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加班管理规定(精选16篇)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1

一、 对晚上加班的规定: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精选16篇)

1、 每周一、三、五晚上加班的规定不变。

2、 晚上加班由部门主管在每天下午17:30下班前书面提报《加班申请》交部门经

理审批后才可,《加班申请》需注明加班原因、加班人员名单、工作内容等。部门主管在每天下午17:30下班前通知当晚需要加班的人员或在部门公告。《加班申请》于第二天上午09:30交行政部备查。

3、 凡没有经过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批准,晚上擅自加班的,不计考勤。

4、 根据工作需要,凡要求加班而擅自不加班的,按旷工处罚;如安排晚上加班但

个人特殊原因无法加班的,要事先写书面《请假条》交部门主管签批,不允许口头请假、事后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罚。部门主管要对人员加班监督到位。注:按厂规,旷工1小时处罚2小时工资。

5、 行政部每天要查核前一天晚上加班出勤情况,对加班旷工人员有权责直接作出

处罚。

二、 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要在公休日白天加班的,需提前一天由部门主管书面提

报《加班申请》交部门经理审批,《加班申请》需注明加班原因、加班人员名单、工作内容等。《加班申请》交行政部备查。凡没有经过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而擅自加班的,不计考勤。

三、 因机加、安装车间另有加班管理制度,本制度不再针对机加、安装车间。

四、 以上规定从20xx 年8月起执行!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2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二、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加班补偿:

2.员工因工作任务繁忙,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加班费按每小时10元计。

3.下列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3

为规范办公区的工作秩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自觉遵守公司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二. 外出办事,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三. 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禁止网络聊天、玩游戏,禁止浏览黄、赌、毒网页。

四. 仪表仪容整洁,保持精神饱满。

1.工作时间统一穿工作服,打领带,佩戴工作牌。

2.不得穿拖鞋上班。

五. 保持办公区、文件柜和办公桌面整齐干净

1.办公区除了定置摆放的文件柜、桌椅等外,不能随意摆放其他文件柜或物品。

2.文件柜内物品须摆放整齐有序,文件(夹)要标识清楚,柜顶、旁不堆放其他杂物。

3.办公桌面要保持整齐干净,除了摆放显示器、电话机、文件盘、笔筒等常用的办公用具外,其他非办公物品及文件一律放在抽屉里。

4.每天下班后,须将桌面收拾干净、桌椅摆放整齐,关闭电源。

六. 保持办公区安静

1.办公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闹。

2.使用办公电话注意言轻意赅,拨打长途时要使用IP电话,禁止用传真机拨打长途电话。

3.电话铃响二声须及时接听,桌面电话铃声音量须调至中低档,个人通讯工具调至震动状态,避免电话铃声干扰他人工作。

七.礼貌接待来访、来电

1.接待来访、来电态度和蔼友善,文明用语;语言简洁明确,音量适度,多讲普通话。

2.外来人员到访,必须经客服中心先与各部门或公司领导联系,经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接见。

八. 维保环境卫生

1.办公时间办公区禁止吃零食、就餐。

2.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的行为。

3.文明使用洗手间,不得乱写乱画。

九. 注意节约

1.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2.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办公区或下班时务必关电脑,关闭桌面电源、办公区照明灯和冷气开关。

3.传真机、打印机集中管理,推行无纸化办公,一般情况不出文件,如需出文要双面打印。

十.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1.保管好企业文件,个人现金、证件等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一律不要存放办公区。

2.最后离开办公区的员工需注意关灯、关空调、关风机、关窗、关门,并及时锁门。

3.与公司业务无关人员不得在办公区逗留。

4.节假、公休日需到公司处理业务的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同意后,方可开门(做好记录);到公司处理业务的员工要负责办公区的文件、财物安全。

5.严禁泄漏公司商业机密,重要文件或资料要专人保管,涉及到机密的文稿要及时销毁。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4

为了提高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规范员工就餐行为,营造良好就餐环境,做好医院食堂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就餐时间:

