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我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召开。

二、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一次支委会,每周过一次组织生活,每一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三、组织生活会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理论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接纳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四、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2、党支部(或党小组)要建立“考勤登记簿”,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进行考勤;要有组织生活活动记录,对活动时间、内容等予以详细记录。

3、党员组织生活会必须注重实效。会前要通知每一个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4、局党总支将定期检查各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五、党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单位(部门)实际,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要议题。

2、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开展谈心,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形成共识。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反馈出席人员。

4、党员个人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谈心和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撰写发言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