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大纲

为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声誉,制定本制度。

驾校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大纲

一、学员投诉内容

1、公司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2、公司在填写培训记录时弄虚作假的。

3、公司乱收费的。

4、公司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5、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

6、教练员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

7、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二、学员投诉的方式以面谈、信件、电话为准,需留下真实的姓名和回访地址或电话,并提供尽可能详尽的证据、投诉对象、投诉的内容。

三、学校工作人员在接到学员的投诉后,必须马上登记在册,不得不做记录和隐瞒不报,也不得恐吓学员,不得将消息透露给被投诉对象,并立即派人进行调查。

四、如果学员投诉内容属实,应按规定处理:

1、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要对学员补训。

2、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并按公司其他规定处理责任人。

3、收取钱物或参加宴请的,按公司规定对责任人处以3倍罚款,并将处罚的钱物或学员宴请支付的费用,如数退还学员。

4、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应兑现承诺。

5、其他问题,由领导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五、接到学员投诉后,应在三日内处理完毕,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7日。

六、公司办公室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处理结果应备案保存,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本人教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