早餐时间:7:30— 8:20 午餐时间:11:30—12:30 晚餐时间:17:30—18:30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就餐,不得提前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提前或者增加用餐人员,应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行政部,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三、非本院职工(住院患者及家属除外),未经同意不得在本院食堂就餐,职工亲属就餐前需到院办报备并按规定就餐。所有员工就餐必须在食堂完成(行政办备案的除外),不得随意打包。

四、取餐时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用餐结束后,应将残羹倒入垃圾桶内,同时将餐具放到食堂指定位置。

五、严禁工作人员在非就餐时间进入食堂。为保证餐厅秩序,非厨房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厨房。

六、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员工对餐厅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办公室提出。办公室整理后及时对好建议进行采纳、改进。促进餐厅的健康运营,切实为员工做好后勤保障。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5

1、自20xx年3月1日起,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到食堂用餐一律免费。

2、公司提供免费用餐的范围:在下午有上班的员工提供中餐,在晚上有上班的员工提供晚餐。

3、用餐员工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和食堂人员统一管理用餐,公司提供餐具,非食堂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餐具带离食堂。

4、不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公司不给予餐费补贴。

5、需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必须在规定定餐时间内在定餐机刷卡定餐。没有刷卡定餐的员工如到食堂用餐,经查实每餐扣款10元。

6、凡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必须在就餐机上刷卡,通过就餐机刷卡后才能用餐,刷卡不通过的,食堂不给予分餐。

7、新员工或未办理用餐手续的员工,都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用餐手续后,才能到食堂用餐。

8、员工到食堂用餐时,必须按先后顺序排队在就餐机刷卡打菜,每人每次只允许打一份菜,不得代他人刷卡或打菜,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员工没有刷卡定餐和向食堂定餐的,食堂将没有预备用餐份额。

10、分厂或工区人员需要到食堂用餐的,由所属部门主管在规定订餐时间内与人事行政部办理定餐卡等用餐手续。

11、员工刷卡定餐后,没有到食堂用餐,每餐罚款10元,公司将在工资中按定餐次数扣除相应金额。

12、已刷卡定餐的员工,因公事需要离厂不到食堂用餐的,必须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向食堂取消用餐,否则每餐按10元计算。

13、已刷卡定餐的员工,因公司原因通知不用上班或加班的,没有到食堂用餐的,必须有部门主管证实,员工不需要支付餐费。

14、员工通宵加班,第二天中餐需要用餐的,必须在当晚下班时刷卡定餐,如没有刷卡定餐的,视为第二天中餐不在食堂用餐。如有特殊情况没有定餐,必须经公司同意,并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用餐手续后,才能到食堂用餐。如办理手续后,没有到食堂用餐的,每餐罚款10元。

15、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不能刷卡定餐,如有发现,每餐按10元计算,并在工资中按用餐次数扣除相应餐费金额。

16、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要到食堂用餐的,必须直接向食堂报餐,并用现金支付给食堂餐标。

17、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享有优先用餐,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必须等食堂先安排有定餐的员工的饭菜后,再安排给没有定餐的员工,如果食堂没有剩余的饭菜,没有定餐的员工自行安排用餐。食堂将不会重新安排饭菜。

18、不能浪费饭菜,不能将吃剩余的饭菜倒在餐台上,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元。

19、不随地吐痰或乱丢食物等不良道德行为,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元。

20、不能有意或无意损坏食堂设施和餐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1、员工办理定餐就餐卡时不需收取费用,员工必须自行保管好定餐就餐卡,如有丢失,补卡时收取工本费10元。

22、员工未经公司同意,不能将定餐就餐卡转给他人使用,如私自将定餐就餐卡转给他人使用的,每次用餐罚款20元,发生罚款的金额由持卡人负责支付。

2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将定餐就餐卡交还给人事行政部,如没有交还的,将在工资中扣除费用金额10元。

24、员工未到就餐时间提前到食堂用餐的,视为早退取消全勤奖,并处罚每次10元。

三、办理员工用餐须知

1、办理用餐手续负责人:人事行政部 翁文全。

2、用餐地点:公司一楼食堂。

3、定餐时间:

中餐:上午9:30前。

晚餐:下午15:00前。

4、定餐地点:三楼前台。

5、用餐时间:

中餐 12:00

晚餐 17:30

四、人事行政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如果食堂人员或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司将做出处理或处罚。

五、本规定于20xx年3月1日实施,20xx年2月15日修订。

美星服饰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1月10日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6

1、及时清理抽屉、橱、柜、架子、书籍、文件、档案、图表、文具用品、墙上标语、报刊、杂志等已经无用的物品

2、地面、桌子是否会显得零乱

3、垃圾筒是否装得太满

4、办公设备不会沾上污浊及灰尘

5、桌子、文件架、通路是否以划线来隔开?

