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品领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规章制度 篇1

1、目的: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日常用品的使用,规范公司办公、日常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

2、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物品类别

3.1.1办公文具:包括纸、笔、笔记本、复写纸、计算器、订书机、胶水、回形针、透明胶、双面胶、尺、剪刀、美工刀、打孔机、日期印、证件套、证件小夹子、等公司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

3.1.2日常用品:园林剪刀、水管、扫把、拖把、撮箕、洁厕液、长柄刷子、洗衣服、垃圾桶、小铁铲等物品。

3.2领用原则

3.2.1领用办公文具领用必须要课长级以上或专用指定人,应在《领用登记表》上填写好领取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项目名称、用途、领取人、领取时间后,方可发放物品。

3.2.2实行以旧换新原则。即:领用人必须凭已写完的笔芯和本子来领取,且要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领取的物品、数量。

3.2.3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公司对于节俭成效突出的部门或员工,将予以通报表扬。

3.2.4急需领用物品者,其《物资领用单》由行政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并用单据注明,方可领用。

3.2.5宿舍日常用品的领取务必要宿舍固定负责人来领取,应在《领用登记表》上填写好领取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项目名称、用途、领取人、领取时间后,宿舍管理员方可发放(拖把、扫帚的使用期限为3个月,未到期限,不可更换)

3.2.6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人为损坏、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行政部备补,并按原价赔偿。

3.3领(借)用制度

3.3.1办公用品使用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必须登记后方可领用或借用,一般不得私自任意拿用。

3.3.2领用各类易耗品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以旧换新。

3.3.3领用其他办公用品由领用人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3.3.4凡领、借用物品价格在300元以上的,需填写“物资领、借用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借用。

3.3.5借用物资的使用期限为3个月(根据物品而定),自领日期开始,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仍旧未归还的,自督促当日起,赞助每天20元。

3.3.6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4、附则

4.1新进人员到职时向行政部领用办公用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行政部办理归还手续,未行政部许可的,其他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4.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用品领用总支出。

4.3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公用物资、办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消耗和损坏,对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其责任或经济赔偿。

4.4行政部每月25日盘点库存物品(截止不可在领用办公、日常用品),盘点库存后,拟出下月采购清单,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在由财务部审核后,才能继续领用。

4.5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从事私人业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违反者将予以重处。

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解释与完善,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规章制度 篇2

1 目的

明确审批权限,规范物资领用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除大宗原辅材料以外的各类物资领用的管理。

3 《领料单》填写

3.1所有仓库物、料出库,一律填写《领料单》。

3.2《领料单》应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不得有涂改痕迹。

3.3领料单位、日期、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领料人如实填写,“用途”栏中应具体写明实际用途。

4 《领料单》审批

4.1 《领料单》填写完毕,由领料部、工段的部、工段长审批同意后,在“车间签字”处签字。

4.2部、工段长签字后,再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在“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4.3在签字时,工段长和总经理应初步核定用量,审定领料的必要性,防止多领造成浪费。

4.4 夜间领料仅限设备抢修或生产、安全应急物资,由生产安全部值班人员审核签字后领料,领料人必须在次日中午10点前补办正规手续。

5 交旧领新

5.1所有备品备件、整件、工器具,以及线缆、灯泡、棒管、闸刀、开关等电器原件、材料领用,实行交旧领新,仓库统一建账登记,保存旧物。

5.2需提前领新,更换后才能交旧备件的,领料人须向仓库保管出具欠条,且领料人在更换后第一时间内交回旧物,抽取欠条。

5.3新增或特殊情况没有或不能交旧的,工段长应在领料单右上角空白处注明原因、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生效。

6 仓库发料

6.1仓库保管员凭《领料单》发放物资。

6.2发料时,仓库保管员对《领料单》中所填内容逐一检查,若发现缺项必须补填,若有错项须更换领料单,涂改无效。

6.3仓库保管员发放的物资,须回收包装物的,保管员督促领料单位完成回收工作并做好台帐。

6.4 《领料单》一式三联,仓库联留作存根备查;财务联留作财务管理;自存联留作内部记账或领用凭据;保存时间由各单位内定。

6.5财务联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传递至财务。原材料《领料单》必须当日传递;其它物料《领料单》每三天汇总传递一次。

