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度汛值班制度(精选9篇)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水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水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防汛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精选9篇)

一、建立健全防汛安全组织

1、成立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防汛安全工作。

2、防汛的具体工作归总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校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3、学校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防汛责任制,层层确立防汛安全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防汛安全规章制度

1、建立好各种防汛安全记录。

2、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学生进行防汛安全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3、经常组织防汛巡查、校舍安全检查。

三、加强防汛安全设施的配置与维护

1、加强学校排水沟的清理与整理,保证排水沟畅通无阻。

2、清除校园内杂草,使汛期到来时校园内排水顺畅、不积水。

3、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应达到消防要求。

4、学校周边井、沟、湾、河、池塘等危险地方,应加强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2

1、防办要随时掌握市及各地抗洪抢险物料储备情况,根据市防指领导决策,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调配工作,确保抢险急需。

2、当遇紧急情况需要调用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时,防办负责编制请求调动部队的报告,由防办领导审签后,上报坐镇市防指的.领导审定报出。

3、老干科负责市防指正常供电、供水及电梯完好运行,并保证提供防汛抗灾工作用车。

4、当市防指领导坐镇指挥时,局办、老干科负责副指挥长及其他防指领导住宿以及市防指领导、防办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就餐和会议室、会商室、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及开水供应等。

5、防办要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向省防办反映汛情灾情,上报解决抗洪救灾资金和调拨防汛物料的请示报告,并根据有关科室的意见,综合提出上级下拨特大防汛经费和防汛物料的分配意见,搞好防汛抗灾资金和物资的调度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物专用。

6、信息中心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管理,搞好通信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通信畅通,保证各类防汛信息指令能及时传递。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与电信、移动公司等部门的联系,争取社会公网对防汛抗灾工作的支持。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3

1、发布防汛抗灾重要情况,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防办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重要的防汛抗灾新闻;重大防汛抗灾新闻,由市防指领导负责发布。

2、当长江、清江、沮漳河超过警戒水位,汛清紧急时,由防办、局办共同负责在《宜昌日报》及电台、电视台发布《情况简报》,文稿由防办领导审签。

3、防办要加强对防汛抗灾工作的宣传,及时反映水雨工情状况、防汛抗灾动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对防汛工作的指示,及时总结并宣传防汛抗灾工作的经验,向新闻单位提供有关防汛抗灾工作的基本素材。

4、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与各新闻单位的.防汛抗灾宣传工作,协助或组织新闻记者到防汛抗灾一线采访,采写并组织有关防汛抗灾的宣传稿件。

5、防办、局办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要热情接待,主动、准确介绍情况,尽可能提供有关资料。

6、凡属涉外宣传必须经市外办批准,由防办、局办共同接待,在接受采访中,要严格执行外事纪律,凡需提供给境外记者的新闻素材,必须经市外办归口统一对外。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4

汛期值班是水利干部职工的`责任和义务,为规范防汛值班,根据省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对当前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值班时间、人员及地点:

整个汛值(5月1日至10月15日,特殊汛情另行确定)为值班时间,参加值班人员为水库干部职工,每班安排四人,值班地点在水库防汛室,每天上午8:00为交接班时间。

二、值班责任事项:

(一).了解掌握汛情,作好记录。

(二).按时请示传达报告。按照报告制度,对于重大汛情及灾情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三).对发生的重大汛情要整理好值班记录,以备查阅并归档保存。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三、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值班,由带班领导负责调整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值班空缺。

四、值班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严守国家机密。

五、值班人员应注意值班室清洁卫生。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正教科通【】33号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岗位责任落到实处,为切实加强学校汛期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让全校师生安全度汛。日前,以郑红军校长为组长的安全检查组,对学校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组深入各教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认真排查,还对学生上学、放学路途中的易涝易滑坡地段进行实地查看,并将情况及时向家长、学生反馈。同时召开全校师生会,进一步强调路队制度及互助组制度,并成立了安全检查组,负责督促检查师生安全行为。

通过以上活动,进一步强化了该校师生的安全意识,为安全度汛和争创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领导要在岗;学校校长电话、行政值周电话、教师值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与特殊路段专人护送责任。遇到汛情,要增加护送教师,护送教师要亲自护送学生过特殊路段或由家长亲自领回。

