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奖励制度(精选17篇)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我校对外宣传报道及对上级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学校研究决定,对从事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给予奖励。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精选17篇)

一、奖励范围

凡正面宣传报道我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事实消息、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稿件,一经国家、省、市、区级报刊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采用,学校给予其作者(本校师生员工)一定的奖励。

二、奖励标准

1、供稿人在区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10元。

2、供稿人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30元。

3、供稿人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7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4、供稿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凡在头版、头条、要闻版、要闻栏目发表或加编者按等具有重大社会反响的新闻稿件,及在各级新闻媒体评奖中获奖的稿件,在上述条件奖励的基础上,再酌情破格重奖。

三、奖励实施

1、稿件撰写或摄制后,供稿人应将稿件送本单位领导审阅把关,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确保稿件准确可靠。

2、文章或其它作品刊用后,请供稿人携带刊登的报刊、简报或电台、电视台采用通知单及其原件,及时到学校政务处办理核实、登记及领奖手续。

3、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校内、校外均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4、同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被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或转载,可分别得奖,但只限一人。

四、组织领导

1、学校宣传部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搞好学校重点报道,采写重头文章和优质稿件,摄制专题片或有影响的电视新闻,力争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上报道。

2、各学区、各科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新闻宣传工作。要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及时提供新闻线索、撰写新闻稿件,充分挖掘利用新闻资源,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3、各学区、各科室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单位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2

第一条:三好学生奖。按三好学生条件: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劳动态度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讲文明礼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讲究学习方法,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科成绩优良。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讲卫生,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奖。按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好,工作有成效。学习和身体也要求较好,在学生中真正起带头作用,成为学校、老师的助手者,每班评选两名班干或团干,由各班评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三条:勤学守纪奖。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虚心好学,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习成绩进步较快。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核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四条:学习成绩优秀奖。对学习上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以学期末抽考成绩为标准,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前10名,奖学金100元。二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第11名至30名,奖学金20元,。三等奖为抽考成绩年级第31名至50名,奖学金5元。普通班期末抽考成绩平均分60以上取前10名(如该年级设有中班则中班只取3名),奖学金20元。以上奖项如出现成绩并列则先后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列,获奖者同时奖励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五条:各种竞赛优胜奖。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而举办的各种竞赛,按规定名额,优胜者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第六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团委及学生会评选产生,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选先进团支部奖给奖状一张,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七条:先进班级奖。按先进班级条件,即班风好,有健全的班级组织,班干能起带头作用。民主作风好,不良现象少,同学之间互相协作,互相帮助,全班同学思想要求上进,学习风气浓。奉公守法,遵守纪律,讲文明礼貌。热爱祖国,尊敬师生。积极锻炼身体和开展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班集体,学生自治、自理、自学能力不断提高。保持环境室内卫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整齐清洁。各种宣传版报内容健康,文字规范,整齐美观。完成劳动任务好。一学期获得流动红旗居全校前列,每学期评选三个班级。奖励奖状一张,奖学金100元。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3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订如下奖励制度。

一、荣誉和信心是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最大动力,对学生应该以表扬、鼓励为主,所以要经常对学生的优点、成绩给予肯定和奖励。

二、奖励包括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物质表扬三种。学校设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成绩优胜者”、“文明学生”、“进步奖”、“礼仪标兵”、“校园十佳”、“升旗手”、“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员”、“班级之星”等荣誉称号。学校和根据需要另设特种奖、单项奖。

三、奖励范围和对象

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升旗手”、“成绩优胜者”、“文明学生”、“进步奖”、“礼仪标兵”、“三好学生”、“班级之星”、“校园十佳”等评选,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干部一期以上的现任学生干部,同时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是团员(少先队员)的,有资格参加“优秀团员(少先队员)”的评选。

四、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品德优秀,操行银行分处于班级前三分之二;学习成绩优秀,小学科平90分以上,每科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学科平85分以上,每科80分以上(100分制);身体好,体育达良好级以上,每期评1次。

2.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负责,敢于挑重担,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工作成绩显着,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任干部一期以上,所在寝室、餐桌必须获过文明寝室、文明餐桌称号,每期评2次。

