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控违市长讲话

拆违控违是加速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一道绕不过、躲不开的现实难题。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拆违控违市长讲话,仅供参考。

拆违控违市长讲话
拆违控违市长讲话(一):

同志们:

这个大会是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既是展开控违拆违集中行动的动员会,也是向违法建设全面宣战的誓师会。会上,我们听了**市长的情况通报,看了实况录像,不知大家感觉如何,这些违法建设可以说是触目惊心,这些违法建设者可以说是胆大妄为,这股歪风邪气非刹不可!刚才,宣读了《责任追究办法》,相关单位签了责任书,作了表态性发言,表明控违拆违工作集中行动已经启动。受委托,根据市委、市政府集体研究的意见,在这里谈三点想法。

一、控违拆违,乃大势所趋。当前,已步入工业化、城市化提速提质的重要时期。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控违拆违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集中行动安全、稳定、和谐、有序、有力、有效进行,为建设现代城市、优化发展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控违拆违是应急之要。近几年,我市投入大量资金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城市形象,提升了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度,增添了人气,促进了发展。大家知道,城市发展不能光靠“种花”得民心,还要靠“拔刺”得民心。与跨越发展的要求比,与发达地区的水平比,与人民

群众的期待比,我们的城市建设品位还不高、功能设施还不全、管理水平还较低,特别是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不少顽症尚未消除,市区违法建设屡禁不止,范围大,势头猛,顶风上,反弹快,气焰嚣张,影响恶劣。伴随违法建设而来的还有脏、乱、差的问题,以及建筑市场无序的问题、城市管理难度加大的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与现代化建设、跨越式发展格格不入的。集中开展控违拆违行动,就是要有效解决城市建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快城建步伐,提高城建水平,重塑城市形象,彰显城市品质。

(二)控违拆违是谋远之需。21世纪是城市发展和城市竞争的时代,以城市文明为主要标志的新一轮竞争,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流。查处违法建设是城市化进程中一道绕不过的坎。早动手早主动,查处得越彻底,付出的代价就越小,社会资源的浪费就越少,对新型城市化的贡献就越大。不拆,就削减了城市功能、容量和品位;不拆,就削减了城市开发建设的基础条件;不拆,就削减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基础筹码。务必拓展科学发展的思路,以控违拆违为突破口,跨越式地推进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与经营,对内增强城市的认同感、凝聚力,对外增强城市的关注度、牵引力,为跨越发展积聚更多更优的要素,增添更实更硬的底气。

(三)控违拆违是创优之举。城市建设,既是发展工程,也是民生工程。近年来,**人民自强不息、砥砺奋进,一年干了几年的事,不断刷新建设与发展的“速度”,先后荣获全国最适宜人居城市、**省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称号,目前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控违拆违事关城市建管水平,事关科学发展大局,从首都北京到省会,从沿海的烟台、青岛到内地的成都、南

昌,各地早就付诸了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对这件发展大势逼着干的事、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干的事、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干的事、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急需干的事,如果我们还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拖着、顶着不干,那就是渎职、失职!务必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全力以赴打一场查处违法建设的攻坚战,把建设得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具活力、更有魅力。

二、控违拆违,须标本兼治。推进控违拆违,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为准绳,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平台,全面落实“依法而行、政策把准、程序到位、底数清楚、宣传跟进、积极稳妥”的具体要求,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设发生,严肃查处业已发生的违法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管水平。

(一)把工作思路落实到建管结合上来。城市的建设发展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务必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统筹推进城市规划、拆迁、建设、经营、管理等工作,尤其注重做好以拆促建、以拆促管的工作,做到拆一片、清一片、建一片、管一片。一方面,要坚持控违拆违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即与道路、给排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促进城市功能的完善;与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安房建设相结合,促进城市形象的改善;与城市开发经营相结合,促进城市经营价值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坚持控违拆违与城市管理相结合,即与环境整治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城市秩序;与文明创建相结合,打造更靓的城市品牌;与市民素质建设相结合,带动城市内质的全面提升。

(二)把工作方法落实到刚柔并济上来。控违拆违,难度大、政策性强,既是执行法律法规的过程,也是做人的工作的过程,必须刚柔并济,无情执法,有情操作。所谓刚,就是严格执法。所有

参加集中行动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集中培训,熟悉实施方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绝不能用违法手段查处违法建设,努力做到“四个坚决、四个决不允许”:凡属拆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必须坚决依法拆除,决不允许姑息迁就;不管拆违当事人有何“背景”,有何特殊原因,都要坚决依法办事,决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对极少数“难缠户”,在教导无效的情况下,必须坚决依法强拆,同时制定好安全防范预案,决不允许因工作失误酿成事端;拆违工作不论遇到多大阻力、多大困难,都要坚决依法一抓到底,决不允许半途而废。所谓柔,就是有情操作。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引导违法建设户由“要我拆”转向“我要拆”。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善于运用法律宣讲、政策宣传、说服教育、现身说法、典型引路等方法,做好群众工作,提高群众自拆助拆比例,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把工作抓手落实到以点带面上来。控违拆违要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所谓点,就是控违拆违工作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做好重点突破的工作。对那些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突击建设的“隔夜楼”,以及严重影响重点工程施工的违法建设要重点突破;对那些挤占消防通道,占压管线,影响供电、供水、供气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要重点突破;对那些分布在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要重点突破。通过重点突破,形成声势,扩大影响,震慑违法人群,教育广大群众。所谓面,就是控违拆违工作要分步实施,全面推进。这次控违拆违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集中整治阶段(从6月上旬至8月底)、验收巩固阶段(9月中上旬)。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工作专班要采取“四先四后”的步骤强

