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样本(精选16篇)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精选16篇)

授权代表: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 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 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 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 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 写:___________)。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 %;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日作为每 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计付。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 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 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 所约定的责任后___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 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 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 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 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 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 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 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

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 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 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 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 它用途。

8.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 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 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 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 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 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 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 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 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 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 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 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 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 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 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 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 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 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 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 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 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 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 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 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 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 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 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 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 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 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 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 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 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 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 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 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 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 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 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 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 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 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 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 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 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 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 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 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经济开发区 工业园内 号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厂房面积经甲乙双方确定为 平方米。

1.2租赁厂房的用途为 工业生产, 以包租的形式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改变使用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租赁厂房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 年零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租赁合同到期前,如乙方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厂房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租赁厂房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厂房及附属设施的现状承租。

乙方签订本合同,即视为对租赁厂房现状的认可。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金 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以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面积计算厂房租金。

4.2 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上调租金。

第五条 厂房租金的支付

5.1 乙方应以支付现金(人民币)/支票/银行转帐的方式,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厂房租金。乙方支付承兑汇票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拒收。

5.2 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第一次支付租金的时间为 20xx年1月1日前,交纳二个月房租,金额为 元。下次交纳房租的时间为20xx年3月1日前,交纳二个月房租,金额为 元。以后每间隔二个月交纳一次房租,交纳金额 元,时间依次为每年的5月1日前,7月1日前,9月1日前,11月1日前,1月1日前。

5.3 乙方逾期支付厂房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5.4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厂房租金,应给其开具发票,双方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发票为准。

5.5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交付厂房租赁押金5000元整,上述款项在合同到期后退回。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出租厂房享有优先购买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

第七条 用电要求

7.1 甲方负责满足乙方用电负荷需求并将线路配套至厂房,厂房内电线及配套由乙方承担,乙方直接与有关单位结算电费,甲方协助解决。

7.2 乙方对变压器不享有独占使用权,在满足乙方用电需求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将变压器接线给其它用户使用。

第八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8.1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

8.2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对租赁物及其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可能发生的隐患。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损毁、消灭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3 甲方负责变压器的日常维修,租赁物及租赁物附属设施的维修由乙方承担。

8.4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为租赁物及其附属物的实际管理人,因租赁物及其附属物或租赁物内设备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原材料、产成品及员工车辆放置在厂房外的道路两旁,否则即为违约,除将物品立即清除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第九条 防火安全

9.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9.2 乙方应在租赁厂房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严禁将厂房内消防设施损坏、拆除或用作其它用途。

9.3 租赁厂房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但正常的生产经营除外。

9.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厂房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厂房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9.5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之行为严重违反消防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月内予以整改,逾期不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影响与其相邻的其它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添附、增设它物、装修、改建、扩建等须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自行实施上述行为,甲方有权令其立即拆除或其添附装修物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归甲方所有。

11.2 乙方不得在租赁厂房外搭建车棚,修建改建厂房附属物。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

12.1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12.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自己派人看管好车间内物品及员工车辆,夜间应派专人负责值班,如发生被盗事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乙方欠交厂房租金超过 天,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书,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欠交厂房租金超过30天或欠交金额超过贰万元,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财产,甲方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甲方的厂房租金及违约金等。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 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1.向甲方交回承租赁厂房;2.交清承租期的厂房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乙方应在30日内将乙方拥有所有权的设备、货物等搬离承租厂房。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前或租赁期限届满前迁离租赁厂房,并将租赁厂房返还甲方。如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逾期迁离厂房或不搬离厂房的,属违约,应按照每日六百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预交押金的,乙方已交付的押金甲方不予退还。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乙方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合理使用,返还时租赁物应当能够使用,外观不得有明显缺损。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该情况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第十七条 合同管辖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经纪机构名称:_________

经纪人姓名:_________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该厂房的平面图(略)

附件(二)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

附件(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略)

说明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府办发[20xx]34号文印发),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划、消防、建筑设计、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而制定的专用示范文本,仅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划内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厂房租赁行为。(闲置厂房依法临时改建为宿舍后出租需订立的合同,则应使用《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商品房预租)示范文本》。)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二、本合同条款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要求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三、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出租人还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

四、本合同签订后,租赁当事人应按规定向厂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五、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厂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农场系统受理处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六、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协议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协议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协议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____。