3.礼仪标兵:思想表现好,严格遵守《文新学生校园礼仪行为规范》、《家庭礼仪规范》、《学生社交礼仪规范》,所在寝室、餐桌必须获过文明寝室、文明餐桌称号。学习好,学科文化成绩综合评价必须进入班级前2/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合格以上标准。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学习的榜样,每期评2次。

4.成绩优胜者:段考、期考各评选一次,要求小学科平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学科平80分以上(100分制);。

5.进步奖:凡在学习上、思想表现上进步较大者,被同学们认同,可获进步奖,每期评2次。

6.升旗手:凡在一周内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担任升旗手。

7.文明学生:在思想表现方面优秀,被同学们认同,是学习的榜样。操行分在120分以上和有一张以上贷分单。

8.优秀学员:参加各科兴趣小姐,表现突出,由各科任教师进行评选,一般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0%。

9.校园十佳:思想表现好:①在家表现好。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霸道,不娇气,自己的事自己做,能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②在社会表现好。邻里反映好,遵守社会公德;③在校表现好。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曾获过“三好学生”。在班级中操行评定为优秀;④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班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好。

学习好:①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有上进心。②讲究学习方法,有创新精神,开拓意识强,善学、乐学;③学习成绩优秀。

身心健康:①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体育活动;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好,体育成绩为优秀;③心理健康,情绪乐观,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自信、坚定。

个性特长发挥好:①爱好广泛,关于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好,关于合作交流。②个性特长发挥好。在学校中有一项或几项能力强,是此方面的佼佼者,每2年评选1次。

10.专项奖励:对在某一方面有特长的予以奖励。

五、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和“成绩优胜者”、只要条件符合均评选,其余奖项比例和名额由学校分配,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评选和奖励。

2.师生评议,学校审查,张榜公布。

3.出席上级的优秀个人在当年优秀人员中择优产生。

4.团内评优由团委会根据《团章》另外评选。

5、“校园十佳”的评选要经过班级推荐、师生评议、才艺展示、评选小组评议等过程。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4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研究生群体中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科研氛围,培养研究生学术团队协作创新精神,提升研究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特制定《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和奖励办法》。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形式

研究生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请。申请者需填写《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申请表(个人)》(附件1)或《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申请表(团体)》(附件2)。

三、参赛范围

参见《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范围》(附件3)。

四、组织与管理

1.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各级各类研究生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与奖励;

2.各学院(中心)负责遴选参赛人员和指导教师;

3.参赛项目经专家组评议后,推荐参加省部级或国家级学科竞赛。

五、资助和奖励

1.参赛项目资助:资助参赛项目的报名费、差旅费、会务费等;

2.获奖项目奖励:奖励标准详见《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奖励额度表》(校级、省部级学科竞赛是指与国家级同一项目所对应的校内、省内选拔赛);

3.同一项目学科竞赛,获得多个级别奖励的,只按最高级别奖励;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享有奖学金优先评选权。

z大学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额度表

竞赛项目获奖等级研究生获奖组奖金额指导教师奖金额

国家级一等奖8000,6000

国家级二等奖6000,4000

国家级三等奖4000,3000

省(部)一等奖

省(部)二等奖20xx,20xx

省(部)三等奖1000,1000

校一等奖800,800

校二等奖500,500

六、研究生其他类竞赛资助和奖励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z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xx年5月26日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5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乡许多农民纷纷外出打工,不少中小学生的家长长期不在家,却把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监护的义务,委托给老人或亲友,有的甚至是大学生带小学生。这些“留守学生”因缺乏亲情而引发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致使一些学生走向违法犯罪道路。所以加强“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刻不容缓,我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理。

一、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必在性

近几年来,我乡中小学“留守学生”人数不断增多。经调查全乡有“留守学生”162人。这些“留守学生”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学生的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平时心牵挂着自己的子女,而心有余而力不足,缺少对学生的关爱、交流和引导,致使一些学生子走向犯罪的道路,对这些学生的教育应当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与重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对“留守学生”的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二、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措施办法

