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通用3篇)

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该宗地四至:西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转让时间:起始于____年__月__日,终止于___年__月___日,共计:_____年。

2、乙方按时间和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________(共计人民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后____天内支付,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

3、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

三、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得到该地块的审批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取得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在协议规定期限内支付此款。

2、若乙方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完后,如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时间内付款,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篇2

甲方:衡市桃城区何庄乡大庙村委会

乙方:衡水市桃城区河西街道办事处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衡水市市区新华路河西办事处办公楼西侧,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该宗地四至:西至桃城区财政局,东至河西办事处,南至新华路,北至原衡水市物价局。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壹百壹拾万元。

2、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20%,计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后15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捌拾捌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办理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

3、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

三、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得到该地块的审批手续,甲方愿意返还定金,

计贰拾贰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若乙方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完后,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篇3

甲方:身份证: 住所:

乙方:身份证: 住所: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房屋所有权(以下将宅基地及上盖房屋通称为“房地产”)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的情况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土地宗地图见附件)及上盖房屋(建筑面积为 ,房屋平面图见附件)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该宅基地四邻至:

东邻: 、 西

邻: 、 南邻: 、 北邻: 。 (三)该宅基地的土地证号

为 ;该宅基地上盖房屋的房地产证号为 。

二、转让房地产的价格

(一)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二)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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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办理完毕所有的过户手续。

四、房地产交接

甲、乙双方同意于年 月 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权利保证约定

(一)甲方保证其为该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及上盖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甲方保证: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包括抵押等),若发生转让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确认:该上盖房屋已经合法规划。

(四)转让后,在宅基地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转让房地产或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的,视为甲方违约,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乙方的费用(包括转让费、订金等等),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上盖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拒绝受让房地产或逾期15天仍未付清转让款时,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以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甲方已经收取的乙方的费用(包括转让费、订金等等)应退还给乙方。

八、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