4、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夜间大风暴雨等直接影响大部分学生第二天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上级联系,经上级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学生在校时有大风暴雨,学校要提前与上级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大风暴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大风暴雨放学。

5、学校建立包括各种应急、上级各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等电话组成的应急通讯网络。

6、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7、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8、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6

为切实做好矿山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灾害事故,确保矿山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恒基矿业有限公司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1、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主动避让,引排结合”的防汛防洪工作原则。立足于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渡汛。

2、自觉遵守沐溪河流域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政府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努力做好矿山防汛防洪工作。

3、建立健全矿山防汛防洪组织管理机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以各部门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防汛防洪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岗位职责。

4、矿山各部门必须齐心协力,切实担起防汛防洪工作责任,全体员工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5、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防汛应急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切实可行。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做的人人知晓。

6、抓好员工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防洪安全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认识防汛防洪工作的重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排查,早落实,切忌走过场。

8、加强汛期防汛隐患排查,对矿山生产区、生活区及矿区周边排洪渠、冲沟、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9、加强汛期井下防治水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原则。

10、在遇到暴雨、雷雨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人员,提前预防。

11、加强与所在地的`水文、气象站联系工作,确保气象信息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的了解和传递预报信息,以便及时准备预防。

12、加强汛期防汛防洪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确保防汛抗洪物资齐备。随时备用。

13、在主汛期必须加强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汇报制度,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汛防洪突发事故。

14、如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应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撤离、疏散受灾人群,有序组织抢险。

15、在遭遇洪水、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在24小时之内将受灾害情况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不得虚报、瞒报、假报灾害情况。

16、在防汛期间,凡不按照制度认真履行防汛防洪工作职责、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的、隐患排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对因此导致事故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7

为落实防洪防汛岗位责任制,规范防洪防汛值班管理,严肃防洪防汛纪律,保障防洪防汛工作及时高效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起止时间

1、汛期值班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为主汛期。

2、非汛期值班与突发事件值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确定。

二、防洪防汛纪律要求

1、防洪防汛值班实行领导值班和值班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3、值班期间,值班领导与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并能在发生险情时第一时间赶到汛期现场处理事务。

4、主汛期和超警戒水位或发生较大险情灾情等防洪防汛突发事件时,值班领导、值班工作人员应驻守现场或值班室(调度室)。

5、值班工作人员遇到重要或紧急情况时,不得擅自处理,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6、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值班期间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喝酒和打牌娱乐。

三、汛期值班职责

1、密切监视实时雨水情况、掌握当地防洪防汛现状和动态,包括了解当地水文气象部门预测、暴雨分布和强度、洪水预报和警报、工程安全监测情况、现场调度运行情况等信息,并做好值班记录。

2、汛期值班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3、汛期办公室主要负责上传下达,了解项目防洪防汛抗灾情况,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及时汇总上报灾情。

4、遇到突发紧急情况,由值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处理,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5、各工区、部门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详细通报发生重要情况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等。

6、调度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的.详细记录及防汛情况,第一时间把汛期通知值班领导。

四、其他事项

1、防洪防汛值班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防洪防汛业务和有关文件,掌握水情、险情处理程序,了解防洪度汛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胜任防洪防汛值班工作。

2、防洪防汛值班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应享受值班补助。在防洪抢险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值班人员应给予奖励。

3、对值班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4、值班领导因公出差、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时,根据领导值班表以此类推由下一位领导值班。

5、各部门、工区值班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请假、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时,由各部门、工区安排其他人员替代,并告知当班领导。

6、值班工作人员应根据防洪防汛值班安排表的要求提前通知下一班的值班人员(包括值班领导与值班长)按时到岗。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8

防汛值班制度

(1)汛期各工点应安排好防洪巡查、时间、人员。特殊点坚持雨中、雨后巡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当发生持续时间长的大雨及以上雨情,要增加防洪巡查班次。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

(2)汛期各工区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天气情况、现场设备情况、排渍情况、员工安全情况等统计,发现险情立即逐级上报。