力推进控违拆违工作。在拆除区域上,先拆主干道路、城市出入口、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搭建,后拆其它的违法建设;在拆除对象上,要先拆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及其亲属的,后拆一般群众的;在拆除类型上,要先拆用来牟取暴利的违章搭建,后拆群众自己居住和特困群众的违章搭建;在拆除时限上,要先拆新建的,后拆历史遗留下来的,从而形成快速突破、整体推进的强大阵势。

三、控违拆违,当雷厉风行。控违拆违是一场硬仗,考验各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构建到岗到人的责任体系。要按照属地负责、上下联动、拆建结合、以拆促建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县、镇和社区各自的责权利,建立起调度统一、分工明确的拆违工作机制。要层层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与目标责任制,对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县市区的控违拆违工作,由县市区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市区的控违拆违工作,主要由**区和经济开发区承担。要强化履责督查考核,做到每周一督查、每月一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集中行动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将论功行赏。

(二)形成步调一致的联动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尽心履责,通力合作,集中执法,积极作为。规划部门牵头负责联合执法日常工作,对规划审批的工程进行监管,对城区的违法建设予以认定。住建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及施工安全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管。国土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土地审批手续办理及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进行监管,对建在农村的违法建设予以确认并依法查处。城管

部门负责对未经审批的工程进行监管,对城乡结合部、郊区等处的违法建设予以打击。房管部门负责对房屋产权销售许可及相关证照进行确认。公安部门负责行政执法保卫,对干扰、抗拒正常行政执法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进行处理。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和事。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对控违拆违工作予以大力支持,确保集中行动顺利推进。

(三)建立严明有效的问责机制。查处违法建设事关发展大局,必须严明纪律。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将按照《**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在控违拆违行动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支持控违拆违工作,不得做不利于工作大局的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或亲朋好友的教育引导工作,不得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设,不得坐等观望拖后腿。

总之,控违拆违工作是一项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控违拆违的大会战中去,把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

扩展阅读:拆违控违经验汇报

湖滨街道细化控违网格

推动区域现代化与民生幸福感同频共振

湖滨街道近年来高度重视拆违控违工作,本着“新账不再欠、老账逐年还”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上下联动、综合整治,在总结以往拆违控违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改变工作模式,创新工作体制,采取“控”、“防”、“拆”三结合的方针,不断细化拆违控违网格,将拆违控违工作与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有机融合,建立起依法、理性、有效的违建处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实现了拆违控违上的新突破,成功实现了推动辖区区域现代化建设与民生幸福感同频共振,带动了街道内质的全面提升。近年来,街道先后荣获“徐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完善依法拆违管理机制,提升居民信任度

为强化防控制度的连贯性和完整性,街道创新了一系列配套机制,坚定了拆违控违的信心和决心,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大力支持。

责任明晰抓要害。大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办事处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实行街道、城管科、社区居委会三级联动机制,严格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拆违控违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逐级明确,做到分工负责、分片包干,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露头就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抓、全民动员齐心抓的工作局面。在实践中确立了“六个一”

的管理标准,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清理、第一时间回复,使街道拆违工作真正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自管防控抓源头。探索建立由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为主体,三方共管小区违建的新路径。将违建网格化巡查网络延伸到各个小区和居民院落,聘请小区物管公司或者居民院落内的管理人员为控违巡查人员,充分利用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发现小区居民院落内的违法建设;同时,聘请小区业主为控违义务监督员,实现对小区控违工作和街道、物管公司是否“作为”的双向监督。在开元四季社区试点创新“四网合一”机制,聘请社区物业公司经理为居委会城管副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为居委会综治副主任,由办事处统一拨付工资,真正将社区党委、居委会、业委会、物管公司四大自治机构融为一体,将拆违控违工作关口前移,实现了违建信息及时预判、违建材料及时清理、违建现场及时劝阻、拆违队伍及时反应。

多向考核抓关键。根据拆违工作阶段性重点和要求,创新拆违考核办法,先后制定了《湖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对防违控违管理的考核办法》、《湖滨街道关于严格控制辖区违章建筑的实施意见》、《湖滨街道拆违控违“三级责任、一级巡查”工作方案》等文件,每月对巡查管控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改变以往以办事处考核为主的单向考核机制,由办事处评定、物管打分、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多部分组成,奖勤罚懒,增强了考核的科学

性。全市首创在8个社区设置2万元城市管理考核奖,将拆违控违工作纳入社区年终目标考核,并和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直接挂钩,用于兑现奖惩,大大提升了拆违控违人员主动控违的积极性,促使街道社区干部把好源头关,真正做到守土有责。

二、创新拆违工作预警机制,提高居民参与度

在拆违工作中,切实发扬“能打硬仗、敢啃骨头”的作风,依靠挂牌督办、强制拆除、通报等主要手段,充分发挥群众力量,防治结合,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建筑,居民满意度逐年递升。

关口前移重巡查。今年以来,办事处建立了拆违控违“三级责任、一级巡查”机制: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挂一个社区,城管队员包挂片区,每名社区干部包挂到社区楼栋;成立巡查队,由督查室和城管科组成,每日组织巡查,与“片长、街长”网格化体系和社区、村组、专职巡查员一起构成了“一格多员”的违法建设防控格局。实行“四定”工作机制,定人、定岗、定时间、定地点,以楼栋为单位,划分防控网络,由城管科、社区主任、督查室三方联合,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对居民违建信息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处置,防止邻里效仿跟风。进一步建立完善违建户台账制度,设立控违绩效考核保证金,发现违建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拆除,实现“源头控制”,大大降低了拆违成本。

