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协议书 篇1
授权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销售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客户服务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
“_________网“(下简称:_________网)是_________(网站简介)。_________授权_________(甲方)作为该网的唯一的建设管理与运营机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市场代理事宜进行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就“_________“市场发展和用户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在_________的代理商。
第二条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对乙方相关人员在甲方经营地进行初次技术培训,乙方已详细了解和掌握“_________网“的传输方式和信息内容。
第三条 价格规定及经营指标:
1.“_________“的用户信息费媒体报价为每户每年级_________元/年,“_________“的用户信息费媒体报价为每户每年级_________元/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低于本协议规定的信息费媒体报价进行宣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按本协议规定已收取的信息费不予退还乙方,并进行关号停止向乙方提供信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作为_________城市代理商,享受甲方给予的优惠城市代理价,即乙方按每户每年级信息费_________元/年,向甲方支付信息费。市场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价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不得向甲方其他渠道代理商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传输信息,降低乙方的代理资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甲方规定的信息费价格及相关产品的价格变动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从价格变动通知之日起对乙方享受的原价格进行_________个月的保护。
4.乙方作为_________城市代理商,向甲方承诺_________年内推广发展个人信息用户市场数额为_________户,_________年推广发展个人信息用户市场数额为_________户。
第四条 信息费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乙方须以自己的名义与其发展的信息用户订立“_________网“信息使用合同,并负责向用户收取信息费。
2.乙方须将以自己名义与信息用户签订的信息使用合同及收费情况,按季度及时报甲方备案,以便甲方考核乙方的代理业绩及信息费缴收情况。
3.为实现双方经济利益,促进乙方积极开展市场推广工作,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第一次向甲方支付_________户信息使用费(每户每年级信息费_________元/年),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4.乙方将信息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向此银行帐号以外的银行帐户汇付款项将被视为乙方未向甲方付款。
5.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向甲方支付上半年经营指标规定的户信息费,满半年后半个月内向甲方支付下半年经营指标规定的_________户信息费。
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收取的信息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购置相关产品时,双方约定款到付货的原则;若乙方位于_________,乙方应在提货前向甲方支付货款;若乙方位于_________以外城市,乙方应通过汇票电汇等汇款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并将相应付款凭证传真至甲方,甲方收到传真后尽早将货物发至乙方指定地点,发生的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甲方把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借助于互联网学习卡这一载体通过互联网不断向乙方所在地传输教育信息。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信息费。
2.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代理业绩进行考核,有权根据乙方是否完成经营指标决定取消或降低其代理资格。
3.甲方负责组织编辑制作教育信息的费用。
4.甲方负责为乙方发展的合法用户提供“_________网“的入网证。
5.甲方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及宣传光盘,制作资料和光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向乙方负责市场推广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并在推广工作中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7.甲方负责在覆盖全国的大型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代理商,有权使用“_________网“及信息开展商业推广活动。
2.乙方有权向自己发展的用户按规定收取信息使用费。
3.乙方须有专人或专职部门负责市场推广及相关客户服务。
4.须按时完成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指标。并及时将签订的用户信息使用合同及收费情况按季度编制季度报表报甲方备案。
5.乙方负责在当地媒体进行广告宣传;乙方凭借广告费用发票及广告投入资金的多少,可从甲方获得一定量用户数的优惠赠送。
第八条 乙方须如实填写《_________网代理商注册登记表》作为本合同附件。如表中内容有变化,乙方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乙方作为_________城市代理商,在当地开展市场推广中,产生的市场风险客户服务等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_________网“教育信息二次转载或转载后自行销售或盗版并号私自解密等进行营利活动。否则,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有权解除协议,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广告宣传
1.乙方负责在当地节目上进行广告宣传;并按照甲方制定的_________网统一宣传口径进行宣传,遵守甲方制定的宣传规范制度;甲方负责提供宣传样带。
2.乙方发展市场所使用的宣传资料须使用_________网统一宣传资料进行宣传,甲方提供电子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宣传资料的内容进行变动。
3.乙方在当地其他报刊媒体做广告时,须在显著位置显示甲方_________公司授权合作伙伴字样;
第十二条乙方作为所在区域的总代理,如在本区域内发展下一级代理商,必须将该代理商情况报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与其签订代理协议,并以本协议格式为样本。
1.乙方在本地区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协议须经甲方备案。
2.乙方在本地区发展的下级代理商须经甲方授权后生效,未经甲方授权的代理商无效;
3.甲方在收到乙方下级代理商协议原件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的下级代理商发放授权书及授权铜牌;
4.未经甲方授权,乙方私自授权代理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之效力只涉及“_________网“现有的教育信息,如新增加其他信息,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再行签订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双方均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终止履行或解除协议。
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或单解除协议,须将所收取的信息费退还乙方;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或单方解除协议,则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信息费。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协议产生纠纷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由甲方加盖合同章并使每页以合同章齐封后,甲方留一份作为样本,另两份邮寄给乙方,由乙方签字盖章后,乙方自留一份,另一份邮寄给甲方,叁份合同须内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如一方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须经对方同意,并由双方在合同修改内容处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予以确认。否则,一方单方面所修改之内容不具合同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的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个人结算账户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二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
1、依法保障乙方的资金安全,并依法为乙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
2、及时、准确地办理乙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乙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当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甲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乙方的信息,均构成乙方的保密信息,甲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甲方根据中国法律或其它适用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形及双方在其他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甲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乙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甲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如有个人资料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正确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开立个人结算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开立借记卡和存折账户应预留密码。乙方收到借记卡时应当面确认借记卡(及密码信封)完整无损,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甲方根据借记卡(或存折)和密码为乙方办理业务。因密码泄露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开立个人支票户,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甲方根据签章为乙方办理业务。乙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在其开户网点办理。
第六条乙方应定期主动与甲方核对账务。乙方发生帐务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设施核对帐务并及时向甲方发出对帐回单或确认信息。如果乙方从交易发生日起3个月内(以自然日计算)未对账户信息向甲方提出疑问,则视为对交易记录无异议。
第七条 乙方应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
