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考核评议制度(精选5篇)

村干部考核评议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表彰和约束机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村干部考核评议制度(精选5篇)

一、考核原则和对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发扬民主、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对象为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考核计分办法

按照基本分100分,采取加分、扣分、累计计分办法,平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负责记录、打分,党政办负责汇总,并及时公布,集中考核分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平时考核计入年终成绩。

(一)会议、出勤考核(10分)

1、乡党委、政府召开各类会议、召集各类活动,需要村干部参加的必须参加,并集中点名,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4分。请假须向主持人请假。

2、实行村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凡未具备假条或有假条未经批准就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旷工,每次扣5分。

(二)党群纪检工作 (15分)

1、按要求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并做好记录,计2分。缺一次扣2分,记录少一次扣1分。

2、规范并深化‚村务公开‛工作,计2分;每年4次定期村务公开,少一次扣1分;严格执行村财乡管制度和三资管理规定,按要求定期向乡财政所报帐,执行好的计3分,差的酌情扣分;如由于村务、财务不公开,管理不规范而发生上访的本项不得分。

3、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计6分。积极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建设,计2分,班子不健全不得分;两委班子不协调,视情扣分,正常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并利用远程教育抓好正常的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计2分,如党员活动开展不正常、远程教育设备运转不正常的,视情扣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计2分,发展党员违反规定程序的,每起扣2分;缴纳党费不及时的,酌情扣分。

4、党风廉政建设计2分。自身廉政建设(1分),视情计分;村内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1分),酌情计分。

(三)经济建设工作(15分)

1、完成乡分解下达的经济指标得2分,一般的得1.5分,差的不得分。2、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且执行情况好的得2分,未制定或未执行的不得分;3、集体经济收入逐年增加且及时化解村级债务的得3分,与去年持平的2分,递减的不得分,收入增加但不化解债务的不得分。4、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占3分,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5积极发展特色产业,规范和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提供服务,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6、农民收入占2分,农民收入有实质性增加的得2分,持平递减不得分。

( 四)村内基础设施建设(15分)

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等渠道,积极搞好村内公益事业,1、道路建设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2、水利建设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3、设施农业占4分,好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4、办好教育、文化、卫生等阵地建设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5、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

(五)社会保障情况(15分)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情况占4分,村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100%的得4分,100%-95%得2分,90%以下不得分。2、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占2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农村低保申报及审核出现违规的不得分,3、按时完成新农保群众筹资工作占4分,参保率达到100%的得4分,100%-95%得2分,95%以下不得分;4、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占5分,视情况计分。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20分)

1、及时调处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村一级,计8分。遇突发性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或现场实施调解和指挥,达不到要求每起扣2分;如不认真研究解决就上交管理区领导的,每起扣2分,上交乡党委政府的,每起扣4分。

2、抓好信访工作,不发生县以上集体上访,计10分。未及时发现和劝阻而出现到县、市有关部门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去省的每起扣4分,去北京的每起扣6分,知情不报的每起扣3分,如因解决不力、不公而造成上访的每起扣4分。

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计2分。发生生产事故或火灾一起扣1分,造成人员伤亡的每起扣2分。

4、做好‚平安村‛创建工作,计2分,视情计分。

(七)其他工作(10分)

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全面完成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计10分,视情计分。

三、考核程序

对村‚两委‛班子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划类。村级班子的考核等次分为一类班子、二类班子、三类班子。具体考核标准和细则参照 ‚三评‛工作中的标准制定。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过程中,三类班子原则上掌握在5%左右。对村级班子成员的评议根据工作实绩和有关情况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1、组织考核。一是总结自查。各村‚两委‛班子每半年对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二是述职述廉。乡考核组主持召开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的年度述职述廉大会,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代表班子进行述职述廉,认真总结半年来的工作特别是所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乡考核组递交年度工作总结。三是进行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结束后,按照《关于在全市村级组织开展‚三评‛工作的通知》(新组通[20__]7号)要求,对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党员进行评议。四是个别谈话。考核组和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代表谈话,深入了解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作风等有关情况。五是拟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组在考核的基础上,对照考核指标及民主评议结果,拟定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等次,然后报乡党委核定。

2、核定考核等次。民主评议村干部和评定村班子的标准,以《关于在全市村级组织开展‚三评‛工作的通知》(新组通[20__]7号)后附的标准为主。乡党委在汇总乡纪委、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站、信访办、党政办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村级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等次。

3、公示。研究确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4、审批备案。公示期满后,乡党委对各村级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等次进行审批备案。

四、制约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三类班子:

1、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关系不协调,不团结的;

2、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

3、重复赴市越级集体上访,到省、赴京集体上访或赴京非正常上访一次的;

4、计划生育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黄牌警告的;

5、村义务巡逻队组织不力,造成可防性案件发生的,或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的;

6、不能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的;

7、村内重大事项没有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引发上访的;

8、具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两委”干部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完不成目标任务的;

2、与班子成员闹矛盾,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3、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受撤销职务以上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受党政纪处分的村‘两委’干部不得评为称职或优秀等次

6、组织、参与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的;

7、民主测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票在60%以下或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的;