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在“留守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1、重视思想道德教育。以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队、共青团、少先队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学校、班级经常举办生动有趣的竞赛,开展书法、绘画、舞蹈、乐器、球类等到课外活动,以赛促练,提高能力。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二是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321”结对帮扶办法,乡领导干部与3名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2名留守学生结对,一般干部与1名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每星期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乡领导汇报;三是建立家校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四是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五是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家长热线确保儿童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三、留守学生教育管理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形成全力。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留守学生”教育行列,共同支持和关心“留守学生”的成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净化社会风气,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建立组织,落实责任。乡党委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加强“留守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制,中心学校对“留守学生”的教育负总责,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乡机关干部、教职工要充分自身的优势,共同做好“留守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3、加强培训,全面指导。一是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运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形式,向“留守学生”的'监护人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学生的能力;二是对他们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进行培训和指导。充分利用“留守学生”父母返乡时机,举办“留守学生”家长培训班,专门就如何教育“留守学生”进行辅导和指导。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6

第一条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我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并完善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体系。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能够落到实处,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主要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及学院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实施我院“奖、贷、助、补、减”等政策措施;负责全院性资助工作的管理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各类捐助和奖助学金的设立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资助计划的制订、各类资助指标名额的分配及受助学生的审核与推荐等。

第五条各系应积极主动采取各种形式争取社会资助,拓宽奖助学金渠道,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设立本系更多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和每年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资助办公室和财务处备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受助学生尽已所能向社会奉献爱心并要定期向出资人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等表现情况。

第六条 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主要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奖励金额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学院奖学金按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执行,社会奖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具体名额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组织等额推荐;各系(部)将评选结果在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有关材料并签署系部推荐意见,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汇总,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或出资方,学院奖学金,由学院直接发放。

第七条 生源地贷款:未获得其它资助者或获得资助尚不能解决其本人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向生源地信用机构申请,并由学生本人承担贷款偿还责任。

第八条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社会助学金,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其评审程序与奖学金评选程序相同,但分学期发放。

临时困难补助,主要针对家庭或本人遭遇变故,出现突发性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人申请,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从学院学生困难补助专项资金中支出,如情况需要,可由学院团委发起组织师生募捐,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发放,除此以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在校内面向学生发起组织各种类型的募捐活动。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 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绿色通道:学院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能及时报到入学。

第十二条 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各系部每学年要开展贫困学生建档和更新工作,对贫困学生档案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受助学生需接受师生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接受师生就受助学生个人表现的举报投诉,并对其申报资格进行核查。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有关奖助学金及学费减免,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政策另行制订细则。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7

1、学生自行车进出学校,一律下车推行,禁止在校内骑车。

2、严禁无刹车、无摆脚、无铃、无锁、无停车牌的自行车进入学校。停车牌须由总务处统一编号发给并登记,统一固定在自行车某一部位上。停车牌一旦遗失,书面说明原因并向总务处申请补办。

3、通校生自行车停放在体育馆下面停车库,以班为单位停放在指定位置。各班须落实专人管理自行车,按车型、午饭是否回家分别停放。

4、住校生自行车停放在寝室下面车库,一般以寝室为单位集中停放。周日到校停放后车库门统一上锁,到周五下午或周六上午放学时再开门,遇特殊情况需骑车的`,须经政教处批准方可开门拿车。

5、自行车停放时,必须排列整齐,朝向一致,车尾端竖向与地面划线对齐。

6、正常上学期间不准将自行车停放在车库外面,也不准停在校外。自行车在车库停放后须随手上锁。

7、除上学、放学进入车库外,其他在校时间不得进入车库或在停车处逗留玩耍。要爱护自已和他人的自行车,如故意破坏他人自行车,一经发现查实后,除照价赔偿外将予以纪律处分。

8、骑车上学、回家路上要注意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安全守则。骑车时不互相追逐,不争先恐后,不带人,不双手离把,不撑伞骑车,不与机动车争道。

9、班级的自行车的管理工作列入四项红旗竞赛纪律项。有违反规定在校内骑车,骑“五无”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自行车或停放不整齐,不按规定要求骑车的,扣所在班的纪律分。多次违反规定屡教不改的,将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8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入学新生或新转入学生。

