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理单位管理制度(精选3篇)

对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篇1

1、单位工程实施委托监理的工作,科室派出驻现场的各分项的甲方代表。

对监理单位管理制度(精选3篇)

2、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科应全面负责对监理单位实施全工程监理活动的`检查和协调。

3、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科要认真做好监理工程中与设计部门、质监部门、施工单位及学院其他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4、全处应参加图纸会审,隐蔽工程验收,月报表审核及项目予决算审核工作及施工现场所用材料的检查工作。

5、委托监理,但不能全依靠监理,应充分发挥处、科室全体人员作用,共同搞好工程项目的管理,并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工期,同时各分项甲方代表行使对监理的检查和督促职能。

6、凡监理工程现场资料的工作全部按监理书证规定实施,并由监理单位进行签证。

对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环节的衔接,监理项目部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三、工程文件的收发及管理规定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监理项目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员统一接收;统一接收国网项目部、集团项目部、电监办以及监理项目部等下发的各项文件,做好接收记录。

3.1.4信息管理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文记录,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7信息管理员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上级下发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及会议纪要,由信息管理员按所指定的单位及时传递并建立发放记录。

四、监理项目部档案管理职责

1、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2、归档范围:

1)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2)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3)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监理项目部有权退回,相关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3、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4、其它

(1)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国家电网办[20xx]250号《关于印发》规定执行。

(2)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3)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五、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5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对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篇3

1、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主要协调方式。

2、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与主持由合同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

3、监理例会定期组织召开,每周一次。

4、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安排的有关监理人员。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3)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4)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的其它有关单位及人员。

5、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会议间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2)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施工进度滞后的原因。

(3)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研究、落实承包单位实现进度目标的措施。

(4)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要求。

(5)工程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有关问题,明确主要改进措施。

(6)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协调问题。

(7)工程变更的主要问题。

(8)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中的有关问题。

(9)违约、争议、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情况。

(10)其它有关事项。

6、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为开好例会做好准备工作。

(1)了解上次会议的决议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准备会议资料,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案。

(3)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其做好会议准备。

7、会议纪要的整理

(1)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

(2)会议纪要主要内容: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与会人员单位、姓名、职务;会议的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及其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3)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送;会议纪要内容准确如实、简明扼要;会议纪要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与会人单位代表会签;会议纪要印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8、会议纪要中的决议事项,有关各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