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产生背景

1945年,当时的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3天,并从第二年开始以每年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但战争结束后,中国很快陷入内战,所以这个日子的喜庆气氛被冲淡了许多[2] 。

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产生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每年都进行庆祝,只是在“逢十”的年份举办一些活动。1995年9月3日,适逢抗战胜利50周年纪念,xx等中央领导人到位于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圈,晚上还举行了一个有很多中央领导人和抗战老兵参加的大型晚会。[2]

XX年8月8日,民间网站“爱国者同盟网”发出倡议,号召纪念八一五抗战胜利日。该网站负责人王锦思向记者透露,他们在两会期间曾委托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朱幼麟提交了一份议案,要求隆重纪念抗日战争,纪念“八一五”和“九一八”。议案提出,全国抗战纪念地免费开放,纪念日全国默哀,国家领导人出面讲话。王锦思说:“全国人大给了答复,说议案是积极的,需要进一步研究。[2] ”

一直以来,沈阳市在9月18日都有纪念活动,汽笛长鸣;12月13日,南京也全市拉响警报。但这些都是地方性而不是全国性的活动。 XX年九一八纪念日前夕,中国各界人士联名发出呼吁:在每年的9月18日和8月15日,举行国家级纪念大会;每年的9月18日,全国大中城市鸣响警报3分钟,下半旗;每年8月15日,全国举行庆祝活动。参加联名呼吁的285名各界人士中,包括中国史学会原会长戴逸教授、中国日本史学会会长汤重南教授等知名学者,也包括冯锦华(中国大陆首次保钓行动总联络人)、李秀英(南京大屠杀受害者)、耿谆(日本花冈劳工暴动领导人),以及抗日烈士后代和普通百姓等。[2]

在XX年和XX年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上,也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议在抗战纪念日举行全国规模的纪念活动。[2]

宣布9月3日这个日子为纪念日的是国民党政府,解放战争时期对这个事情不愿意多说,新中国成立后也没有多提。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承认抗日战争是国共合作的一次抗战,是中华民族的统一抗战,但不可忽视中国共产党起到的重要作用。[2]

汤重南介绍说,在黑龙江有一个东宁要塞,在日本宣布投降后,这里的日本守军顽抗到9月23日才放下武器投降。但9月3日应该更有法律效力,更典型。国民党也认可这个日子,台湾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多是在9月3日庆祝抗战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