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协议书范文

在进行各项施工活动前一般都要签订责任协议书,那么责任协议书怎么写呢?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责任协议书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责任协议书范文
责任协议书范文一: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双方《全面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就位于安全管理责任事宜,签订本协议书。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的安全。

一、甲方责任

1、确定本单位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与乙方人员联络,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

2、为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的建筑物,并经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3、按时的将的大楼本体,内部的大型设备、设施等进行保险。

4、甲方在乙方按照租户规约进行管理服务时,甲方需明确的公开的支持乙方正当合法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

5、支持乙方开展合法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作为负责安全管理的单位,直接负责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承担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各项安全责任。

2、乙方派驻该项目的总经理是本购物中心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责任的管理。

3、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1)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2)日常治安管理和监督工作;

(3)食品卫生和公共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4)红线区域内交通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

(5)建筑及设施设备(含运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做到:

(1)制定并落实各类安全管理措施、各项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

(2)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成立义务消防队伍,落实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按政府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建立并执行安全责任日常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

(4)开展消防、治安、食品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及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定期进行技术训练。

(5)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及早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

(1)按国家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2)按国家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3)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营业和工作期间以任何形式封闭、堵塞安全出口。

(4)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离职守。

(5)火灾发生后,按规定及时报警,按照预案采取措施,迅速组织扑救和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瞒报火警火灾。

(6)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接受调查。

(7)对工作人员,至少每季度培训一次消防知识和技能。

(8)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营业期间禁止动用明火施工。非营业期间使用明火施工时,要做登记,检查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用明火区域内易燃物,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安全。

6、在治安管理中,要做到:

(1)在主要出入口全天24小时派驻专人值守。

(2)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所之外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提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24小时对重点部位和楼内、外通道进行巡逻及治安检查,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4)发生治安案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事态的扩大,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治安案件发生率低于投标文件规定。

(6)对进出的物品及进出人员进行管理,如存在可疑物品及人员,应即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7、交通及停车管理中,应做到:

(1)在红线区域范围内有完善的机动车行驶和存车管理制度和方案,并有效执行该制度和方案。

(2)对进入车库的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凭证放行。

(3)对长期存放的车辆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8、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安全)管理中,

(1)应按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对餐饮行业进行证照资质检查。

(2)定期查验从业人员健康证。

(3)定期检查餐饮区内卫生及虫害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现象按规约进行查处。

(4)制定并执行各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按规定对公共区域内进行虫害消杀防疫。

(6)定期督促租户查验厨房排烟机和烟道的卫生和油烟情况,防止火灾发生,并要求租户提供有消防部门审批专业资质的公司清洗烟机等记录。

9,在相应设备,设施的免费维保期限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设施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如维保单位未准时处理,则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法律责任

1、由甲方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由乙方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行政、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可按下列方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次书面警告,限期整改;

第二次收取违约金————元;

第三次收取违约金————元;

第四次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责任协议书范文二:事故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 (甲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甲方)

当事人: (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在 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采取积极抢救措施将乙方送到 医院治疗,经诊断: 在此期间乙方共花费医疗费 元,乙方在医院住院进行康复休养.目前伤势已经基本痊愈,根据医师的意见可以回家进行调养.乙方病情痊愈后,请求给予一次性处理.甲方同意乙方的请求.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损害赔偿一事,经过双方充分的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伤情伤残程度及乙方病情需要恢复的时间等基本情况,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和认可。

二、甲方已替乙方支付的医疗费 元,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付给乙方 人民币整(其中包括护理费用,误工费,伤残补偿金等费用)。

四、乙方在签订此协议书后,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一经签订此协议,甲方给付的赔偿款为乙方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此次事故有关的索赔的费用最终和全部赔偿数额。

六、甲方与乙方签订此协议后,甲方应当一次性立即给付乙方 人民币。

七、甲方在付清钱款后,乙方应当将住院期间的医疗票据全部给付甲方.如果找不到原件票据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八、乙方收到上述赔偿金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事故的赔偿问题已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九、(1)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定后,一方出现反悔或违反此协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将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

(2)如果乙方违反此协议,应当将原来甲方给付的钱款全额退回,并再给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是自愿达成调解凭证,一经签定后不得反悔。

我们上述协议完全真实、合法,如果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责任协议书范文三:

总包方:浙江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晟元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义乌内陆口岸场站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一标的消防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并取得培训证方可上岗施工,特殊工种、特殊岗位要做到持证上岗,必要时要通过考核。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工地人员的指挥,当指挥错误时可直接提出,或向上汇报可拒绝执行错误指挥。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保证有主管和分管在现场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处理解决不安全隐患和事故。

4、乙方施工时不得影响其它分包队伍施工,因相互影响造成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5、乙方施工时必须按施工规范、规程、方案进行施工,如违反操作规程、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自负,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6、乙方作好自己的生活卫生、防火、防盗、防打架斗殴,防煤气中毒,以及施工影响自身安全等工作。

7、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9、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10、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作业,或离开本工种工作场所从事其他工作;或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其他工作,造成损失和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损失和责任。

11、乙方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配齐专职安全员;

12、乙方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施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必须完整齐,并且符合安全要求;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3、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单位应及时上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并经项目部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

15、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负责。

16、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

分包单位应事先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17、乙方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一切劳务手续。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安全负责检查指导,并协调各分包队的施工安全问题。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3、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限期退场;

4、甲方有权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分包方限期退场,或者终止分包合同;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施工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合格的材料。

6、甲方负责澄清各分包方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协调事故处理。

7、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或甲方被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8、甲乙双方同意分清责任,凡出现安全事故,均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当一方与另一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时,受害方有权提出罚款或赔偿损失。

9、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留现场,交有关劳动部门处理一切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三、临时用电要求

1、甲方应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标准及义乌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的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电源。

2、甲方负有对乙方安全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责任,对发现乙方用电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用书面形式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有义务按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如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停电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乙方严重违章行为有经济处罚的权利。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义乌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有关要求。

4、乙方必须配备电气专业技术人员或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并经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并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线。

5、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三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配电系统,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两米不能有杂物。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7、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8、 乙方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本方的用电单位或个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避免 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用电安全。

9、乙方应执行三极漏电保护的规定并定期对漏电开关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使用的交流电焊机必须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0、乙方的电气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不得使用各种多用塑制插座。电气机械设备在操作人员离开时应拉闸断电,闸箱上锁。

11、乙方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或有屏蔽层的各种缆线。

12、乙方使用220V及以上电压照明设备,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4m,室外高度不得低于 3m。现场使用的流动碘钨灯必须使用全封闭式灯具。在室内灯具高度低于2.4m和在潮湿及 特殊场所必须使用小于36V安全电压照明。

13、 乙方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安全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机械设备等其他设施不得私自拆改,如有正常损坏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后以旧换新。

14、 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使用移交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消防要求

1、甲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检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乙方要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的规章制度。

3、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加强防火意识,做好施工现场及周围的防火工作。

4、乙方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防火负责,全面负责现场消防工作,同时组建现场义务消防队。

5、进入施工现场,除遵守施工单位的各项制度,还必须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安全规定,对违反制度或规定的,总承包单位有权按规定给予整改和处罚。

6、施工区域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工具房、库房配备足够消防器材。

7、电气焊施工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和规定。持证上岗,坚持做到四有(有用火证、有专人看火、有灭火器具,有施工员书面交底),在室外作业五级风以上禁止施焊。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物器,以确保其消防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8、因施工给甲方造成火灾损失,要给予赔偿。

五、附则

1、本协议为合同的从合同,随合同生效而生效,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总包方: 分包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