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精选20篇)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精选20篇)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3

终于还是忍不住去关心这部小说,或许是张爱玲那种原始的贵族气或许是她在背后深深埋藏的市井感觉。张的小说在描写人物性格和故事的叙述上我更倾向于她的写作风格,尤其喜欢她有些许玩世不恭的调调。小说里很多经过深思熟虑的比喻和描写让人流连,不禁一遍遍地重复,仿佛自己被她高超的想象力包围,然后静静地自己一个人思索,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最后的含义,以及这个比喻与故事的戏剧冲突之间的内在联系等等。这种过程,似乎告诉自己你自己读的不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而是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

然后在故事的发生时,你可以参与进去。思考着与书里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的人生问题。你在张的小说里可以处遇到这种比喻,以及类比,反比等等。张在这种叙事和描写方式上更多的见于她的早期作品。如《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等。小说里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在小说里叙述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如果故事平铺直叙下去的话,可以略去妓女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象了,张为什么会加入妓女的角色在故事里呢?然后就是他的初恋玫瑰。小说里,他说过自己“没有想到她爱自己那么深”,从而得出判断,这个初恋的下场是他在心智未成熟的表现。

在回国之后,自己第一个遇见的那个让他动心的女子,还有玫瑰的影子。于是他叫她“红玫瑰”。红是炽烈的,于是在他怯懦的表现后,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后来的妻子“白玫瑰”则是那么完美,但是,振宝骨子里那种不安分的感觉,“白玫瑰”无法给予满足。而接下来的故事则“顺理成章”的“白玫瑰”有了外遇。进而是振宝的报复。殊不知,其实都是自己在伊始就种下的恶果。最终的振宝在颓废荒.唐之后,作者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赢得读者的欣赏的。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4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5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6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7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8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读张爱玲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张爱玲,民国女作家,善于描绘灰暗的闺房,善于捕捉人情冷暖,善用贴切 的语言描写人物内心的暗涌, 用她独有的犀利的洞察力将她笔下的人物描写得细致入微。

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 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 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隐秘的人性心理,在她笔下 都能让我们看到实质, 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 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 触。让我觉得,只有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

最初听到的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是《红玫瑰与白玫瑰》 ,其中最经典的一 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 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 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卻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沒有真 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 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 公车上哭了起来, 哭什么呢, 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 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 粘子的话, 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 木冷漠就在眼前的,真是讽刺,这真是一个笑话。

或许, 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 是一个个并不壮烈也并不美丽 的悲伤的故事。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 永远在心口绽放。

陈奕迅的歌中不也是唱出了这种无奈么。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9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 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0

我喜欢植物,看到这本《光草》就毫不犹豫地借了。虽然《光草》是一种想象中的植物,但我立刻被故事中领主、孩子和画家三个人物着迷,我也被艺术、生命和权力所关注,我为世界兴、盛、衰而感叹,我为墙上的草原、海洋、天空所吸引,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我敬佩画家的画技:‘画笔就是他的手指,每一笔都倾注了他满腔的热情。他描绘的美景,伸手就能触摸到,还能隐隐闻到芬芳,注视久了仿佛身体要跑进画布…… ’我要是有这样的画技,就可以在这次科技节中获得科学幻想的画的大奖了。

我更敬佩画家的人格,陪伴在一个垂死的儿童的身边,倾注全付的心力与之同玩同乐和画画,当他离开领主时,胡子几乎全白了,爷爷说过:“头发白不算真正的老,胡子白了才是真老了。”当领主要分给他一半财产时,他一分也不要,烧掉了最心爱的画笔,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因为他知道世界是空虚,是什么都留不住…… 看到这里时我心酸了。

我羡慕孩子有一个领主这样的好爸爸,为他做了所有能办得到事情,可是权力和金钱有什么用呢?最后孩子还是离开了他。

我要学习孩子的坚强,在身患绝症时,还活得那样快活,还与画家一起创造了三个房间的异想世界,特别是那像萤火虫会发光的‘光草’,当我看到:‘房间里,黑暗中,深色的草原有数不清的光草闪着金光,夜空中闪烁着上百个亮晶的光点’时,当时我立刻想到了如果利用光草照明,可为人类节省多少的能源。这时我仿佛看到了生命的希望。可是孩子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我很伤悲,我要珍惜生命,珍惜时间,在自己有限的生命里活得更有意义。