专项整治促结合。分别针对住宅小区、侵占农用耕地乱搭乱建等现象,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周等活动,着

重从政策上完善对存量违建的妥善消化制度,努力做到区别对待、分类处理、逐年解决。在选好突破口强拆推动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自拆违法建设:一是把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拆违作为重点突破。配合重点工程抓好项目结合,统筹推进拆违工作,积极配合征迁指挥部做好三环西路、韩山小山子地块等重点区块拆迁户违法建筑的丈量、拆除及强拆等工作,促使其签约,实现以拆违带动拆迁,推进项目建设的目标;二是把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设的拆除作为重点突破。提出打造湖北路“精品一条街”的计划,开展“百日大会战”,先后对沿街80多家经营业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取缔了19家无证小餐饮;三是把小街巷内违章建筑的拆除作为重点突破,通过深入调查摸底,今年7月一次性拆除杏山子社区存量违建24户,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居民的采光、出行不便等生活问题。“无缝对接”显民意。坚决落实“百姓办事零障碍”机制,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走进社区与居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摸排情况,广泛宣传,为开展拆违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对群众通过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途径反映的问题,不论面积大小、危害轻重、“骨头是否好啃”,一视同仁、逐一查实、坚决予以处理到位,实现与民意的“无缝对接”。对于重点信访反映的法人违建、较难处理的违建,均列入挂牌督办件,必要时借助新闻媒体等监督途径,曝光违法建筑,对违建者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促使其自觉拆除,尽快拆除。

三、铺建控违工作共融机制,提振居民满意度

实现拆违控违工作与城市管理建设同频共振。办事处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将拆违控违工作明确为城市管理第一要务,集全处之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街长片长”制度,全面提升管理现代化水平。先后投入102万元推进数字化城管试点,基本实现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数字化。结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拆违控违风暴行动”集中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点带面、刚柔并济、建管结合,今年以来已先后拆除存量违建10803平方米,拆违过程中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截至目前,无一例新增违建发生,辖区违法建筑呈下降趋势,打开了拆违控违工作的新局面。大力整治工农南路马路市场,该路被区市容局领导誉为免检道路。投入4500万元的老小区改造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小区环卫管理工作在区考核中名列前茅。街道实施的老小区准物业管理措施在全区推广,市五大媒体集中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城市管理工作荣获“市十佳办事处”荣誉称号,20xx年综合排名全区第一。

实现拆违控违工作与幸福家园建设同频共振。在滨湖花园、开元四季两个全市幸福家园建设试点小区集中开展控违宣教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内电梯、楼道、灯箱等设施,制作相关的宣传画册、图片等,引导、动员、组织辖区群众关心、理解和支持拆违工作开展,使大多数群众意识到拆违控违是应急之要、谋远之需、创优之举。多次召开幸福家园建设座谈会,邀请群众为创建活动献计献策,聘请热心的老党员、老干部以及

一些通晓法律、城建的居民担任街道控违义务监督员,进一步细化了控违网络,在居民心理上筑起了一道“防违网”。

实现拆违控违工作与文明城市建设同频共振。办事处藉今年全市开展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和接受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契机,集中开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先后拆除违章建筑23处,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滨湖花园社区、开元四季社区、湖西社区在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承担了大量的迎检任务,在各项明查暗访中表现突出,受到各级领导高度赞扬,相关经验交流材料在中国文明网、江苏文明网、《徐州市精神文明简报》以及各类市级媒体上均得到专题刊发。滨湖花园社区、开元四季社区在全市文明社区排行榜活动中名列前茅,居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拆违控违市长讲话(二):

同志们:

今年1月7日,市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控建拆违工作;1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控建拆违动员大会。半年多时间以来,控建拆违工作艰难而有序地向前推进。今天,市委、市政府再次召开控建拆违大会,目的就是以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打响、打好、打赢控建拆违攻坚战。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下面我先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迅速掀起控建拆违新高潮

20xx年9月,针对违法建设四处蔓延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从保护土地资源、维护规划秩序、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汨罗的高度,部署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国土规划整治专项行动。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强力推进控建拆违、全力维护建设规划秩序,万事俱备,正当其时。

(一)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控建拆违决心坚定。元月7日,人大、政协两会刚刚结束,市委(扩大)会议就专题研究控建拆违工作;元月12日,控建拆违动员大会适时召开,全体市级领导和300名工作队员进村组、驻社区,强力遏止违法建设疯狂蔓延的势头。6月23日,新一届市委召开的第一次(扩大)会议,主要议题就是控建拆违。今年以来,市政府两次组织赴岳阳县学习控建拆违成功经验,三次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控建拆违工作,十数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违建私房集中处理有关问题;仅7月份,整治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大案要案查办与违建私房处理的会议就有5次之多。决策虽然艰难,但思路更加清晰、信心更加坚定、态度更加坚定、旗帜更加鲜明。

