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自愿登记保证书

作 品 自 愿 登 记 权利保证书 编号:

作品自愿登记保证书

本人(单位)保证所申请登记的如下作品(制品)的权利归本人(单位)所有,保证提交的文件真实、合法。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作品(制品)名称

特此保证。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凡申请作品自愿登记者均须签署如上权利保证书,如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进行登记以及提交的文件不真实、不合格,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将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