快来看《光草》吧!哪墙上的画很美,富有想象力,隐藏深意,让你回味无穷!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1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2

炎炎夏日,坐在沙发上的我静静翻开书页,读《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在杨红樱的笔下,我和主人公一起欢笑,一起伤心。书中的故事好像都发生在我的眼前,同时也告诉我一些道理。

本书讲述了了一个五年级的女生孟小乔,在充满神秘感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个愿意到她家当保姆的神秘女人,名字叫蜜儿。意想不到的是,蜜儿却是仙女。在蜜儿的帮助下,孟小乔找回了自信和自己的童年。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段落是:班里要举行一声场晚会,同学们各自分组,只有孟小乔没有人要,她流下了悲伤的泪水。就在这个时候,班上的几位同学接受了孟小乔的邀请,在她们的共同努力和蜜儿的鼓励下,她们自编自导自演的节目获得了成功。

此外,看到被功课所累的孟小乔,就像看到了我自己。这边公公在喊:“快来把数学做完!”那边是小姨在喊:“快点把外语背了。”不一会儿,婆婆又喊:“作文还没写呢!”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最后还是对付一个是一个。

其实,跳、笑、玩、闹都是孩子的天性,但大多数孩子都因为学习上的压力而丢失了本来的天性。而许多家长却认为孩子们应该每天好好学习,不应该整天想着玩,忽略了孩子的成长是与天生的“贪玩”分不开的。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之成功处,在于写出了我们孩子渴望快乐、渴望自由的梦想。其实,我们孩子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支持,有了它们,我们就可以在梦想的天地中翱翔。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3

《克雷洛夫寓言》是俄国杰出的寓言作家克雷洛夫写的。在他的寓言里,每个故事都有性格鲜明的主人公,而且植物和动物们被赋予了人的性格和感情。

在《狮子和蚊子》中,一只蚊子小心的飞到号称“森林之王”的狮子面前,向这位威风凛凛的大王问好,狮子见原来是一只小小的蚊子,为了显示自己大王的身份,故意对蚊子不理不睬,摆出了冷冰冰的轻蔑态度。这可把蚊子怒火了,一定要杀杀狮子的锐气,它飞到狮子的背上、眼睛上和耳朵上,乱盯乱咬,它要是看准的地方,瞅准机会,就像老鹰似的猛扑下来,在狮子的身上猛刺猛蜇。狮子终于受不了了,它倒在地上抖动着身体向蚊子求和。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不能因为对方外表弱小就轻视他,因为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在《马和骑师》中,骑师训练出一匹又乖又听话的马儿,他十分得意,觉得可以把马的缰绳解掉了。被解掉缰绳的马儿知道自己什么约束也没有的时候,就无拘无束的撒开四蹄在辽阔的原野上狂奔,再也不听骑师的话了,后来冲下深谷,摔了个粉身碎骨。以前爸爸妈妈约束我的时候,我常常想:要是没有人管我就好了,想干嘛就干嘛。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还是有点约束比较好,要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话,如果是错的事情那就会害了我自己。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4

斯宾塞的《谁动了我的奶酪》深深地把我吸引了。

故事讲述了四个主人公的奶酪分享光后,两只老鼠迅速采取行动,而两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过了很长时间后才做出了自己的决定。唧唧决定到迷宫中寻找奶酪,哼哼却在想奶酪为什么会消失。寻找中,唧唧把明白的道理一一写在墙上。经历了千辛万苦,唧唧找到了奶酪,却决定只带上一点继续寻找。

