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的安全责任书

为维护校园花草树木和绿化的成活率,改善校园绿化面貌,创造优雅美丽的教学环境和学习环境,现将校园花草树木养护管理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他法律、法规,自愿、平等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将校园绿化养护管理达成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绿化养护的安全责任书

一、养护责任和范围:

校园花草树木和(校内外)绿化区。

二、养护目标:

责任期内,保证植物生长旺盛、健壮、无枯死、无病虫害、绿地无杂草;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适时合理土壤改良、灌溉、施肥、修剪、除草、养护、药品、卫生等,保证绿化区的整洁,保障甲方绿化的质量。

三、养护目标责任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乙方工作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的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要求、爱护甲方的设施、保护师生的安全、维护甲方的形象。

3、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标准和不合格之作业提出要求及时改善。

4、由于乙方养护管理不善而造成花草树木枯死,甲方不再支付养护工资或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5、乙方养护期间不得使用学生,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乙方在甲方工作,发生的任何个人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甲方职责:

1、负责制定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

2、提供养护工在养护期间所需的水、电、用具等,以绿化养护工正常有序的开展工作。

3、配合养护工教育学生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环境卫生,维护绿地及树木的正常生长和环境卫生。

六、付款方式与费用结算:

1、现金支付。

2、工资每月标准为 元;养护期满,按养护情况付清养护费。

七、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具体事项可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有任何违约之行为,如对甲方造成损失者均需全额赔偿,对违约行为经甲方提出改正拒不执行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八、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执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

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