5.4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协议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____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协议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协议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协议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协议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____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_________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协议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协议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 的生产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定为 14346平方米。其中:厂房10130平方米、宿舍4060平方米、门卫室及配电房156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1.2 本租赁物原规划设计的用途是工业企业。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甲方作为租赁物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租赁物的产权清晰并保证该厂房未设定抵押。甲方保证能够向乙方提供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所需要的租赁物的产权证明和其它合格文件。租赁物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十日内完成修复。逾期不完成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5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满如乙方欲延长则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租赁期限满前3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2.3 乙方必须保证 5 年的租赁期,如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必须一次性补回剩余月份的租金给甲方;如甲方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也要一次性补回剩余月份的租金给乙方,同时,甲方要按剩余月份的相应比例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该厂房或土地造成合同终止的不属双方违约)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上调或下降租金。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1 租金

租金每月为人民币(RMB)105000元(含管理费及租金税费、政府或其它部门收取的其它费用)甲方保证不再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足额税务发票。乙方须于签订合同( )日内缴付首月租金及( )个月的房屋押金,甲方应在租赁关系解除后三日内退回押金给乙方。

3.2 物业管理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负有该租赁物及设施的管理责任,甲方不负管理责任。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租赁物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乙方对该租赁物及设施进行管理、维护需要甲方提供协助或配合的,甲方不得拒绝。合同期限内,乙方有需要甲方合作的其它事宜,需事先提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管理费

在合同期限内,所产生的一切废料及垃圾处理费、计生费、治安费、电梯维修保养/年审费及因自然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向村委或相关部门支付。

第四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4.1 租赁物免租期为 2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满次日即 年 月 日为起租日,自起租日始计收租金(厂房下沉的地板由甲方负责修复,应该在 年 月 日前修复完好,起租期从 年 月 日开始计算)另外一半地面如在租赁期内自然下沉,由甲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物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每月20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第六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在本合同终止前,本租赁物及设施除正常的磨损、消耗的因素外,乙方保证完好交还给甲方。

6.2 乙方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维修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租赁期内,租赁物需要维修的(非乙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如承租方代为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廷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应做出书面材料通报甲方,由甲方及时做出处理。乙方有权限定维修期限。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东莞市的有关消防条例规定,安装合格的消防系统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甲方必须在交付租赁物前负责将喷淋系统安装好,并提供可证明此系统合格的相关证明交付乙方。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物业管理

8.1 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及原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所属设施完好交还给甲方(自然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 装修条款

9.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乙方应该事先向甲方通报装修、改建设计方案。甲方不同意相关设计方案的,应该在收到设计方案后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如果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甲方应该无条件并及时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必须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尚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将追收拖欠租金的10%滞纳金。

10.2 若乙方欠交租金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3 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0.4 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10.5 若租赁房地产发生质量问题,经东莞市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如鉴定为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1.1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 有关税费

12.1 12.1按有关规定,因本合同需要公证所产生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12.2 本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通知

13.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含书信、传真、电子邮件)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通知一经发出,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14.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程序解决。

14.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关系,甲方和乙方就厂房租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厂房地址、面积:

1、地址:

2、 租赁面积:厂房面积为20__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为 元每平米。

2、租金支付方式:年 月 日先预付 万元租金, 年 月 日再付万元租金,以后每年分两次付款。

四、甲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漏雨等情况,甲方应积极修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建筑物破损,由甲方承担。

2、土地使用税和房屋使用税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如期交纳租金。

2、乙方根据使用量交纳电费。

电费价格按照威海市现行标准交纳。

水费按使用量交纳水费,水费价格按照威海市现行标准缴纳。

六、在租赁期内经甲方的统一,在生产必须的范围内可以改造,搭建或增设建筑物。

但乙方使用的建筑物应积极修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增设的建筑物,按照增设面积加收租赁费,若乙方增设的建筑物,增设的部分不用缴纳租赁费。

但甲方负责协调增设的建筑物的行政手续的办理。

七、租赁期满,改造、搭建、增设的部分建筑物甲方无偿所有,乙方自行增加的设备可以拆走。

改造、搭建、增设的部分甲方不得提出恢复原装的要求。

八、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尽量保证原设备的完好无损。

期满前三个月应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果续租,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

租赁价格根据国家物价上升指数双方协商确定。

九、乙方不可抗力无法持续经营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可提前终止合同。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第三者。

如需转租必须甲方书面同意。

十一、乙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遇到困难,甲方应积极协助,但不能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前面上述合同条款的规定要求向乙方交付厂房,否则应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

自延长交付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支付总租金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2、 乙方不缴纳或不及时缴纳租金及水电费时,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乙方应交清所欠租金。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由威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确定。

所有合同的修改解释都应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双方签字盖章。

十五、本合同由中文书写,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拟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报送审批机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9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_______门电话。如需_______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_______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酒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各执一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10

出租方: 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________

出租厂房用途: ________

出租厂房间数:________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质量: 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承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 元正(大写:         元整)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第五条 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第六条 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第八条 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索赔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3、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盖印);住址: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

