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通用21篇)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写明名称、国籍、地址等)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通用21篇)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同上)

被申请人所属(写明船籍和船名),因┈(写明请求保全的理由),造成申请人损失(写明损失的实况)。现被申请人的船舶停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特申请你院予以扣押,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

附件:(具有海事请求权的证明)

申请人:

X年X月XX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2

申请人:魏德清,男,生于1970年12月12日,汉族,个体户,住湖北郧县青曲镇青曲村3组。

申请人:万秀丽,女,生于1969年12月8日,汉族,农村居民,住址同上,系魏德清之妻。

被申请人:陈西强,男,生于1963年1月19日,汉族,建筑个体户,住郧县郧县青曲镇店子河村2组。

申请人于20xx年八月三十一日收到贵院(20xx)鄂郧县民一初字第02712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21万元存款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该裁定程序违法,被申请人陈西强事实上没有提供任何担保。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9条对不动产查封作出了具体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据此规定,该裁定查封了被申请人陈西强提供的其子陈俊名下坐落于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办秦家巷92号11栋2-5-2住房一套作为担保,但并没有向房产局办理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更没有张贴封条或者公告,也没有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此房屋到底是一万元还是价值壹拾万元,是否与冻结申请人21万元的存款价值相同,没有任何依据。因此,事实上被申请人根本就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程序严重违法。

二、此款是申请人全家的保命钱,且本案采取保全措施没有任何必要。

本案的事实是:于20xx年3月,湖北郧县青曲镇杨家沟村村民龚士华建房,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本镇店子河建房老板陈绪强,陈绪强又聘请陈绪武在该工地干活,在20xx年3月31日上午上一楼预制板时,由于吊预制板的吊杆机支架从木桥上脱落,使预制板落地摔断,并导致陈绪武受伤。

该预制板从答辩人处购买是事实,但属于建筑商违章操作,也没有其他支撑防护的情况下使预制板掉下才发生事故,与预制板的质量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是雇主应当承担的承担责任,法院也判决让建房老板陈绪强承担赔偿责任。可建房老板陈绪强躲避赔偿责任,把所有财产转移,使法院无法执行。因此陈绪武便到北京shàngfǎng(www.),为了杜绝陈绪武shàngfǎng,该裁定竟私自推翻原判决做出错误的决定,将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

申请人家中有80多岁的父母,且体弱多病,常年卧病在床,一月的医疗费就需几千元。法院将申请人的存款全部冻结,等于掐住了申请人一家的喉咙,是要只申请人一家于死地的。而且申请人的儿子在部队服役,听说法院如此执法后伤心欲绝,使其不能安心保家卫国,此裁定严重扰乱军心。

再者,被申请人陈西强作为雇主应当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可法院虽然判决了,但其转移财产拒绝执行,是不能向申请人追索的。该裁定事实上是“未审先判”严重违法,应当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产品质量责任一案,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恳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

此致

郧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八月三十一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X年X月XX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4

申请人:路基工程12标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

施工所在地: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

申请人收到贵院()六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七十万元保证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法律、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

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四〕二十九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二〕二十二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均应当严格执行。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

履约保证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提出的一个法律概念,其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但是该法并未对其含义、性质和作用做出解释。

推测立法本意及考诸工程实践,创设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主要在于促使中标方充分履行契约义务。具体而言,它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一、确保招标人权益。可藉由交纳履约保证金来认定中标人有足够的履约诚意,如果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招标人可获得相应补偿;二、督促中标人履约。如中标人欲撤出工程,必须要考虑到保证金遭没收的风险,故可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来有效抑制中标人不履行工程的行为;三、保障农民工工资。在发生中标人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情况时,可用保证金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定履约保证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债务的措施,而与债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无论是发包方(招标人)收取承包方(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还是总包方收取分包方的履约保证金,皆为行业惯例,且本质一样,都是为了履约担保。

因此,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如交纳方没有违约,则返之,若交纳方出现违约,则归收取的一方,道理就这么简单。如果把履约保证金理解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归交纳的一方所有,则该款在性质上就形同借贷,起不到担保的作用,这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也有悖于创设这一制度的目的。

三、保证金归属

申请人和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行业惯例收取了履约保证金180万元。由于其不具备施工能力,严重违约,自行提出退场要求。此时申请人没收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的条件成就,故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尽管如此,申请人依然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两次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有收据为凭。

四、结论

从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从履约保证金的性质,从保证金归属中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一、财产保全范围应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三、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

四、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

五、履约保证金已于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

综上所述,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与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案外人,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有限公司交纳到申请人的保证金效力已定,属申请人所有;事实上申请人已于XX年1月16日全额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申请人已无法协助法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退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和协助执行义务。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5

申请人:焦作市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市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1月26日下发(20xx)X民初字第006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将申请人银行存款X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X民初字第009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一、该裁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采取诉讼保全的条件之一必须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现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有上述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事实上,申请人也并没有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因此,申请人认为,贵院作出的上述裁定没有事实依据。