虽然现实中的我在遇到困难时敢于寻找出路,但我会因为风平浪静的生活而知足,也不愿意去追求更高的境界,可我发现,这样只会使人日渐消沉,你的生活也会因此缺乏乐趣。

在文中我更倾向于唧唧,因为他能克制自己不受恐惧、贪婪的诱惑,不会因失败而心灰意冷,这正是我梦想中的那个自己。

所以,我要不断地调整自己,去迎接新的未来。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5

《祖父的园子》这篇文章作者是萧红,她的原名叫张乃莹。文章写了她年幼时在祖父花园里的一些事情,看起来写得很散,但突出了其中心——自由。在祖父的园子里,可以不受一点拘束。文章用最简朴且童真的语言写出了一些顽皮的事。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感觉写得太散了,有些地方重复啰嗦,比如第17自然段中的一些句子:“黄瓜愿意开一朵花,就开一朵花,愿意结一个瓜,就结一个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我觉得很奇怪,这么啰嗦的语言它究竟好在哪里呢?我又反复读了几遍,渐渐地,发现前面有一句话:“要怎么样,就怎么样,要干什么就干什么。一切都活了。一切都自由了。”这段话概括了整篇文章,也点明了中心。再反复读这些句子,突然感到那些黄瓜啊,玉米啊,一切真的就是那样的自由,我觉得,是作者心里感觉自由自在,才看什么都是自由自在的。我好像也跑到祖父的园子里去了,这是一个多么自由幸福的花园啊!那些漏洞就在不经意间溜走了。

我最喜欢4—13自然段。最能体现出那种不受拘束的,就是“我跑到屋里,拿了一个谷穗,远远地抛给祖父。”看起来作者对祖父是不礼貌的,但就是这种不礼貌才体现了与祖父之间的亲密,也看出祖父对作者很宽容,读到这里,我不由想到我在爷爷面前也是很放肆的,我感受到作者在这里是多么自由自在啊!

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其实用简朴、天真的语言也可以写出好文章!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6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精灵的秋天”。

书中写到一群快乐的小精灵,在草枝上荡秋千;还会爬到树顶上去画画;还会坐到树杈上去看书……写的特别有意思!!!小精灵还帮助大树爷爷,让他不要伤心,重新开心起来,我们要向小精灵学习,多帮助别人,这样我们自己也会很开心。

小精灵们还会在草枝上荡秋千;小精灵们还会爬到树顶上去画画;小精灵们还会坐到树杈上去看书……我也想和小精灵一样在大自然里自由自在的玩耍,这本好书真是太好看了,大家一定要看看哦!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7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海伦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

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8

酝酿好睡意,和朋友道了晚安,放下手机准备睡觉。刚眯上眼睛又忍不住摸出手机,刷朋友圈,刷微博,逛豆瓣。从困倦状态到清醒状态,十分睡意只剩一分,想起前几天看完《安娜卡列尼娜》一直想写未写的读后感,便坐起来打开电脑。

睡觉这件事儿倒是和码字有几分相似,它们都有即时性。如果不趁着自个儿特别困的时候入睡,之后便再难入睡。如果不趁着灵感光临之时多码几个字,之后怕是很难憋出想要的内容。

文化碎片化的时代,每天被微博微信数不清的垃圾信息覆盖,我们都进入了一个浅阅读的状态。安安静静地看完一整本书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地铁站慌张的步伐,人们永远在赶时间。

所以我更喜欢回老家时随手备几本书。因为没有比在家那种没有烦恼慢悠悠的节奏更好的阅读环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我老妈所说,回家的我简直变成了她的寄生虫。不用洗衣做饭,不用收拾打扫,一切家务都被我那勤劳贴心的老妈承包了。

看完一部长篇小说,就好像和其中的每一个人物完成一段长长的旅程。共同经历生活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临末分别,怅然若失。

女主安娜,美丽大方,身段迷人,举止就是上流社会的女人们的高贵优雅。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很难不会喜欢上这样一位可人儿。这样的美丽刚好是导致她悲剧的基础。

安娜在十七八岁就嫁给了老公卡列宁。一个优雅美丽的女士配上一位事业有成的男子,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极好的组合。十几岁不懂爱是什么的安娜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嫁给了卡列宁。每天穿上精致的礼服穿梭于圣彼得堡的各种舞会。直到她在火车上遇见了弗伦斯基。

用现在的话说,弗伦斯基就是一位顶级的高富帅。英俊的外表,丰厚的俸禄,并且有着军官的骁勇。两人第一次相见,就被对方深深吸引。如果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只不过,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男神和女神之间的游戏。

安娜遇见弗伦斯基就像一本好书落入一个能读懂她的人,一架钢琴遇上一个真正能用她弹出美妙旋律的人。她开始意识到她和卡列宁之间并不是爱情,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为了结合而结合。卡列宁只是把她当作拿得出手的花瓶,可以传宗接代的妻子。弗伦斯基却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看待,爱慕她,欣赏她,疼惜她。这恰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最为需要的。

