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条例

1、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是学校和家庭、社会共同的任务。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成立白茆中学家长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条例

2、白茆中学家长委员会是全体学生家长的代表组织参与学校教育工作,是学校联系家庭、社会的纽带和桥梁。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并独立的忠实的反映广大家长的意见

3、家长委员会委员由班主任和家长商定,每班一名委员,任期1——2年,初中部成立三个工作小组,中专部一个工作小组。为便于开展工作设立常务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较多地负责参与学校教育工作,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大会。

4、家长委员会的任务

a.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四有”为标准教育新一代。

b.协调、团结、组织全体家长,关心、支持班级和学校工作,促进良好的班风、校风的建成,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c.协助学校指导家庭教育,举办“家长学校”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帮助学校取得工厂、农村、居委等单位的支持,形成全社会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局面,代表学生家长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各种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建议。

d.关心子女的切身利益,促进子女间的友谊和团结,反映子女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5、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a.积极参加家长会、委员会会议,做到有事请假。

b.关心子女、关心班级、关心学校,认真工作。

c.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廉洁公正,不赌博,不搞迷信,不看**书刊、录像和影视。

6、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a.筹备和召集家长会、家长委员会,提出工作目标,决定实施步骤和方法,参加学校召开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b.对班级和学校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c.对学生的奖惩提出建议。

7、家长委员会大会制度:

a.家长委员会大会一般每学年举行一次。

b.家长委员会大会议题是:

(1)回顾一年工作情况。

(2)讨论和决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3)选举产生常务委员。

(4)审议其他有关重要事宜。

c.委员大会的筹备和召开,由常务委员协助学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