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异地检车委托书(通用3篇)

车辆异地检车委托书 篇1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车辆异地检车委托书(通用3篇)

兹委托,代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的车下列业务(委托代理的业务在相应栏“□”中划“√”,未委托代理的业务在相应栏“□”中划“×”):

委托人和代理人(被委托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代理人(被委托人)在上述受委托代理的业务项目内所提供和签署的有关申请材料,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人(个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代理人(个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被委托人:

车辆异地检车委托书 篇2

XX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被委托人代表 (所有人)办理 (委托范围)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确认:经办人在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提供的资料有效,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 委托办理车号牌或识别代号。

本委托有效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为经办业务授权,再次委托无效。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授权经办日期:

车辆异地检车委托书 篇3

兹有公司小轿车 (车辆号牌:浙 ),因工作需要在xx市使用,暂不能回xx市办理年检手续,特申请办理委托异地年检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授权经办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