二、贵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年X月份签订的合同书中,明确约定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为需方即申请人所在地法院。贵院在立案之前只要稍作审查就应当知道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贵院却不顾法律规定,明知没有管辖权而先行立案并立即裁定采取诉讼保全的做法,有地方保护嫌疑,也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X民初字第009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依法撤销该裁定,解除对申请人账户的冻结。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焦作市X有限公司

20xx年十二月一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X年X月XX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7

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陈__ 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__)宁商终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8

申请人:罗,男,20xx年5月19日出生,侗族,贵州省天柱县人,住天柱县凤城镇龙泉巷31号。

被申请人:蒋,男,20xx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事实和理由:

20xx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蒋文才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蒋文才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xx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蒋文才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蒋文才的房屋。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9

申请人_,男,回族,_年_月_日出生,现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北下街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续延(_)管民初字第_号和(_)管执字第_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20_)管民初字第_号案的原告和(_)管执字第_号案的申请人。原贵院依_的申请分别于20_年_月_日(尚在诉讼审判阶段)和_年_月_日依法作出的(_)管民初字第_号和(_)管执字第_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被告即被执行人慕某的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慕某的房子、汽车等相关财产,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此,_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等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续封,特此申请。请依法继续保全。

此致

郑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_年_月_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盖____,男,汉族,无业,住青岛市

委托代理人:朱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恳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____银行的账户资金____万元,账户为: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敬礼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_月_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或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王__,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__路__号11栋3单元2楼2号,身份证号:________,手机:139872_____。

委托代理人:马培杰,云南安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张__,男,白族,1971年12月07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____职工宿舍3栋4单元202室,身份证号:______,联系电话138872_____,0872-23_____。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__)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__).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_______________,存款200000.00(二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存款300000.00元(三十万),卡号6227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__

20__年五月二十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 男 汉族 X年X月X日生,住址 身份证号:230231 手机1394

被申请人: 男 汉族 X年X月X日生,住址 身份证号:230231 手机1394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 65320xx,存款 500000.00(建行支行)XX年存入

2、活期账户:农行支行 账户 65320xx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因家庭共同存款控制在被申请人的上述账户内,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特向贵院申请保全。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家庭共有的房产一套。坐落在XX县X小区,面积X平方米,市场价值XX元。

特此申请

此致

拜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14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__身份证号码:__

被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__身份证号码:__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可供查封的财产线索为: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__路__号房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15

申请人:杨__,女,汉族,1978年04月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__镇__路__号__栋2单元3楼2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手机:139872____x。

被申请人:李__,男,白族,1975年09月7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______x,手机:139872____x。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1、 定期存单:账户:__________,存款500000.00(五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20__.6.3存入;

2、 活期账户:建行大理__分行开户,存款不详,卡号6227__________,账户:______x;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因家庭共同存款控制在被申请人的上述两个账户内,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特向贵院申请保全。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家庭共有的房产一套。坐落于大理市__路__号,房屋所有权证号20______x,建筑面积105.32平方米,市场价值在60万左右。

特此申请。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16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县支行,住所地__县__镇万寿街中段。负责人郭武山,行长。电话:7__X9(办电)

被申请人:__县通大摩托车有限公司,住所地__县__镇。法定代表人董德中,董事长。电话:76__66被申请人:董德中,男,1957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__县__镇。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位于__县____红旗街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建房字第140695号)予以查封。

事实和理由

20__年7月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__县通大摩托车有限公司发放贷款50万元,到期日为20__年7月9日,贷款以被申请人董德中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昌房字第20079号)抵押。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均未按期清偿。现该笔贷款抵押房屋处于建凌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范围内,其周边房屋已经拆除,申请人的抵押物处于极不稳定和不安全状态之下,风险极大。

现申请人已对被申请人就该笔贷款向你院提起诉讼,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利不受损害,保证本案裁判的有效执行,特向你院提出保全申请,同时申请人依法提供相应担保。

此致

辽宁省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县支行

20__年1月28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17

申请人: 性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民族: 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北京__区__________花园B栋一层__号

法定代表人:__X 联系电话:010-____X

请求事项:

恳请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信合长丰京汉分社的存款元,账号为:__________。或冻结被申请人其他账号等值财产或房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向贵院起诉。因被申请人经营期限即将于20__年3月到期,被申请人面临被注销或吊销的可能,并且极为可能转移资产对抗诉讼。鉴于上述紧急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财产保全请求。申请人同时愿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并承担保全错误的法律责任。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__年月 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18

【标  题】 财产保全申请书(仲裁)

【分  类】 仲裁法律文书

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

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因__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

你会正在审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特请你会采

取________保全措施,如因采取保全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责

任。

申请人:________(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一九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

或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准许的其它方法。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19

申请人:盖@@,男,汉族,无业,住青岛市

委托代理人: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恳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的账户资金¥¥万元,账户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附件5:@@@银行定期存款单)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 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20

申请人:北京市A公司第五工程部

住所地:略

法定代表人:李x

被申请人:王x,男,1960年7月出生,汉族。

住所地:略

因王x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20_年1月12日下发(20_)x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_)x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原告王x和被告B公司都从来没有过业务往来,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另外,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北京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20_)x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_)x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_人民法院

申请人:北京市A公司第五工程部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篇2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色、品种、所在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法院;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