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精选20篇)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1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精选20篇)

12月4日下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区级机关各部门、簇桥街道办事处在簇锦公园法治文化园地,以赠送法律书籍、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制谜语竞猜等形式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各街道办在本辖区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依托法治大讲堂“7 3“计划的三支队伍,组织开展了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讲座、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区委、区委zd委书记王,区人大会副主任于,区政府副区长张,区政协副主席苟参加了活动。

二、开展百场宣讲活动

活动期间,邀请航天大学教授为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宣讲四中全会精神和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宪法实施内容的辅导活动,在中小学开展了“校园法制小先锋”宣誓主题活动,在新进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同时,以法治大讲堂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宪法知识培训、学法座谈会、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演讲比赛等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知识宣讲辅导活动200余场次。

三、组织千人签名活动

在XX区机关办公区、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点簇锦公园等地,制作4个大型“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武侯”国家宪法日签名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社区群众上千人参加签名活动,以增强大家的宪法意识。

四、开展万份资料进万家宣传活动

武侯区治区办、学法用法组、区司法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共印制有关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成都、建设法治武侯内容的宣传折页资料共计8万余份,购买《宪法》读本1000册,在宪法宣传日活动期间,发送全区各单位、企业、社区和院落。

五、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和城市路牌、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和平台,在全区显著位置投放了以宪法宣传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海报、标语等,并开展了宪法宣传专题报道。窗口服务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了法治宣传标语的滚动宣传。在活动期间,向全区手机用户普发了法治宣传短信4000余条,悬挂宣传广告、横幅、标语300余幅。

同时,积极组织各单位人员参加了XX市第三届“我最喜爱的普法员”评选、“成都普法”手机报公益短信征集、“宪法知识竞答”等,区法院王被评为成都市“优秀普法员”。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让干部群众更加深刻地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感受宪法,激发了大家积极参与“普宪”活动的热情,使大家更进一步熟悉法律、认知法律,提升法治意识,为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2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X年,又欣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和党的胜利召开。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工作,我校根据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广大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开展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为建设“四个安庆”创造有利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市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二、宣传活动

1.成立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了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法制副校长派出所韦所长和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为校办室、政教处处室主任和团委书记以及政治老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宣传、落实、协调实施、总结等工作。

2.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

学校利用电子大屏幕反复播放现行宪法,吸引很多师生驻足观看讨论,深入领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向全校师生发放法律学习材料,组织发动全校教师深入学习实践《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3.张贴法制宣传日活动标语

学校在大门口及显著位置悬挂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做人要诚信 做事要守法”、“学法用法 依法维权” 等宣传横幅、标语,充分利用电子大屏幕,轮番播放10条法制宣传日活动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4.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

利用好校园网站、橱窗、宣传板进行布置,开辟法制教育专栏,使校园内处处见法,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利用校园广播站定期播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更具宣传教育作用。

5. 普法向社会拓展

努力提高家长的法治认识水平,利用校园橱窗向学生及家长介绍法律常识,并结合案例详细说明;学校向学生、家长免费发放中学生安全教育手册,努力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每学期寄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教育孩子要遵纪守法,针对网络的泛滥、虚拟世界的诱惑,提醒家长高度重视网络资源,正确引导子女科学地运用现代科技成果,谨防子女沉溺网络。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3

今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树立宪法权威,营造浓厚氛围,司法所提前筹划,超前准备,做好宪法日研讨、宣传、准备三项细节工作,努力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做好思想、宣传、行动准备,力争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践行宪法的浓厚氛围。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召开研讨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要求。该所按照聊城市普法办《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立即反应,迅速行动,召开由司法所工作人员、zd干警、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参加的座谈研讨会,zd干警逐字逐句解读聊城市普法办通知要求,着力在指导思想、宣传意义、重点内容、宣传方式、注重要点等方面予以细致解读,并对之前宪法日宣传活动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总结不足,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做好思想准备。

开展宣传活动,扎实做好活动内容宣传。该所按照上级普法办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回报、协调、宣传、解读等各项,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各项主要工作予以认真宣传。该所积极向镇分管领导做好工作汇报,建议镇党政班子开展宪法学习专门会议,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好、领会好、践行好宪法精神;该所深入到镇直机关、中小学校、卫生院、银行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建议有关部门积极了解、参与、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充分参与到活动中;该所深入6个管区、65个村委会,现场解读国家宪法日的有关知识,建议村居和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细致做好准备,全面推动各项工作筹备。该所按照上级普法办工作要求,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筹备。该所积极编写国家宪法日宣传材料,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材料,选取活动宣传横幅内容,实地探访开展宣传活动的重点区域,搜集宪法、法律、法规、诉讼程序法及中共xx届六中全会精神材料,提前与机关单位、中小学校、事业单位、村居做好工作协调,选取开展宣传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细致选取宪法文化书画作者人选,对辖区内LED大屏幕、公示栏的基本情况认真登记造册,组成司法所宪法宣传团,充分做好各项工作的硬件和软件的准好工作,确保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4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2日上午,由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的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市区举行。

