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要盖公章吗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要盖章吗?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离婚协议书要盖公章吗

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备过案后就发生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了,不需要民政局另外在上面盖章。

另外,如果办理离婚手续后,一方将自己所持离婚协议书弄丢了不要着急,可以持自己身份证、离婚证到办理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调取自己的离婚档案,然后复制婚姻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再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的章子就行,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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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的条件、程序与时限

(一) 登记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是本辖区的常住居民,即户籍在本辖区内);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须提交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应当一致。

(二) 登记程序

1、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三)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