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系我校 学部 班普通全日制学生(通过普通高考统一录取),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本学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元,没有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部(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人:xxx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电话:1235658989

(此表格式为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制定,湖北省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凭此证明、申请表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