二、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

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学校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9

一、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2、在新桥中学范围内组织社团,均应向团委申请登记,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

3、申请成立新社团时应提交包括社团章程、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负责人情况、成员资料在内的书面材料,报团委批准。

4、社团成员人数限定在20至50人范围内,低于20人的,取消组社资格;高于50人的,作适当限制。

5、社团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的活动。

6、社团活动要以保证完成学习任务和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前提,以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的各项工作为原则。

7、每个社团需聘请至少一名校内老师做指导。

8、社团应在团委指导下,结合本社特点,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本社团全体成员开会讨论通过后,报团委批准后执行。

9、社团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10、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要有书面的计划、总结,并报请团委审批,不得擅自行动。

11、社团在一学期内未举办过两次以上的大型活动,该社团即被取消资格,自动解散。

12、学生团体的活动均应在课外活动期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活动(含会议)需提前一周得到团委相关部门的批准。

13、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参加人数未达规定,累计有两次以上,该社团即告解散。

二、社团成员管理办法

1、学生社团是本校学生自愿组织的,在团委的指导和管理下组织开展活动。取得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2、新成员招募:

(1)招募时间统一定在新学年的第一周、第二周。

(2)社团面向新生招收成员,老生原则上不在招收范围之内。

(3)社团负责人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结束后,由社团负责人将成员的基本资料上交团委备份。

3、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则上由民主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由团委临时指定。

4、社团要明确规定社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本社团的活动特点和范围。

5、每人只能参加一到两个社团。如在社团中担任干部的,只能参加一个社团。

6、社员在参加社团活动时,应随身携带社员证。团委指定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凡社员被查到未带社员证参加活动的,累计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员资格,并对社团进行扣分、批评;凡非社团成员被查到参与只能由社团成员才参加的活动的,对该社团及社团负责人进行扣分、批评。

7、社员累计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即被取消社员资格。

8、团委每学期结束前,对各社团进行综合考评。凡考评不合格的社团,取消组社资格。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10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11

一、晨检制度

1、晨检要求:

每天幼儿入园,须接受早班教师的晨间检查。

2、晨检内容:

一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

二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3、晨检记录

晨检后,教师需将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登记下来,并关注当日幼儿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家长。

二、午检制度

1、午检要求:

每天中午幼儿入睡前,须接受值班班教师的午间检查。

2、午检内容:

先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及有无发热现象。其次让幼儿自己先把衣兜里的玩具或其他物品全部掏出放在规定的地方,教师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

3、午检记录

午检后,教师需将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登记下来,并关注当日幼儿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12

评比制度:

1、学校每天检查值勤队员的上岗及工作情况。

2、值勤人员每天检查各班的行为规范。

3、卫生员每天检查各班的卫生和眼保健操情况。

4、体育室检查各班的广播操情况。

5、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实行一周一公布,一月一评比,每学期一总评。

6、行为规范总评分数作为学期文明班、行为规范先进集体评比的依据之一。

评比内容

(一)、卫生10分

1、教室

⑴门窗灰尘多,每扇扣0.1分。

⑵教室、走廊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0.1分。

⑶课桌排列不整齐,每组扣0.1分。

⑷黑板面、槽不干净,扣0.1分。

⑸放学门窗、电灯、电风扇不关,扣0.1分。

⑹清扫工具未放在指定地点,字纸篓未及时清理,每项各扣0.1分。

(7)教室不整洁,学习用品乱放,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每项扣0.1分。

2、包干区

(1)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0.1分。

(2)墙壁有积尘,扣0.1分。

(二)、行为规范10分

1、准时到校,迟到每人每次扣0.分。

2、进校没有佩戴红绿领巾、校徽、周一没穿校服,每人次每项扣0.1分。

3、早读、午休有组织、有秩序,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4、吃点心、午餐时教室保持安静、整洁,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小学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评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比宗旨:

树立典范,宣传规范班事迹,形成正确舆论,让各班学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学校形成一种浓厚的、别有新意的“追示范”的氛围。

三、评比对象:

中兴小学各班集体五、评比标准

以《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五项常规竞赛评比细则为主要评比依据,具体要求做到:

