太太善良、有爱心、经常帮助困难、贫困的家庭。而马奇家的四姐妹我也都非常喜欢。

梅格是大姐,她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有着像花儿一样的容貌。她放弃了富贵和钱财,嫁给了贫穷的布鲁克先生,过得很幸福。

乔是二姐,她有着一股男孩子的味道,敢作敢当,长长的头发和修长的身材让她看起来十分美丽。她是一名很棒的作家。最后由一个假小子变成了勤劳能干、温柔体贴的女孩。

贝思性格内向,腼腆害羞。她很善良,经常帮助弱小的儿童。她极有音乐天赋,弹琴很好,唱的歌很动听,但最后不幸染上了猩红热,离开了人世。

艾米是家中的重要人物,她有一种淑女的气质。原先她很自私,但后来她变得宽容大度,得到了许多人的称赞,也寻找到了自己的爱情。

合上这本书,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马奇家的每一个人都值得称赞,都值得学习!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我们的祖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学瑰宝似满天繁星,数不胜数。而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其学说不仅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发展进程,还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模式。

自从进入六年级下学期,我们也开始了对国学经典——《论语》的理解与诵读。孔子是一个伟大的人,他对学生的淳淳教诲,每一句都饱含哲理。我们学的第一句《论语》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一句告诉我们:三个人一同走路,这里面一定有可以当我们老师的人。应当选择他们的优点去学习,对他们的缺点,要注意改正。这是最经典的一句。随后我们又学了“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明白了世上没有天才,只有肯吸收古人的知识,勤奋敏捷地去求得知识的人才会有学问。“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告诫我们要有坦荡的胸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告诉我们不能空想,要付诸学习,而学过的东西必须经过思考,细细咀嚼,才能真正吸收。我最喜欢这一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能不懂装懂,自欺欺人,这才是明智的表现。这一句在千年后的今天,同样适用,它是一句至理名言。就像老师上完一堂课,假如我们已经完全掌握了,就做一些习题巩固;如果我们并没有完全掌握,还有不明白的地方,那我们就不能浑水摸鱼了,应该立刻去请教老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完全掌握老师所讲的知识。当没有人理解自己时,“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给你以安慰;当自己排斥别人时,“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给你敲响警钟;当自己失信时,“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给你教训;当你想要抓住过去的事不放手时,“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给予你提醒……

《论语》是孔子的智慧结晶,他将一生的感悟都传给了学生。他的学生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将他的格言收录下来,编成《论语》流传后世,孔子的思想从而传承下来,推动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对后人起着醒世的作用。想当年,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如今,《论语》走进了我们的课堂,我们前所未有地感到自己的渺小——在至情至性的格言面前,在博大精深的真理面前。三天新学一条《论语》,同时每天复习一遍从前学的几条《论语》,真如孔子所说:“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国学经典是中国文学宝库的一朵奇葩。品读国学经典,感悟国学精粹,一部《论语》,受益终生。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在此时的情景下,亚瑟的生父虽荣升主教,却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亚瑟内心对蒙泰尼里的爱及对天主教的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也让其备受煎熬。虽他对詹玛的热爱还一如往常,但詹玛对于当年自我的所作所为备受自责,至今无法原谅。所以当作者继续往下描述时,我便觉得有些残忍及牵强了。所有人对亚瑟的爱还是那么浓烈,更如发酵的酒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厚重。而牛虻却是因自身的种.种遭遇无法释怀。我不反对牛虻作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义对抗天主教的严苛统治。但我反对的是,一个常年懊悔不已的父亲、一个多年深深自责的爱人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折磨吗?脱离的人性的表达是否是空中楼阁呢?为表现革命者的坚毅而丢掉其应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吗?人性根植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阐述一个事实而丢弃人性不做研究,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时期,也不会对情恋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约束的过紧。此时表现出来的牛虻在我看来是一种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亲人、爱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绪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无法释怀,让人难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惩罚爱他的人,让所有人与他一样痛苦。我并不明白这样来描述一个革命者对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看完《活着》,整个人沉浸于福贵的坎坷生活。活着!我想说,怎么样算活着?

