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事故责任书(精选3篇)

安全防事故责任书 篇1

夏季安全防范事故责任书

安全防事故责任书(精选3篇)

为保证全体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顺利进行,防止意处事故发生,特与乙方(施工人员)签订夏季安全事故责任书。

1、夏季不准私自到河湖内洗澡游泳。

2、食堂食品生熟要分开,不供腐烂变质食品,夏季不吃凉拌菜和扁豆,杜绝食中毒和传染病。

3、施工现场使用各种电动工具和机械电焊机要做好防雨工作,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三相五线制。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接零,配电箱必须上锁,现场临时接线必须架空,机械停止使用后必须切断电源。

4、施工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油漆稀料要做好防晒防雨工作。

5、夏季屋内保持开窗通风,防止人员损失大量钠盐和水份而发生中暑。

6、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严禁穿拖鞋、赤脚、赤背进入现场施工。

安装分公司

年 月 日

安全防事故责任书 篇2

安全防事故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部队管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杜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行政责任事故,确保部队高度安全稳定,根据部队条令条例、安全工作规定,中队与各班签订日常管理安全防事故工作责任书。

一、各班班长、副班长是本班安全防事故工作责任人,对本班定的安全防事故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严格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和安全防事故工作规定,加强对本班人员的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部队高度安全稳定。

三、定期召开班安全会,学习安全知识,总结经验教训,研究防范措施,及时解决本班安全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每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四、落实安全工作措施,确定本班安全员,按照责任要求将安全工作责任逐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并定期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五、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加强管理,杜绝不假外出、不按时就寝、违反规定用火用电等违纪行为发生。

六、严格落实安全员制度,做好训练场上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训练事故发生。

七、严格遵守灭火救援安全操作程序规定,佩戴齐全个人防护装具,杜绝灭火救援事故发生。

八、严格执行部队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发生打架斗殴和晶民纠纷事件。

九、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积极做好车辆器材保养和维护,读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管理规定,防止车辆事故发生。

十、关心战士生活、工作、思想状况,及时调解战士之间的矛盾纠纷,发现不安定因素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疏导、教育工作,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发生事端。

十一、工作报告制度

各班正副班长利用每日早检查时间对本班进行安全检查,每周向中队安全防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班安全工作情况。在日常安全工作中,如发生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

十二、奖惩考核

本责任书与《中队日常管理实施细则》相结合,对在预防安全事故方面做得好的班,年终中队给予300元的奖励;对玩不成以上目标任务,发生违纪事件、安全事故的班实行一票否决制,取笑本班及正副班长年度任何评先资格。

十三、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年终进行考核。 十四、如遇责任人变动,各班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责任书继续有效。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中队负责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防事故责任书 篇3

安全事故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 凡参加本工程施工的责任人,聘用工人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未满18岁的人员不准录用 。

二、 遵守国家制定的《劳动安全生产法》,对上岗人员必须做好技术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员、施工员要在上班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

四、 对不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上岗人员,甲方书面通知责任人责令违章人员退场,并处500~1000元罚款;对因违章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重伤、死亡)的处50000~100000元罚款,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 上岗工人必须熟练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或酒后上岗 。

六、 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熟练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 、硬底鞋或光脚丫上岗 。

七、 上下交叉作业区域有危险的出入口、楼梯口、电梯口要设防护栏,出入口要搭设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安全员应定期对防护栏、脚手架、安全帽 、安全带 、施工机械 、设施定期检查,并认真填报检查记录 。

八、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 。如需要拆动,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 。

九、 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电线上不得晾晒衣服等,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一机一闸,遇有临时停电或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各工种使用的电器线路不经过工地主管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

十、 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

十一、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 、心脏病 、贫血病 、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

十二、 安全生产及责任事故处理:

1 、责任人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及建设部颁发的规定 。

2 、责任人使用各类机械 、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必须报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报验记录 。

3 、甲方、责任人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已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属责任人人员违章操作或机械 、设备 、设施及其它因素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由责任人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责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4 、责任人应根据青海省建设厅20xx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有关文件,对参加施工人员办理安全生产人身保险,其费用由责任人负担 。

5 、对责任人在施工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按第四条第二款处罚,违章作业按第四条第一款处罚 。

6 、在施工中经甲方人员或监理人员发现违章操作或不符合安全施工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经指出不进行整改的罚款1000元,抗拒指令的罚款1000~5000元并将当事人清理出场 。

安全事故责任人:

签 定 日 期: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