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工作计划三

*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识大局、谋全局、抓开局”和“落实、聚焦、突破”的要求,坚持把“为民”放在首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把“善政”作为工作重点,优化行政事务、专业行政和行政综合,加快职能转变;坚持把“强基”作为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各项民政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凸现民生保障功能,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慈善事业,深化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社工职业化建设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促进和谐社区和现代化新郊区建设,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贡献。*年,*民政部门将重点完成十项工作任务:

市民政工作计划三

一、着眼维护稳定和促进公平,着力完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利益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深化“分类施保”,细化各类低保对象的基本保障标准,进一步健全救助与就业联动机制,努力做到“应保确保、应业尽业、应帮即帮”。参与推进《*市社会救助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根据农村救助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参与研究农村低保与其他保障制度的衔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机构,规范工作程序,提高队伍素质。

推进社区市民帮困互助工作。以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为支撑,积极发挥区县、街镇已有的市民帮困互助基金的作用,对基本保障和救助政策没有覆盖或者覆盖后仍有困难的特殊人员,实施社区市民综合帮扶救援。

健全救灾工作长效机制。根据特大型城市实际,完善救灾应急机制,提高应急援助能力。立足服务全国,完善对外省市受灾的援助应急响应机制。

深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主动救助,创新工作方法,促进城市综合管理。开展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加大力度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

二、着眼构建*养老服务模式,着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社会福利工作水平

完成养老服务政府实事项目。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为10万名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建20家示范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发挥家庭养老优势的同时,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形成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格局,逐步满足本市老年人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

加强养老福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修改《*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开发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健全组织体系,开展集约化服务运作试点,制定资金规范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日托机构发展措施。

加强养老福利事业发展研究和探索。建立健全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主要是身体状况的评估)、养老机构分类分级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探索开展各类便捷、就近、小型的养老方式。研究制定引导中心城区老人到郊区养老的具体鼓励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以房养老”等试点工作。

推进其他社会福利事业。继续推进孤残儿童福利保障,推动社区精神病人照料网络建设。加大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力度,年销售计划实现15亿元。

三、着眼营造爱老敬老社会氛围,着力加强社区老龄工作,深化发展“六个老有”

加强社区老龄工作。整合社区老龄工作力量和资源,理顺社区老龄工作体制,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形成社区属地管理为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原单位尽责关心的管理服务格局。推进老龄民间组织建设,积极探索老龄社工、志愿者(义工)队伍建设。深化对独居老人的结对关爱工作,完善关爱方式和内容。以独居老人为重点,安装紧急呼叫装置2万户。继续推进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

弘扬爱老敬老传统美德。以《老年法》颁布施行1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宣传和贯彻《老年法》、《*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孝心敬老家庭评比、爱老敬老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树立尊老敬老典型,形成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推进各项老年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社区涉老资源,在居、村层面新建、改建300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加强老年活动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推动社区广泛开展老年人文化、体育、科普、读书和上网等活动。组织开展第四期“银龄行动”。

四、着眼巩固国防基础,着力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机制,扎实服务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推进双拥优抚法制化建设。健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机制和双拥考评机制,研究制定《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配套政策,做好《关于本市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规定》提升为地方性法规的准备工作。推进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城乡一体化、优待金发放管理属地化,深化临时困难补助机制。

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摸清底数,探索解决军嫂就业困难等政策措施。扎实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先进)评选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广泛开展行业拥军优属、社区拥军优属、“两新”组织拥军优属,进一步拓展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

努力打造双拥活动品牌。广泛开展双拥活动,对拥军优属方面的部队英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代表疗休养项目、驻军师团职干部代表参观*标志性建设项目活动、驻守本市域外的武警战士看*活动,以及拥政爱民方面的领导干部“军营一日”活动、学生国防教育、市民看军营活动,整合形成具有*特色的双拥品牌。

继续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积极推进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服务意识,构建高效服务体系,以鼓励、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为抓手,提高市场化安置水平,完成退役士兵年度接收安置任务。

做好军休和军供工作。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年度交接安置任务,落实好第四批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计划。稳妥推进军休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服务工作社会化程度。围绕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需要,进一步做好军供工作。

五、着眼夯实和谐社会基础,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推动和谐社区和现代化新郊区建设

参与推进社区建设扩大试点。参与市推进办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筹备召开市社区工作会议;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模范)创建活动。