书中主要内容,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

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每读完一本书或一片文章,我都会有很多感受,但《阿长与山海经》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出自鲁迅的《朝花夕拾》。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鲁迅小时候,家中的保姆——“阿长”懂得很多规矩,并把这些规矩都教给了小鲁迅,而且经常陪伴他,因此他很喜欢她。但自从她不小心把鲁迅养的心爱的小老鼠踩死后,鲁迅便很憎恨她,觉得她是故意的。可当鲁迅很想看带图画版的《山海经》时,阿长却在过节时,跑了半个城市给他买了回来,让鲁迅很感动。

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像“阿长”这样的人,她把自己知道的规矩像教给自己的孩子一样,毫无保留的教给了鲁迅,当鲁迅憎恨她时,她却毫不在意,照样对鲁迅好,甚至在得知鲁迅想要《山海经》时,不惜过节时间,跑了半个城市给鲁迅买了这部书。这是一个朴实无华的人,却是一个善良、可爱的人,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她的善良、朴实、可爱却让人印象深刻,让人不能忘记。

“阿长”的美好品德让我想到很多人,如:老师把知识毫无保留的教给学生,军人把自己的生命用在了保卫祖国,工人一生都在为祖国的建设努力……,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他们的工作并不起眼,没有明星的耀眼光芒,但他们的贡献却是极大的,是不可取代了。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读了《呼兰河传》,心中生出几多感悟。

许多作家描写自己的童年,描绘一个光明灿烂的童真世界,或许他们忘了,只要是纪实,便没有完美生活,纵使孩子,也会有属于自己的灰暗的哥特风。萧红儿时的那个阶段,那是一个沉重甚至沉痛的社会。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样的社会在她眼里是怎样的,那些人、那些事又会是什么样的姿态,的确很难想象。把人物融入背景中,这一直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难题。这本书中,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把那些愚昧与无奈不着痕迹地烙进故事里,给予这段往事足够的尊重,却又不会使人感到厚重。读来是一个有质感的年代,每一个人物都充满张力,每一个故事都浓缩着一段历史,所有的见解都源于一个孩子的敏锐、无知,讽刺、批判、赞扬、歌颂,这些历来对封建的评头论足都与这本书没有干系,平淡的叙事,如同中国水墨的留白,别有一番韵味。

《呼兰河传》最入人心的是它的意境。开篇,文字带着利刃划出严冬干冷的刺痛,字里行间旧社会市井生活的气息扑面而来。寥寥几人的勾画,仿佛耳畔就响起了清冷小镇上的几声嘈杂。我读时动笔批注,却无从评谈,似乎哪里多了或者少了,都会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有了意境,文字才有了深入的可能。这是这本书独有的意境,通篇都是这样,极具渲染力,每一句都是陈述,每一句都是诗。

同样令人称叹的是书中的人物。这是一部没有“神”的小说。无论历史、文学,我们习惯了绝对,美好与丑恶在不同人身上分辨的如此清晰;厌倦了完全正面的“神”,厌倦了“万恶”。在呼兰河畔的那个小镇,那些凡之又凡的平民,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封建落后的影子,每个人又都有人性不可泯灭的良知,他们有属于自己的是非认知,他们不完美,但他们是完全的、活生生的,在书中哭笑悲欢。

一个不为人熟知的小城,一段渐渐为人遗忘的历史,一个天真无知的孩子,一个无法触及的世界。

这就是《呼兰河传》的全部,这就足够了。读文学作品,读的无非是一种感觉。把琐碎的往事收集起来,用平实的语调讲述一个明媚而沧桑的故事,读书人放下书后意犹未尽,一口气想叹吁却最终浅笑着呼出。透过一本书,可以领略到呼兰河畔的世界,碰触到萧红的寂寞,仿佛她就在叹息,这对于一本小说,是最大的价值。