1、借记卡开卡时,借记卡及其主账户将自动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2、借记卡及相勾联的活期账户均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正在办理代发工资、消费信贷扣款、代缴费等结算业务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得销户。借记卡如有相关联的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或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不得注销。
第九条 乙方应承担因未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本协议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以上内容如发生变更,甲方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的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资金、技术等原因,需向外引资,乙方愿向该厂投资,双方合资经营该厂。经过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名称: 。
二、经营方式:合资经营
1、资金:企业中原属甲方的固定资产(价值800万元)计作甲方的出资,甲方按出资比例在企业中享有受益权、选择管理人员权、重大决策权等各项权利,承担各项义务。
乙方向甲方投资流动资金500万元,计作乙方的出资,乙方按出资比例在企业中享有受益权、选择管理人员权、重大决策权等各项权利,承担各项义务。
合资期间,如需增加投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相应地调整双方的出资比例。
2、人员:管理人员由按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由双方协商聘用、安排;技术人员由乙方聘用、安排,生产中技术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其他人员由甲方负责聘用、安排。
三、合资经营期限:十年,自20__年4月1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止。
四、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800:500的出资比例,对企业的利润按比例进行分配。双方因出资额变化而导致出资比例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比例进行分配。
上述分配,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进行。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保证企业证照齐全,负责协调企业与周边村民、村委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乙方有义务保证企业技术人员到位且称职,确保企业的技术工艺不落后。
3、合资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六、合资期间,双方的出资权不得向外人转让。如确需转让时,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并优先另一方购买。
七、债权债务:20__年4月1日前,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承担;20__年4月1日后,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双方按比例清理、承担。如因甲方未及时清理合资前债务而致使债权人起诉企业或通过其它方式索要债务的,企业承担后,甲方应向企业补齐。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
八、合资到期:合资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继续合资经营该企业。
如有一方不同意继续合资或达不成新的合资协议的,双方合资合同终止。企业的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支付退还乙方投资款500万元。
九、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二O__年 月 日
个人的协议书 篇4
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 _
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 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 ________ 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 _____ ,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 _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
(二)甲方以 方式出资,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 _元,大写 __ 。
合作期间甲方已有货品以当时进价计入甲方出资之中。甲方已有固定资产(资产清单另附),合作人仅有使用权,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故不计入甲方出资。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年度盈余分配,以当年度具体营业状况,甲乙双方协商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和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店面销售及售后服务。甲方负责财务会计及渠道商务,乙方负责财务出纳及库房管理。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白银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六)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的协议书 篇5
协议书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中国银行分(支)行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协议书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协议书,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协议书的所有条款。
本协议书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协议书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协议书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如果遇本协议书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协议书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协议书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 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 ;帐号:),以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 帐户,户名,帐号,并保证在每个月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协议书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协议书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如果遇本协议书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条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协议书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协议书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据本协议书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八)根据协议书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书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协议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订立、执行本协议书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三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协议书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协议书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协议书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协议书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人在本协议书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六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八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二十条因发生本协议书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二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协议书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协议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协议书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协议书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协议书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协议书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如果保证人不按协议书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议书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 被告所在地;
2、 协议书履行地;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书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协议书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协议书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义务后,本协议书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协议书约定偿还本协议书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协议书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书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第三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保证人(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协议书签订地:
协议书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协议书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人姓名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座落
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值或原值(元) 房屋产权证编号
备注
经双方协商,上述抵押物财产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协议书要求负责管理。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出售、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所有权的,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出租、再抵押抵押物的,须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签章):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时间: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