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通用3篇)

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篇1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通用3篇)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每次记录《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

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保持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明确保洁人员的工作内容及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办公室保洁工作管理(生产车间保洁工作管理由工厂另行制定)。

3、职责与权限

3.1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及保洁人员的管理,并行使对各部门(车间)保洁工作的.监督权。

3.2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4、保洁区域及标准

4.1办公区

4.1.1保洁项目:擦拭办公桌桌面、电话、电脑、办公椅、整理桌面散放文件、地面吸尘、收垃圾。

4.1.2要求:

1)必须按时完成。

2)应先总经理办公区及经理室。

3)办公室职员区域.

4)须用干净毛巾(干湿两条)。

5)暂空闲的办公桌椅。

4.1.3周期:每日固定一次,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4.1.4保洁标准:无垃圾、无碎屑、无污迹、无死角。

4.2办公室公用区域

4.2.1保洁项目:会议室(门、会议桌、椅、白板)、走廊、整理打印、复印区,整理供水处。

4.2.2要求:

1)必须按时完成。

2)须用干净毛巾(干湿两条)。

3)暂空闲的办公桌椅。

4.2.3周期:每日固定一次,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4.2.4标准:无异味、桌椅摆放整齐、无尘土、无碎屑。

4.3厂区公共区域

4.3.1保洁项目:办公区前通道清扫、厂区大门口清扫、厂区通道清扫、宿舍区清扫、绿化区垃圾清理、厂区垃圾桶内垃圾清理等。

4.1.2要求:

1)必须按时完成。

2)应先清扫厂区大门口及办公区前通道。

3)宿舍区。

4)厂区通道。

5)绿化区。

6)厂区垃圾桶清理。

4.1.3周期:每日固定一次,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4.1.4保洁标准:无垃圾、无落叶、无污迹、无死角。

5、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每日必须巡视各个部位及各部门(车间)的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篇3

一、卫生标准:

1、公厕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

2、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

3、厕内干净,便槽畅通。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

4、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

5、内外部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等无积灰、污物。

二、管理收费标准:

1、责任到人,全日开放,方便群众,优质服务

2、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3、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

4、每人每次收费0.5元。

三、公厕卫生管理保洁制度

1、实行保洁,随脏随保。

2、内部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断板洁净,无积灰、污迹、蛛网、刻画,内部地面洁净、无积尿、积水等污物。

3、蹲位整洁,大便器内无积存物,小便器内无水锈、尿垢、污物。

4、外墙面、屋顶及卫生责任区域内环境整洁,无私搭乱建、无杂物。

5、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

6、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

公共厕所服务区内男女人群数量相当情况下,男女厕位比例宜为1∶2。附属式公共厕所每平方米苍蝇数小于等于1只,独立式公共厕所小于等于3只。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胡浩)卫生部21日就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公共厕所的规划布局、设施设计、设施建设与日常管理等提出卫生要求,并对公共厕所的'.臭味强度和蝇蛆数量等评价指标规定了限值。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公共厕所服务区内男女人群数量相当情况下,男女厕位比例宜为1∶2。公共厕所大便器应采用防臭、易清洁、节水的蹲便器。选用坐便器时,应配备相应的卫生保洁器材。水冲式厕所均应采用节水型水冲便器,应选用感应式开关和脚踏式水冲开关。厕位之间应有隔断板和门,男厕小便位间应有隔板。

征求意见稿将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分为无臭味、微有臭味、明显臭味和强烈臭味四个等级,要求附属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为1级,独立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小于等于2级。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附属式公共厕所每平方米苍蝇数小于等于1只,独立式公共厕所小于等于3只。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共厕所应有保洁制度和配备保洁管理人员,定期对洗手盆、门把手等进行消毒,做到地面无积水、痰迹和垃圾,大便池内无积粪、粪迹,小便池内无积尿和尿垢。

与1998年出台的《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相比,《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从推荐性标准修改为强制性标准;适用范围更改为城市、乡村、旅游区等新建、改建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固定式公共厕所以及公共场所设置的公共卫生间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同时,增加了三格化粪池、沼气净化池、粪尿分集、双瓮贮粪池处理卫生要求、粪大肠菌群仪器快速检测法、四级臭味强度检验法等规范性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