几多感悟,结为一谈。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安妮日记是由安妮·弗兰克写的,是一本世界名著,安妮·弗兰克曾被世界人民称作——永远的天使。她也是们最崇拜的作家。

一到家,我立刻打开了包装,抓起《安妮日记》就看了起来。我从“译者”、“前言”开始看,一口气一页一页地读下去。

《安妮日记》这本书是讲:安妮一家都是犹太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法西斯占领了她的祖国荷兰。法西斯在荷兰用残酷手段迫害犹太人。她们全家躲进了一座楼房的“后屋”,他们在里面生存了25个月。在这段时间里,安妮用她的笔,记录下在狭窄的空间里自己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他开始动脑筋思考,逐渐成长为一个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可是后来,他们还是被盖世太保搜捕到了,送去了“集中营”关押。

大家为了纪念安妮·弗兰克,特意拍了《安妮日记》这本书和这部电影,造了安妮·弗兰克的纪念馆。

现在,看了我介绍的《安妮日记》读后感,大家一定也喜欢上了这本书了吧,也很想读它了吧!找个机会一定要读一读哦!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解释。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朋友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手捧《战争与和平》,仿佛就置身在那个硝烟弥漫的时代。这是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的巨著,他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宏伟壮阔、生动逼真的历史画卷。我在书中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同时认识了很多鲜明的人物,给予了我很多的启发。

书中安德烈的一生跌宕起伏,他厌恶上流社会的虚伪,积极参军作战,看到妻子难产死去,一系列的打击使他心灰意冷。但随后他渐渐振作起来,娜塔莎激起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于是他再次走上了战场。他经历了反反复复、时而兴奋、时而落寞的痛苦的内心挣扎过程,他的一生都在思考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应该怎么样生活?最终,他为了向往的和平生活付出了自己生命。

而他的好友皮埃尔宽厚善良、乐于施舍、不修边幅,他和安德烈一样不安于自己的生活,却认真探索人生的目的和意义,把解决农民的痛苦、祖国的前途当作自己的最终目标。我觉得皮埃尔是英雄,他倾尽家产组织民团,亲赴战场与士兵生死与共......为了国家的和平,他放弃了个人的利益,冒着生命危险去刺杀拿破仑,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

战火最终停止了,和平终于来到。而书中的这些人物在十几年的战争中慢慢成长,为祖国和平挺身而出,这是另我最为感动的。

我们身处在和平年代,却在这个寒假迎来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新型冠状病毒。很多人在这场疫情中不顾自己的安危,冲在一线,正是有他们的无私付出,才迎来了这场疫情的胜利。不管是战争还是和平年代,英雄一直在我们的身边。作为祖国的下一代,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爱国精神,好好学习,珍惜和平生活的来之不易。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

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暑假里从学校借阅了《做智慧父亲》这本书,本来说是给孩子爸爸补充营养的,结果爸爸常常出差看的少,我这做妈妈的,就自己翻看起来,值得一读。

全书共分八辑,共有76篇文章,从建立孩子的自信、自尊、爱心、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习惯、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等各方面,记录了谭老师和孩子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阐述了谭老师的感受和感悟。

在每辑、每篇文章的开始都有一段“旭东教育微论”,而且这些微论都是谭老师在教育和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精华,读起来即给力,又接地气,给人以启发,给人以引导,这或许也是本书的创意之一。

首篇《和女儿剪窗花》的微论中,有一句“成年人都以为是自己陪伴了孩子,是自己引领了孩子,其实,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读到这些,很自然地引起我的心灵共鸣,虽然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妈妈,但在陪伴女儿成长的几年中,我也有类似的感受。事实证明,谭老师的“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的微论是多么精辟,因为女儿不但陪伴了我,引导了我,而且让我时刻审视自己,女儿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

在《父爱给孩子安全感》的微论中,谭老师不但提醒家长要从八个方面注意孩子的心灵健康,而且还警示家长说“任何成功都弥补不了家庭教育的失败。”

