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相识,于 年 月 日正式恋爱,由于双方性格不符,而感情出现危机。于 年月日甲乙双方立此协议协商分手。
因甲乙双方尚未成立婚姻关系,既此协议需甲乙双方签字既可生效,无细民事局审核。
本协议最终目的仅为证明甲乙双方分手成立,不具备其他任何证明作用。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之间属合同作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保护,如一方想要废除该协议,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待另一方审核并通过申请,双方将协议销毁,该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法律效果将自动解除。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持一份。该协议自甲乙双方均已签字起24小时自动生效。
该协议最终证明,甲乙双方分手最终正式成立。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