(二)基础工作扎实开展,集中处理剑拔弩张。处理违建私房,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方便操作的办法。从严格的法律角度讲,处理违建私房的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依法拆除。但违法建设的形成有着许多复杂的历史原因,如果一律拆除,就会脱离实际、无法推进,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严格依法依规,又要充分考虑汨罗的市情民情。对此,从20xx年9月开始,市国土规划整治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就如何处理这一大批违建私房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调研,对涉及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和产权登记的上百个法律政策文件进行了认真研读学习,先后十数次赴省、岳阳市有关部门咨询政策,几十次召集乡镇部门和建房户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一整套集中处理违法用地与建设行为的办法和措施。7月6日,市委、市政府已正式出台了《汨罗市集中处理违法用地与建设行为实施方案》、《汨罗市国土规划整治集中处罚办法》、《汨罗市村(居)民住宅集中登记发证办法》,《汨罗市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正在继续修改完善,近期将提交市长办公会议审定下发。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与安排,违建私房集中处理工作于4月6日正式启动,整治办从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32人集中办公。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整治办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对今年年初被责令停止违法建设的210多户在建私房进行了全面调查审查和权属登记,并分别于6月1日、7月6日对初步认定基本符合村民建房条件的105户在建私房进行了公示,同时对第一批 33户应依法拆除的在建私房进行了认定。

(三)打击处理步步跟进,大案要案连连突破。在控建拆违问题上,如果要总结教训的话,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打击“心太软”,涉案人员未能得到依法惩处。在6月23日召开的市委(扩大)会议上,白维国书记再一次强调,要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来狠抓控建拆违;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司法力量,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法律手段,坚决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根据市委(扩大)会议的统一部署,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周密安排、快速出击,国土、规划部门和有关乡镇密切配合,仅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在大案要案的查办上取得重大突破:7月1日,涉嫌滥用职权非法出让土地的原市茶叶示范场党委书记、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周应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14日经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2日,车站社区11组非法买卖集体土地案成功告破,组长杨永忠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还有几起案子也在进一步查办之中。

(四)强化力量严防死守,违法建设有效遏制。元月12日控建拆违动员大会后,国土、规划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停建私房的监控巡查,发现苗头,及时制止。特别是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不仅将城区的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到村和社区,还坚持假日不休息、昼夜不松档,一旦发现违法建设,立即予以拆除,始终保持控建拆违的高压态势。国土部门对农村乡镇、特别是201省道沿线实行严防死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遏止了部分乡镇违法建设蠢蠢欲动的势头。城郊、城关、新市、古培等乡镇和城区大部分村、社区耐心做好建房户的思想工作,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拆违行动,效果非常明显。

同志们,虽然我们前段做了大量工作,并控制住了违法建设疯狂蔓延的势头。但是,全市控建拆违所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遭遇的阻力依然存在。一是违法抢建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共有26户违法抢建,其中,汨罗镇就有16户。二是少数干部态度消极。个别村组、社区负责人对执法部门组织开展的拆违行动不仅不配合、不支持,反而煽动群众上访闹事,影响极其恶劣。三是部分群众认识模糊。一些建房户对集中处理和登记发证工作持无所谓态度,认为只要房子建起来了,没有手续照样住,为集中处理工作增加了难度。这些问题,全市上下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切实整改违建设私房老问题

经全面清查,近年来,全市未经批准建设的私房多达3200余栋,其中,城区范围内就有1450多栋。如何处理数量如此巨大的违法违规建设?经过两年不断研究和探索,结合外地先进经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思路是:严格审查,分类处理,控拆并举,堵疏结合,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解决所有遗留问题。

(一)要拆一些房子。讲句实话,一个普通老百姓盖一栋房子,花费大半生积蓄,实属不易。但法不容情,市委、市政府经过审慎考虑,反复权衡,确定六类违法建设必须坚决予以拆除:一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私人住宅;二是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私人住宅;三是近期在规划建设区范围内抢建的私人住宅;四是在已依法征收、拆迁土地上抢建的私人住宅;五是强行占用他人土地建设的私人住宅;六是未在本次集中处理的规定时间内缴清罚款与税费的私人住宅。对这六类违建私房,无论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无论建房户有多少特殊情况,一律依法予以拆除。拆违总的原则是:认定一批,拆除一批,清理一批,不留后患。第一批应拆名单,今天已下发到相关乡镇,必须在半个月时间内全部拆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控建拆违管理办法,拆除违法建设不给任何经济补偿。但为鼓励“自拆”,体现人本理念,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楼层在一层及一层以上的违法建筑,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150元的拆除补助。但是,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一律依法强制拆除,且不给予任何拆除经费补助。

(二)要罚一批票子。对所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非法经营房地产的行为,都要给予相应处罚。对符合建房条件、但未经批准建设的行为,从轻处罚;对不符合建房政策、且未经批准建设的行为,从重处罚。对村民违法建房的,又分两档处罚:农村村民违法建房的,由国土部门按照违法用地进行处罚;城市规划区村民违法建房的,由国土、规划部门按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两种行为进行处罚;而对违法建设“小产权房”的,不仅要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罚,还要以无照经营、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从重处罚。同时,对在汨政告〔20xx〕10号通告发布后违法抢建房屋的,加重处罚。这里强调一点,对可以不予拆除的违法建筑,违法建房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接受处罚,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缴罚款的,符合建房条件的一律取消登记发证的资格;不符合建房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三)要摘几顶“帽子”。控建拆违之所以步履维艰,违法建设之所以疯狂反弹,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极少数“穿皮鞋”的人在捣鬼。这些人虽然是少数,但他们的能量很大,影响极坏。因此,必须痛下决心严厉查处几个“穿皮鞋”的人,坚决摘掉几顶官帽,以儆效尤,惩前毖后。查处违规干部,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滥用职权非法出让、转让土地的,周应春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二是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且不主动接受处理的,特别是带头违法建设开发“小产权房”的党员干部,必须从严查处;三是利用职务便利营私舞弊、违规批地建房的,发现一人,查处一人,决不心慈手软。