活动现场,悬挂多幅宣传横幅,摆放着宣传展板,现场发放《法律法规便民手册》、《常用法律知识手册》、《法律服务手册》等各类法治宣传读本、海报以及宣传单,并为数百名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据了解,此次宣传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活动以学习领会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突出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另外, 11月30日,我市举行“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宪法知识竞赛抽奖仪式。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根据此次活动的参赛率、参赛人员绝对数和活动组织情况评选出了优秀组织奖20名,并在现场抽取了三等奖30名、二等奖20名、一等奖10名。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5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2日上午,由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的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市区举行。

活动现场,悬挂多幅宣传横幅,摆放着宣传展板,现场发放《法律法规便民手册》、《常用法律知识手册》、《法律服务手册》等各类法治宣传读本、海报以及宣传单,并为数百名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据了解,此次宣传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活动以学习领会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突出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另外, 11月30日,我市举行“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宪法知识竞赛抽奖仪式。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根据此次活动的参赛率、参赛人员绝对数和活动组织情况评选出了优秀组织奖20名,并在现场抽取了三等奖30名、二等奖20名、一等奖10名。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6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公民宪法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2日上午,烟台市和芝罘区两级普法办在市文化中心广场组织了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力量”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共组织市区两级政法部门、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610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支行等共30多个单位和部门近500人上街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宪法以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了现场讲解。整个活动共展出宣传看板2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3千多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

此次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中旬,活动期间,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还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发挥自身宣传优势和宣传阵地作用,以宣传宪法和本部门法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观看由市普法办在烟台胶东剧院举办的烟台市“法德共进”之歌文艺晚会;各类媒体也将综合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利用“@芝罘司法”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7

“你了解宪法么,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吗?来,给你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手册。”“以后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看看这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将告诉你如何维权。”

12月2日上午,区司法局、普法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法院、环保局、人社局等18个部门单位,在百官街道青春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气氛十分热烈。

据悉,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18个部门单位紧紧围绕“法润虞城,宪法先行”主题,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人口发展、土地权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消费者权益、税收、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资料、宣传礼品吸引群众参与,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

活动期间,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达68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360余份,书籍3250余份,宣传礼品287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

这次“12·4”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声势,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法治上虞建设进程,构建和谐上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当天,区人民检察院多名检察官赴崧厦镇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文明选举、规范选举”为主题的专场法治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选举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检察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选举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及举报联系卡,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在全镇营造起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8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公民宪法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2日上午,烟台市和芝罘区两级普法办在市文化中心广场组织了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力量”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共组织市区两级政法部门、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610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支行等共30多个单位和部门近500人上街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宪法以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了现场讲解。整个活动共展出宣传看板2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3千多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

此次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中旬,活动期间,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还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发挥自身宣传优势和宣传阵地作用,以宣传宪法和本部门法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观看由市普法办在烟台胶东剧院举办的烟台市“法德共进”之歌文艺晚会;各类媒体也将综合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利用“@芝罘司法”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9

12月1日上午,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七团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

在七十七团文化活动广场,由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普法宣传志愿者们面带微笑、态度和蔼,向过往居民群众发放宣传册,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弘扬宪法精神。内容涵盖《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安全生产法》、《婚姻法》等多种法律法规。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好此项活动,今天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就是其中之一。”该团普法办工作人员王凯云如是说。

此次活动共设置宣传台3个,发放宣传资料550余册(份),悬挂张贴宣传海报20余幅,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200余人,在团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10

在第4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2日,我省教育系统师生与全国各地师生一起,开展了宪法教育系列活动。

上午10时,西北师大附中师生通过视频系统与全国各地师生一起进行了宪法晨读,他们还聆听了主会场宪法日主题歌曲演唱以及全国宪法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演讲。

西北师大附中高二学生任清廉表示,作为一名高中生,应该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并将其内化于心,自觉守法、守则。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11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为纪念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由我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在我校隆重开展。活动主场地设在南校区二食堂前坪,并在校本部升华广场、科教南楼、铁道校区、湘雅校区分别设立由法学院师生组成的法律宣传咨询站。

简短的开场后法学院院长陈XX教授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在场师生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是光荣的法律人,忠实履行法律人的神圣使命,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学习,诚信廉洁,我将倾毕生之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护公民权利、为捍卫宪法的尊严而努力奋斗!