7 其它

7.1各单位已领取但未使用物资,不得擅自转让给其他部门,必须先办理退库手续核销后,使用部门按正常程序领用。

7.2多领未用完的备件、物料,按退库处理。常用小型备件需留存的,建立出、入登记台账,落实保管责任,严防丢失。

7.3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工程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安排施工单位随时将剩余的现场材料退到仓库。

8 考核

8.1未按规定填写《领料单》,每次给予责任人10元经济处罚。 8.2违犯审批、发料程序和其它要求的,给予责任人20—100元经济处罚。

8.3模仿领导审批签字或私自涂改单位、数量,视情节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经济处罚,并给予行政责任追究。

8.4领用物资保管不当,造成丢失或无故损坏的,照价赔偿。 9 附件:1.《领料单》样式;2.物资领用流程图。

10 本制度由行政部、生产安全部负责解释、考核,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倡导节俭高效的风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办公用品分类及领用

一、耐用办公用品

1、范畴: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剪纸刀、直尺、卷尺、起钉器等;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人为损坏或者遗失不再补领,员工离职时须照折旧价赔偿。

二、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档案袋、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白板笔等;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图钉、橡皮擦、涂改液、电池、便签纸等

4、个人所需易耗办公用品用量标准原则上为每人一件,具体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以及岗位特点进行合理调整。

三、公共办公用品(设施):

1、范畴:复印件、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扫描仪、照相机、塑膜机、办公桌、椅子、茶几等;

2、公共办公用品(设施)以部门为领用单位,由部门分管副总签发实施采购和领用。

四、物品领用发放时间:原则上,不予全部发放所申报的办公用品,提倡随用、随发;

五、领用方法:

1、由各部门指定人员统一领用办公用品,并签收《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发放。

2、部分办公用品(如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尺子、订书机、电话机、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

3.易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如圆珠笔/笔芯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和数量;

4、公共办公用品(设施)移交时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自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计划与采购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每月25日前,填写好次月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后报综合部行政处。

2、行政处查对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与办公用品台账和库存,提报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行政负责人审签后实施采购。

3、采购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办公用品时,须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特殊办公用品可以经综合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4、对未列入采购申请表的临时性办公用品,原则上不作采购,因临时急需的需分管副总审批再做采购,否则推移至下月进行。

第三条 办公用品台账管理

1、行政处负责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必须以良好的态度、秉公办事,不得顾私情、图私欲,须做到严格把关,认真登记和审查;

2、一切办公用品领用都需领用者签收《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未能及时登记的'再时候须督促领用者补办登记手续;

3、办公用品由采购部统一向批发商采购,除正常办公用品外,如部门有特殊需求,经综合部同意授权后,方可自行采购.单件超过500元的物品采购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购买;

4、每月26日后(至月底)为办公用品盘点期,原则上不再安排物品领用。特殊情况下的领用需要分管副总审批。盘点期间,综合部办公用品负责人落实物品领用登记情况,填写《月办公用品领用汇总表》,核算部门领用数量和月末库存。

5、综合部依据每月25日各部门提交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和《月办公用品领用汇总表》,在月底前核算出下月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单。

6、新进人员入职,由该部门向综合部提请办公用品的申领;人员离职,应将剩余用品一并交综合部.

第四条 办公用品的维修及报废

公司对办公用品的报废实行审批管理。各部门如有办公用品损坏,不能使用的,应当依据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对简单的可以自行维修处理但有保修期的办公用品,且在保修期内的,不得擅自自行处理,由采购员联系供货单位进行维修、维护。

2、对办公桌椅等物品出现问题,必须由木工或内行人员进行维修处理,对电脑、打印机等出现问题先自行协调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公司内部无法解决,需要由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的,必须形成请示报告,公司审批后由综合部协调落实。

3、对确实不能维修的资产类办公用品实行报废处理:使用年限较长经过维修但无法维修好的,或无条件维修的,或可以维修但维修成本过高,经相关部门对故障认定后,可由办公用品的使用人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由公司组织人员确认报废事项成立后签字确定,报废品原购买价值单件超过20xx元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4、高值报废品在得到报废审批后应当由采购部门进行回收,统一处理。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