(四)要关几个犯罪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行为,必受制裁。非法买卖土地是导致违法建设泛滥成灾的重大根源,今天,市人民政府已经发出了关于敦促非法买卖土地行为人主动交代问题自觉接受处理的通告,我希望,那些非法买卖土地的人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否则,严惩不贷。属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先停职再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建设开发“小产权房”是导致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关键诱因,开发“小产权房”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违法经营所得只要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偷逃国家税款只要达到1万元,都可以进行刑事追究。目前,整治办正在着手对“小产权房”进行调查登记,到时将严格依照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缴税费,希望“小产权房”开发者主动配合调查、主动接受处罚。

在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违法用地与建设行为的同时,对符合建房条件或者不符合建房条件但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村(居)民住宅,市委、市政府将区别对待、依情处理。

一是对符合建房条件且不影响城乡规划的村(居)民住宅,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建房,必须同时达到五个基本条件:一是建房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是建房户必须是危房户、无房户或者达到了分户建房的条件(分户建房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父母身边还有其他子女);三是所建房屋必须符合村民建房“一户一宅”的规定;四是所建房屋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消防安全、交通道路、地下管道、光缆电缆等管理规定;五是所建房屋必须属于自住房屋。凡是达到这个五个基本条件的私房,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缴相关税费后,由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发给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其中:在建私房已经达到或者超过规定楼层的,在接受处罚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立即封顶,经验收合格后发给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未达到规定楼层的,在接受处罚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发给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新开基建设并影响土地整体开发利用的,限期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然后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安排在经规划许可的村民住宅小区集中建设。同意建房不等于就允许你可以乱建、想怎么建就可以怎么建。这里需要特别强调四条:一是所有未达到规定楼层的在建私房,非临街住宅的建筑楼层最高不得超过三层,凡是超楼层建设的,一律依法予以拆除;二是未建至一层的在建私房,凡是超用地面积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用地面积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方可批准建设;三是需要通过整改才能达到规划要求的在建私房,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未达标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四是所有符合建房条件的在建私房,必须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村(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整治办发给的允许开工建设公示牌后方可开工建设,否则,一律依法予以拆除。

二是对不符合建房条件但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村(居)民住宅,依法没收并处罚款后暂时保留。在城区,不符合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条件的村居民住宅主要有四种情形:一是城镇居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设的私人住宅;二是村民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建设的私人住宅,三是村民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直系亲属集资建设的私人住宅,四是所建房屋全部或者部分出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私人住宅。对这四类违建私房,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消防安全、交通道路、地下管道等管理规定且不影响市容观瞻与土地整体开发利用,均在依法没收并处罚款后暂时保留,其中,在建楼层在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必须在接受处罚后立即封顶;在建楼层在一层及一层以下的,依法拆除。

集中登记发证实行的是倒计时工作制度。城市规划区登记发证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农村乡镇登记发证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xx年9月30日,符合办证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登记发证的村(居)民住宅,从集中登记发证截止之日起,一律停止办理相关手续。

三、严明职责,严肃纪律,严格落实控建拆违硬措施

为搞好违建私房集中处理及控建拆违工作,确保国土规划整治取得全面胜利,32名市级领导将进驻城区各村、社区,33个市直部门单位及城区5个乡镇政府的260名工作人员派驻各村、社区协助开展工作,加上相关部门的调查人员、执法人员,参加违建私房集中处理及控建拆违工作的人员将达400余人。组织开展好这场大兵团作战,打响、打好、打赢控建拆违攻坚战,必须严明职责、严肃纪律、严谨部署、严格奖惩。

