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学生体检批示(精选5篇)

2022年最新学生体检批示 篇1

为做好20xx年新生入学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有关规定,现就20xx年新生入学查体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2年最新学生体检批示(精选5篇)

一、查体范围:

20xx年入校的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二、查体时间:

20xx年新生,于9月12日至10月31日完成。具体查体时间及安排见附表。

三、查体地点:

1、抽血工作:已于军训期间完成,部分肝功检查异常的同学复查另行通知

2、基础体检项目检查:在西校聊大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

四、查体项目:

(一)常规查体:身高、体重、肺活量、血压等。

(二)化验检查:肝功。

(三)X光检查:胸部透视。

(四)专科检查: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包括嗅觉、听力、视力、辨色力等)。

五、查体程序

(一)各学院在新生入学后,及时向聊大医院提供准确人数,并于在体检科领取新生入学查体表,在查体表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填写表头的相关内容。

(二)化验检查按照安排于早晨空腹到聊大东校医院二楼抽血或西校区门诊部(西校社区卫生服务站)抽血。基础体检于10月15日开始,各学院学生按照时间安排准时到聊城大学西校区门诊部进行基础项目体检。

(三)新生体检结束后,以学院、班为单位将查体表交到聊大医院体检科。

(四)查体异常或查体中不能确诊的疾病根据大学生体检标准要求增加必要的查体项目,复查费用由学生自理。

六、查体的组织:

(一)各学院负责提供新生名单。

(二)各学院新生辅导员组织学生提前10分钟到聊大医院西校区门诊部门口集合。

(三)聊大医院负责查体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安排经验丰富、工作认真的医护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保检按时按标准完成体检任务。

(四)各学院组织好学生由学生会干部带队到聊城大学医院体检。

七、体检的监督

将通知计划安排表报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领导批示。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指定专人对体检程序、人数、组织、要求、质量等进行监督和指导。此项工作结束后在医院专项体检工作总结上监督签字。

八、查体要求:

(一)聊大医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新生进行体检。

(二)聊大医院认真组织新生体检工作,保证学生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并记录和保存好学生查体结果。

(三)在新生入学查体中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学生,由聊大医院进行复查或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和确诊,学生在确诊之前应隔离观察。

(四)查体过程中禁止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如发现按高校学生条例、高校体检规定及聊大校规校纪规定处理。

(五)尊重学生隐私权,不允许相关部门将查体信息外泄。

九、注意事项:

1、请新生配合医院安排,自觉遵守查体秩序,持查体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有序查体,注意安全。

2、化验室体检前1天请同学清淡饮食,避免饮酒,限制高蛋白、高糖、高脂饮食。

3、抽血后用棉签按压针眼3~5分钟,勿揉;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生沟通。

4、测血压前应休息5—10分钟,保持心境平和,以确保所测血压准确。

5、查体完毕,检查所查项目是否齐全,以学院及班为单位将查体表交医院体检科。

6、查体期间如有特殊情况,请同学及时与体检科老师沟通汇报.

2022年最新学生体检批示 篇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卫生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物价局联合下发

的文件,《东莞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20xx年度体验,体检费用由财政统一支付。根据市人民医院的安排,松山湖实验小学体检时间分为两次:

第一次: 20xx年3月5日上午 进行抽血检查(请告知孩子抽血前一天晚餐后不要进食,抽血当天清晨要空腹。)

第二次:20xx年3月21日 进行剩余项目体检。

备注:如有当天体检时因生病或有事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学生请星期一至星期六自行到东莞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并交体检表到前台!

望周知,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班主任电话沟通。

2022年最新学生体检批示 篇3

校医院定于6月3日至6月26日对20xx级专科学生和20xx级本科学生(教育学院只包括音乐学)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胸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做好安排。

一、 时间:各学院班级具体体检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 地点:校医院

三、 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于20xx年6月1日上午来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

2、务必在体检表上详细填写院系、年级、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3、体检前日晚23:00后禁食禁水且禁服药物,体检当日需空腹采血。

4、体检当天请穿轻便服装,上午有课的同学优先体检。

2022年最新学生体检批示 篇4

(一)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现审批人姓名,审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划圈即代表签字;如果文件只出现审批人所在单位名称或职务统称(如:办公厅、人教司、署领导、司领导等),审批人应当在单位或职务上划圈并在近旁签字。

