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督查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特制定本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一、产生办法:选择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心集体,具有政治责任心的有代表性、有群众基础的党员、群众作为监督员。也可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代表,企业职工参加。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权利、义务:

1、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2、对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和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3、对本委机关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和履行党员权力义务行为进行监督。

4、对干部的任用和考核进行监督。

5、对党风、行风、政风和机关作风进行监督。

6、对纪检监察系统其它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三、工作办法: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收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反映和要求,同时做好评议工作,面对面征求意见

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对指出的存在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