(一)工作职责要严明。控建拆违工作中,村、社区要切实负起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非法买卖土地与违法建设的责任,教育违法建房户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处理,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乡镇党委、政府是控建拆违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坚决制止非法买卖土地及违法建设行为,确保不再发生新的违法建设;要全力配合整治办做好违建私房集中处理工作,确保所有应依法拆除的违法建筑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到位,所有应追缴的罚款与税费在规定时间内收缴到位。国土、规划部门是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的执法主体,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切实做好控建拆违工作,积极协助、全力配合整治办开展违建私房集中处理。城市综合执法局是全市控建拆违的一支主力部队,要加大城区控违巡查,坚决将所有新发生的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承担起实施强制拆除行动的重任。今后,凡是城区范围内的联合拆违行动,所在乡镇的党委书记任现场总指挥,乡镇长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都必须在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负责维护拆违现场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这要成为一个长期的工作制度,即使人员变动,但制度不变、职责不含糊。公安经侦和检察机关要对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和非法买卖土地案件进行侦查并从快提起公诉,对在整治行动中的渎职人员进行查处;法院要及时受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违法建设案件并依法强制执行,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要快审快判;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参与违法建设和购买“小产权房”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姑息纵容违法建设、充当幕后保护伞的责任人员;电力、自来水公司不得为违法建设供电、供水;汨罗电视台、汨罗周刊、中国汨罗网等媒体要对控建拆违行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和跟踪报道;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要求协助做好控建拆违工作。驻村、社区工作组是控建拆违的一支骨干力量,负有督促和协助村、社区开展控建拆违的责任。今天会后,各工作组和全体工作队员要迅速与所联村、社区取得联系,尽快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整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部署要严谨。国土规划整治不仅要控建拆违,还要对违建私房进行集中处理,事情繁杂,务必集中精力,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市整治办作为集中处理违建私房的办事机构和全市控建拆违工作的协调指挥中心,要严格做好全市违建私房的调查审查和性质认定工作,组织开展督查督办和考评考核,确保违建私房集中处理和控建拆违工作快速推进、高效运转。一是要建立工作交办制度。今后,凡是交由乡镇、部门和驻村、社区工作组完成的工作任务,均以整治领导小组的名义交办,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照规定问责有关责任人员。二是要建立督查督办制度。整治办要会同市政府督办室对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城区各村、社区的控建拆违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要建立考评考核制度。对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城区各村、社区的控建拆违工作,由整治办进行考评考核。控建拆违任务繁重,工作艰巨,我们不仅要加快工作节奏,更要忙而不乱、稳中求进。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充分履行职能职责,确保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整治纪律要严肃。没有严肃的纪律,就没有高效的工作。推进控建拆违和违建私房集中处理,必须严肃六条纪律。第一条,相关乡镇和部门要绝对服从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该抽调的人员必须按时安排到位,该处理的问题必须按时处理到位,该补办的手续必须按时补办到位;凡是整治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讲价钱,更不许推诿和敷衍。第二条,集中处罚与登记发证办法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不许降低标准,不许变通处理,未经法定程序和整治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为违建私房补办任何手续。第三条,超出规定的集中登记发证时间的,停止办理任何手续。第四条,控建拆违要坚持标准,不许发生“拆民不拆官、拆小不拆大、拆明不拆暗、拆软不拆硬”的现象。第五条,对违规批地、违规许可、违规办证的责任人员,一律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第六条,处理办法、操作程序、处理结果等均必须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奖惩措施要严格。一是要严格兑现奖励。根据集中处理方案规定,所收罚款与税费按实际情况及贡献大小,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相关乡镇、社区和部门的工作经费或奖金。但违建私房集中处理不到位、登记发证出现重大失误、违法建设未得到及时控制和制止的,除扣减应返还给的相关规费与罚款外,还应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将控建拆违工作实绩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对抽调参加违建私房集中处理及控建拆违工作的干部,凡是在工作中能力突出、贡献突出的,由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市委优先重用、优先提拔。三是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与“一票否决”制度。去年出台的控建拆违管理办法和控建拆违工作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已经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责任追究措施,要坚决按要求落实到位;对由于领导不力、责任不明、措施不硬而导致新增违法建设数量较多的乡镇和部门,必须在创建三个文明先进单位年终考评中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四、多管齐下,整体推进,全面建立国土规划好秩序

国土规划整治既要立足当前,强化打击处理,确保治标,又要着眼长远,多管齐下,整体推进,正本清源,全面建立国土规划管理的良好秩序,实现治本。

(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优化国土规划工作的环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今天的大会为契机,深入持久开展宣传活动,要通过广泛、全面宣传土地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的法律政策,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一是宣传标语要铺天盖地。要按照控建拆违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宣传形式要多种多样。要采取召开动员会、建房户主会、举办法律政策知识培训班、出动宣传车、入户座谈等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宣传内容要通俗易懂。宣传活动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而是要通过对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今天下发到各位手中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解读,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和控建拆违的极端重要性。汨罗电视台、汨罗周刊和中国汨罗网等媒体要对控建拆违进行深度挖掘、深度报道,特别要深度解剖几起大案要案,努力营造控建拆违的高压态势。

(二)要加大要案查处力度,深挖违法建设背后的根源。为严肃法纪,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三个专案小组,形成了有力的查处机制:一是打击非法买卖土地和非法经营房地产行为专案组,由公安机关牵头。二是打击职务犯罪行为专案组,由检察机关牵头,三是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用地与建设行为的专案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成。相关部门要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迅速调查取证,及时移送相关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尽快处理。已经刑事立案的两起案子,要加快办案进度,该逮捕的要坚决逮捕,该起诉的要尽快起诉;正在查办的案子,要进一步完善证据,尽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要加大强制拆违力度,形成违法违规必究的共识。对已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和经认定暂时保留、必须立即封顶的在建私房,所在乡镇政府、城市综合执法局和驻村社区工作组要严密监控、跟踪管理,该封顶的必须立即封顶,批准建设两层的决不能让它建到第三层,整改未达标和符合建房条件、但还未办理批准手续的决不能让其擅自动工。凡是发现未按整改要求和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所在乡镇政府、驻村社区工作组和村(居)民委员会必须立即报告并全力配合城市综合执法局实施强制拆除,决不能有丝毫犹豫。对应依法拆除的在建私房,由所在乡镇政府、驻村社区工作组和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拆除到位;乡镇政府拆除不了的,联合城市综合执法局实施拆除。对顶风违建的,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绝不允许边拆边建、拆了又建、最终建成的怪现象再出现。对拒不接受处罚和拒不缴纳税费的违法建房户,坚决采取断电、断水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四)要加大规划引导力度,满足建房群众合理的诉求。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的一个焦点问题是村居民住宅应该怎么建、哪里可以建、哪里不能建。市政府已拟定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并经过了市委(扩大)会议、市人大会和市长办公会议多次讨论,尽管还没有正式出台,但总的思路是明晰的,那就是: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民住宅建设划定为三个控制区域,即禁止建设区、严格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禁止建设区范围内,村(居)民一律不得新建、扩建、改建独立式住宅,村民需要新建、改建独立式住宅的,必须到经规划许可的村民住宅小区集中建设;严格控制区范围内,村(居)民不得新建、扩建独立式住宅,现有合法的零星住宅一律只拆不建,村民需要新建独立式住宅的,也必须到经规划许可的村民住宅小区集中建设;一般控制区域内,村(居)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块,可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统一规划为村民住宅小区,多余的住宅建设用地可安排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建设独立式或者公寓式住宅。为搞好村民住宅小区的建设管理工作,市规划办已在城区范围内规划了18个安置区,安置区规划方案将在近段时间里提请市规划委员会评审。