(三)批示应该注明年月日。

(四)批语对象是上级的,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的,一般称同志。

(五)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区别以下情况表述:

1.如果是任选的组合,应按惯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标准分类。例:按职务分类如“××、××、××副审计长并××、××、××同志(司长)”;按性质分类如“××、××、××司(以上为署内单位)并××、××、××特派办(以上为派驻单位)”。

2.如果是工作流程组合,可按照流程顺序排列。例:“××局长并×副审计长”:“×主任并×副审计长、审计长”。

3.如果是多个对象承办事项,须明确主办人。例:“××负责(或牵头),××、××会同(或配合)办理”。

此外,审批公文应使用符合档案规范的书写工具。

2022年最新学生体检批示 篇5

对兴义市在广东佛山成立流动党支部的做法作出重要批示

10月21日,省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孙永春同志在贵州省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简报第332期《我在他乡找到家——兴义市泥凼镇驻广东佛山“流动党支部”工作侧记》上作出重要批示:“这个典型选得好。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兴义市泥凼镇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0xx年12月18日,兴义市泥凼镇着力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广东佛山成立党支部,通过采取“倾力维权、指导就业、强化教育”等措施,加强对外出务工党员的管理和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实现了“让外出务工人员感受家的温暖、精学一技之长、投入组织怀抱”的目标。在20xx年9月18日召开的全州创先争优总结交流大会上,佛山党支部负责人应邀作典型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其先进事迹先后被《贵州日报》、《黔西南日报》等新闻媒体刊发,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0月15日,州委组织部专门编发《黔西南组工信息》刊发佛山党支部的先进事迹,要求各县(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外出务工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加大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

我州于10月22日收到孙永春同志的重要批示后,州委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州委书记陈鸣明批示:“兴义市佛山党支部是我州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创新成果之一,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州委组织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永春部长的重要批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推广兴义市佛山党支部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流动党支部工作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流动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在外出务工人员中积极发展党员,广泛动员有一技之长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州委、州委组织部部长杜丹批示:“省委领导的肯定是鼓励、动力,为了贯彻落实批示精神,我部拟定了工作方案,以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

为落实好省委和州委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州委组织部及时制定了四条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定于10月30日至31日在兴义市泥凼镇驻广东佛山流动党支部所在地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各县(市)组织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学习佛山党支部的成功做法,推动各县(市)在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及在外出务工人员发展党员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贵州日报》和贵州广播电视台驻黔西南记者站记者、州级主流媒体记者赴广东佛山进行实地采访,深入挖掘其先进事迹,通过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面。三是制发相关文件,进一步总结近年来我州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做法,扩大工作成果。四是及时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孙永春同志、陈鸣明同志和杜丹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召开现场推进会、加大宣传采取的措施、制发相关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省委组织部。10月21日,省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孙永春同志在贵州省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简报第332期《我在他乡找到家——兴义市泥凼镇驻广东佛山“流动党支部”工作侧记》上作出重要批示:“这个典型选得好。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兴义市泥凼镇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0xx年12月18日,兴义市泥凼镇着力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广东佛山成立党支部,通过采取“倾力维权、指导就业、强化教育”等措施,加强对外出务工党员的管理和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实现了“让外出务工人员感受家的温暖、精学一技之长、投入组织怀抱”的目标。在20xx年9月18日召开的全州创先争优总结交流大会上,佛山党支部负责人应邀作典型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其先进事迹先后被《贵州日报》、《黔西南日报》等新闻媒体刊发,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0月15日,州委组织部专门编发《黔西南组工信息》刊发佛山党支部的先进事迹,要求各县(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外出务工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加大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

州委组织部于10月22日收到孙永春同志的重要批示后,立即制定四条措施加以贯彻落实。一是定于10月30日在广东佛山党支部所在地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各县(市)组织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学习佛山党支部的经验做法,推动各县(市)在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及在外出务工人员发展党员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贵州日报》和贵州广播电视台驻黔西南记者站记者、州级主流媒体记者赴广东佛山进行实地采访,深入挖掘其先进事迹,通过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面。三是制发相关文件,进一步总结近年来我州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做法,扩大工作成果。四是及时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孙永春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召开现场推进会、加大宣传采取的措施、制发相关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