8、具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五、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工作报酬的发放依据村级班子划类和农村干部的评议结果确定。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中的基础补贴每季度进行发放。绩效补贴每年发放一次。

(二)对村‚两委‛干部每年评议一次。村‚两委‛班子为一类的,被评议为优秀或称职的,绩效补贴按100%发放,基本称职的按80%进行发放,不称职的不发放;村‚两委‛班子划为二类的,被评议为优秀的,绩效补贴按100%发放,称职的按90%发放,基本称职的按60%发放,不称职的不发放;村‚两委‛班子划为三类的,被评议为优秀的,绩效补贴按80%发放,称职的按60%发放,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工资的结余部分用于全乡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奖励等。

(三)在考核评议的基础上,召开村‚两委‛会议,根据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对评议不称职的村干部进行告诫,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年时间内仍不能整改,是支部委员的,进行组织调整;是村委委员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规定罢免。对评定为三类班子的村,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组织调整。

(四)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享受乡副科级干部工资待遇且在职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其工作报酬的发放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五)享受补贴的离职干部,凡经县信访部门确定为非法上访、不配合乡村工作的,停发离职补贴。

六、本办法由乡党委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村干部考核评议制度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科学的村干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态势,特制定×××关于对村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由财政发放工资的行政村“两委”干部。

第二条 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对村“两委”干部进行量化考核。绩效考核由工作实绩考核(80%)、民主测评情况得分(20%)和加、减分三部分组成。

一、工作实绩考核(80分):

(一)党建工作(15分)

1、“两委”班子团结协调,战斗堡垒作用强(2分)。闹无原则纠纷,影响村集体正常开展工作的扣2分。

2、遵守党风政纪,无违法违纪现象(2分)。出现一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的扣1分,直止扣完。

3、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党内活动正常,按规定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并有记录(2分)。各类活动、会议无记录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活动及召开会议的扣2分。

4、认真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5分)。村集体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且程序规范,记录齐全,记录不齐的扣2分,没有按要求公示的扣1分,扣完为止。

5、远程教育按要求开展,配发的各类电教设备保存完好,并发挥作用(2分)。未按要求收看并记录的扣1分,未发挥作用的扣2分。

6、党员发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并做到规范化(2分)。出现一例党员发展不规范的扣1分;未及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扣1分;出现三年未发展现象的扣5分。

(二)经济发展工作(15分)

1、制定了符合村情的任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向党员群众公开作出承诺(2分)。

2、年度工作计划圆满完成(3分)。

3、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新增农业项目1个,(2分)。

4、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建立合作社(3分)。

5、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2分)。

6、新增规模企业1个(3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0分)

1、信访维稳工作。未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2分)。

2、治安稳定。村内纠纷调解及时,有台账、有记录、有调解书(2分)。

3、文体活动设施配备齐全、维护到位(1分),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1分)。

4、认真做好反邪教和宗教事务工作(2分)。

5、及时果断处理各种突发案件(2分);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影响的,扣0—2分。

(四)计生工作(10分)

1、全面完成计生考核指标(5分)。每出现一起错、漏报扣1分;每出现一例追溯期内突破考核目标的政策外生育扣2分,扣完为止。在区人口计生委检查或抽查中问题较大,每次扣5分;在市计生委检查或抽查中发现问题较大,倒扣5分;在省人口计生委检查或抽查中存在问题,倒扣10分。

2、村级计生组织健全,村主职干部重视,计生服务联络员作用发挥好(3分)。

3、阵地建设规范,宣传氛围良好(2分)。

(五)村级事务方面(15分)

1、村级活动场所干净整洁(2分)。

2、带领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2分)。

3、安全生产稳定(2分)。

4、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真实、全面、规范(4分)。镇自行组织检查发现问题的扣0.5分,未按时张贴的扣1分;经区检查发现问题的扣0—3分。

5、带头执行坐班制度,每周至少坐班5天,带头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上门服务、马上就办等便民举措,记录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3分)。

6、经济发展环境好,没有强行阻工、掺工现象(2分)。

二、民主测评(20分):

广大干部群众年终对村干部履行职责、完成年度工作承诺目标给予评价,群众满意率以群众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满意和较满意的票数占总票数的比例即为群众满意率。群众满意率90%(含90%)以上的得满分,每下降1%扣0.5分。各村群众满意度考评结果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三、加、减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

1、新增集体收入过3万元加 分;

2、新增纳税 万企业加 分/个;

3、申请获得上级资金扶持加 分;

4、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 分/项。

(二)减分项目

1、如果发生非正常赴京上访扣 分/件,非正常赴省上访扣 分/件,非正常赴市上访扣 分/件,非正常赴区上访扣 分/件。

2、年度工作计划未完成的一项扣 分。

3、对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任务,故意推诿、未按时执行扣 分。

第三条 考核办法 每年底考核一次,由镇党委牵头,有关领导带队,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深入各村通过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形式,对照考核内容逐项逐条进行量化打分,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村干部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并拿出考核意见,研究决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次。综合得分90(含90分)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80分(含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70分为称职(含70分),70分以下—60分为基本称职(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四条 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