1、礼仪:

(1)穿戴整洁,红领巾、队干标志、胸卡均佩戴齐整,特别强调:全天佩戴,不得中途摘下。每周一升旗仪式或型时必须穿校服。

(2)进校门时立正,敬礼(队礼规范),向老师、同学问好后进校门。

(3)班内学生团结友爱,不打架骂人。

(4)进老师办公室须喊“报告”,待老师同意后才可进入;不随意进出老师办公室,影响老师工作或休息。

(5)课间看到老师主动问“老师好”,凡看到客人老师要主动问“客人老师好”。

2、纪律:

(1)未满十二周岁的同学严禁在校内外骑自行车,骑车的同学严禁骑车带人。

(2)骑自行车的同学在校门口须下车推行到车棚,并按顺序从西向东有秩序放整齐。

(3)不在校内外买、吃零食,严禁一出校门就围摊。

(4)中午、放晚学时须排好路队,有秩序地走出校门或走到食堂,不声喧哗,自觉遵守路队纪律。

(5)时按规定站或坐在指定位置,不随便讲话或声喧哗,听讲话或观看电影、表演时认真,不做无关的事,结束时能鼓掌致意。其间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杂物。

(6)课间不奔跑,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7)用餐纪律好,饭菜吃净不浪费。

(8)课堂纪律好。铃声响,教室内无讲话声,去专用教室上课的.应提前到达上课地点,保证铃声响校园内无声响。下课后,在专用教室上课的班级仍应该排队有秩序地回到教室,不奔跑,你追我赶,不声喧哗。

(9)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

(10)随时做到人走门关灯灭,不开无人灯,无人电扇等。

3、卫生:

(1)个人卫生好。不留指甲,常洗头、勤换衣。

(2)不乱扔纸屑杂物,看到纸屑杂物能主动弯腰拣起。

(3)不把牛奶袋、塑料杯等杂物扔进便槽,做到小便入槽。

(4)教室内外、包管区每天打扫干净,做到无纸屑杂物,墙面无灰尘蛛网等。具体标准参照《五项常规评比细则》

(5)垃圾要袋装化。

4、两操:

(1)集队做到快静齐,按指定路线到指定地点。

(2)做操时严肃认真,动作标准,同学间不嬉闹。

(3)从教室到操场做到安静有秩序,回教室途中也要安静有秩序,不奔跑、不声讲话。

(4)做眼操时严禁睁眼,动作要规范。不得做与其无关的事情。

5、宣传:

(1)认真组织小百灵广播,质量较高

(2)积极撰写小百灵投稿,至少每周一篇

(3)出好每一期黑板报,做到图文并茂,整体效果好。

四、评比方法:

1、以五项常规竞赛评分记载表和学生监督岗记载表,教师值日记载表、行政值日记载表为评比依据,对各班执行常规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打分。

2、每天将隔天的不规范现象公布于厅黑板上,便于家及时了解情况,班主任及时加强教育。

3、每周将各班得分情况公示在校务公开栏内,12月底进行汇总。凡执行示范好,评比在年级段中名列前茅的,即为“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

4、对获得表彰的班级进行张榜公示,并颁发相应红旗,此项评比纳入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教师月考核中,作为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的重要评比依据之一。

9、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纪、校貌的重要窗口。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在班主任和生活老师的教育、管理下,不断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生活老师同意。

4、进出宿舍,要轻声细语,在宿舍走廊和楼梯上要文明行走,自觉靠右边慢行,避免追逐打闹,不爬阳台、不登高,不翻越窗户、栏杆,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泼水、抛扔物品;

5、乘坐电梯要服从生活老师的安排,自觉列队等候,出入电梯不拥挤,不乱按电梯操作部位,电梯出现故障不惊慌,使用求救电话呼救;

6、进入他人宿舍和使用他人物品,应经过允许;

7、不打骚扰电话、不打聊天电话、不发无聊短信;

8、学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禁止男生、女生互窜寝室;禁止在学生公寓内抽烟、喝酒、打牌、做危险游戏;

9、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读物及其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禁止带入学生公寓;