(五)要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区范围内的乱圈乱建问题,必须加大城区土地收储力度,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这也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创造更多就业渠道和岗位,让更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民成为市民的重要途径。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存量土地,原则上也必须经收储后依法公开出让;可以不收储的土地,必须经严格的审批程序批准用地与建设。最近,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已将收储4000亩土地的任务下达到了有关乡镇,务必扎实推进。这里再次重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一律由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与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和农民个人发生土地买卖关系,否则,一律按非法买卖土地论处。

同志们,强力推进控建拆违是“弘扬三种精神,建设幸福汨罗”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实践,是对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执行力的重大考验。全市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我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市人大、市政协的大力支持,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有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同心协力,国土规划整治一定会取得最后的、全面的胜利!

拆违控违市长讲话(三):

同志们:

近年来,我们强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城市建设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土地市场、建筑市场秩序较乱,尤其是乱圈乱占、乱搭乱建现象愈演愈烈。对此,正直的干部扼腕叹息,正义的群众愤愤不平,“两会”的代表委员群情激愤,连续两年提出议案。为此,元月7日晚上,市委召开新年的第一个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控建拆违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人武部、市工业园区管委会领导一致认为:必须举全市之力,顺民意呼声,打一场控建拆违的攻坚战。今天,是在岳阳市人大、政协召开两会期间,受白书记委托,召开这个控建拆违的誓师大会。刚才,春根同志根据会议研究和大家的意见作了全面部署,请大家领会落实。春根同志的部署,是经过会议反复研究了的,是集体的意见。建设、国土资源、公安和城郊乡、汨新社区、老街社区的负责同志也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希望大家谨守承诺,谨遵承诺,在行动中兑现承诺。下面,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控建拆违,必须高度一致

(一)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控建拆违,不是侵犯群众的利益,而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开展土地和建筑市场整治以来,出现过一些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有的村民一辈子辛苦劳碌,背井离乡,在外面赚了几个钱,回到家里,甚至人家在自己的自留地上,盖了栋房子,娶房妻子、生个孩子,这是人生三件大事,是情理之中没有什么不可理解的,但是,从去年“6.19”特大暴雨对城市排渍的挑衅来看,有的建筑盖到了排渍道上,流水不畅,导致社区 地方淹没,有的建筑,不按规划,建到了消防道上,邻里失火,消防力量无法进入,火势得不到切实控制。走到街上,我们看到周边的建设与汨罗对比起来,还是一个“汨罗村”的感觉,作为中部地区排到第“56”位的强县市,城市建设没有一个整体展示欣欣向荣的形象,还是一个老街的感觉。有的建筑古不古朴,现不现代,影响视觉感受,影响整体美观。城市的建设处于一个无秩序状态,丢了汨罗人的丑,有损汨罗人的形象。还有些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视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开发小产权房,肆意侵占公共资源,侵占全体市民的财富。小产权房,即便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挤占了城市容积率,就是挤占了公共资源,是把65万人口袋里的钱,通过这么一种违法违规形式,收入个人囊中。因此,我们放任违法建设,就是放任不法分子侵犯人民群众的公共权益;打击违法建设,就是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建设,就是树立新风,淳化民风;打击违法建设,就是打击“官”建勾结,反腐败。

(二)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控建拆违,不是阻碍汨罗的发展,而是促进汨罗更好更快的发展。城市是一个地方的名片,是一个地方发展的龙头。从现实看,我市的违法建设大量占地,城市发展空间被不断压缩,城市品位与湘阴等周边县市的差距越来越大。岳阳兰香市长报告中讲了,要把岳阳市区和湘阴打造成一主一次的消费区,比交通优势、比基础、比工业湘阴都不如汨罗,为什么兰香市长的报告要把湘阴打造成消费的次中心?就是湘阴这几年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起步早、推进快、效果好。在周边的比较下,再从国家宏观调控来看,地根紧缩,如果不把违法违规建设打击到位,稳控到位,必将为城市发展带来阻力,影响到城市拓展的空间,影响到城市建设的顺利推进,一些项目落不了地,开不了工,严重阻碍了全市新型工业化、新形城镇化步伐。因此我们毫不手软地打击违法建设,就是为汨罗城市发展腾空间,就是为汨罗产业升级添动力,就是为汨罗跨越发展、率先发展打基础。

(三)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控建拆违,不是影响社会的稳定,而是维护建立在公平正义基础上的长治久安。社会大局要稳定,公平正义是基石,法律法规是保障。我们要看到,违法建设者目无法纪,甚至公然暴力抗法。如果不严厉打击,必将助长歪风邪气,破坏公共秩序,最终动摇汨罗社会稳定的根基。我们也要看到,控建拆违不只汨罗在抓,湘阴县、岳阳县和岳阳市区力度更大,合肥、广州更是力度空前、成效显著,不但扫清了障碍、优化了环境,而且赢得了民心、加快了发展。特别在这里跟大家说清楚,拆迁和拆违,一字之差,意义完全不一样,拆迁条例的出台,就是保护合法,打击违法,不管条例怎么修改,对违法都要打击,都要整治,不容迟疑,不容观望。所以今天,我们兴正义之师,挥法律之剑,打响控建拆违攻坚战,就是打击侵害公共权益、阻碍长远发展、危及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就是维护公平正义、公共秩序、公民权益的依法行动。近段时间,违法建设蜂拥而上,与拆迁条例的征求意见有关,所以大家一定要搞清,合法与违法,守法与犯法,概念是非常清楚的,哪一条也没有涉及到和影响到打击违法建设要受到如何如何的约束,只有依法进行,程序到位,绝不存在打与不打的问题。

