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加班管理办法

为提高工作效力,努力完成学院师生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任务,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学院有关规定,经总务处处务会研究,特拟订总务处加班管理办法

总务处加班管理办法

一、范围:包括在编干部职工、临时工和返聘干部。

二、时间:双休日加班,平时下班后加班。上报天数每人每月不超过六天。

三、程序:科长如实填写《加班登记表》,报分管处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综合科汇总填写《加班月统计表》,报处长审核。

四、加班补贴每天按捌拾元(80元)计。

五、各科科长严格把关,合理分配加班任务,个人要有原始记录;五月份以前尽快统计上报,六月份以后按季度上报。

六、寒署假加班,如实上报,依程序审批发放补贴。

七、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