宣誓后开展了文艺表演、现场宣誓签名、问卷调查、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分发普法宣传册等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参与度高。陈云良教授谈到:“中国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非凡,在首个宪法日之际法学院承办的一系列主题活动旨在校园中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制观念,维护宪法权威。中国的法律发展关乎每一个人,希望全校师生都投入到“法治梦,中国梦”的建设中。” 现场还进行了 “中国宪法之路”大型图片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我国的宪法发展历程,包括四部分:晚清的立宪运动、民国立宪的曲折过程、红色革命政权的宪法探索及建国后的宪法发展过程。

12.4当天,我校法学院师生组成的各个法律咨询点向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分发宪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活动现场为全校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学院的师生们从法理角度分析各种行为的性质、效力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运用法律知识为公民解决实际问题。咨询点的法学院团学会主席王远征介绍:“在国家宪法日这个标志性的日子里作为法学学子投入到宣传活动中感觉到无比神圣,希望学以致用,呼吁更多的师生们关注宪法,学法守法。”

本次活动以宪法日为契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全校、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解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和贯彻执行宪法的良好氛围。

背景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12

时值“12·4”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2日上午,我市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题,在城区皋城广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市领导高斌、刘连生、孙学龙等到现场慰问工作人员并观看了文艺演出。

活动现场,市人大会办公室、市委群工部(信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53家市直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法规咨询等形式宣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文艺演出中,歌伴舞《共同的家园》、相声《我要学好》、庐剧小戏《锅台县令》等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市民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本次广场宣传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共同主办,是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之一。据了解,在将近半个月的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将重点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13

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2日,我省教育系统师生与全国各地师生一起,开展了宪法教育系列活动。

上午10时,西北师大附中师生通过视频系统与全国各地师生一起进行了宪法晨读,他们还聆听了主会场宪法日主题歌曲演唱以及全国宪法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演讲。

西北师大附中高二学生任清廉表示,作为一名高中生,应该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并将其内化于心,自觉守法、守则。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14

20xx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相关宪法、法律宣传规划,晋江法院携手晋江市多家中、小学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携手晋江市第一中学开展“普及法律教育、培育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该校42名初二学生走进法院,引导学生参观巡回法庭车,利用该车播放晋江法院工作动态及宣传短片,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象的事例,向学生传播法制理念;引导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多元化信息集控中心等,让学生直观感受法院的立案、执行、审判工作;在多元化信息集控中心,学生们观看现场庭审直播,并与民一庭法官郑维聪、刑一庭法官阮芳现场互动,通过提问、解答、点评等方式进一步传播宪法、法律知识,加深学生对宪法、法律的认识,当日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携手晋江市第四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活动,以讲座形式为该校五年级、六年级约200名学生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暨法制教育。讲座围绕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类型及青少年学生如何远离犯罪活动等内容,以演讲、播放法制宣传动漫、互动问答等形式,介绍法院审判活动中遇到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启发学生思考和认识法律,通过释法析理,提高学生明辨善恶是非的能力,促使他们学法、知法、懂法、敬畏法律,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加强自我保护。

三是携手磁灶镇梅里中心小学、三吴小学开展校园普法宣传活动。磁灶法庭结合生动的案例,以讲座方式向学生宣传宪法、法律,并与校领导以及磁灶镇教委的同志就学校教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座谈。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15

12月4日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婺源县公安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浓厚法治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当日上午,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婺源县公安局联合检察院、法院、环保局等部门在步行街口广场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公安部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数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交警大队、中云派出所、太白派出所也先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

交警大队组织宣传科联合赋春中队民警深入赋春中心小学,以“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为主题,为全校近15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交通安全课。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发生在我县中小学生中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事故原因以及如何避免类似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入浅出地为学生们讲解遵守交通法规和提高自我防范的重要性,倡导学校师生拒绝搭乘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等“黑车”。

中云派出所民警在中云中学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法制课上,民警针对初中学生的年龄特点,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以案讲法、以案学法,向同学们详细阐述了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如何避免违法犯罪,如何应对违法犯罪侵害等方面的问题。

太白派出所组织民警和太白镇司法所联合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为现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同时传授了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得到了现场群众广泛好评。

太白派出所还深入太白镇中心小学开展了法制教育讲座,结合一些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同时向同学们介绍了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16