随着和弗伦斯基的爱火越来越旺,摆脱卡列宁束缚的欲望便越来越强烈。实在难以忍受痛苦的安娜选择主动和卡列宁摊牌,而老公卡列宁的处理方式更加使她厌恶。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卡列宁向安娜表示只要安娜愿意断绝和弗伦斯基的关系,他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陷入爱河的安娜无法做到,两人的关系陷入了僵局。

不顾世俗的眼光,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安娜和弗伦斯基公开出现在各种宴会上,沦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谈资。相对于男人,那个时代对于女人要严格得多。在大家眼里,弗伦斯基是又征服了一个女子的极具魅力的男士,安娜则是一个抛夫弃子的堕落的女人。渐渐地,安娜被上流社交圈孤立,贵族们都以和她交往为耻,除了几位极其要好的朋友。

然而压垮安娜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对弗伦斯基的猜忌。弗伦斯基仍然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宴会舞会,安娜只能独自呆在家中。久而久之,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将她吞噬。她害怕弗伦斯基爱上其他女人,她害怕自己对于他没有了吸引力。这种害怕后期近乎畸形。

在安娜看来,她为了弗伦斯基背叛了丈夫,扔下她心爱的孩子。而他怎么能爱上别的女人。为了报复他,让他后悔,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火车站结束了生命。

安娜自杀后,弗伦斯基完全变了一个人。从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变得沉默不语,如同行尸走肉。战争爆发后,他毅然决然前赴战场。因为,他的心早已随着安娜死去。

很多看过小说的人都喜欢安娜,认为她美丽勇敢,敢于面对自己的感情。可我就是喜欢不上来。在我看来,安娜这个角色过于自私,且不理智。因为她的勇敢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个故事中所有相关人的悲剧。老公卡列宁,儿子谢辽查,弗伦斯基。结局安娜一死了之,留给弗伦斯基的却是永久的悔恨,足以彻底毁掉他。当然,作为男主介入别人家庭的弗伦斯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罪有应得。

我更喜欢小说的另一对列文和吉蒂。可以说,吉蒂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也是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女生。

她虽然魅力不及安娜,但在遇见安娜之前,花花公子弗伦斯基也是为她倾倒。她有女人的美丽,也有女孩儿的善良天真。在丈夫列文因为别人对她的仰慕吃醋时,她没有怪丈夫小心眼儿,而是尝试理解他的感受,并且答应了列文将客人送走的无理要求。弗伦斯基转而追求安娜后,吉蒂生了一场大病,每每想到自己向弗伦斯基示爱没有得到回应就无比羞愧。一个美好的女孩当有这样的自尊自爱。

我一直相信安娜的悲剧是注定的。一个没有尝到过爱情滋味的如此尤物穿梭在光怪陆离的社交圈,她怎能全身而退。

生活没有偶然,所有结局都是偶然中的必然。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9

这本《少有人走的路》是自我内心感觉彷徨无助的时候看的,我想这本书,它给予我最多的是勇气,它告诉我人生苦难重重,人生错综复杂,人生悲喜参半,它告诉我应以勇气,以职责感,直面属于自我的职责,自我的人生问题,而不是逃避他。仅有直面自我的问题,才有可能解决问题,才能超越自我,自我的心智才有可能慢慢的变得越来越成熟。

这是一本通俗的心理学著作,也是一本伟大的心理学著作,在这本书里心理医生斯科特。派克他第一次说出了人们从来不敢说的话,提醒了人们从来不敢提醒的事,这就是:几乎人人都有心理问题,只可是程度不一样而已;几乎人人都有程度不一样的心理疾病,只可是得病的时间不一样而已。

在现今社会,很多人一遇到难题,就双手一摊:“这不是我的问题。”是他们果真技不如人,还是不敢应对自我的问题?……人能够拒绝任何东西,但绝对不能够拒绝成熟。拒绝成熟,实际上就是在规避问题、逃避痛苦。规避问题和逃避痛苦的趋向,是人类心理疾病的根源,不及时处理,你就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承受更大的痛苦。

故步自封,逃避挑战,可说是人性的基本特征之一。不管此刻如何变化,我们都有自我调节的本事。逃避挑战是人类的本能,但不意味着它是恰当的态度,不意味着我们无法作出改变。我们必须超越自然。和原始人相比,现代人已经发生诸多的变化,这说明我们完全能够在必须程度上,违背与生俱来的本性,发展第二天性。人之为人,或许就在于我们能够超越本性,乃至改变本性,尝试去做不合本性的事情吧?

