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生产岗位职责 篇1
职责描述:
工作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岗位要求:
1、本科学历以上、40岁以下
2、七年以上电池生产制造行业生产经验,其中三至五年生产管理经验。
3、熟悉电池(商用大型)制造企业的生产组织、质量保证和现场管理,熟练应用质量工具,掌握过程质量控制方法;
4、具备良好的计划能力、指导能力、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及时间管理能力;
5、领导能力强,善于管理和培养生产团队;
6、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适应高效率的工作环境;
7、为人诚信正直,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有耐心,抗压能力强
8、会日语者优先
电池生产岗位职责 篇2
岗位职责:
1、负责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控制生产进度,负责工序执行安生操作规程
2、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提高产品合格率。
3、负责生产过程中对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员工的操作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
4、负责公司各项生产和管理程序、制度的执行和检查。
5、负责生产所需物料的流向控制和损耗控制。
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
7、协助有关部门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并妥善处理不合格产品。
8、负责公司各项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
岗位要求:
学历要求:不限
语言要求:不限
年龄要求:不限
工作年限:无工作经验
电池生产岗位职责 篇3
大队长职责
一、定期组织召大队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部署大队的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执法大队岗位目标责任制,细化考核细则,监督大队各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三、根据上级安监部门和安委会的指示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重点监察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督促建立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五、定期组织队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全面掌握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向上级部门汇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副大队长职责
一、协助大队长做好大队的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在大队长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下,履行大队长职责。
二、负责制定大队的各项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三、组织开展和参加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专项整治、重点监察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四、协助大队长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五、督促队员遵守监察员守则、工作制度等规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执法监察员职责
一、依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纠正和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二、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四、遵守中队管理条例和守则,认真履行安监工作者的职责。
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秘岗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综合协调安委会、安监中队办公室公文往来,起草各类计划、方案,报送各类工作情况、总结、报表以及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教工作。
四、受理生产安全隐患举报。
五、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监察工作。
六、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网络构建工作。
七、负责安监中队文化体育活动。
八、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秘岗具体工作主要由队员尹春林负责,队员吴振南、张利燕协助。
档案管理岗职责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公文往来和文件归档、整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教工作。
三、受理安全隐患举报。
四、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一企一档”建设、案卷整理维护等工作
五、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六、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网络构建工作。
七、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岗职责
一、负责大队的内务、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
二、负责执法文书、案卷、设备、器材的保管及日常维护。
三、负责安排大队车辆使用分配工作。
四、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处理及危化品管理岗职责
一、负责依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纠正和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二、负责综合协调案件和事故调查处理、“三同时”报告工作。
三、负责协调全镇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工作,协助监管全镇建筑施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隐患的整改率。
四、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执法监察工作。
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