12月2日上午,在第三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泾阳法院法官干警来到泾阳县文庙广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20xx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泾阳法院法官干警们早早来到会场布置展台,摆放展板,搭建横幅。通过发放诉讼服务指南、司法公开告知书、普法宣传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一位老大爷听闻泾阳法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特意来到展台前咨询征地补偿款纠纷的问题;几位大妈在听完法官的讲解后仔细阅读诉讼服务指南手册;路过的小伙也在展台前驻足,认真浏览起泾阳法院执行工作剪影展板……

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的积极性,引导市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宪法法律真正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也打开了群众走近司法活动,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维护法律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的良好氛围。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17

为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武清区法建办积极安排部署全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法治观念,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是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积极推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宪法专题学习;组织相关区级领导参加市法建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三是创新形式,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阵地普法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台、武清资讯等媒体、利用户外广告、LED电子显示屏、村(居)法治宣传橱窗宣传宪法法律。通过普法网站、普法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开展宪法宣传,使群众能随时随地接受宪法教育。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将组织区直33个单位和部门在黄庄街道泉鑫佳苑社区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通过秧歌会营造氛围,LED电子屏播放宪法标语、宣传片、印制《宪法》宣传日历、折页、购物袋等普法宣传产品和资料发放给群众,引导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学法用法,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18

“你了解宪法么,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吗?来,给你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手册。”“以后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看看这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将告诉你如何维权。”

12月2日上午,区司法局、普法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法院、环保局、人社局等18个部门单位,在百官街道青春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气氛十分热烈。

据悉,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18个部门单位紧紧围绕“法润虞城,宪法先行”主题,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人口发展、土地权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消费者权益、税收、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资料、宣传礼品吸引群众参与,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

活动期间,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达68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360余份,书籍3250余份,宣传礼品287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

这次“12·4”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声势,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法治上虞建设进程,构建和谐上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当天,区人民检察院多名检察官赴崧厦镇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文明选举、规范选举”为主题的专场法治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选举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检察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选举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及举报联系卡,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在全镇营造起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19

为让群众更好地领会宪法精神、了解法律知识,12月2日,由渝北区法院主办的“国家宪法日庭审进街镇”活动在渝北区人和街道万紫山社区举行。活动现场,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社区广场开庭审理,6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近百名社区群众前来旁听。

“近年来,受经济环境、企业发展周期、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我院劳动争议收案数量居高不下。”作为本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审判员,渝北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郭莉介绍,今年1-11月,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22件,结案1431件。

“我们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用人单位协商沟通机制不完善、社保制度执行不力、考勤制度不健全、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郭莉说,“劳动者则存在证据意识相对薄弱、维权方式不正确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郭莉现场向群众作了“5个风险预防点”的提示:一是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固定加班证据,以在举证环节处于有利地位;二是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该协议无效;三是劳动者受工伤未上班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仍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四是特殊情况下,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五是劳务派遣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负有赔偿责任。

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20

今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树立宪法权威,营造浓厚氛围,司法所提前筹划,超前准备,做好宪法日研讨、宣传、准备三项细节工作,努力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做好思想、宣传、行动准备,力争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践行宪法的浓厚氛围。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召开研讨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要求。该所按照聊城市普法办《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立即反应,迅速行动,召开由司法所工作人员、zd干警、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参加的座谈研讨会,zd干警逐字逐句解读聊城市普法办通知要求,着力在指导思想、宣传意义、重点内容、宣传方式、注重要点等方面予以细致解读,并对之前宪法日宣传活动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总结不足,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做好思想准备。

开展宣传活动,扎实做好活动内容宣传。该所按照上级普法办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回报、协调、宣传、解读等各项,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各项主要工作予以认真宣传。该所积极向镇分管领导做好工作汇报,建议镇党政班子开展宪法学习专门会议,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好、领会好、践行好宪法精神;该所深入到镇直机关、中小学校、卫生院、银行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建议有关部门积极了解、参与、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充分参与到活动中;该所深入6个管区、65个村委会,现场解读国家宪法日的有关知识,建议村居和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细致做好准备,全面推动各项工作筹备。该所按照上级普法办工作要求,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筹备。该所积极编写国家宪法日宣传材料,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材料,选取活动宣传横幅内容,实地探访开展宣传活动的重点区域,搜集宪法、法律、法规、诉讼程序法及中共xx届六中全会精神材料,提前与机关单位、中小学校、事业单位、村居做好工作协调,选取开展宣传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细致选取宪法文化书画作者人选,对辖区内LED大屏幕、公示栏的基本情况认真登记造册,组成司法所宪法宣传团,充分做好各项工作的硬件和软件的准好工作,确保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