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劳动技术课成绩考核评定办法

根据江苏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学劳动技术教育管理的几点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对劳动技术课成绩考核试行办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常熟市中学学生劳动技术课成绩考核评定办法”如下:

学生劳动技术课成绩考核评定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出勤情况 2.劳动态度 3.掌握知识状况 4.技能状况

二、四项考核内容占分比例:

1.出勤占15% 2.劳动态度占15% 3.掌握知识状况30% 4.技能状况占40% 满分为100分。

三、等第评定:

合格、不合格两等。

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59分以下)。

四、劳动技术课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劳技课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劳技课成绩作为操行评定和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