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政务公开信息(通用5篇)

计生政务公开信息 篇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行政管理人和社会各界对宜昌市卫生计生委的监督权,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制定本制度。

计生政务公开信息(通用5篇)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信息,是指我委在行政管理工作和监督过程中制作和应用的信息。

第三条 委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牵头组织工作,负责承办委政务信息上网及日常维护工作。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卫生计生单位依据本制度规定,协助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政务信息公开应遵循及时、准确、合法、公开,保密原则。

第五条 收获工作信息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六条 依据本制度提供政务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务公开的经费应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进行。

计生政务公开信息 篇2

一、为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推选政务公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为:审核计生有关手续和发放《生育证》。实计划生育行政奖励,提出计划生育行政建议。

三、公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为:《生育证》、再《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和发放程序、收取(退还)终止妊娠保证金程序、社会抚养费受权征收程序、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程序、计生手术并发症申请办理程序、施行恢复生育手术审批程序、非医学需要的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程序。

四、有关证件工本费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其标准。

五、公开并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

六、提倡晚婚,推行晚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七、对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的重点案件应认真落实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或张榜公布。

计生政务公开信息 篇3

(一)定期公开制度

1、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收(免)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投拆电话等内容实行长期公开。

2、定期公开内容要按时公开。

3、动态公开内容要在办结后3日内公开。

4、对需要变更的公开内容要及时进行变更。

(二)议事决策制度

1、各级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领导小组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议事会议,讨论决定近期须公开的内容,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议讨论通过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同意。

3、各级政务公开的重要事项,都要经过“三会”即初审会、审议会、决议会进行决策,而后进行公示。

(三)服务承诺制度

1、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

2、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应公开内容,实行动态公开。

3、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免费代办等主动向群众承诺。

4、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确保群众满意。各级要制定具体的服务承诺。

(四)评议监督制度

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每年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2、政务公开纳入"下评上"的范围,定期开展评议。

3、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都要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每季度召集一次征求意见座谈会。

4、设置意见箱、发放《群众监督评议卡》、在"人口计生网"上设置政务公开意见建议栏。

(五)整改反馈制度

1、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归纳、汇总,并认真填写《群众意见建议汇总表》

2、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能现场答复的要现场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答复;

3、对群众反映需要公开的共性问题应及时在政(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予以反馈。

4、对署名的意见建议,要在整改落实后填写《群众意见建议反馈表》,及时向群众反馈。

(六)档案管理制度

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都要建立政务公开管理档案。

2、要将有关文件、表卡、记录、简报信息等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保证档案资料真实、齐全、完整。

3、做到存放有专柜,管理有专人。

(七)信息交流制度

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至少每三个月要向上级报送一次政务公开信息,汇报、交流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及时编发信息,通报工作情况,指导全面工作。

3、对上报和采用信息要及时进行登记,定期公布排位情况,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指导评估制度

1、各级人口计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按照《评估规范》的要求,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排定评估位次,写出评估报告

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估。

3、评估结果要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九)举报投诉制度

1、县、乡、村三级必须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3、对投诉举报的案件,各级人口计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认真调查处理。

(十)责任追究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政务公开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⑴政务公开栏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⑵公开内容不齐全、不完整的。⑶动态公开内容未按规定时间公开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政务公开单位的评先评优资格:

⑴无政务公开领导组织机构和监督组织的。⑵群众对政务公开满意度较低的。⑶弄虚作假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政务公开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1)未实行政务公开的。(2)公开内容长期未变动的。

计生政务公开信息 篇4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知道你很忙,但我希望您在百忙之余看看它:

张三 男 1946年出生,1966年——1973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xx3部队服役,曾参加过珍宝岛战役,20xx年1月取得重庆市城镇居民户口,现居住在重庆是开县汉丰街道南山东路,20xx年6月将资料拿去办理超龄保险人,当地社保局说他条件不具备,理由是取得城镇居民户口的时间不是在20xx年6月30日前。仔细看看原来是这样。市长您出来说说公道话。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文件人社部发(20xx)107号文件第三条明文规定“凡是具有城镇居民户口,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xx年xx月31日以前已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该文件于20xx年9月30日制定了渝办发(20xx)272号文件,该文件严格按照人社部(20xx)107号文件精神制定,里面的第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超过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一下简称超龄人员),本人志愿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费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三)曾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四)20xx年6月30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且未按月领取退休待遇。”以上两个文件都没有对超龄人员取得城镇居民户口的时间做限制,渝办发(20xx)272号文件第一条第四款仅仅是说明男性应该在1951年6月30日(含)前出生、女性应在1956年6月30日(含)前出生。

当完全符合以上条件的超龄人员前去办理超龄保险的时候,事情就发生了变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10月31日渝人社发(20xx)270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通知)第一条第一款是指,20xx年6月30日(含)前取得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这样一来在20xx年6月30日以后取得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在其他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条件下的超龄人员就办不到超龄保险了。渝人社发(20xx)270号文件把渝办发(20xx)272号文件的第一条第四款里面的20xx年6月30日这个时间用于了第一款第一条里面去了,渝办发(20xx)272号文件第一条第四款仅仅是对符合超龄人员条件的出生年月的界定。哎呀,真的是搞不懂了哟,看来还真的是县官不如现管哟!!

xx年x月x日

计生政务公开信息 篇5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安福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在全县上下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和“和谐小区、美丽家园” 创建活动中,安福的城市管理工作,真诚地希望得到您的支持、理解、关心、关注。

我们欣喜地感觉到,近年来我县的街道变宽了、绿化面积扩大了、夜景更加靓丽了、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更美了!这一系列的变化,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全县人民的广泛参与、共同努力。安福先后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和省级卫生城市,使城市形象得以改善、城市品位得以提升、城市竞争力得以增强。这令我们每一个安福人倍感骄傲和自豪,成绩属于你、我、他!

我们遗憾地观察到,城市环境中仍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诸如违法用地违章建房,随地乱吐痰、随意乱扔垃圾、乱摆摊点、乱穿街道、乱停车辆、乱涂乱画、乱挂衣物、乱堆物品等。这些不文明、不卫生、不和谐的行为,已影响了我们生存的环境、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影响了安福的发展,责任在于你、我、他!

我们深切地认识到,全体市民是城市管理的参与者,更是直接的受益者。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们只是代表您们的意愿行使执法职能。因此,恳请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多关心、多理解、多支持、多参与。同时,也热诚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诚恳希望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侵害市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答复、处理。城市管理的义务在于你、我、他!

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创造优美环境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不文明行为和习惯,争当文明市民。我们真诚倡导“五个做起”:从我做起,从单位做起,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我们决心告别“五个乱象”:告别乱摆摊设点现象,告别乱搭棚挂杂物现象,告别乱倒垃圾吐痰现象,告别乱停车行车现象,告别乱穿马路踏草坪现象;我们身体力行“五个做到”:做到使用文明语言,做到讲究公共卫生,做到爱护公共设施,做到遵守公共秩序,做到诚信优质服务。实现城乡面貌新变化、创造整洁优美好环境,支持理解需要你、我、他!

“人民城市人民管,建好城市为人民”。我们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的建设者和受益者,更是城市管理的主体。把安福建设好、发展好、维护好是我们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愿我们携起手来,为把安福建设成为一座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安定有序的宜居城市而努力奋斗!

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