《做女儿爱吃的红烧排骨》中,说“一个合格的父亲,并不只是会挣钱,他还会生活,也会工作,更会陪伴孩子。”看看我们身边的家长,有多少父亲能做到呢?如果把吃好穿暖做是一种生活,这仅仅是生存而已。生活,不但要有物质的追求,更应该有精神追求,像读书、爱生活、爱自然。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今天,我读了《藏羚羊的跪拜》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种.种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我很可怜藏羚羊,又为猎人的行为感到愤怒。我要大声呼吁:人性的残忍,使动物都倒地而死,难道一直要到所有的动物都灭亡了,那是,人类会自我反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吗?  这个故事讲了老猎人枪杀了一只向他跪拜的藏羚羊。给羊开膛时,看见了它腹中有一只已经成形的小羚羊。猎人顿时明白了天下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最后,猎人消失了。

“他举起枪瞄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只肥壮的藏羚羊并没有逃走,而是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冲他前行两步,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读了这句话,我很感动。人们都以为动物没有人性,但藏羚羊那伟大的母爱让人久久忘记不了,我还体会到了猎人的残酷。虽然他犹豫过,但还是杀了羚羊。我觉得,那些只知道钱但杀了动物是一个贪婪的表现。那些猎人想到过动物的感受吗?如果他们是动物,面对人类的枪杀,他们能忍受吗?此时此刻,我为猎人的行为感到可耻.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读一本好书,就好比看了一场好的电影,动情时会让你感动,让你高兴,让你浮想联翩,让你感慨万千……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就将我带进了一个童话王国,让我看到了世间最宝贵的友谊。

柴斯特是康涅狄格州乡下的一只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人的篮子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这只蟋蟀很幸运,遇到了一个叫玛利欧的男孩,便成了它的主人。柴斯特还认识了两个朋友,一个是聪明又略带市侩气的老鼠,另一个是忠诚、憨厚的猫。柴斯特以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最终成为震惊纽约的演奏家。柴斯特功成名就后,思念家乡宁静的生活。在朋友们的努力帮助下,它重新回到了那深爱的家乡。

这样的友谊让我动容,这样的友谊让我憧憬,这作文/样的友谊其实我也拥有。那一次,我和两个朋友在骑自行车,因为我骑车技术差,一个不小心便摔倒在地。当时我的脑子瞬间懵了,整个人瘫倒在地。杨晓梅和王思雨急忙跑到我的身边,两人合力撑起我的双臂,动作是那么轻柔,生怕重一点就会把我弄疼。我忍着身体的酸痛,心中却是一股暖流淌过。她们将我扶到边上的石头上坐好,用清水帮我简单地清洗了下伤口。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激,心中暗暗地想:以后要是她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我也会第一时间冲上去帮助她们的,就像柴斯特回报它的朋友那样。

在困难面前,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你的朋友会给你温暖,给你帮助,给你力量。每个人都要珍惜友谊,学会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希望你们也喜欢这本书,同我一起进入那神奇的童话王国,去感受那故事中真挚的友谊。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读完了《小妇人》,厚厚的一大本,写四个女孩的命运,生活,描写的是一个并不富裕的普通家庭里的琐事。故事情节也没有大起大落。然而,它却触动了无数人的心弦。它是那样的朴实,字里行间蕴藏着生命的哲理。四个女孩,从懵懂无知到成家立业,在一个精神上十分富有的妈妈大熏陶,教导下成长,学着怎样为人处事,学着怎样面对生活中的压力,学着怎样控制自己不好的情绪……

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门艺术。我们从出生开始就在学习这门艺术,我们每个人都在用一生的时间去钻严它。每个人都是老师,又都是学生。事业上不可能人人都成功,生活上,人人都可以成功。生活的成功,是每个人自己定义的——有的人希望享受荣华富贵,有的人喜欢淡泊宁静,有的人喜欢……但,只要自己幸福快乐。

那天在杂志上看到:“60%以上的美国常青藤大学女生表示,自己取得高学历只是为了当好一个家庭主妇。”起初,我觉得似乎很难理解,可是,须知,任何一条路都是坎坷的。做一个好的家庭主妇也并非易事。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的关系怎样维系,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怎样把家里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

