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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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大纲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一

为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和《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9〕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围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的主题,坚持广泛参与、积极协作、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原则,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访谈、启动重大专项、专场新闻发布等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多方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系统展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及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和谐氛围,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明白生产、放心消费。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参与办好启动仪式。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总体安排,在6月17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同时,按照各地人民的政府统筹部署,积极参与做好各地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过程中,突出部门优势,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和成效。

(二)开展主题纪念活动。根据宣传周活动方案,举办各类主题纪念活动,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新颖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管理及工作成效进行集中宣传。

(三)强化体系能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队伍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质检机构在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执法监管、检验检测、认证登记等方面的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素质,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站技术能力,打造一支“懂法规、精管理、善服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四)做好生产指导。根据各地农业生产需要,派出相关专家分赴各地,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指导。对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贮藏保鲜、生产记录档案、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发动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主题活动。

(五)加强消费引导。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通过讲坛讲座、消费咨询等形式,面向广大公众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解读、科普宣传和消费指导,答疑解惑,维护科学舆论导向。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对“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和展览展示,打造农产品精品品牌形象。

三、部级重点活动

(一)举行仪式论坛。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3部门在京联合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第五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通过领导讲话、主题演讲等方式,介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措施及成效。(时间:6月17日)

(二)举办主题活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有奖竞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验室公众开放日”等活动,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走入社会、走入百姓,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大力宣传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时间:6月20日)

(三)印发科普宣传册。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及相关单位,编写并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50问》宣传册,普及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提升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意识和科学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时间:6月20日)

(四)组织科普解读。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集中组织各领域专家对农兽药残留、动植物生长激素、贮藏保鲜等公众关注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消除公众疑虑,维护社会科学、健康消费氛围。(时间:6月17日至27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部署、周密组织、细化落实,在经费、人员等方面予以有力保障,创新活动形式,强化活动效果,形成规模、造成声势,做到既广覆盖又突出重点,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沟通协作。强化农业系统各部门间及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利用资源和安排活动。广泛动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研单位及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质检机构、风险评估实验室、“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等作用,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三)科学引导关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监控,加强科学研判,规范信息发布,对不实信息及时发声、积极应对。通过宣传活动进农家、进社区、进企业,引导和推动社会各界形成积极参与、共同监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局面。

(四)做好成果总结。各地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注重先进单位和典型案例的挖掘和总结,指导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及监管工作。请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宣传周工作总结于7月9日前,分别以电子版和正式文件形式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应急处。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二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9〕20号)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9—2019年)》(食安办〔2019〕17号)的有关要求,暂定于6月15日至7月2日举行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要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科学配置、落实监管权力和责任;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与社会多元主体在法治框架下协同共治,优化行业诚信的内生经济基础和市场机制,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渠道,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巨大潜能,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xx大、xx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注意突出宣传周主题,紧扣法治与诚信两大宣传主线。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研讨交流、教育培训,推动各级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水平。

(三)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和价值取向。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中央层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17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共同制定《中央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

(二)地方层面。各级食品安全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并参照中央层面活动方案中“部委主题日”的形式,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专业机构,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和科普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各级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活动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要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会风会纪。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周工作方案电子版于5月29日前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7月13日前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