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挂钩,做到有奖有罚、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村干部被评为优秀的,绩效报酬按100%发放;被评为良好的,绩效报酬按80%发放;其它的按60%发放。

村干部考核评议制度 篇3

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村干部,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有关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村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组织:

由大潭办事处党工委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村干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办事处党工委。

二、考核对象:

村“两委”班子成员,包括村党总支部(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其他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委会其他委员。

三、考核时间:办事处党工委每年底对村干部组织考核一次。

四、考核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

五、考核内容:

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1、德:思想坚定,政治立场鲜明,道德意识强,组织原则性强,为人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群众观念强,模范表率作用强。

2、能:岗位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水平,能够驾驭本职工作。

3、勤:工作勤恳,作风扎实,责任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绩:工作注重实效,能够创造性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廉: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自省、自警、自律、自励。

六、考核方式:

1、工作述职:村干部在村民代表或党员大会上进行述职。

2、民主测评:组织村民代表或党员代表及村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由考核小组人员分别找考核对象进行谈话。

4、召开座谈会:由考核小组人员与村干部或村民代表或党员代表进行座谈。

七、考核评定:

考核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八、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张榜公布的形式,在适当时间将考核结果予以反馈个人,公布于众。

九、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评先荐优、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和提拔,组织上对其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由办事处党工委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免职或要求其自行辞职。

村干部考核评议制度 篇4

一、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村“两委”在职干部、村监委会成员。

三、述职的内容: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

(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村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四、述廉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

(三)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报告及办理情况;

(四)本村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洁方面的情况。

五、述职述廉的方式:

(一)述职述廉工作由镇纪委负责具体实施;

(二)村“四职”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可与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结合进行;

(三)述职述廉应以会议的方式进行,先由村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再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六、村干部述职述廉时,应有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离任村干部代表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

七、村干部述职述廉后,要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测评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分为优、良、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八、村干部的民主测评和评议结果,要作为对村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村干部考核评议制度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使广大村干部不断增强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造就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农村干部队伍,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

村党支部书记、委员、村委员会主任等。

三、述职述廉的内容

1、述职的内容

述职述廉对象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情况进行述职。主要报告: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的情况;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处理、落实情况等。

述职的重点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村级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等情况;

(2)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处置情况;

(3)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及公开情况;

(4)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

(5)新农村建设实施情况;

(6)农村救济救灾、种粮直补、特困群众低保等各项补贴发放情况;

(7)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情况;

(8)下一年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述职内容)。

(9)上级组织要求列入述职内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

2、述廉的内容

(1)是否有在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方面,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2)是否有违反规定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或违章搭建地上建筑物,妨碍土地、规划等法律实施的情况;

(3)是否有在各种选举活动中弄虚作假、拉票“贿选”、打击报复、侵害村民合法权利和在发展党员等方面搞权钱交易的情况;

(4)是否有违反规定擅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用村集体资产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抵押、信用担保等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况;

(5)是否有假借公益事业为名,非法集资、征用群众私人财产的情况;

(6)是否有用公款招待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借用其他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的情况;

(7)是否有在村财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的情况;

(8)是否有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以及变相公款旅游和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情况;

(9)是否有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借机收钱敛财的情况;

(10)是否有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借用公款逾期不还,挪用、侵占和截留扶贫、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和物品的情况;

(11)是否有参与宗族宗派纷争,煽动和组织村民集体上访以及参与色情、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情况;

(12)是否有瞒报村级收入、脱离“村财乡管”监督的情况;

(13)是否有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包庇纵容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4)是否有工作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在村务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15)廉政承诺。

四、述职述廉的方法和步骤

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由镇党委负责组织,镇纪委具体实施,每年开展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

1、述职述廉前的准备工作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对象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总结,实事求是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在大会召开一周前将述职述廉报告送镇党委、纪委审核。

(2)确定并通知参会人员

参加村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原则上为:本村全体党员、各村民小组长、本村乡镇以上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会人数根据述职述廉对象所在行政村的总人口数确定,最少不得少于40人。

2述职述廉大会的程序及要求

(1)个人作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对象逐一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履行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2)代表质询。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述职述廉对象的报告内容提出质询或发表意见,述职述廉对象应按职责分工作出解答。

(3)民主测评。向参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职述廉对象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履行工作职责方面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洁自律情况方面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4)公布测评结果。将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在大会上当场公布。

3、整改要求

(1)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原汁原味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述职述廉对象认真负责地作出解释和说明,并制定整改措施。

(2)将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整改措施及处理结果在村务、党务公开栏中公开。

(3)奖励惩处。根据测评结果,镇党委政府对述职述廉对象予以奖励或惩处。

(4)发现述职述廉对象有明显违纪违规情况的,由镇纪委调查核实。

(5)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等材料归入本人廉政档案。

五、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者的有效方法,是加强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群众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措施。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绝不能敷衍塞责,马虎对待。

2、镇纪委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活动的筹划、实施、协调和督查工作,严格把好述职述廉报告关、参会人数量关和参会人员资格审核关,切实防止走过场。各村必须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抓好管辖范围内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