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保密责任书(精选5篇)

机关单位保密责任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有关保密政策和广东省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参与广东省公安厅20xx-30电梯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2143FG043J)工作的单位必须承担本项目的保密责任。为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确保项目的保密安全,特立具本保密责任书。

机关单位保密责任书(精选5篇)

(一)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规定,保证不泄露本项目的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所获取的纸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光盘等资料将至投标截止时间全部退回。

(三)严格对我单位制作的文件(包括电子文档)进行保密管理,在计算机设备上删除相关内容。不将涉密的文件、有关内容和项目内容等情况对外泄露。

(四)不将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内容以文字、言论等形式通过媒体或其他途径向外传播。

(五)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泄密,愿意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责任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机关单位保密责任书 篇2

为切实做好办公室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办公室各科室要经常组织人员学习《保密法》和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严格遵守《保密法》,提高警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观念,认真学习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做到不该看的文件不看,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事项不打听。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熟人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其它涉密事项;不准在个人通信、通讯、上网、采访、投稿中涉及或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跟随领导服务和经常出入领导办公室的公务人员对有关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做到不看、不听、不传。

三、政府办公室办公场所,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一切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的笔记、信件等,各科室必须妥善保管。涉密纸质文件的起草、制作、分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将涉密纸质文件随意丢放、携带出差、带回家中、擅自扩大阅知范围、向无关人员透露等现象。

四、各科室要确定专人管理本科室和对口服务领导的文件,并做好日常保密工作,对收管的文件要及时清点、登记,每月进行一次自查。秘书科、文书处理科、信息科等重点保密岗位应根据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规则。

五、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密件。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允许复印;如工作需要复印秘密、机密级文件资料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六、收发和办文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涉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内。白天处理不完的文件,不准带回家处理,如需加班应在办公室进行。

七、认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秘书科对送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严格按规定做好销毁工作,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需要销毁的机、绝密文件要进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统一派人监销,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销毁文件。

八、加强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对各类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要有周密的保密工作方案,落实好各项保密规章制度。抓好涉密会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新闻稿件审查报批,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因公外出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机密文件;如果因特殊需要必须携带时,须经的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出期间,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密件安全。

九、对涉密计算机必须重点监管,严禁涉密电脑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带回家中或出入公共场所及出境、出国。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接入互联网,必须采取与互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十、要严格区分涉密计算机、工作机和上网机,严禁擅自将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磁介质插入涉密计算机、工作机,如确需拷贝资料,需经机主进行保密隔离处理之后方可。秘书等人员不得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处理公文。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通过QQ、邮箱等方式传递公文内容特别是涉密信息。

十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文件定密工作,对不属于国家秘密的界定范围但需要保密的材料确定为“内部资料”,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材料要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保密内容。

十二、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对各种涉密软盘、U盘、光盘等,要严格按照纸质文件同样的密级进行管理和使用。

十三、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十四、指定专人负责涉密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十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文件资料和使用的保密笔记本等,移交给接替工作的同志,并妥善处理交接手续。

十六、办公室内部加强对各科室保密工作检查,每季度集中检查或抽查一至二次,特别是加强对一些重点部位的检查。)

十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予以必要的处理,情节轻微的,在办公室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八、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办公室及责任人双方各执一份。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政府办责任人

签字人: 签字人:

时间: 年 月 日

机关单位保密责任书 篇3

国家安全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我镇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委保密办相关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所有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保密工作“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单位保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密工作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各项决议。

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保密工作组织机构,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中心的相关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把“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切实做到把保密工作与我镇党务、行政、机房工作一起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五、要结合我镇实际,对涉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保密培训,要确保宣传教育不留“盲区”和“死角”。

六、依照保密法规,认真做好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介质、涉密载体、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按规定销毁相关有密级及超过保密期限的文件

七、要坚持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大对保密工作防范力度,包括:

(一)不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涉密事项。

(二)不携带涉密载体及文件到无安全保障的场所(包括家中、公共场所、涉外活动场所等)。

(三)在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涉密载体时严格遵守中心规定,不使用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或使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四)涉密计算机应当设置用户口令和屏保口令。

(五)调离岗位的,离岗时主动及时清退涉密文件、资料、移动存储介质等涉密载体,接受单位离职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要积极配合县保密工作检查,同时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保密工作自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本单位失泄密隐患和漏洞。

九、镇对保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而发生失泄密案件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办公室及责任人双方各执一份。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机关单位保密责任书 篇4

为加强我县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保密室的管理,预防和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上级保密局的要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甲方)与县国家教育考试保密室涉密工作人员(乙方)签订如下保密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加强对乙方保密工作的领导,开展保密法规政策知识、保密防范技能培训,做好保密室建设、自查工作;

2、组织开展保密工作检查,定期听取乙方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县保密局汇报;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与乙方签订保密责任书,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4、督促乙方落实有关保密制度和防范措施,为乙方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供最新宣传素材和采取保密防范措施提供技术咨询、指导。

5、严肃查处失泄密事件,对隐瞒不报或采取措施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切实履行本职岗位保密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和本机关单位保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自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不得将知悉的国家秘密告知无关人员。

3、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不断增长保密知识,努力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防护技能。

4、自觉接受对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教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5、自觉维护好本职岗位办公场所的保密防护设施,确保正常运转。

6、积极为保密工作献计献策。

7、自觉抵制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现泄密隐患或者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本人发生泄密,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积极配合调查,自觉接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刑事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关单位保密责任书 篇5

甲方:

乙方:(姓名) 知悉并同意下列各项保密责任条款:

1、为了防止乙方在职期间泄露或离职后非法使用、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甲方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本责任书所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具体包括甲方非专利技术成果、研究报告、经营策略、供货与销售渠道、客户名单、财务帐簿、价目表、广告策略、市场情报、文件资料、保密性教材)。

2、甲方允许乙方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使用非甲方商业秘密及各式文案资料的知识和经验,乙方必须保证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保密制度中关于保密方面的规定。

4、乙方离职离岗后,在甲方商业秘密未为公众所知之前,不得擅自使用获取利益,不得披露、允许第三人使用。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到甲方生产或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第三人或自己经营从事同类业务的工作。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但竞业期,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竞业期为二年。该经济补偿待竞业期届满且乙方未违约时支付。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为因侵权所获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方因调查该侵害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5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对侵犯人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6、乙方在职期间泄露或离岗后使用、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全额赔偿损失;不能全额赔偿的,乙方须与甲方签订《还款协议书》或提供担保,限期偿还,直至全额赔偿。甲方可保留追偿权(至少每年追偿一次)。

7、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手印):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