6、下班时桌面整理清洁

7、有无归档规则

8、是否按归档规则加以归类

9、文件等有无实施定位化(颜色、标记)

10、需要之文件容易取出、归位文件柜是否明确管理责任者

11、办公室墙角没有蜘蛛网

12、桌面、柜子上没有灰尘

13、公告栏没有过期的公告物品

14、饮水机是否干净

15、管路配线是否杂乱,电话线、电源线固定得当

16、抽屉内是否杂乱

17、下班垃圾均能清理

18、私有品是否整齐地放置于一处

19、报架上报纸整齐排放

20、是否遵照规定著装

21、中午及下班后,设备电源关好

22、办公设备,随时保持正常状态,无故障物

23、盆景摆放,没有枯死或干黄

24、是否有人员动向登记栏

25、有无文件传阅的规则

26、当事人不在,接到电话时,是否以"留话备忘"来联络

27、会议室物品的定位摆设

28、工作态度是否良好(有无谈天、说笑、看小说、打磕睡、吃东西)

29、接待宾客的礼仪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7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广州市公安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

负责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行政部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部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记表》)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经理私章由法人或总监/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部经理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总经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请表》)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8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发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和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度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9

一、对于一般性的公文处理和盖章手续,一般应事先由村报帐会计审核把关,报村委会主任签字批准到办事处签字登记后再盖公章(如村委会主任外出不能签字时,可委托其他两委主要成员代签);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涉及宅基地、计划生育等重大事项的审批,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后再盖公章。

三、凡涉及集体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定经济合同等村级重大事务需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并经村两委会同意,再经办事处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盖章。

四、村委会公章要有专人保管。公章保管人必须做好公章使用人、使用理由、批准人、使用日期、经办人等内容的登记备案。

五、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村委会公章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对不经批准擅自盖章的,一旦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予以撤换和处理。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10

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车仅限于公司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二、鉴于车辆状况,公车原则上只限于XX市内行驶,严禁公车市外长途驾驶。

三、各部门因公务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四、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六、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

七、驾驶人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员工个人一般不得擅自借用公车,不得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九、公车的日常保养、修理、保险及税费办理等事宜由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

十、本办法由X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11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对从事司机工作人员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经营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

本规定所指加班是指驾驶员在公司正常作息时间之外,需要延长劳动时间或在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假日完成额外的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司机职员。

四、管理规定

4.1公司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资源为原则,行政部将严格控制晚 间车辆使用率。

4.2公司以人为本,要求所有驾驶人员必须在身体精神条件良好时可延长时 间,以降低安全隐患,保证出行安全。

4.3加班时间计算

4.3.1小车、货车司机:早上8:30以前,晚上18:00以后,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计实际出车时间。

4.3.2大巴司机:保养计4H;星期日如有接送员工的,早上出车计4H,全天、出车计8H;星期日搞活动(非接送员工)按实际出勤时间计算加班;其它超出正常时间加班计实际出车时间;正常工作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加班。

4.4司机不得自行安排休假,若有正当理由需休假的,需提前一天告知行政部专员,经司机队长同意,报行政部经理批准。如有违反请假程序,公司将视作旷工行为,情况严重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

4.5因工作安排加班的司机人员不得有抵触情绪,保质保量完成加班任务。

4.6大巴司机需每天打4次卡(上班--下班,上班--下班);若大巴需要到维修厂,加班时间应减回作息时间及就餐时间(一个月维修保养加班时间不超过小时,若超过按小时计算);若大巴送厂维修,当天没有出车的不计加班。

