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通用12篇)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1

1、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检验的方针、政策、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对施工质量负有监督、检查、把关。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通用12篇)

2、落实公司《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的相关内容。

3、落实公司《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质量目标的建立与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4、参与制定项目部的质量计划,确定质量目标,检查、督促质量计划任务的实现。

5、参与项目部质量验收工作、负责对所建项目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6、负责安排和指导项目部的试验检验工作,并作好试验检验状态标识。

7、负责编制项目部进货检验计划和过程检验计划,严格管理工程竣工项目的验收及交工资料、文件的审查。

8、参与组织项目部工程质量的检查,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查落实情况。

9、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经理:

项目质检员: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2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

五杜绝: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一控制:年负伤率真控制在10‰以下。

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

一创建: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二、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检验工作,监督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保证结构安全,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对发现的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并出具不合格品通知单,限期整改及时复查。

3、参加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并核定等级,及时统计和通报质量情况。

4、组织施工过程中的交接检,并对双方质量进行伸裁,填写工序交接检。

5、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协助项目经理开展质量分析会,制定纠正措施、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

6、服从本项目部安人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和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

年月日

质检员:

年月日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3

为切实加强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维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韶关工程处所属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共B地块田螺冲与质检员签订20xx~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以分解指标,落实责任。

一、考核目标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必须100%合格。

2、杜绝恶性伤亡事故。

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

4、杜绝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5、减少重伤事故、重伤率不超过1‰。

6、避免轻伤事故,年负伤率不超过2‰。

二、考核内容

1、负责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检验工作,监督进场材料、半陈品、构配件等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保证结构安全,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对发现的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并出具不合格品通知单,限期整改及时复查。

3、参加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并核定等级,及时统计和通报质量情况。

4、组织施工过程中的交接检,并对双方质量进行伸裁,填写工序交接检。

5、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协助项目经理开展质量分析会,制定纠正措施,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

6、服从本项目部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和奖罚制度。

三、考核办法

按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韶关工程处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经理:

质检员责任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4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全局管养路段安全畅通,确保养护人员作业安全,确保全年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现根据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标准,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1.重伤、群伤、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零。

2.预防发生人员轻伤和一般安全事故,轻伤、负伤率控制在2以下。 3.做好公路管理、养护和超限超载治理的各项安全工作。

4.所管养路段无安全隐患,无危险涵洞、危险桥梁、危险路段和路侧险要路段,确保公路畅通。

5.安全工作做到人见人管,形成一个群防群治,人人维护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市公路局和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并

结合公路养护工作实际,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并按要求总结上报。

2、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布置,并按要求开展宣传培训和宣传报道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3、做到工作有安排、有总结;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

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法》,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本着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各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作业点负责人为本管辖路段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4.按照局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好各项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各作业点施工作业安全以及道路安全状况的督促和检查。 5.防患于未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自检,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实施要求

各科室(项目部)负责人要加强对管辖路段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实现。

四、考核与奖励

局将于年终对各科室(项目部)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情况组织考评。工作成绩显著,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评优评先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由于

工作失职,不履行责任,导致发生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5

为保障“二次创业”的顺利推进,确保圆满完成10年公司整体目标,确保公司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工程部整体营销目标的实现,特针对工程部业务员制定并签定本《营销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营销目标责任: 

1、销售目标:_____万元。

2.收集有效信息目标: 个。 营销目标月度任务分解 三、薪资、奖励和处罚: 

(一)薪资奖励: 

1、全部完成营销目标任务的情况下,年薪_____万,每月按工程部业务员相关薪资标准领取。其余部分年终领取。

2、接受工程部管理考核。

3、全部完成营销目标任务,总经理可视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现金或实物奖励。超出部分按工程部业务员相关标准核发。 

(二)处罚: 

1、完不成营销目标的业务员要主动调离本岗位。

2、连续2个月未完成营销目标任务,业务员须写出造成完不成营销目标任务的书面检查,公司视情追究其相关责任。 

3、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营销目标任务,公司将对其作直接开除处理并追究其渎职责任。 

4、业务员如有徇私舞弊、结党营私;破坏公司形象等行为,公司将对其作直接开除处理并追究其相关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5、因发生不可抗力的意外因素,理由充分而未能完成营销目标任务,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罚。 四、责任目标的签定: 我认同以上营销目标责任条款,同意按《20__年营销目标月度分解计划表》完成任务。 

工程业务员(认同人)签字: __公司签字(盖章): 签定时间:年 月 日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6

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协助总经理工作,为总经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6、定期、不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7、参与各类事件、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8、 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危害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9、监管生产部门的一切运作;

10、 执行总经理赋予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目标:

1、所分管的部门无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达90%。

3、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签字: 日期:

总经理签字: 日期: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街道办事处与各村、社区签订《__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度目标如下:

一、控制指标

1、杜绝死亡一人(含一人)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

2、杜绝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火灾事故。

3、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4、杜绝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引发各类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二、工作指标各村、社区书记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本村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和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按照国家和省、市、区、街道有关规定,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街道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会议精神,亲自部署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批阅签发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充实完善村、社区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员。健全村、社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员。

3、制定村、社区年度内安全生产计划,完善村、社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健全村、社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与村、社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生产企业与车间、班组、个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5、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本村、社区内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6、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村、社区内安全生产情况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7、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杜绝校园内因安全隐患(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造成的伤亡事故,减少一般工伤事故。

8、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9、建立健全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10、年度内超出控制指标,要自觉接受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立状单位:

代表签字:

责任单位:

代表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8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后勤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事故不超过1起。

2、无泄漏、火灾及中毒事故。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98%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

4、安全设施完好率98%。

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检查到位率100%。

6、职工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

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爆炸、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500元。

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300元。

5、轻伤负伤率超过规定标准,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每超一起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6、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7、公司、政府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8、安全管理目全部达标,奖励500元。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总经理: 目标责任人:

日期: 日期: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9

为贯彻进一步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工业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留史镇及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与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1、无重、特大及死亡事故发生。

2、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遵循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遵守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等法规,宣传惯彻执行国家、留史镇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3、检查、督促本企业的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履行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不违章、不违规。

4、定期组织对本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报镇政府安监所。

5、组织新招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新进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考核),员工上岗前、工种转换的安全培训以及安全宣传工作,做到有培训、有记录、有效果。

6、负责搞好食堂、员工宿舍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7、在本企业内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搞好事故预防及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

8、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与检查制度。

9、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10、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消防设施、安全标志不被破坏,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1、加强对本企业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登记存档工作,并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做好危险源登记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

12、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做好本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13、如实向镇政府或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接受安全生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接受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__镇人民政府:(盖章)

镇长: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签订日期: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10

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督促各村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管理,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镇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__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镇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村干部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人对其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镇安监办。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齐必要的安全设施,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运转良好。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4、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制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无漏报、误报、迟报、瞒报现象。

5、按照镇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考核与奖惩

1、对生产安全工作做的好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并作为村级年度评先的依据。

2、对于平时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严的单位不得被评为本年度的先进单位,并且追究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责任人有变动,由继任者履行。

黄河北镇 (章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11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

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xx‟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xx‟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

9、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20xx年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

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控制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xx年7月5日前和20xx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xx年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附件:XX20xx年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XX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xx年2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xx年2月 日

质检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12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

9、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20__年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控制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20__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__年7月5日前和20__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__年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