(3)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细致工作,切实保证汛情及时上传、下达,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汛期巡查制度

(1)在汛期期间,实行动态巡查。各工点设立巡查负责人,在险情易发期间对辖区内的地灾危险点进行定期巡查。

(2)巡查人员职责:地灾点的巡查人员在险情易发期间,特别是在汛期要每天巡查一次,必须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在汛期险情易发期间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重点巡查,在暴雨或强风来临之前,要加大检查力度,如遇险情应及时通知受威胁员工、设备提前撤离。

汛期报告制度

(1)汛期灾害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措施等。

(2)汛期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统一按重大灾情和一般灾情两种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地质灾害发生后,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人员生命、房屋财产即将面临重大损失的,作为重大灾情处理。地质灾害发生后,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人员生命、财产损失,但已潜在威胁到人员伤亡、房屋财产安全的,作为一般灾情处理。

(3)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3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或采用电话联系方式向领导报告。

防洪度汛值班制度 篇9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防洪法》,结合我市防汛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物资包括油料、石料、铅丝、铅丝笼片、救生衣、麻料、袋类、木桩等耗材;也包括汽车、防汛冲锋舟、抢险灯具、锹、镐、钳等小型工器具。

二、计划管理

第三条防汛物资的采购计划编制要遵循“总量控制、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严格标准”的原则,保证防汛和各项工作的正常的需要。

第四条主要物资采购计划编制按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由各无聊使用单位依据储备定额、工程稳固程度等实际状况,结合当年实际情况,按照防汛有关预算定额,各项经费(基金)使用范围等,测算提出无聊采购数量及所需费用,逐级编报汇总,按要求上报。

第五条主要物料采购计划,实施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工程量、投资、保量、按期完成。如确实需要调整计划,必须按有关规定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防汛物资管理要做到专人专管,分级负责。

第七条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资定额储备,保证物资安全、完整,保证及时调用。

第八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职责是:

1、编制每年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控制计划。

2、定期检查各代储单位防汛储备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3、负责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防汛储备物资的储备和调用情况。

4、负责防汛储备物资的调用管理。

5、负责协助防汛物资储备单位与使用单位结算调用的防汛储备物资款项。

第九条防汛物资代储单位的管理职责:

1、做好防汛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防洪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2、每年汛前,按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储备物资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3、每年汛后,动用了防汛储备物资的,代储单位要及时清点,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防汛物资动用和库存情况并补齐、充实。

第十条市级防汛储备物资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防汛抗旱物料运达指定地点后,组织实施单位须进行验收,主要对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验收后要出具验收人员签署的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防汛物资通过验收后,按验收小组最后确认的数量,办理入库手续,以此登记明细账和保管台账。

三、储备管理

第十三条防汛抗旱物资是各单位抗洪抢险与防洪工程建设的`重要物资。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管理人员责任制。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十四条铅丝、编织袋、木桩等物料的储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摆放整齐、干燥通风等,保证物料的安全和供应。

第十五条防汛物料不准外借,不准挪用,特殊情况需调用时,有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

第十六条物料管理单位每季度要对储备物料的收、支、存数量进行核实,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如存在问题及时查明,分清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权限进行妥善处理。

四、防汛物资的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防汛抢险物资,必须按照防汛抢险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办理手续,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紧急抢险时可以边使用边申报。

第十八条防汛抢险物资使用根据凭防汛抢险实际需要的数量办理“领料单”,经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领取防汛抢险物资。物资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制度。

第十九条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在其管理范围内调用所需的物资、设备,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条异地抢险需动用防汛物资时,受援地提出申请,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统一调拨。

五、费用结算财务核算与统计

第二十一条无聊费用结算由实施单位办理,各种会计资料和部分原始凭证由实施单位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保管依据“入库单”和验收小组出具的合格书登记材料台账和低值易耗品台账。

六、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物料购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列支出、虚报完成、转移挪用,各级财务、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防汛物资经费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物料在采购环节出现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超过正常损耗、型号不符等问题,由采购人员负责;物料在储存期间发生非正常损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由保管人员负责;出库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剩余耗材或工器具使用完后未及时入库或发生损失由使用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