大力拓展社区服务。新建、改建100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基本实现本市镇乡、街道全覆盖。加快社区生活服务联动中心建设,逐步实现与社区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条热线之间连通、互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组织实施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完善居(村)委会民主选举制度,规范选举程序,优化队伍结构,健全管理模式。加大居委会直接选举力度,力争直接选举比例有新提升。组织培训新一届居(村)委会主任。丰富民主形式,进一步深化居民自治工作。

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居委会职责,理顺居委会与社区各类组织的关系。完善居民会议制度、居委会工作会议制度和“三会”制度。推进居委会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达标,逐步提高居委会成员待遇,稳定工作队伍。

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认真贯彻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级财务监督机制,推行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及村干部报酬等制度,强化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组织开展市先进乡镇长、村委会、村委会主任的评比表彰活动,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整体效应。

六、着眼完善社会组织结构,着力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和监管,提高社会治理的水平

积极培育发展民间组织。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培育发展推动科教创新的基金会、行业协会、科研类社团和民非单位,以及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民间组织;加强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民间组织,推进郊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参与完善民间组织扶持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

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完善双重管理体制,实施分类管理,推进分级管理,形成管理合力。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稳妥开展涉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巩固和完善民间组织四级服务管理网络,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全面建成民间组织网上办事和信息发布的公共服务平台、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网络和法人信息数据库。推进民间组织登记受理“一门式”服务。

推进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分类出台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开展达标创优和先进表彰活动。扩大民非单位工资基金管理试点范围,开展民非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健全社会监督评估机制和信息公布制度,提高民间组织的诚信度和透明度。

七、着眼提高社会管理专业水平,着力推动社工和社区志愿者(义工)互动发展,加快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

做好社工职业标准的衔接。贯彻实施《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做好原*标准与国家标准的衔接过渡工作。参与举办国家标准全国培训班,配合在*筹建中国社工协会培训机构。

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实务。按照“拓展领域、增加数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以政法、卫生、教育、民政等领域为重点,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制定在社区推进社会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社会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推广社区志愿工作。总结基层社区志愿者(义工)经验,加大力度推广,并发挥社工带动志愿者(义工)作用。研究制定本市社区志愿服务的促进办法,配合做好《*市志愿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八、着眼深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改革,着力促进规范发展,做好民政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完善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进一步推进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完善婚姻登记节假日为民服务工作。开展婚姻(收养)规范化窗口建设,完善特邀颁证师制度,进一步推进结婚颁证场所建设。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实收养现象发生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婚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继续加强殡葬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与市场化管理相适应的殡葬市场管理体制,巩固、完善“三书制度”,加强殡仪馆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市场。继续开展社区殡葬服务布点工作,初步建立社区殡葬服务网络。推进公墓等级建设。深化葬式改革。

进一步推进福利企业和假肢矫形器企业管理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定位。积极探索和指导社会福利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开展投资主体多元化工作试点。加强福利企业自律,推进依法规范管理。完善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制度,着力解决在职不在岗问题,强化残疾职工保障工作。开展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工作,形成规范有效的监管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区划工作。推进行政区划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围绕新郊区建设和“1966”规划体系,开展行政区划研究和调整工作,推进市属农场行政管理属地化进程,完善行政区划管理格局。组织完成区县界线联检,巩固、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制度。

九、着眼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着力培育慈善组织和开展慈善活动,大力推进社会慈善事业发展

培育发展各类慈善组织。充分发挥市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老年基金会等公益性慈善组织的示范作用,鼓励发展实施公益性服务项目的慈善组织,大力发展基层慈善组织。参与制定扶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社会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大力倡导社会互助、扶助等活动。

完善经常性社会捐赠网络。推进本市社区经常性捐赠点建设,覆盖全市80%的街镇。推动经常性捐赠网络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开展区域性捐赠资源流通的试点工作。

推进慈善医疗帮困工作。协调完善市慈善基金会、市老年基金会等公益性组织的医疗帮困措施,实施“慈善医疗帮困一卡通”项目,为10万名无医保的社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帮困服务。

十、着眼提升城市文明,着力开展特奥活动,配合做好XX年世界特殊奥运会筹备工作

配合做好特奥组委会、执委会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筹备。围绕特奥进社区,启动“社区接待计划”准备工作。参与组织筹办预赛和参赛代表团团长会议等工作,配合做好特奥相关工作,进一步扩大特奥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