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内容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

1.考察政治立场。着重考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在重大斗争中的表现。

2.考察思想觉悟。主要是看他们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坚信共产主义,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是否对党忠诚老实。

3.考察工作、学习表现。主要看他们是否积极投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小康社会建设,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努力钻研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知识水平的工作能力。作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要在建立良好学风班风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考察组织纪律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自觉遵守政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社会公德。对于那些曾经违犯过政纪国法的同志,要了解清楚他们是否有了正确的认识和改正的表现。

5.考察群众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广泛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是否坚持原则,敢于向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6.考察他们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方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党总支(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意见要形成文字材料,肯定考察对象成绩,指出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由培养人、小组长和党支部分别将考察意见认真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考察的具体方法是:

1.日常考察。即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考察。可通过谈话和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了解他们和思想;也可向群众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一贯表现和在关键时刻的表现。

2.任务考察。即有意识地分配给入党积极分子一些工作和任务,或要求他组织一些活动,提出具体要求,观察其表现。

3.活动考察。即观察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的态度和行动,这种关键时刻往往能深刻地反映出入党积极分子的觉悟程度。

4.测评考察。要通过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和公开测评,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水平和态度;思想工作作风上的表现等等。

5.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要注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正面的意见要听,反面的意见也要听,综合群众的意见,得出正确的结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群众看法不一致,要多作调查研究,防止草率从事。要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考察工作。

(三)考察材料的写法

由于受篇幅的限制,考察写实材料要写得简明扼要。将考察对象一段时间内,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如实记录下来。因此,通常叫考察写实。要从本人的实际情况出发,态度要认真,内容要具体,分析要深刻,避免脱离实际的空话、套话。要抓住重点,有一件事写一件事,不要面面俱到。要全面考察,不要只听好的不听坏的,报喜不报忧;不要只写优点或对缺点轻描淡写,只简单地提出希望等。

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把好发展入口关,同时让入党积极分子能明确自身优缺点,在克服缺点中不断成长,在发扬优点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以更好地向党组织靠拢,我院结合本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确立此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各支部团组织推荐、支部大会民主评议,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依据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程序和内容,结合我院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2、本标准的制定,为深入贯彻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为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健全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评价机制;保证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新党员质量。

二、考察评价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考察评价入党积极分子,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参照本标准,准确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各方面真实表现,并做出客观具体的评价。

2、坚持全面细致原则。各考察评价人必须参照本标准对入党积极分子各方面素质、表现与相关指标的全面考察。所收集数据资料详细完整,客观真实有效。各方面印象清晰深刻,做到评价有理、有据。

3、坚持严格考察原则。各考察评价人必须站在把好入党关口的高度上,认真负责的履行考察评价职责,参照本标准严格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各方面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提供详细完整的客观依据,保证新党员质量。考察评价不得模棱两可,马虎从事。

三、考核细则

(一)学习方面(总分值20分)

1、理论学习(分值5分)

入党积极分子应自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重要决议,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党性修养。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按时上交思想汇报。不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的每篇扣1分。思想汇报要求为至少每两个月写一篇,上交时间由先锋连、入党联系人决定。

评议等级:

优秀(5-4分):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理论知识扎实,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思想汇报的内容深刻,是学习的表率。

良好(3-2分):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理论知识较扎实,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思想汇报的内容较深刻。

一般(1-0分):理论知识一般,思想汇报的内容一般。

注:此项评议由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联系人进行评定,不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的扣分情况在“评议等级”的分数上进行扣除。即理论学习成绩=评议等级分数-扣分

2、专业学习(分值15分)

入党积极分子应认真学好专业知识,端正学习态度,勤奋刻苦,勤于钻研,成为学习的模范,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旷课,学业成绩应达到中等以上水平,没有不及格、补考现象。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工作和各类学习竞赛活动。

基础分: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折合成绩点并保留三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分=

加分项目:

(1)本学期所学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名列班级前10%加5分;前10—20%加4分;前20—30%加3分;前30—40%加2分;前40—50%加1分;超过50%不加分。

(2)英语过四级加2分;过六级加4分(以最高分加,不累加)。

(3)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加2分,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加4分,通过计算机三级考试加6分(以最高分加,不累加)。

(4)通过国家英语口语考试者加2分。

(二)服务意识考核(分值25分)

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者根据其服务情况给予5—15分不等的分值作为基本分。

任职情况:

(1)班级干部

担任班级干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很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配合本班班、团干部开展班级、团支部建设,积极献计献策,并主动参加班、团活动,为本班创建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做出积极贡献。

担任职务按等级加分,所有的学生党员干部由班级同学民主评分分为三个等级(与期末计算综合分时干部分等级是一致的),一等加6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2分,宿舍舍长加1分。若是新担任的班级干部则统一加3分。

(2)学校及学院干部

担任学校及学院干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应该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出表率的作用。

担任职务加分:

校(院)团委学生会常委、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常委、协会会长加8分;校(院)学生会部门干部、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部门干部、社团干部、协会干部及先锋连连长、副连长、连指导员加6分;先锋连排长、副排长、排指导员加5分,队长、副队长加4分、各小组(档案组、宣传组、纪检组等)组长加4分,组员加3分,班级负责人加2分。校(院)学生会部门干事、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部门委员、社团及协会干事加3分;