签合时间: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方证明人: ________(盖印)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____%—____%。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____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____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____个月,甲方有权增收____%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____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____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____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个月,自_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_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甲方所属区域内如有闲置空地,乙方可以使用该空地且费用为0费用。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4、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续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___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六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1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鉴(公)证机关电挂:  电挂:(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14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愿意委托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列条件租赁出租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所有的房屋。

一、甲方对所租赁的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按下列条件租赁:

1、房屋座落: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_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年月请选择并(√)表示确认

4、租赁期限:共计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意向金的支付及有效期限约定:

甲方同意于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支付元整(人民币/美元),作为租房意向金。本合同自甲方签署之日起2日内为租房考虑期(租房意向考虑期是指:甲方在支付了租房意向金后可以在这段时间内确定是否租赁该房),在考虑期内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委托租赁行为(须以书面形式),并取回租房意向金,如超过考虑期甲方无任何书面异议,则视甲方已完全确定上述租赁行为,从超出考虑期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为租房确认期(租房确认期是指:在有效期内当丙方在本合同中签字确认后甲方均表示确认),如超出确认期丙方尚未确认或本合同所列条件不为丙方所接受,则本合同终止,甲方所付之意向金立即无息返还。

三、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及甲方违约约定:

当丙方于确认期内在本合同中签字同意甲方所列租房条件后,则甲方同意将上述意向金自动转为租房定金给丙方。如到时甲方提出反悔不租或不按乙方通知的期限前来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则视为违约,则甲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丙方则按佣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服务费。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条款已作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并请予签字确认,甲方:

四、甲方的义务:

在本合同之有效确认期内,丙方同意出租并签字确认后,甲方以丙方签字确认为准之日起5日内,依乙方安排至乙方处与丙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五、乙方的义务:

乙方负责为甲、丙双方代书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时乙方协助甲、丙双方办理产权调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等相关手续。

六、甲方之服务报酬支付:

甲方与丙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时应按月租金的35%,作为服务报酬(佣金)支付给乙方。

七、乙方未按上述第五条款乙方应履行的义务进行操作的,则乙方应向甲、丙双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按上述月租金的35%,计_____________。

八、甲方在与丙方成交时,甲方应依法负担的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自行缴纳。

九、丙方意见及义务

丙方同意按上述甲方之租赁条件出租,并同意在签字之日起5日内依_____________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安排,至乙方处与甲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十、丙方之服务报酬支付

丙方与甲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时应按月租金的35%,作为服务报酬(佣金)支付给乙方。

十一、丙方违约之约定:

若丙方同意依甲方之租赁条件出租并在本合同上签字后,有反悔或不按上述约定的5日期限前来签订租赁合同的应视为违约,丙方应双倍返回定金给甲方。甲方则按佣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服务费。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条款已作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并请予签字确认,丙方:

十二、丙方在与甲方成交时,丙方应依法负担的有关税、费均由丙方负责自行缴纳。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15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金地格林花园车库(下称“车库”)事宜于年月日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下称“购房合同”),现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该购房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宜,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退房。乙方在本协生效之日起天之内,持上述车库购房合同及付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二、甲方办理完所有退房手续后,立即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并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三、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的签订,以及该合同已经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责任及损失。

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终止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再对该合同承担本协议书规定范围之外

厂房租赁合同样本 篇1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甲、乙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场地事宜达成意向协议。

一、厂房厂地座落: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厂房及场地承租给乙方使用,月租金_____元每平方,合计面积_____平方,月租金_____元。

二、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该厂房场地国家集体还未征用,甲方能继续使用,且乙方愿意继续承租,届时双方协商。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季度付一次,先付后租,如不按时交纳租金每日按欠费的0.3%计算违约金。如该场地集体(村里)要求调整价格,甲方出相应调整。

四、甲方提供现有的电源电表,水源水表,公共厕所等。乙方生产生活用电、用水设施自行解决,并按各自所装分表按月、按规、按实际缴纳给甲方,甲方按总表损失作相补差。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对所承租范围的设施开窗开门,挖墙打洞,损坏已安装好的一切设施,如确需要改换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承租范围外的一切场地设施都是甲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同时,维护好所有设施,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如由乙方使用不当发生意外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发现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中止合同,收回厂房场城,同时乙方不得将房屋场地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

七、租赁期间,如一方无原则的情况下擅自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解除合同,应承担三个月的租金赔偿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遇国家或集体需要征用该厂房场地,乙方应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及时搬迁,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八、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做出相应的补充,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合同执行出现严重纠纷,且协商不成,受______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