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交接班制度(通用3篇)

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篇1

(1)接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并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配电室交接班制度(通用3篇)

(2)交班人应向接班人介绍系统运行情况,设备运行状态等内容。

(3)交班人应协同接班人共同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共用工具及仪表应齐全完好无丢失。

(4)遇到倒闸操作等情况或事故处理时应推迟交接班工作直到处理完毕。

(5)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未处理完待下班继续处理的各种事项。

(6)交班人应向接班人介绍本班的各种用电指标、用电量及向有关单位汇报等情况。

(7)在交接班记录中,如有领导特殊指示,或其他通知需记录在备注栏内,以便通知下班次人员。

(8)交班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由接班人员确定签字后方可离开。

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篇2

一、为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在未到交接班时间、未办完全部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三、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当班期间发生配电线路或设备事故;

2.交接时发生配电线路和或设备事故;

3.正进行配电线路或设备的处理;

4.正在进行停送电操作;

5.交接时发生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原当班人员协助处理;

6.电气工作负责人命令暂停交接班。

四、交接班的内容

1.系统运行方式;

2.本配电室设备运行方式;

3.设备异常情况;

4.缺陷处理情况;

5.事故处理情况;

6.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

7.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包括安全措施的布置、使用的接地线的编号及位置、工作票的使用情况。

五、交接时,要严肃认真,不得轻率。

六、交接内容要全面,不得遗漏。

七、交接双方对现场设备状况进行检查,核对交接内容与现场实际是否相符。

八、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负责人在运行记录薄上签字,并注明交接的`确切时间。

九、交接完毕后,交班人员应尽早离开值班现场。

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篇3

(一)值班人员应按轮流值班表交接班,交班者应提前三十分钟填好交接班事项,打扫卫生、整理工器具、记录报表,准备交接,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由交班方正值主持交班工作,交班负责人宣读交班事项,讲解设备运转情况,并再次核对接班记录,双方确认无问题后由交班人负责人填名后方可正式交接班。

(二)交班工作应严肃认真对待,未办完交接手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接班者正式接班后方可正式执行任务。

(三)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工作。

(四)交接班内容及事项为

1、系统内容和本所运行方式。

2、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方式。

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

4、倒闸操作及未完成的操作指令。

5、修测工作进度及测验状况。

6、现场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执行中的工作票情况。

7、上级指令及命令的完成情况。

8、工器具、资料记录、钥匙应齐全。

9、有关停电申请及批复情况。

10、需要提示下班注意的工作及防小动荡,闭琐等情况。

(五)交接班应尽量做到设备专责对口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