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采购协议书(精选5篇)

委托采购协议书 篇1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内容

甲方拟定从20xx年11月15日起,委托乙方代购材料业务,从事广州当地的水产品、原材料以及其他酒店相关用品的采购、保管、运输等工作

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按照采购金额的1.5%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2、根据采购业务开展、配合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3、支付40万元备用金,据实结算所有的采购成本;

4、据实支付所有相关的费用;

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每天根据甲方传真,及时采购所需原材料及用品;

2、海鲜、高干通过航空运输,及时送到北京;

3、一般物品通过较便利的途径,及时运送到北京;

4、联系有关的厂家,按要求定制酒店所需用品;

5、及时与甲方核对来往账目,分类出具各酒店购货清单,结清货款及费用;

6、负责协调采购活动与当地各有关行政事业管理机构的协调事务。

二、合同变更

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合同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务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劳务协议:

1、甲方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协议:

2、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3、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务协议无效的;

4、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务协议无效的;

5、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务协议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务协议:

1、未能及时提供所需采购物资;

2、未能及时结清各项货款;

3、出具虚假凭证,套取公司货款;

4、采购的材料虚高于当地价格水平;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务协议无效的;

6、劳务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务协议内容达成协议的。

7、其他因劳务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协议无法履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协议终止:

1、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够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劳务报酬,视为违约,应该向乙方支付相当月劳务费三倍的赔偿金;

2、乙方未能够及时按要求采购所需产品,视为违约给公司的经营造成损失的,应该支付相当月劳务费三倍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过失,货物在保管、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给予全额赔偿。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日期,为甲方办理财务清理等手续。

六、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X年XX月XX日

委托采购协议书 篇2

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以及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职责,甲乙双方就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委托代理事项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委托乙方代理。

二、甲方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委派1名分管领导及1名熟悉本采购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参与整个采购过程。

3、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立项、概算批文,经审批的采购计划、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4、审定采购工作计划和采购文件等文件,配合乙方答复投标人的质疑。

5、在政府采购专家库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并按规定参加评标。

7、邀请监察、财政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现场监督开标、评标。

8、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助乙方向落标人发致谢函。

9、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委托乙方签订。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10、履行合同,办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申请手续。

三、乙方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编制采购工作计划,根据甲方采购需求,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采购文件范本编制采购文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执行。

3、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写工程上限控制价格,并送市工程预决算审核所审核。

4、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文件和评标报告等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5、发布采购信息和公告。

6、组织投标报名,发售采购文件。

7、组织投标人踏勘现畅。

8、采购文件澄清、答疑及修改工作。

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收缴、退还、代管工作。

10、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受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1、组织开标、评标会,复核评标报告。

12、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向落标人发致谢函,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中标、成交信息。

13、组织、协助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4、答复供应商质疑,并协助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事项。

四、乙方免费代理甲方的委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采购文件由乙方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投标人收取,甲方不得参与标书收入分成。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贰份由甲方分送南宁市财政局和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之日止。

甲方:

签字:

X年XX月XX日

乙方:

签字:

X年XX月XX日

委托采购协议书 篇3

设备采购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浙江省开化县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开化电友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为确保甲方银泰水岸枫庭配电工程的顺利施工,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本工程所需的设备,特签订此协议:

1、采购设备品种、数量:前期采购以本工程的预算书中的材料清单为准。

2、物资供应时间:根据施工需要提前一天到货(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3、物资供应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运输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4、物资采购方式:

□由乙方直接提供;□由乙方负责组织,甲、乙双方共同询价;□由甲方提供供应商名单,甲、乙双方共同参加进行商务谈判。

5、物资质量:乙方保证所提供设备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书。如在一年之内出现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6、设备价格:

□乙方直接采购的,按乙方采购价加5.06%;

□询价或商务谈判的,按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采购价加5.06%。

注:由乙方直接生产的低压成套柜,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后不加5.06%。

7、物资款支付方式: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按照预算书中的设备价格总额需支付乙方30%物资款;询价或商务谈判结束日起二天内,甲方应按询价或商务谈判后确定的设备价格总额需再支付乙方50%物资款;所有本工程所需设备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并安装完毕后三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本工程所需设备款余额。

8、物资款发票开具方式:设备类物资款由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其它物资款由乙方开具普通发票。

9、甲方如对乙方提供的物资质量、价格有疑问的,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依据。

10、乙方在确定收到甲方物资款后再进行下一步的采购流程。

11、以上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申请协议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1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3、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签订地址:

签订时间:

委托人(章):浙江省开化县

受托人(章):开化电友电气工、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

地址:开化县城关镇桃溪路68#

法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帐号:8800091

税号:330824727187750

电话:0570-3013119

委托采购协议书 篇4

委托单位名称(称甲方):

受托单位名称(称乙方):

绍兴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代理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内容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规定完成以下工作: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采购文件;供应商资质初审;收、退保证金;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采购活动记录;发中标通知书。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乙方采购时,应保证采购资金已到位,若因采购资金没有到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甲方愿意承担采购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签订本协议后5日内,向乙方提交《政府采购项目详细清单》及项目详细技术、经济和供应商资格需求(详细清单附后)。

4、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进行确认。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本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义务。

7、不得要求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品牌)进行采购。

8、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9、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副本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乙方备案。

10、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甲方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甲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按规定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结算书和反馈表(委托乙方组织验收的,甲方应在特别委托事项中明确)。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并交甲方确认。

2、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

3、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

4、采购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通知到所有投标(谈判、询价等)供应商。

5、按照项目需求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

6、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初审。

委托采购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组织采购招标工作,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3)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4)监督招标全过程;

(5)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并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7)对评标内容保密;

(8)与中标商签订合同。

二、乙方的责任

(1)组成专项工作组,承办此次采购招标。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3)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4)联系公证机关、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5)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与公证机关共同接受投标,审查投标商资格;

(7)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8)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有关事宜;

(9)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由甲方定标;

(10)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商发出《落标通知书》;

(11)负责处理供应商有关招投标的问题;

(12)在与甲方共同总结的基础上,写出招标工作总结;

(13)根据甲方的要求,协调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工作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四、有关费用问题

(1)乙方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581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厂商收取1.5%的中标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中心(盖章)

负责人签定:______________

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