斯科特激励我们要勇敢地应对自我的问题,不要逃避。直面问题,我们的心智就会逐渐成熟;逃避问题,心灵就会永远停滞不前。所有逃避者,都是阻碍自我心智的成熟;一切心智成熟者,他们的人生之旅都是从直面问题开始的。

理解挑战,才能够爱来真正的安慰……我们只要勇敢地应对自我的问题,我们就踏上了心智成熟的旅程。

引用书中的一句话,“人能够拒绝任何东西,但绝不能够拒绝成熟,拒绝成熟实际上就是在规避问题,逃避痛苦。规避问题和逃避痛苦的趋向,是人类心里疾病的根源。”

几乎人人都会出现心理问题,或者说我们的心灵总会应对天性的弱点。比如只顾当下,比如懒惰。然而让人觉得释怀的是,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大部分人都是如此,都应对着如此的命运。

然而想要成长为一个心灵健全的人,就绝对不能够去选择逃避,可是懒惰,抱怨,借口,却总是与我们如影随形。我们时不时的还要应对来自外界的各种诱惑。所以我们总是在和我们的弱点抗争,并且时有输赢。

人生的问题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没有勇气去应对它,如果能以坚毅果敢的勇气应对它,百折不挠的精神去解决它,那么问题这个东西,对我们来说将不在是一个问题,而是一笔十分难得的精神财富。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所学校能教给你的。你的问题仅有你自我能解决,除了你自我谁也帮不了你。

人生是一个应对问题而解决问题的过程。问题能启发我们的智慧,激发我们的勇气;问题是我们成功与失败的分水岭,可是要做到战胜恐惧,克服懒惰,就必须要学会自律,缺少了自律人生不可能会解决任何问题。

每一天都规划好自我要干什么,每一天把自我要学的东西,要完成的进度都记在本子上,每一天都按照自我安排好的计划来进行学习,生活,工作,运动。我想这就是自律,经过自律,培养出自我的一种进取向上的心态,在应对麻烦时,能够以坚毅果敢的态度去选择,去应对。

自律的原动力是爱,觉得派克很了不起的原因之一,是觉得他十分睿智豁达,也十分平和包容。他所说的爱,并不是过去自我认为的狭义的男女之恋情。而是一种大爱。一种即包容自我,也包容他人的爱。自我越是爱自我,便越是爱他人。

内心没有爱的人,心灵里是必须没有能量的。

派克医生给爱下的定义是:爱是一种为了促进自我和他人心智的成熟,而具有的一种自我完善的意愿,爱能帮忙他人提高,也能帮忙自我更加成熟。

爱是什么呢?我觉得他使人有了信念,催发人生梦想,甘愿应对困难承担职责。

一个懂爱的人,一个有爱的人,他必须是一个自爱,自律,自立,自信,自强的人。

因为心里有爱,《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一次又一次的和鲨鱼展开殊死的搏斗。

因为心里有爱,《黑客帝国》中的尼奥,明知有死无生,应对着强大无法战胜的史密斯,说出那句“Mychoice”。

因为心里有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安迪,能够忍受长达两年被“姐妹帮”殴打,而不屈意志,坚持尊严,历经将近20年,在长度约有3个足球场那么长的臭气熏天的下水管道中,逃出升天。

因为心里有爱,红军长征二万五,等等,这样貌的例子不胜枚举。

然而这条心智成熟的道路又是多么艰难,我们如何才能勉力克服自身的种.种局限?

我想如何做到,也仅有靠我们自我去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书上也说了,没有任何一位先哲会拉着你的手向前走。一切或许只能靠自我。每个人都有自我应当经历的人生历程,都有自我应当应对的人生选择。

少有人走的路,期望越来越多的人会来走!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20

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