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原告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联系电话:.

追加原告申请书

请求事项

请求追加申请人为贵院已受理的纠纷案件(案号:(2011)民一初字第号)的共同原告。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该案的原告()及被告()系同胞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属于该案的共同原告。若该诉争的房产为父母的遗产,申请人理应作为共同继承人,但被告却将申请人列为第三人,有悖法理,有悖于亲情。现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申请人属本案共同原告的主体范围,请求贵院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准予追加申请人为本案的共同原告。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