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保密制度

1、认真学习《保密法》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以及各项保密规定,加强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信访工作保密制度

2、注重保护信访人,防止打击报复。对检举、揭发、控告的信访件,不得将相关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或单位。

3、信访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存档由专人负责,做到不丢失、不泄密。涉密文件不得擅自复印、散发、外传。

4、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及函稿和各乡、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信访案件材料,应及时存档,不得随意复印、丢失。

5、有关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本单位文件、资料、档案等,须持单位介绍信或个人申请,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方可查阅。

6、造成失泄密和不良影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