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试承诺书(通用5篇)

自考考试承诺书 篇1

自 学 考 试 考 生 诚 信 考 试 承 诺 书​‌‌

自考考试承诺书(通用5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考试,根据 国家教育部要求,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考前必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认可、遵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 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 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 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 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试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无效。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试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线内,一律无效。试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和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协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上述第一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上述第二、三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结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送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有上述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自考考试承诺书 篇2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向自考机构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

本人已阅读了《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准考证号:

时间:X年XX月XX日

自考考试承诺书 篇3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已阅读自学考试考生(考场)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处理;我保证本科目中,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自考考试承诺书 篇4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讲究诚信,回归诚信,是当代大学生对优秀传统的继承与发扬。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我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一、学习义务承诺:态度端正,严谨求实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自习,勤奋学习,努力掌握最新科学文化知识;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旷课,不剽窃他人作品;严肃考风,遵守考纪,不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入考场,自己不作弊且不协同他人作弊。

二、守纪义务承诺: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纪守法,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不恶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遵守学校校园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吸烟;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信谣、不传谣,不浏览不健康网站,自觉抵制黄、赌、毒不良诱惑。

三、缴费义务承诺:以信立人,履约践诺

不恶意拖欠学杂费等费用,按时足额缴纳各种费用,如学费、住宿费、书费等;不恶意透支信用卡、电话卡等贷记卡;申请贷款时不提供虚假材料,如获得助学贷款,要按时还款付息,珍惜个人及学校的信贷信誉;不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奖助学金和补助。

四、文明义务承诺:创建和谐,注重形象

注重公共文明,不高空掷物,不乱扔垃圾,不在图书馆、教室等场所大声喧哗,不起哄,男女交往文明,仪表整洁,待人礼貌;爱护公共财物,对图书馆、阅览室、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场所的设备要爱惜和保护;在宿舍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同学之间以诚相待,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五、诚信就业:自尊自爱,修身明礼

择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的自荐材料要真实,如实填写履历和各种表格,不向学校及社会提供虚假证明;不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的成绩单、获奖证明和资格证书等,不编造虚假的在校任职记录与社会实践经历;要自觉履行与学校和社会签订的各种合同

承诺人签名:___学号: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自考考试承诺书 篇5

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是当代中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考试既是对知识水平的测试,更是道德水平的比拼,是对学习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诚信考试的良好道德品质和纪律意识的集中体现。为建文明校园,树诚信新风,我们初三班全体同学郑重承诺:文明考试、拒绝作弊、检验知识、彰显素质!承诺做到以下几条:

1、抓紧时间,提高效率,认真复习,互帮互学,积极备考。

2、严肃考风,严守考纪,诚信考试,公平竞争。

3、文明考试。遵守时间,准时入场,不提前交卷,佩戴学生证,除政治历史考试外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入考场,凡带到考场的书籍、资料、手机自动上交到指定位置。

4、科学考试。精神抖擞,临考不慌,灵活运用老师的教导,规范答题,运用并不断归纳考试方法,不断提高解题能力。

5、服从监考老师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考试期间保持安静,有问题举手示意。

6、无考时段不在外逗留,不惹是生非,住校生不在外用餐,有事及时告知老师。

7、敢于同违纪行为做斗争,积极举报作弊等违纪行为,自觉营造诚信文明考场秩序。

8、坚持打扫卫生,注重保洁,保持考场整洁卫生,不乱丢废纸等杂物,考试结束时主动将垃圾带出考场。

9、爱护考场公共财产,保护考场班级布置。

10、中午保持安静,周一晚课前读周二早自习自己合理安排,周二上午考试后安全及时回家,周四赶回上上午第一节课。

我们相信,“行胜于言”,我们的行动一定会为学校带来一股清新的文明诚信风尚。我们会诚实面对自己,守住内心的一份坚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交出一份合格的诚信答卷,为优良学风建设共同努力,为文明应考纪撑起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最后让我们以我们的荣誉和信誉保证:坚决履行承诺。如果出现违纪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