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活动讲话

同志们:

平安建设活动讲话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市平安建设暨政法工作会议、全市群众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平安家庭”创建任务和措施,推动平安高密建设深入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刚才,吕春芳同志就“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了安排,讲得很全面、很具体,也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李家营镇综治办、仁和镇妇联、夏庄镇高家店村和王教芬等单位、个人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下面,我就开展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平安家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经济社会实现了新发展。今年一季度,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1.3亿元,增长18.9%;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04亿元,增长29.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2.9亿元,增长30.1%,利税8.55亿元,增长40.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68亿元。党的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局面。能有这样好的发展形势,很重要的是得益于有一个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平安高密”建设中,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特别是市妇联和市综治办开展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充分激发了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形成了“人人都参与、家家创平安”的良好局面,有效促进了平安高密建设。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维护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发挥广大妇女和每一个家庭的作用,大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对夯实平安建设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和保证。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只有家庭和谐,社会才能和谐;没有家庭平安,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稳定。我们必须把“平安家庭”建设放到构建和谐社会中去认识,通过创建“平安家庭”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推进平安高密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总体上是稳定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如社会治安有待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相对突出,未成年人犯罪有所上升,家庭暴力投诉呈增长态势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不少就起因于家庭不和谐。我市有27.1万个家庭,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从家庭这一社会基本细胞抓起,积小安为大安,就能有效化解各种矛盾,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平安高密建设。

(三)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当前,倡导美德、崇尚文明、追求和谐已成为家庭建设的主流。但也有少数家庭出现了价值观念扭曲、道德行为失范、子女教育有误、老人赡养不周、婚姻稳定下降、邻里关系不睦等问题,群众对建设平安和谐家庭的愿望和要求更加迫切。妇女在家庭中有着特殊地位和作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特殊作用,有利于增强家庭成员的安全防范、懂法守法、文明和谐意识,使家庭更加安全健康、幸福美满。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

要立足家庭,着眼大局,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效。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把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面向基层,面向家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群众安全防范、学法用法、健康文明、和睦相处、男女平等、依法维权“六个意识”,提高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的法律素质,引导她们依法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力争使每个家庭做到“六防”,即防拐骗、防盗窃、防抢劫、防纠纷、防安全生产事故、防犯罪,实现无暴力、无赌博、无xx、无传销、无非法上访、无违犯交通规则行为等“六无”目标。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引导家庭成员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以良好的家风、民风促进社会风气好转。要加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宣传力度,通过现场会、观摩会、平安宣传一条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加强新闻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规模,营造舆论声势,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更多的妇女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平安家庭”的浓厚氛围。 

(二)抓住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突破。要抓住影响当前平安和谐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一要在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上下功夫。从家庭和社区入手,不断提高群众对重大事故和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消除火灾、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事故隐患。要整合社会资源,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家庭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经常性家庭纠纷中的作用,构筑起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要在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下功夫。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家庭平安的因素。要积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拐卖人口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要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下功夫。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力度,围绕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搞好对服刑在教人员的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深化“双合格”、“优秀妇女维权岗”、“零家庭暴力村庄(社区)”等创建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帮教网络,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做好群众工作,吸引群众参与。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提高组织、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的本领,把妇女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妇女组织的凝聚力。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尽心尽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上学就医、养老、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食品药品安全、涉法涉诉和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要大力开展面向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的救助活动,使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根本上优化家庭环境,促进家庭平安。

(四)强化基层组织,夯实创建根基。坚持重心下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创建活动的根本措施来抓,夯实基层基础。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凝聚人心的作用。强化村居自治组织建设,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工作。加强镇街妇联、村居妇代会建设,切实发挥在“平安家庭”建设中的特殊作用,积极为广大妇女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切实加强镇街综治办、信访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维稳机构建设,发挥好在基层平安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坚持警力下沉,在力量配置、工作措施、经费保障上向社区、村庄倾斜,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各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摆上位置。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平安建设总体规划,与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对创建活动要亲自部署,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舍得花钱搞创建”,“舍得拿人保平安”,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确保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二要抓好典型。目前,“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发展还不够平衡。要加强分类指导,坚持以点带面,特别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和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面上创建活动的开展,提高活动整体水平。

三要严格考核。市妇联、市综治办要根据平安高密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平安家庭”创建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促进活动深化。要抓好评比表彰,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平安家庭”标兵,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使创建活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要齐抓共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参与。要健全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妇联组织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综治部门要把活动纳入平安建设内容,发挥好协调督查作用,确保活动稳步推进。妇联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公检法司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予以配合支持,为创建活动保驾护航。新闻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努力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其他部门也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同志们,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群众安居乐业,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为建设富强和谐高密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