4.7以下不属于加班的情况:

a)就餐、作息时间不算入加班小时数内;

b)中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

4.8当司机被指派任务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若有正当理由,需提前报行政专员和司

机队长另行安排。对作出的安排有问题或不合理,请先完成任务再向行政部经理投诉。

4.9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及时间”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

4.10如晚上时间出车需陪同吃饭,需用车人或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时间。

4.11《出车登记表》上需注明公里数和出车地点,必要时查公里数以确认是否有在外出时做私事。

4.12当油量不足时,被指派任务前,需在正常上班时间加油,除特殊情况(需在《出车登记表》上注明),否则一律不给予计加班及餐费。

4.13若遇急事,请立即通知行政部相关人员,让行政部再作安排; 若来不及通知,请先根据事情的紧急情况而自行作出安排,并于当天或次日天内通知行政部相关人员,否则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4.14 行政部委托保安部门卫对车辆的出入工厂进行管理,司机需服从门卫的管理及盘查。

4.15 如有紧急情况用车,请电话报请行政部经理批核。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12

为了控制公司文件发放的适当范围、作废文件的及时回收,确保各部门、车间所使用的公司文件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1、文件的发放:

(1)财务部、生产部、营销部办公室以本部门名义形成且在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发放的文件,各自安排发放和回收。需要在公司各横向关联部门之间发放实施的文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发放和回收。

(2)各部门需办公室安排发放文件时,必须将文件打印并复印好,由部经理书面写明发放范围、发放时间并签名后送综合管理部,由办公室主任安排文件发放人予以发放。

(3)任何文件,发放人须建立“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发放到各部门的所有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接收。如部门负责人不在,由部门在场人员签名代收。代收人必须负责及时将文件转给部门负责人。需个人接收的文件由部门内部建立“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并由个人亲自签字接收。

(4)需发放到正科长以下管理、辅助人员和职工的文件(包括学习材料等),发放人只需发放到相关正科长级管理人员,再由正科长级管理人员安排发放到相关个人。

2、文件的更改:

(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的个别字句需要更改,且更改后不影响整个文件版面的整洁美观,由原编制形成的部门负责人书面写明更改位置和如何更改(数据性或原则性的须报直属部经理签字认可),连同编制形成部门负责人的私章送原发放人,由原发放人根据原发放范围及存档予以更改。

(2)文件发放人根据更改字数多少和繁简情况,可到现场为原件人更改,也可以收回后予以更改,再返还给原收件人。但在更改时必须用双线划掉原字句,在划掉的字句对应上方行距空间写上新字句,并在更改处盖上原编制形成部门负责人的私章。

3、文件的换页:

(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单页大面积修改,需换页的,由原编制形成将需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并打印、复印好,由其部门负责人书面写明换页情况(属数据性、原则性修改须部经理签字认可)送原文件发放人,由原文件发放人根据原发放范围予以换页。

(2)所有需换页的文件,由文件发放人统一换页并注明执行时间,将原页销毁。

4、文件的回收、作废:

(1)因公司制度汇总、部门调整、规划变化等原因,造成原文件内容与新文件内容重复、冲突而失效的,由汇总部门或新文件编制形成部门负责人,安排原发放人予以回收。

(2)文件发放人在回收文件时,必须持“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由原接收人在登记表相关栏内签名后回交。

(3)每年12月下旬,由办公室通知各部门,对本年度平时未统一回收的文件、报表等无效材料清理回收一次。

(4)所有回收的文件均于回收当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安排销毁。

5、其它规定:

(1)任何部门以公司名义形成的文件讨论稿或正式稿,必须发放到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联人员,以便了解公司政策方向,根据公司各方面情况系统地进行修改,确保接口部门的相互配合。

(2)无论部门或公司发放的文件在发放前都必须在档案室存档备案。

(3)任何文件相关部门负责人接收后必须领学或传达应执行的员工,认为有必要复印下发到相关员工时,须向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发放部门复印按发放程序予以发放。不得私自复印下发,避免文件使用范围失控,造成有效和无效版本的混淆。