(四)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控建拆违,不是动摇党委政府的公信力,而是加强执政能力。我市的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固然有少数人法制意识淡薄等原因,但我们更应该反思我们在执政能力、服务水平、公共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今天,打响控建拆违攻坚战,不仅是向社会中的歪风邪气宣战,也是向我们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开刀。我们的干部合不合格、称不称职、敢不敢负责、能不能干事,在这项工作上就能见分晓。这是市委、市政府,也是全市人民对大家的一次综合考验,希望大家以实际行动表明,我们是想干事的、是敢干事的、是善干事的、是干得成事的、是有能力干事的。

二、控建拆违,必须周密部署

控建拆违,任务十分艰巨,矛盾十分复杂。但是,无论阻力多大、困难多大,我们都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一)要努力实现三大目标。一是从今天起,所有在建的违法建设不再施工,不再发生一起新的违法建设。违反此规定的,必须坚决、迅速、彻底拆除。二是按照“区别情况、分类处置”的原则,今年年底前,所有违法建设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到位。三是理顺体制,建立职能明确、责任到人的长效管控机制。要围绕目标出方案,围绕目标定措施,为建设长株潭城市群卫星城、环洞庭湖经济圈明星城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要重点整治三类对象。违法建设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复杂的主客观因素。破解这一难题,需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当务之急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重拳打击三类对象。一是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党员干部以亲朋好友名义进行的违法建设;二是不顾政府三令五申、顶风作案,强行建成的违法建设;三是明显违反规划、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对这三类对象,要重点排查,先行拆除,决不搞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

(三)要始终坚守三条原则。一是依法依规。依法控建拆违,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切实当好执法主体。依法控建拆违,要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合法。所有参与拆违行动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集中培训,熟悉实施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不能用违法手段查处违法建设。二是公开透明。所有违法建设的时间、业主、面积等都要张榜公布,行动方案、处罚办法等政策要在宣传媒体上连续公示,所有被拆除对象、被处罚对象情况要在社区乡村定期公示。要充分发动群众,切实提高各环节透明度,鼓励人民群众举报,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堵疏结合。要把市委、市政府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传达到千家万户,打掉个别人的观望心理、侥幸心理,争取大多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要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考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尤其是要妥善解决好部分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做到无情拆违、有情操作。要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安置方式,确保符合建房者有去处、想要买房的有房买。

三、控建拆违,必须严明纪律

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是我们共同的职责。积极参与控建拆违,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一)责任要十分明确。首先,表明态度:我代表维国同志表一个态,需要我们出面的,我们毫不犹豫走在前面。为强化领导、合力攻坚,这里我再次明确各位的职责:联乡市级领导和工作组要迅速深入乡镇,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协调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乡镇村组和社区干部要分片包干、划块负责,全面履行巡查清查、劝阻制止、信息报告等职责,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统筹协调,切实负起第一责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强强联手,重拳出击,确保该拆除的连根拔起、该处罚的处罚到位。公安、检察、法院要抽强将,派精兵,严厉打击抗法行为,该捕的要捕到位、该关的要关到位、该判的要判到位,为控建拆违保驾护航。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提前介入,查一批典型,办一批铁案,摘几顶帽子。供水、供电、供气等其他部门要在职权范围内,大胆参与、积极配合,确保控建拆违的顺利推进。

(二)宣传要十分到位。实践证明,群众认同感、参与度越高,工作推进就越易、成效就越好。我们一定要将“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家园意识宣传到千家万户,一定要将“打击违法就是保护合法,打击邪气就是匡扶正义”的评判标准宣传到每个人,形成控建拆违的舆论攻势和万众一心的社会氛围。只有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思想工作,我们才能把老百姓呼吁办、盼望办的事,办成老百姓理解办、支持办的事,才能办得成功、办出成效。

(三)督促要十分得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要成立专门督查组,分片包干,全面跟踪,全程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市控建拆违办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每周向维国书记和我汇报一次进展情况,每半个月对各组工作通报一次,每个月讲评一次。电视、网络、周刊要开辟专栏,跟踪报道各组工作进度,加强舆论监督。实行工作经费与工作绩效挂钩,优先考虑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工作小组。

(四)问责要十分严厉。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汨罗市控建拆违工作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就领导不力、工作不力、查禁不力,出台了详细的处罚办法,请大家认真学习,远离红线。这里,我还传达维国同志的四点指示:第一,市级领导没有完成所包村组控建拆违任务的,取消一年奖金,大会上做说明。第二,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严重失职渎职的,部门负责同志就地免职。第三,乡镇完不成控建拆违任务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就地免职。第四,从今天起,纵容、包庇违法建设的村支部书记、社区主任,就地免职;对暗箱操作,违规审批、违规发证且情节严重的职能部门干部,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公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有非法买卖土地的,一经查实,没收非法所得,依法顶格查办,顶格法办。

同志们,违法建设者在看着我们,人民群众也在看着我们。我们一定要众志成城,迎难而上,打赢控建拆违的攻坚战,为汨罗的科学发展,为建设一个宜居宜业的汨罗,打出一股新风尚,开创一片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