有人说:真正扣人心弦的作品是基于现实的。我想,《小妇人》正是这样的。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选择,最终都是要听从自己的。不论怎样选择,只要自己不后悔就行。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直到今日,我仍不愿去回想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那场全球性的战争,一想起它,脑中便会浮现出遍野的尸首和撕裂心肺的痛苦呻吟,我不要看到不幸的泪,不要看到绝望无助的眼神,我要听到全世界人民高声颂读渴望世界和平的赞美诗,而不是吟唱无助的咏叹调。

初涉《安妮日记》大约是在两年前吧,好奇的我与一名犹太小女孩进行了一番心灵的交流。正是这番不寻常的交流使我的心灵有了如此的震撼与触动。小女孩名叫安妮,出身在一个犹太家族,父亲是一家糖果公司的老板,因此小安妮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然而,正值豆寇年华的小姑娘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有悲惨遭遇。希特勒发动了对波兰的突袭战,二战由此爆发,接下来便是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无奈的安妮一家悄悄躲进了父亲公司中的一间密室,躲避战争。然而,他们最终还是被发现了。安妮一家被凶恶的纳粹党徒关进了令人窒息的集中营。但是,安妮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她坚强,她努力。她每天在发黄的床榻上悄悄记录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信念。我坚信,这么一个对生活充满向往的少女有理由活下去,并且活得更为出色。出人意料的是日记突然中断了,无奈的她终于含泪倒在了黑暗中,但是她的精神并没倒,坚强的犹太人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法西斯政策倒台了,她们获得了重生。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中漾起了莫名的感动,有为安妮的不幸而感到悲伤,也有被顽强的犹太人民的斗争精神的感动,更多的是对那种黑暗独裁统治的憎恶、不屑与鄙视。我悲愤,为什么有人在制造不幸,难道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战争是维护利益的仅有手段吗?我怅惘,为什么我们不能生活在一个和平的世界,就像桃花源一样,蒙太奇也好,乌托邦也罢,但那儿没有硝烟,没有战争,男女老少平等博爱,愉快地生活在一个宁静的世界,但这可能吗?是的,我敢说可能。因此,我希冀,希冀我们的世界停止战争!希冀白色的和平鸽在这方乐土抛下橄榄枝,希冀我们的人生色彩斑斓。听,远处传来了颂读赞美诗的声音,浑厚而圆润的嗓音萦绕在我们耳际。人性的光辉!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29

我在千千万万的书中,我最爱 《小妇人》,这本书的作者是 美国女作家-易莎.梅.奥尔科特。

小说以马奇家的天伦之爱着重描写,主要突出马奇家四姐妹对生活的追求,有大姐梅格,她有着花一般的容貌,大大的眼睛,甜甜的笑容,二姐乔,身材修长,皮肤黝黑,鼻子俊俏,灰色的眼睛异常敏锐,浓密的长发使她显得特别美丽。十三岁的贝思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她肤色红润,举止腼腆,声音羞怯。艾米虽然最小,但她生得纤细,肌肤晶莹,有一双蓝色的眼睛,言谈举止成熟稳重。

我最喜欢 乔,她说:“父亲不在家,她就是就是家中的男子汉。”她在父亲生病时,把自己心爱的长发卖了,补贴家用,她十分热爱写作,她把写作得到的奖金,送给了妹妹贝思去散心,但她的妹妹贝思因为生病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直到快要死亡,乔几乎寸步不离地陪着贝思,在贝思翻着以前最喜欢的书时,发现了一张小纸片,上面涂满了乔的笔迹。一个被泪水点模糊的名字吸引了她的目光,送给我亲爱的--,如下:我亲爱的贝思,你耐心地坐在阴影里,等候着前往天国,你的神态是那样的宁静祥和,亲爱的妹妹,你即将远行,你赠给我的美德是最宝贵的礼物,它们曾使你的生命如此璀璨闪烁。

