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19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特此通知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