注: 1.入党积极分子在上个学期任职或是本学期任职均可加分。

2.在团委学生会、社团、协会、班级等不同组织团体身兼数职者,加最高分后其他职务各加1分;在同一组织团体身兼数职者只加最高分。

3.此项满分限25分,超过25分的均以25分计算。

(三)纪律考核(分值15分)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的各项管理规定。纪律考核的基础分为15分,无加分项目,纪律考核的成绩在基础分上进行扣分即得,即纪律考核=15-纪律扣分,扣完为止。

扣分项目如下:

(1)不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有无故迟到、早退现象扣1分,有旷课现象扣3分;旷课学时未达到处分学时,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者分别扣8、6分。

(2)学生在校级内务检查中不合格者扣2分,在院级晚检纪律、课检纪律或内务检查中不合格者扣1分。

(3)学生违纪受处分者:警告扣8分;通报批评扣8分;严重警告扣12分;记过处分扣15分;留校察看处分扣15分。注: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即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此项不计分,并重新审核发展资格。

(4) 先锋连活动参加不积极,有无故迟到、早退等现象每次扣2分;请假次数达三分之一以上或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扣5分。

(5) 班级活动(包括会议)参加不积极,有无故迟到、早退等现象扣1分;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扣2分。

(四)社会实践考核(分值5分)

入党积极分子应做到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多为社会做贡献,增加个人的社会阅历,提高自身的社会工作能力。入党积极分子每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如义务献血、社区义务劳动、去福利院或敬老院慰问老人与儿童、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义务支教等)加1分,未参加实践活动的此项不计分。此项最高分为5分。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上个学期(包括暑假),若实践时间不在此范围内则无效,即不计分。

(五)获奖项目附加分(分值10分)

1.入党积极分子在大学期间参加各类活动、竞赛,在各类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应享有如下加分:

参加院级各类活动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包括集体项目)、优胜奖(优秀奖)者,分别加4、3、2、1分;若所获荣誉称号无等级区分(例如院级先进个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则统一加2分。

参加校级各类活动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包括集体项目)、优胜奖(优秀奖)者,分别加7、6、5、4分;若所获荣誉称号无等级区分(例如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等)则统一加5分。

参加区级各类活动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包括集体项目)、优胜奖(优秀奖)者,分别加9、8、7、6分;若所获荣誉称号无等级区分则统一加7分。

参加国家级各类活动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包括集体项目)、优胜奖(优秀奖)者,分别加10、9、8、7分;若所获荣誉称号无等级区分统一加9分。

注:若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则加最高分后其他获奖项目各加1分。

2.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加分如下:

中信大锰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加8、6、4分;国家奖学金加10分;宝钢教育奖学金加9分;广西大学校长奖学金加10分;国家励志奖学金加8分;华劲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加6、4、2分;金光集团黄奕聪奖学金加4分;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加4分;马君武校长及夫人马周素芳奖学金加3分;台湾马君武博士奖学金加3分;panasonic育英基金奖学金加2分;获助学金或助困类奖学金且加权分在80分以上者加2分。

注:1.各类奖学金附加分加最高分后其他获奖项目各加1分。

2.以上各类荣誉获得时间不限于上个学期,只要是大学期间获得均可加分。

(六)党外群众调查意见(分值25分)

党支部委派党员到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班级进行群众基础调查,从生活、学习、工作和思想等各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解,并由联系人小组进行总结评定。计分采用平均分制。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中,联系人对积极分子的考察评价标准:

(1)对党认识、政治理论水平通过学习得到提高;入党动机端正;党性意识、政治素养得到加强。

(2)刻苦学习,考核期间与联系人有不少于5次的面谈,交流学习心得和自身成长情况;准时上交思想汇报及相关资料。

(3)思想汇报及相关反馈材料,内容详实丰富,真实地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和自我评价。

(4)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认真自觉的接受联系人的建议和考察,并及时改正。

(5)群众意识不断增强,先锋模范作用日益突出。

此项基本分值为25分。若是有中立票的则在基础分上每一票扣1分,若是有反对票的则每一票扣2分。同意、中立和反对者都需提出客观公正的理由,方列为有效票数。

四、党内成员意见

此项评议由党支部在扩大会议前召开预备会议进行讨论并最终由支部党员表决通过。支部党员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讨论时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的进行讨论,客观地评价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根据考核细则的六个方面及入党联系人的意见综合情况对讨论对象进行举手表决。支部正式党员及预备党员均拥有表决权,表决时须以入党积极分子定性考核结果的量化评分作为依据,原则上考核分数≥80分者均可通过讨论并在支部内进行拟发展表决。如对考核分数≥80分的积极分子的拟发展决议提出反对意见者,需提出客观而合理的理由。表决时对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决定支部同意人数通过三分之二者,可列为拟发展对象,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入党前的拟发展公示。

五、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由各党支部自行组成。

2、考核评议分采用100分制。其中,部分考核项目为分等级进行的,考核时采用平均分制,即参评人员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某项考核内容进行评分,加和后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即为该入党积极分子此项考核内容的考核成绩。

3、对各项评议的分数进行加和,得出该入党积极分子的最后得分,其中,累计总分≥85为优秀,75≤累计总分<85为良好,65≤累计总分<75为合格,累计总分<65为不合格。

4、上个学期学习成绩有挂科或本学期有重修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具备考核资格,本学期内不能被各个支部发展。

5、凡有违纪违规行为者,重新审核其发展对象资格。

6. 考核总分≥80分者可以推上支部讨论会上讨论。

六、考核时间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工作在每学期发展党员前期进行,择时公布考核结果。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所有。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