在我们的一生中有许许多多的情感,最重要的是情亲,因为血永远浓于水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30

《呼兰河传》是一本萧红写她过去故乡的书。茅盾曾说过:“《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作者讲述的那个呼兰河时代,好像离我们有一些遥远,但作者却用自己的文字把我们带回了那个好似黑暗又有一些美好的故乡。

在故乡中,小萧红最亲的就是他的祖父了,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小萧红宁愿依偎在祖父身边听那些讲了很多遍的故事,也不愿去触碰父母和祖母冰冷的心。这不仅衬托出了祖父的温暖,也拉出了一个大的无情的背景。

文中讲到:“我总是能不分昼夜地听到团圆媳妇的哭声”。团圆媳妇也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个人,她年纪很小,做事大大咧咧,却总是被婆婆打骂,被折磨的生了病。婆婆又是请来大神,又是用各种奇怪的方子只管往她身子里塞。这不但没把病治好,还把团圆媳妇吓得天天做噩梦,也招来了街坊邻居来看笑话。他们把这当成是好看的大戏,你一言我一语地评价着。在我们看来这近乎扭曲的人性,在那个时代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那些麻木不堪的人却从未感觉到他们正在慢慢地毁了一个人。

这个地方的深处,好似住着一个“吃人”的怪兽,但可悲的是,人们都喜欢它。

村中有一个大坑,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把坑填平,生怕花掉自己一点钱。可却有多少小孩,包括鸡鸭羊这些牲畜,用这种方式无意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本是填平就不会发生的意外,这多么令人惋惜和无奈。

如今,我们再远观那个时代,那个远去的呼兰河,很遥远、很陌生,又很无奈。

这本书有一个神奇的魔力,尽管有时间的差距,但那种黑暗时代给人带来的来自心底的冲击,却是那么真切又深刻。萧红揭露了麻木的人性,这种感觉印在心中,久久不能忘记。

在我们如今的时代,没有迷信的团圆媳妇的婆婆,没有围观人的无情,没有路上没人填平的坑。可是那只“吃人”的怪兽还在,只是以不同形式适应了当下的社会。

所以,我们面对曾经远去的呼兰河,站在这个新的时代里,一定要坚定心中所想,做那些自己心中认定是对的事。

去奋斗吧,奔跑在这个可以实现梦想的时代中!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31

爱因斯坦说:“兴趣是的老师”,我想作为父母的责任就是培养孩子读书的兴趣,让孩子养成读书的习惯。

我在小的时候很喜欢阅读,那时没有什么别的玩乐,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我只能用阅读来充实生活。特别是武侠小说和古典名著《红楼梦》,其中金庸、梁羽生等名家的全部作品几乎全部读过,红楼梦中所有诗词都能背诵。现在想一想,这应该就是兴趣的力量。所以,我没有对悠悠的阅读书目强行规定,而是顺应她的心理特点,选好她爱看的书,使她对书产生好感。

营造良好的环境。读书首先要有氛围,有了读书的环境孩子才会有兴趣去读书。为了营造读书的氛围,创造良好的读书环境,我为悠悠买来儿童专用书桌,放到属于她自己的房间。怎样布置,只给一个指导性意见,让悠悠自己去安排和管理。

分享阅读的乐趣,鼓励悠悠把书中的故事情节或具体内容说出来,把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讲出来,和我一起分析讨论,从而加深阅读兴趣,提高阅读水平。

学会在阅读中成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许多的问题,比如怎样对待生活和生命?如何面对挫折和失败?面对胆小和烦恼怎么应对等等。这些问题是每一个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都会遇到的,有时做家长的我们,还真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尤其是面对现在的孩子,她们有自己的世界,自己的想法,所以我给悠悠购买了一套《玛蒂娜的故事》全60册,这套图书讲述了一个女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的片段,非常符合悠悠的性格和年龄,悠悠非常喜欢,重复的阅读,在书中找到问题的答案,学会观察和想象力。

阅读的过程,我和悠悠一起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与幸福,一起成长,一起丰富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