10、各类零食(含生日蛋糕、方便面、油脂类食品)、私人电器谢绝进宿舍;

11、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12、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物品,贵重物品(如手机、相机、 CD机、现金、项链等贵重的物品)寄存在生活老师处;

13、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衣物,毛巾、脚巾、盆、牙刷、口杯、牙膏、鞋、衣物、箱包、洗涤用品及床上用品按规定摆放,晾晒物统一整齐晾晒在指定位置;

14、禁止学生在学生公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道、床架、床柜、桌面、空调、饮水机等一切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15、须干洗的衣物由生活老师统一收齐送洗衣中心,其他衣物自己动手洗;

16、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堆放到垃圾处理场;

对于违《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学,由生活老师和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多次违宿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通报家长并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13

绿色监中,鸟语花香,环境优美,求学殿堂。

荆楚名校,我们向往,文明学生,我们争创。

值此“创建荆楚名校,争做文明学生”之际,我们高中部全体学生在此表达以下决心:

决心做一个仪容端庄朴素的人,不染发,不烫发,不留怪发,不佩带首饰,不穿高跟鞋,不穿奇装异服。

决心做一个语言文明懂礼的人,不说脏话,不抵触老师,不讽刺挖苦同学,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决心做一个举止得体大方的人,不随地乱扔垃圾,不故意损坏公物;不在桌面上乱写乱画;不损坏花草树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在教室和楼道内打闹,喧哗;不和校外不良青年乱交朋友。

决心做一个心理健康,豁达的人,不以自我为中心,不用暴力解决同学之间的矛盾,宽厚待人,严于律已,遇事冷静,笑对人生。

我们全体同学,将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用文明谱写青春之歌,让青春与文明同行,携起手来共同创建和诣的校园,争做文明学生,我们将用“正人先正己,从我做起;成才先成人,以德养身”的德育理念来规范自己,为创建荆楚名校尽心尽力。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14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依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因事因病不能上学者,要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如突然有事或生病不能及时上学,可以先用通讯工具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请假,回来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2、每个班设点名册,做好有关考勤情况的登记。每月由班主任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缺勤情况填入手册和学籍册。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3、学生请事假、病假要有家长证明。请假一天之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请假四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要提前一天到班主任处申请请假条,并认真填写好交到班主任。

5、对经常旷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与家长密切配合教育热情帮助,不能拒于校外,自动退学的也应千方百计动员其复学。

6、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宜上学的学生,应请假治疗,由医生确认并具有证明没有传染性,方可回校学习。

7、患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可申请休学,直到病愈可再根据时间长短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1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公布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学校同意申请后,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同学进校后手机必须上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保管,如确有急事可以课间或非上课时间找班主任当场使用并在使用完后马上交还。

4、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同学放学或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还给他,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5、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学校班级一概不负责任(除手机在班主任手中时间)。

6、违反《博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规定的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三栏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德育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流程:学生写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学校盖章同意→学生到校将手机交班主任(3天内)、超3天的由班主任交德育处代保管→放学归还。

学校手机统一保管场所:各班主任办公室、德育处;责任人:各班主任、德育主任(耿喆)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16

1、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原则上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大型活动,如确实需要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

2、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用学校、班级、教师个人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

3、活动开展之前,必须成立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活动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

4、各种大型集体活动外出前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场地,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要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6、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7、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活动计划、应急预案、带队人员分工等必须书面形式提前送到学校安全办公室审批和留档。

8、活动期间每天上下午由活动负责人向校长汇报安全情况。

9、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期间,如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抢救伤员,并向校长或上级部门报告。

11、外出活动结束后,必须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17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严禁不请假而擅自离开学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电话与班主任请假或事后补假;无正当理由的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级组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务处或主管校长批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核实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开出门证方可出校,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门卫应在规定时间准其出门,并做好登记手续。学生出门所持的请假条,门卫应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处,用于班级考核。学生在校突感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亲自将孩子交于家长。

6.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处理。一天按八节课计算,一周按五天计算。

7.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七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两周,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课两周或累计旷课四周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有经常性缺勤现象,但尚未构成以上情节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