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人:就离婚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委托 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委托事项:(一)代收诉讼文书;(二)代收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财物。委托权限:(一)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二)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委托人:年 月 日此委托书仅限用于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