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通用5篇)

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 篇1

贵家长:

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通用5篇)

随着天气的变热,各地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频发,全国已发生多起小孩溺水死亡事故,教训惨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溏、池、沼、沟渠、水库、海边等地玩耍和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三、若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应该到合格的、安全设施齐全的游泳场馆活动。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或拨打110、119报警,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得盲目下水施救。

五、自五月一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望家长做好学生的午休工作。(中午:11:20放学,下午2:20预备)

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家长按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如违约,后果自负。

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 篇2

为了预防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增强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职责:

1、学校定期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2、学校要加强上课期间学生的管理;

3、学校发现或了解掌握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后,要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学生的错误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4、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家长的职责:

1、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

2、需乘坐渡船的学生和低年级学生必须有监护人护送;

3、家长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不能私自到水域玩耍、嬉水、游泳;学生不能出现不请假、无故逃课外出游泳或到水域边玩耍的情况;

4、学生的异常行为被学校告知后,家长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5、住校生离校回家后,家长要及时利用电话或短信向班主任报平安。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

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 篇3

为加强商街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道路的路沿石,无路沿石,以道路边沿为界。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积雪。临街商铺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设施: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和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拉线、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铺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物业部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定期检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经查实,物业责令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物业部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 篇4

甲方:程岭乡人民政府

乙方:

为推动我乡乡容乡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程岭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程岭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集镇,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使乙方员工熟悉酒店消防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掌握简单的灭火常识。

2、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甲方的安保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有义务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的明火设备。

5、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乙方向甲方交消防安全保证金元。

三、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不服从甲方消防管理的,每次从消防安全保证金中扣罚元。承租期满,乙方没有违规行为的,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消防安全保证金。因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