(4)所有换页或作废文件属存档的或相关部门需留存备查证明的,发放人只需盖上作废章即可,不予收回,但档案管理员必须在“作废文件”档案栏目登记注明,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5)发放文件属讨论稿的,讨论人组织讨论结束后须按时交文件编制形成部门。

(6)文件发放人必须将已使用的“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按季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便备查或回收时使用。保存期限为三年。

6、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文件私自提供给公司以外人员。则除承担50元罚款外,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7、本规定各条款如有违犯,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由其直接领导开通用罚款单收缴。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13

一、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报纸、期刊、信函、快递等邮件收发操作,提高信息传递、处理效率,确保邮件安全,制定《邮件收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邮件收发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邮件收发制度》适用于凡经邮政/快递渠道送达本公司内所有单位(个人)的报纸、期刊、信函、快递等邮件的管理。

三、 职责: 公司保安负责邮件的签收、送达及管理。

1、每日邮件/快递和常规邮件/快递的收发工作由值班保安负责。

2、在保安室放置3天以上没有人领取或无法送达的特殊邮件/快递由保安室交综合办公室处理。

四、 收发程序

1、值班保安负责签收送达的邮件/快递,并检查有无开封、损坏现象,收件单位/个人名称是否明确,发现异常现象要邮递员签字证明,并获得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损坏严重的要通知收件单位/个人到场处理。

2、非公邮件/快递应由保安公示并告知收件人签收。

3、汇票/发票一律由收件人签收。

4、保安对送达的公函性的邮件/快递签收后应及时送到综合办公室。其中副总级以上的公司领导的邮件/快递直接送达本人办公室,由本人确认后签收。

五、附则

1、已经与本公司解除一切关系员工或单位的邮件/快递在保安室保存期限为三个月,具有重大价值的要送到办公室。保存期限已满三个月的报请综合办主任或更高职位人员处理,不得长期存放,不得擅自处理。

2、未经授权许可,所有人员不得接收非本单位(个人)邮件/快递,不能开看,违者视情处罚。

3、报纸不在登记签收之内,直接由值班保安按规定分发。

4、《邮件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不再执行。

5、《邮件管理制度》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二○xx年四月九日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14

为正确合理使用空调设备,落实节能降耗措施,现对空调的启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空调的使用

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空调。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办公室在夏季室内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其余时间(晚间、阴雨天等)不得开启空调;冬季室外气温达到0℃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室内温度不得高于18℃。

4、办公室人员离开办公室,应即刻关闭空调,严禁室内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5、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6、为了保持空气清新及个人和他人的健康,不得在办公室开空调期间吸烟。

二、 空调的责任管理

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和员工应根据本制度规定使用、管理好空调,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并避免能源浪费。

2、空调的清洁由各部门自行负责,维修、保养工作由行政部门负责。

3、 空调一旦出现故障,有关现场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行政部报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联系维修。

三、 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1、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开关,也不得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更不得让部门以外其他任何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开启空调(专职维修人员除外)。

2、空调需要按照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报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3、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四、违规责任

1、 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凡发现办公室(区域)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3、 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4、凡空调遥控器保管不当,导致违反本制度规定开启空调的,除按上述对应条款处罚外,同时给与遥控器保管人罚款30元/次。

5、凡空调遥控器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遥控器保管人照价赔偿,赔偿金额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6、 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赔偿的责任,行政部将视设备损坏情况会同设备保养部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处以罚款。

7、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行政部就处理情况通告全公司,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15

1、为确保宿舍安全,对宿舍钥匙发放与保管作如下规定:宿舍住宿人员三人一把门锁钥匙,其余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保险柜钥匙全部由住宿个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员工登记住宿后领取钥匙,员工办理离职时,根据钥匙使用登记交还全部钥匙(押金4元)。

3、员工不准私自更换门锁和配钥匙。由于本人保管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值班室。由宿舍办公室统一配制,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4、员工离职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还的钥匙和所有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5元。

5、无特殊情况,各宿舍值班室备用钥匙不外借,必须借用值班室备用钥匙的,需凭借申请人使用的有限证件登记,然后再经商户领导确认为借用钥匙宿舍的住宿人员后才予以办理。

天津市金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车间加班管理规定 篇16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学生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学生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生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